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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小心思 (2)

第一次记忆深刻的街头骚扰是在二十岁左右。寒冬腊月,裹着厚厚的灰色大衣,长发简单地盘在头上,没有一丝出奇之处。偏偏迎面走来两个三十出头的男子,其中之一向我一偏头,冲同伴道:“看,这小妹长得多好看。”那口气分明在社会上混了好多年,说罢擦肩而过。

不幸的是,这句本不算骚扰的赞美一字不漏地入陪伴身边的慈母之耳,然后由耳入心,产生巨大的化学变化。慈母摇身变成严师,侧头训斥:“这种人你永远都不要理,听清楚没?”我惶恐地点头,仿佛自己的纯洁已丧失大半,遂把这种不确定的羞愧转成对那两个赞美者的恨。

许是头没开好的缘故,接下来对所有的骚扰者都采取逃避、轻视、冷漠的方针,恨不能把所有不屑的表情都挂在脸上以吓退他们,以显示我的高贵。不不,看官不要误会我是什么国色天香,相反我不过是一姿色平平的女孩子。所以可得出以下结论:一、真正的佳丽被骚扰的次数及程度定百倍于我;二、男性对异性欣赏水平差异之大、接受范围之广令人咂舌;三、我记忆力超群,仅有的几次骚扰被我牢牢记住,写就一篇貌似炫耀且粗糙的文字博君一笑。

来多伦多这一年我已三十。许是这里人口稀少的缘故,我这个并无姿色的大龄女子依然被宽容的加拿大男性列在被骚扰行列。

地铁是最好的骚扰场所。初来时在BLOOR转车时总是晕头转向,走错路我并不难过,可恨的是在兜了一圈后还是不知道对的车在哪里。心里的悲哀赤裸裸地挂在脸上,站在台上几欲投身以葬车轮。就在这时一白人男子站在我的面前低头问询:“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我急点头:“我要去EATENCENTER,不知坐哪辆车。”他一挥手:“随我来。”心里这个激动啊,活雷锋被我逮着了。站在正确的站台上心里的感觉就是不一样,那男子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想是坐同一次车吧。车轰隆隆开过来,雷锋突然腼腆地小声道:“可不可以留电话?”一是急着赶车,二是万没料到雷锋助人为乐还有目的,尴尬地站了几秒钟,转身冲进大开的车门。车开了,依稀看见站台上一个孤零零的身影。

终是有些后悔,不是后悔再联系的可能,对擦肩而过的人我本无兴趣,怕的是伤了旁人的心。对陌生人的请求定是鼓足了全部的勇气吧,我应该要下他的号码,虽然永远不会拨打,至少在那一刻没有人伤心难过。

学了乖,在DONFORTH大街上即便是那个不入流的骚扰者我依然礼貌地记下了他的电话。那一天去见工,穿着奶色的长裙,奶色的高跟鞋,打扮得已经很得体了,可走在大街上脚步并不踏实。多少次面试的心酸,让我对自己的价值无比怀疑。一个白人女子从我身旁经过,又折回道:“我喜欢你的鞋子,真漂亮。”她的赞美让我开心不少。继续前行,身后一男声响起:“好美的裙子!”我回头一看是一中年男子,礼貌地道谢。虽说他们没夸我,不过作为衣裳的载体还是美滋滋的,信心双倍增长。

十分钟后同样的声音再次响起:“好美的裙子!”这男子不知什么时候又跑到了我的身后,说完恍然大悟道:“还是你啊。”看官别误会,他绝对不是我定义下的不入流的骚扰者,相反第三次的偶遇竟成了我温馨的记忆。但笑不语。

面试的归程自知希望渺茫,脚步也随着心情压抑下来,一步慢似一步。马路对面一男子冲我呼喊:“喂,你。”我只得停下来等他,心想着我并没给多伦多添乱啊。他跑上前来兴冲冲地道:“Your

dress is so nice!You are a sexy

girl!”听罢心里大呼上当,原来是一无聊至极的街头追女客。耐心地上下打量,一个三十出头的白人男子,高高瘦瘦,灰眼睛。在我心里只有大灰狼才有灰眼睛,一票否决。他丝毫不觉我的内心起伏继续调侃:“你有男朋友吗?”一秒都没犹豫,斩钉截铁地说有。他又道:“那我和他谁更帅?”我险些笑出声来,能问出这么没水准的问题他的智商估计在十左右,反倒有些同情,淡淡地道:“各有千秋。”“我们去公园走走如何?就十分钟,离这很近。”我忙拒绝:“我还有事,急着赶路。”“撒谎嘛,你走得跟蜗牛一样慢。放心,我结婚了,孩子两岁。”唯有无语,孩子两岁了爸爸还在街头追女,不过看在他也会用比喻的份上智商应该升级到二十。

见我还在犹疑,他又道:“这样好不好,我们就走到公园门口,一个很美的公园,以后你可以带你的男友来玩。好不好?”最受不了旁人低下头来求,沿着林荫路随着他向前走,我这种人被骗也是活该。一路闲聊,他时不时同邻居打招呼让我绷紧的神经略一松弛。路上行人渐少,前方出现一片郁郁森林,一只手移到我的腰际,心里一阵悲哀,绕来绕去不过如此。我停下来看着他的灰眼睛一字一顿道:“我要回去了。”他忙说道:“我没骗你吧,确是很美的公园。”我僵笑着:“是没骗我,可我必须回去了。”“可不可以留电话?”“可以啊。”我从包里摸出笔和纸,演戏就要敬业:“给我你的。”记下号码大步开路,背后不舍的声音响起:“你会打吗?”感觉安全的我突然开起了玩笑:“没准哦,小心别让你妻子接到。”

重新回到DONFORTH大街,身心俱疲,坐在一个长椅上小憩。我的头顶着画里才有的蓝天,眼里装着悠闲而过的金发碧眼,异乡人的感觉刺痛了我的心。要过多久我才会爱上你,多伦多?“嗨,又是你。”之前那个坏记忆的男子立在我的面前。我少不得打起精神应对他:“是啊,真巧。”“我的车在那修,”顺着他的手指看到一个修车库,“五分钟就好,要不要送你回去?你好像很累了。”感觉他是个好人,可还是没胆量接受恩惠:“我喜欢走路,这样才会认识多伦多呀。”他看了看表:“好吧,我去取车了。如果下一次再遇到,一定成为朋友?”“一定。”我爽快地答应。骚扰者干净利落地转身让人备感舒畅。

骚扰者也分三六九等。多伦多的骚扰者大部分都属于淳朴型。走在路上,时不时会有一辆车减速,车中人冲着你大喊:“你真美丽!”然后车又呼啸而过。让人觉得温馨又可爱。为了赞美而赞美,绝不痴缠。记得在CHRISTIE大街上,我头顶的一把紫色花边伞不知被赞了多少遍。那把在中国无人问津的小伞在这成了明星。还记得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对着它惊叹:“我喜欢你的伞!”他一旁的女伴陪在一边笑。我微笑着道谢,同时暗下决心如果我的男伴敢当面去奉承旁人,不打断他的腿才怪。

也有跟随的,心里便不舒服了。一个黑人兄弟在地铁门口用中国话向我问候:“你好。”“你好。”“中国人吗?”“嗯。”“来加多久了?”“不久。”本就没方向感的我这样一分神随着他走下东入口,忙道:“我是反方向,再见。”谁知他折回来继续同我聊,心里已存着不耐,他还时不时地Show一下他的歌喉和舞姿。车来了,又跟上来,我只好摆着一张臭脸一声不发。跟随者觉着没趣,下一站下了车。

大部分的骚扰都是转瞬即忘的。只有一次像画面似的印在心底舍不得忘记。那一次是我初到多伦多不久,第一次经历加拿大的冬天。路上的风雪把我逼进一家Shopping

mall里。坐在Mall里的一张长椅上,当时穿着深蓝色的大衣,黑皮长靴,可那冷一直刺到心里去。想着如何过这冰冷的冬天,何时才能从容地在异国生活,眼泪几欲滴下来。就在这时,一个五十余岁的长者走到我的近前,赞道:“你坐在这像个Model,你使这大楼更加美丽。”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眼泪终是扑簌簌掉下来,感谢这可爱的骚扰,它让我冰冷的心温暖起来,让我感觉我还是美丽的,还会拥有美丽的人生。

我想天堂里一定没有骚扰者吧,所以我绝不去天堂。

写完后通读了两三遍,幸福了三五遍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早把“儒冠多误身”的古训抛在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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