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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十二年后读大学

我1990年出生,现在是2000年,刚好十岁。十二年后,我读大学。为什么是十二年后?而不是十年后?这我也不清楚。十年后我二十岁,彼时身边所有曾经流鼻涕的屁孩都已经混高校,而我却没有。我读大学的年纪要更推后两年,那时候,刚好二十二岁。

为什么是十二年后才读大学?好吧,我刻意用“感觉”来解析。

十二年后读大学,我肯定会遇上一个女孩子,她名字叫果子。然后,我们相爱,眼神对视立马精神抖擞那种相爱。她为什么喜欢我?我会问:我很帅吗?她答:不是!我又问:我很可爱?她答:不是!我再问:我很有能耐?她答:不是!我还问:那到底是什么?她就是这么回答的:感觉!

对!就是感觉。我感觉自己不可能顺风顺水随波逐流就考上大学,高中时代务必发生什么事,或好或坏,致使我上大学前已经读过五年高中。

这样,十二年后我才读大学。

K看不惯我的想象,按他的说法是:听腻了,耳朵都流油了!

K是我弟,双胞胎弟弟。虽然我俩是事实的孖仔,但一点也不像,具体到细节那处不像,在此不明说,反正就是他比我帅。我比他难看的后果非常直接:我一个伙伴也没有,而他一声令下,谁敢偷村里大眼牛家的葡萄,谁就可以当他手下,响应者竟数不胜数。都傻的,不就当个小弟么,排起队来干嘛。我骂他们傻,然后也排在队伍后面。毕竟通过弟弟,可以在他手下结识不少小恶棍,打起架来,还是有条件拉帮结派的。但K不同意,他眉头皱起来像村子后山的梯田,说:哥你滚蛋,你文绉绉白皙皙的,团队不要思想家。

首先,我佩服他,居然知道有“思想家”这一词,怪不得有能力领导一群臭小子。其次,我不接受自己是思想家,偶尔想想十二年后大学生活罢了,说不上什么思想家。最后,他的话让我心碎。嫌弃我是吧?好,我偏跟着你们。

就在昨天,星期二。阳光那个灿烂,白云那个飘逸,空气那个新鲜,花朵那个绚丽,小草那个苍劲,随便在大自然中撒泡尿都觉得舒畅。K的帮派几经商议,决定偷东西。偷什么?总不能每次都是大眼哥牛的葡萄。偷建筑工地的水泥袋吧,卖给收破烂的两毛一个,大家分红可以每人一包或两包方便面。

说干就干。

K说:哥你滚蛋,你文绉绉白皙皙的,团队不要思想家。我就是不滚蛋,我要方便面。

我伤到脚恰是在任务执行中。我翻过半层楼高的红砖围墙,一跃而下,一根穿着三合板的生锈钉插进左脚板。大家惊慌失色,任务停止,都说一百包两百包方便面也补不回淌了一地的血啦!我想跑,但三合板却如同木屐一样贴着脚底,使我动弹不得。我真想跑,越想越不安,晕厥过去。

待我醒来,也即今天,星期三。

我摊在大厅的沙发床上,盖着薄被套,脸色应该难看得要死,因为我的左脚隐隐作痛。旁边放有棉花、小刀、午饭、水果、卫生纸、《七龙珠》、葡萄糖口服液,显然家长都已出去。K坐右边,一副电影里看望病人的垂头丧气样子。我也想学电影里的对白:医生到底对你说了什么?然后用双手竭斯底里摇晃K的胳膊。可这又不是电影。K眼里充满慈爱与内疚,他用帮派大哥身份来照看我这帮派小弟,又或者用事实小弟资格来料理我这事实大哥。他说:哥你辛苦了,这个暑假都不可以下地,从今天开始,接着讲你的大学生活吧!

我操!K吩咐我讲自己即将的大学生活,他没再叫我滚蛋!这钉扎的真值!

好吧,给哥削个苹果,我给你讲讲十二年后的大学。

我的大学很有意思。这句话的内涵是,不仅我的大学校园很有意思,连我的大学生活也很有意思。

果子听到我这话,白眼翻得似乒乓球:你个鸟人,你的大学生活闷得像被火车撞死的驴。显然,她的想法和我的思维不一致,自然是情侣发展过程中无法避免的。我说自己的大学生活不错,太主观。我的校园却是不赖,绝对客观,有机会来看看,我在食堂喂饱你带你溜达一遍,绝对客观!

学校坐北朝南,九宫格样式分布,南面山清水秀,毫无疑问教工宿舍区。校领导怕学生热闹喧哗影响大人物休息,因此,学生宿舍区安排在东边。一条紫荆校道划出一大片学生活动范围,与教工宿舍区遥遥相望,神奇的是,学校四个食堂全部包含于此。每逢上下课周末节假日,人头涌动熙熙囔囔热烈非凡,和农村粪坑里翻腾的蛆一样。开学后的一连几个月,大师兄大师姐在紫荆校道上摆开桌子椅子,胸前吊着五颜六色的工作牌,脸上洋溢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样子,社团协会团委青年网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嬉皮笑脸骗新生。

我的学校地处旅游城市,绿化环境很好,吸一口气就是超标的负离子。校园南面是条河,叫南江,北面是座山,叫北岭。自然而然,鄙人大学在当地人口中是“南江大学”,简称“南大”;再自然而然,“北岭大学”简称“北大”呼之欲出。平时坐着两块钱的公交车瞎逛荡,被人搭讪,哪栋建筑的学生呀?北大的!煞有介事。

我是北大人,这只能在学校里意淫,回到家,准保被我爸劈头盖脸地骂:就你这德性,还北大,大悲啊!

我爸经常看我不爽,因为我看他不爽。我小时候,他搞外遇。我弱小的心灵备受摧毁,凭什么你在外面极乐世界,我和你老婆在家痛不欲生?我发誓长大也要搞外遇,让他老人家窝在十四平方米的屋子里泣不成声。在如此扭曲的思想下长大成人,我能不混蛋吗?然后我耍流氓,高中磨了五年。爸每分每秒在我耳边滔滔不绝:你看你换了多少个校长!我就是这个样,衣服从没一件合身的,头发爱剪不剪,明眸贴着一团乳白色的眼屎,披着汗酸味的校服度过春夏秋冬。读书不好,换了一个学校又一个学校。

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这里的这样是指内在,外在已经修边幅很多了,原因不言而喻,有妞肯与我手牵手嘛。

老实说,我心灵确实粗俗不堪,有日记为证(瞧瞧,大学里的我就这副德性!):

“荷尔蒙分泌正常,偶尔发春,不手淫,物色、比较女生,压减恋爱次数,没有抱着回忆取暖,与家人保持联系,保证情感和经济来源,理性消费,买漂亮廉价的衣服,穿舒适的鞋子,尽量不以外在吸引异性,不定时睡觉,准点起床,科学搭配健康到每天拉一次屎的午、晚饭,当然吃早餐,拿筷子就不拿羹匙拿羹匙就不拿筷子进食以减少清洁阿姨的工作量(她虽然不是我妈,但肯定是某人他妈),认真挑选课来逃,一般不上没坐到第一排位置的课,参考课本后面答案完成习题,逼不得已不抄成绩不好同学的作业,没有伤害个人利益就合群,发展爱好,感悟生活,坚持梦想,为前途失眠,认识一些人,发生一些故事,过他妈的四年大学生活!”

如我爸所愿,我很不平凡地考上一所很平凡的院校(花五年时间足见不平凡)。学校离家三小时车程,火车。我爱火车,哐嚓哐嚓,铁家伙如同熨斗似的将我的心脏烫平,平静安逸。我甚至盼望有朝一日,骑着这铁条跑遍神州大地,而自己也正是这样努力的。

我妈劝我在长大的城市读书,我却不可能选择家乡的唯一一所高校。原因如下:一,玩腻了此大学,哪里女生多哪区女生丑我一清二楚;二,不安分,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远方总是很美好;三,也是最重要的,该校实在不怎么样,出去聚个会,说出来也觉丢脸,尽管我脸皮厚。为此,我妈咬牙切齿。这个女人想法实在,因为丈夫曾经的出轨悲痛欲绝,现在由于儿子的外出,伤心不已。她说:从来只有母亲牵挂子女,而他们从不了解我们的心!她说得很动情,我眼泪都快决堤。

但我还是要走,吞两碗白米饭,拽着票就蹦上去读大学的火车。

十二年后的套路还是如此狗血。

幸福生活从踏上火车那一小步开始,因为坐我右手边是位同校同为新生的妞。起初,看她的第一眼并不好看。她父亲来送车,临发车前,仁慈的父亲对我千叮万嘱,同校的小伙帮我闺女一下哈,行李多了点。从小到大,我得到别人给的称呼不是“喂”就是“那谁”,现在被人叫小伙,不胜欢喜。我头点得厉害,嘴巴激动得有点哆嗦,“应该的应该的”,表现完全符合女婿标准。一路上,我和岳父的女儿一直沉默。不知道她是否装矜持,反正我是在装矜持。我要酷一点,开口就搭讪忒平庸了,留不下什么好印象,还不如不吭声呢。你不言我也不语,偶尔偷瞄她几下,可惜她在看窗户。三个小时很快过去,我连“你吃饭了吗”这日常用语也没问上一句,心闷得慌,这妞怎么越看越漂亮呢?唉,算了吧,可能学校里有更好的货色,不急!心急只能吃臭豆腐。男人大丈夫不忍则乱大谋,说到做到。

下车后,念及快到嘴的天鹅肉不翼而飞,痛定思痛。越是刻意不在乎,越觉火车上的妞美妙绝伦。好吧,我承认这妞在我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既然她是逐渐上升的女神形象,我就称她为Francesca Johnson吧,多洋气,完全符合女神形象!

谁叫我连人家名字也不闻不问呢。

日后校园内邂逅Francesca Johnson三次,我必定开口向她要电话。

我没对果子讲过在火车上遇到Francesca Johnson的事,只要一开口,她务必是捏着我的耳朵将我提起来。老实说,我觉得果子就一泼妇。当然,我也没老实到对她说出这事实。她说话前爱哼一声,眼神由远漂近,桀骜不驯。

“哼,你这个家伙!五年高中才考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不考个不同凡响的大学?噢!对了,我们都是平凡人,要不也不会来这不起眼的小学院!”

“还好啦还好。”我的回答一般都是中庸。

我们都是平凡人,归罪于我们所处的庸俗环境?我就不觉得自己平凡,因为我甘于平凡。这种心理是多么特立独行啊!你有吗?没有。他有吗?没有。我有吗?有!你看我怎么平凡了?我花五年才考上的大学哩。

“哼,你这个家伙!有病。”

十二年后,台湾漫画家朱德庸出版最新作品《大家都有病》,非常热销,一如他所有的漫画。《大家都有病》反应了十二年后的现实生活,很棒,绘声绘色,睿智的言语让人捧腹开怀。我在街边的报刊亭翻这本书很久,每天吃饱三餐,准时报到。卖报的是个老头,脑袋光得像灯泡,大框眼镜似乎随时掉到地板被狗踩烂。他对我极度厌烦,从没给过好眼色,但又拿捏不准作为客人的我哪天会询问价钱,只好忍气吞声。我翻书页大声的时候,他嘴嘟起来,哎呦呦地心疼。

大家都有病啊!

果子说,哼,你这个家伙才有病!

我倒不觉得,如果我有病,那赵老二肯定不健康。

赵老二本名不是赵老二,身份证上打的是赵乳鹏。这名字一听,我郁闷了,“罩乳膨”。显然他父母是在和儿子的未来作对,多么吓唬工作面试官的名字啊!赵老二同学有三兄弟,他排第二,他不是老二谁是老二,家人都这么称呼他。无论是“罩乳膨”还是“赵老二”,我们室友一致指出这六个挨千刀的中文严重影响咱寝室的颜面,不行不行,不如直接称“老二”来的爽快。言论一出,除老二外三人不约而同举双手赞成。赵老二从小到大听习惯了,也没什么感觉。于是,邻居寝室同学过来吹牛B,动情处经常激情盎然:“老二啊老二”。与此同时,窗外搞卫生的物业清洁阿姨闻此伤耳朵的呼喊,总是落荒而逃。哪个女人不怕“找老二”的男人?

K还是没有搞懂果子、Francesca Johnson、老二是哪门子关系,睁着大眼睛,企图我可以给他说清楚一点。其实,我并不怪他,十二年后的大学生活来得如此仓促,而这样开始讲故事也显得过于混乱。还请见谅,且听我慢慢道来。

十二年后的大学,为我们上英语课的是一位分辨不出年纪和性别的老师,着实让人大开眼界,使我对大自然的神奇惊叹不已。单凭这一点,我就对这位老师产生了极大兴趣。虽说对她有兴趣,并不代表她有魅力。我这里用到“她”,因为我还是分辨出了老师的雄雌。那是开学以后很久的事。如前所述,英语老师没有魅力,她的课自然没有人要听。你没有魅力,我也不必竭尽全力去挖掘你的魅力吧,抱歉,我也不会听她的英语课。英语老师站在讲台上,如入无人之境,话语滔滔不绝似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到底有没有理会台下学生的感受,不得而知。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双方不理不睬久了就会发展成冷战。在我们班,英语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基本上就是这个状态。在此说明,这个状态持续了好久好久,开学以后的好久好久。突然有一天,可能我们逼老师太甚,或者老师想改善一下师生关系,老师竟发起了火。

那天,教室里安静至极,非常适合睡觉。我当然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让身体舒适的机会,趴在桌子上,倒头大睡。好像做了梦,又好像没有做了梦。正睡得欢畅淋漓之时,老二用手肘推醒我,口中惊喜万分:大哥醒醒,你看英语老娘发飙了!

真有这回事?我也惊喜万分,双手抹一把面油,弹掉一坨眼屎。睡眼惺忪的一下子精神得不得了。

我看看,嘿,还真发火了。她具体是这副模样:衣服还是雄雌难分的样式;面红耳赤,锅盖一样的发型像罩着一个红番茄;眼睛瞪得几乎掉出来,架在鼻梁上的厚镜片快要被愤怒的眼光震裂,眉毛如同两根筷子竖起来;鼻孔一张一息,喷出的空气应该温度烫人;嘴巴最是好看,上齿咬着下唇,颤栗着。颤栗久了,可能也累,于是破口大骂:有你们这样的大学生吗?作业都布置一星期了才交那么几份!

我开始高兴了。因为上交的几份作业里,就有我的一份。你看,我还是像样的大学生吧。其实,未上英语课之前,我早已预料到老师发脾气的后果。所以,我抄也得把它给抄完成。昨天夜里,我忙到凌晨一点,皇天不负有心人有志者事竟成呀。今天老师表扬名单里就有我的大名。我能不高兴吗?

试想想,抄了一晚上的作业,真有成就感。另外,她生气的样子还是蛮可爱的。

那天的课,是我头一次交英语作业,是英语老师头一次生气,是我头一次觉得上英语课开心,更是我头一次发现原来英语老师是雌性。从那天起,我会时不时提醒自己,原来英语老师是女的!

今天就是这种情况,我不想上课,于是提醒自己:英语老师可是女的!所以我来上课了。

我爱学习,不代表我能学习。我在教室,也不代表我在听课。我一般会挑最后一排的位置来坐,因为我是有想法的大学生。相比较之下,老二就挺没有想法的,虽然他现在坐我右手边。

一般坐前排的学生分两种:一是真正勤奋好学的,二是假装发愤图强的。我们寝室四人皆是后者,开学那段时间,像被打了鸡血,气势磅礴占位置气吞万里如虎。日久见人心,渐渐地,大家热情减退,你不占我也不抢,位置坐到哪里是哪里。我则不一样,坐了一星期第一排后,发觉除了吃太多粉笔灰对人体不适外,认真听讲也是一件摧残身心的事情。

如今是信息时代,有成就的早已功成名就,埋头苦读的除了确实兴趣所在,就是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出路的孩子。我是有想法的大学生,所以果断霸占最后一排。

起初,老二不乐意,口中念念有词,不要啦坐后面容易分神听不到老师讲课对学习不好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学费对不起住宿费对不起伙食费什么什么的。我一听,火从丹田冒出来,对他喷口大喊:话真废,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

反正日久见人心嘛,想你赵老二也不出我的料想范围。果然,不假时日,老二不再钟情第一排。随便找到位置就将屁股摊上去,只要不是第一排。所以说,他挑位置的眼光远不如他名字一样不同凡响。很长一段时间,老二坐的位置毫无特色,不前不后,完全是戈壁里的一粒沙海洋里的一滴水空气里的一团二氧化碳。一年下来,老师拿“罩乳膨”对学生的脸,怎么也对不上他。

再后来,老二干脆就不来上课了,上课也找不着教室在哪里,不如不上。说也奇怪,老师竟也没点过他的名字。真是逍遥法外。

今天很奇怪,老二居然来上课了,而且坐我右手边。很明显,这类行为表示:他愿意跟我混了。

没有发飙的英语老师一如既往,没有什么特色所在,一节课下来,完全是个人的行为艺术。两节英语,老二已经睡了一节,搞到我像被传染一样,脑袋朦胧。老二不是双眼皮,现在却是了,他拼命抬起厚重的睫毛,对我说:“大哥,好饿呀。”

我直接回复:“我没钱。”

“谁找你要钱啦?我想下楼买点吃的。”

“告诉我干嘛?你是我媳妇呀?”我反问道。

“没事,就问你要不要。”

“不要。”我总感觉今天的老二怪怪的。

“那我下去了哈。”老二学着偶像剧里让人呕吐的语调。

“不用向我交代的,二公子。”

老二跨过我的双腿,离开座位,蹦蹦跳跳出了教室门,向楼梯口迈去。怎么感觉他的背影有股妖气,不会是中邪了吧?说不准,又看上哪个妞了?

上课前的两分钟,老二回到座位。他一转身,将我的课本撞落地板。我捡起书本,一边拍灰一边对他说:

“老二,你不要这么大大咧咧好不好?”

“没关系的,不大大咧咧算什么男人。”他的回答让我气不知道打哪里出,照他的理论,我就不算是男人?还好,我对这家伙有足够了解,我也没小气到对小事念念不忘。

老二有点不好意思,拿起一包薯片,问我:“要不要?”

“不用,你吃吧。”老实说,我都不敢看他布满痘痘的脸了,怎么还敢吃他的薯片。有时候,我很恶心地想:如果痘痘可以当饭吃,老二将自己脸上的痘痘刮下来,一定是一顿足够饱到打嗝的晚饭。

此时,老师开始上课,老二也开始进食。随着老师的催眠逐步进行,老二也很快将两包薯片一盒苏打饼一瓶牛奶消灭掉。饱暖思眠意,老二在犯困,眼皮一直往下掉。他愣一下眼睛,向我交代:“有什么情况给个通知,我小睡一会。”

我理解他的状况,也明了他所谓的小睡,说:“好的,好好休息。”

他像得到万人虔诚祝福的一城之主,对我点点头,“嘭”地一声,趴倒于课桌。也不知道他头疼不,摔下去这么用力。

我心有仰望之意,老师真厉害,又倒一个。

不远无论多少里,我来到一座陌生城市读大学,学的却是一门不感兴趣的科目。我一直对计算机有着强烈的爱好,从小的梦想是当一位名扬四海的网络工程师,将信息技术带进家家户户,让现代公民过上幸福愉快的生活。可是,我现在却啃着这该死的化学化工。不能不说,生活太讽刺了。

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我则是找不到最好老师的坏学生。对所学专业表示不喜欢的学生如同阳痿的小公狗,无论面前的母狗多么性感多么诱惑多么挑逗,它都勃不起来。

这节课讲的是专业化学英语,可见英语的无所不能。原来什么专业都可以和英语挂上钩,只要将专业课本上的中文翻译成英文。试管、量筒、烧瓶、坩埚、玻璃棒、酒精灯、滴定管、吸液管、PH指示剂分别对应为test tube、graduate、flask、crucible pot、stirring rod、Bunsen burner、burette、pipette、PH indicator。

如你所知,英语老师依然作风不改,在讲台上保持着鲜明的个人先锋主义形象。台下伏倒一片,谓为壮观!不知道她对化学了解与否,也不知道她对英语了解与否(因为我对英语不了解,判断不出来),但我敢肯定,她对中文不了解。至少对汉语普通话不了解。

上课到现在,她没一句国语像中国的。硅酸盐(silicate),硅酸盐硅酸盐的,彻底发声发成龟仙人。不听还好,像老二睡个天昏地暗或者翻一两本言情小说,一听则没完没了。伤耳朵不追究,让人走神却是天马行空:

龟仙人不就是《七龙珠》里面那好色的老头吗?我读高四的时候,同桌是葱头,他就非常喜欢《七龙珠》,他说他不喜欢《火影忍者》,《火影忍者》很棒呀,我弟弟K就喜欢得不得了,每周都追更新,每周我要做的事有很多,上上网,打打篮球,吹吹牛逼,空闲时还约几个同为流氓的好友去植物园偷摘芒果,植物园里的芒果少有人打理,所以很多会长虫子,长虫子的,我一般吃不下,顺手一丢,“噗通”一声扔进学校的小河,这条小河经常没水,也不知道里面的鱼死去哪里,居然连一个影子都没有,树的影子叫树荫,我们学校有很多树荫,走在里面,像走进阎王爷的阴曹地府,我不怕鬼,K非常怕鬼,所以我经常扮鬼吓他,K是当年的小大哥,所以经常欺负我,被欺负的我经常哭爹喊娘,祖母会抱着哭泣的我,别哭别哭哈,比我爱哭的还有很多人也有很多狗,我家就养过这样一条狗,吃饱闲着没事,就坐在大厅拉拢着脸,像谁欠它几百万似的,我很少借钱给别人,因为我没钱,有人问借,就算口袋有钱也说没钱,有钱还不如多买几根冰棒舔呢,干嘛借人,我喜欢吃冰棒,塞在嘴里凉飕凉飕的,降低不少使人燥热的温度,今天天气很热,头顶的风扇貌似患了哮喘病,咳出来的风成团成团,真闷,还好今天来得够早,一马当先占据最后一排有风扇吹的位置,没处在风扇口的同学够辛苦的,汗流浃背地听着不会说普通话的老师用英语讲化学,唉,管她呢!咦,老师怎么还在讲龟仙人?龟仙人不就是《七龙珠》里面那好色的老头吗?我读高四的时候,同桌是葱头,他就非常喜欢《七龙珠》,他说他不喜欢《火影忍者》,《火影忍者》很棒呀……

“呤呤呤呤……”下课铃声响了。我的思绪藕断丝连,被铃声一刀两断。我猛地清醒过来,终于回到现实。看来,想象是一个好东西,虽然它没给我带来什么直接的经济利益,但它使我上课的时间好过很多。假如课堂没有了想象,那可是个悲剧,像我前面的同学,下课立马跳起来发出的感慨:“唉,度日如年啊!”

除了想象,我想,混日子的利器还有就是老二正使用的“睡眠”啦。他前一秒还睡得不亦乐乎,天塌下来也无关紧要,听到下课铃声,马上像上了发条的弹簧,腰一挺,眼睛一转,说:“走,回宿舍刷牙。”

老实说,下课铃声是最有用的起床闹铃。

从教室下来,我们四人走在无比妖媚的校道上。用妖媚来形容学校的道路,首先由伟哥提出来,后来我想一想,发觉还是挺有道理的。我们学校女生较多,阴盛阳衰,处处彰显艳丽之气。伟哥用的这个形容词,在我们对学校的深入认识过程中代表着极其重要的不可代替的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意义。

伟哥真名也不是叫伟哥,只不过名字里带有“伟”字而已。这个很正常,从小到大,身边的人,名字里带有“伟”字的哪个不是被称为伟哥?见怪不怪。

这倒好,我的室友不但有“老二”,还有“伟哥”。

伟哥是我的班长,也是我的室友。两个身份一结合,我发现美妙绝伦。起初,他立志竞选班长职位时,我们宿舍三人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帮其宣传拉票。寝室有一个班集体的大哥,对我们以后的生活有着十分大好处。

我寻思多时,具体好处,详列如下:

一,不想上课,请假方便。

二,不想上课,逃课方便。

三,不小心被老师点名,可以找班长划掉。

四,想要班里哪个女生的QQ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家庭住址父亲的名字母亲的名字,甚至生辰八字,班长手里都有。

五,利用职位之便,彻底搜刮校园信息。

其中,第五点尤为重要。举例说明。上星期四,学校向各个班长发布全校任选课网上选课时间。我们三人一把摁住伟哥,教唆他事先不要张扬,然后三下五除二,刷刷地就选上自己满意的课。待伟哥向全班同学宣布通知时,气氛那是相当恶劣,同学们有的为自己没选上喜欢的课鬼哭狼嚎,有的似乎面临家破人亡,刷新着龟速的校园网,欲哭无泪。

好在,先下手为强。

有便宜不占,非人本性也!

伟哥见我们如此疯狂,也不好说什么,毕竟朝廷的拥有权归属于公民,当政的只为老百姓服务而已。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伟哥对这一点理解得还是比较透切的。

伟哥这人就是实在,谁需要帮忙,他就算不是举手之劳也竭尽全力满分服务。他好学、积极、向上、激情、善解人意、内敛沉稳、阳光明媚,最重要的,他还是标准帅哥一枚。

以上是我对伟哥的赞赏。当然,在我的意识观念里,赞赏就是对别人与我相似之处的委婉承认。

我们寝室还有一人,就是麦小达。麦小达家庭比较富裕,从小男女感情的发展自然比较丰盛。上大学以来,一直在校园外面租着房子,和小女友过着蜜月式的生活。至于宿舍,他有时候会在,有时候不会在,具体按什么规律回来,我也没有研究过。总之,在我大学生活期间,小达神出鬼没就出现神出鬼没就消失,也不足为奇。

我们四人走在上完英语课踏着豪迈步伐的路上,虽然特征明显,却毫不起眼。没办法,自以为是的四大佳人,得不到肯定,何处伸冤?校园人满为患呀,四颗葱可忽略不计!

老二说:“去第一饭堂还是第二饭堂还是第三饭堂还是第四饭堂吃饭呀?”

我一听又晕了,老二尽讲废话,废话程度如同烟盒上标明的“吸烟有害健康”。我反问他:“你不是说要回宿舍刷牙吗?”

“先不刷,饿了。”

小达说:“你们饿了,先去吃吧,我出去。”说完,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吧,只剩三人了。

伟哥说:“那就去一饭吧,比较近。”

我说:“一饭。”

“那快走,饿死了。”老二不停地催促。

我问:“你上课不是吃零食了吗?”

伟哥搭腔:“就是,怎么又饿了?”

老二眼珠又一转,说:“没办法,我是饭桶。”

我和伟哥面面相觑,不约而地同点头。相处这么久,我第一次觉得老二说了一句具有逻辑思维的话,道理也符合客观事实。

老二又问:“吃完晚饭,干嘛去?”

“不知道,你呢?大哥。”

我回答道:“去学校超市买点干粮,夜里熬着会饿。”

老二说:“好,我也要买。”

伟哥说:“好,我陪你们走走。”

吃过晚饭买完东西,我们三人又走在校道上。紫荆校道比任何商业街都要热闹,人头攒动,吆喝声不绝于耳,又是一年机构招新时。只见校道两边桌子小凳一字排开,红色横幅左牵右扯,大字标语“北岭大学十大社团之一;2011年招新人数社团之首;第三届社团文化艺术巡礼总分排名第三;第五届社团杯篮球赛进入八强;第六届北岭大学社团杯辩论赛二等奖”,从来就没什么一等奖,有一等奖也是专业内学院内大学内如此小众范围,贻笑大方。

跑腿的手拿宣传单,见人则笑脸如花:“亲,有兴趣就过来了解一下啦。”话事的稳坐大本营,两眼放光,色咪咪横扫路人,见着稚嫩脸孔,立马督促手下:“上!”新生成群结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仰望师兄师姐,羡慕之情表露于脸,想想权力的魅力正是如此,他日当上领导,无限光彩。

说时迟那时快,我们回寝室的半途,杀出个程咬金。一大妈级别的大姐死缠烂打,似乎对说服我改邪归正信心满满。

她说:“加入我们,好吗?”

我说:“你们社团是怎么样的?”

她说:“我们湖畔文学社成立于1980年,是北大38个社团中成立最早的一个社团之一(我一想:又是之一),它是由星星文学社和中英文学社合并而成的,至今已有30年的历史。现在文学社拥有社员400多名,陶冶文学情操,提高写作水平,丰富校园文化是文学社一贯的宗旨,在这二十多年来,文学社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各个校内外或全国性的征文比赛中,文学社均有相当的社员获奖;众多从文学社走出去的师兄姐们纷纷奔向文学的征程,成就一代又一代的文人学子;在全国各省的作家协会中,文学社社员也有不少成为其通讯员、校园作家。”

我说:“噢!好厉害。”

她说:“嗯。”

我说:“你是哪个省作家协会的通讯员或者校园作家?”

她说:“呃……”

我说:“大几?”

她说:“大二。”

我说:“多大?”

她说:“九一年生。”

我说:“噢!”

她说:“你大几?”

我说:“大一。”

她说:“多大?”

我说:“九零年生。”

她说:“噢!”

我说:“我可以当你哥哦,师姐。”

然后她就像触电的罗非鱼,双眼直愣愣,可能也明白我的言下之意是:“别忽悠哥好吗?”

她说:“噢!”

她不愧为政府机关后备人才的好手下,察言观色的能力不是盖的,明白过来就不再追问。我一看她一副可怜相,自觉自己欺人太甚,惭愧不已。哥对不起你师姐,哥对不起校团委校党委,哥对不起社团协会青年网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哥买完火腿肠还有正事,实在对不起。

伟哥见状,快速过来救场子。他倾盘而出的英雄救美之心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对师姐说:“我对你的社团挺感兴趣的。”

师姐眉开眼笑,噼里啪啦地向伟哥介绍。

老二说:“我看伟哥不是对师姐的社团感兴趣,而是对师姐感兴趣。”

嘿,老二这二愣子,说话怎么越来越在理啦?我对他说:“走吧。”

“那伟哥怎么办?”

“他现在没空。”

“这样呀。”老二一边走一边回头望伟哥,送君离开千里之外的眼神。

你看,十二年后的大学生正经的还真少,做事没点计划。不就下课吃饭回宿舍嘛,中途遭遇事故接受诱惑,四个中居然有两个完成不了。

回来寝室,实在也不是人待的地方。

老二的手机一直处于歌曲外放的状态,浮浮躁躁的,我也不想说他,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说了。按鲁迅先生说的,时间就是性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老二就是在谋杀我的生命。震耳欲聋的声响、五音不全的跟唱,配合着他乱七八糟的桌面、拼命抖动的二郎腿,真让人头晕。如果歌曲赏心悦目还好,可惜事实与我愿违。从那台砖头一样的山寨手机里根本播放不出什么正常的歌曲,不是慕容晓晓就是凤凰传奇再则庞龙刀郎。

“我在遥望,月亮之上。”

“那一夜,你没有拒绝我!”

“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

“如果我得到你的人,却得不到你的心。”

我还是不要待在宿舍比较好!于是,我走出寝室门。

“大哥,去哪里?”老二见我要下楼,急着追问。

“出去走走。”

“怎么,在宿舍认真学习不好吗?”

“宿舍比较适合你学习。”

“我也觉得。”

下到宿舍大院门口,看到门卫老头,我忽然由此及彼想起校外报刊亭那个老头,于是快步走出学校。《大家都有病》还没翻完呢?

我看一下表,现在是黄昏六点四十八分,报刊亭旁边的人寥寥无几。老头坐在一把和他一样老的椅子上,手捧《南江日报》,津津有味地阅读。他那股认真劲真使我怀疑:坏人把报刊亭搬走也不知道吧。他眉头紧锁,像用胶水粘着一样连接老花镜。好想帮他将眼睛往上推一点,因为它真的快掉下来了。太阳几乎沉没于公路远处的尘土,残阳本来就不猛烈,加上泥灰的渲染,更是阴沉。一台灰白的五十铃货车驶过来,扬起一阵迷雾似的灰尘。

我的到来让老头分神了,谁叫我是不速之客呢。他站起来,跺着碎步,围绕报刊亭逛了一圈,又坐下看报。期间,他把我瞥一眼。这眼神,我见多了,谁怕谁?

轻车熟路地,我很快找出《大家都有病》。这本书有点泛黄,明显被我一类吝啬的人经常翻阅形成的。奇怪,这么好看的书怎么没人买呢?也不奇怪,这么好看的书怎么会有人买呢?随便翻翻就是,随便翻翻也可将它看完,还买来干嘛?书中一节讨论婚姻问题,我因为不懂,更是兴致勃勃。像我父母一样,粗俗的两夫妻,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应该也是不懂婚姻的。可这谁说得准呢?哪个神人能将婚姻玩弄于股掌之间?我?我父母?还是报刊亭给我白眼的老头?我就说得准吗?我的马子会怎样?我的女朋友会怎样?我的妻子会怎样?我的马子和我的女朋友和我的妻子会是同一个人吗?还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

越想越觉得自己越来越有病。

突然,有人拍一下我的右肩膀,还好,我没病,我还能感受到别人的呼唤。

“你好呀,谢谢你上次帮我提行李。”

显然,说话的是一纤声细语的女生。我脑袋一片混账,还没从婚姻的问题中跳出来。时间过去很久(因为我一直在回忆我怎么认识这女生,所以不清楚这个很久是多久,反正就是很久),我豁然开朗——Francesca Johnson!我记起来了!刚才叫我的是Francesca Johnson!拍我肩膀的是一起坐火车的Francesca Johnson!我帮她拿过行李箱的Francesca Johnson!我急忙转身,可惜伊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都二十米开外了。

都怪我脑瓜子笨,穷尽其所能也花费许久时间才将她忆起。

难道我要和她讨论婚姻问题?难道我要和她做我们两个才可以做的事情?难道她就是我的马子我的女朋友我的妻子?

我呆若木鸡,嘴巴张得老大,一呼一吸大口大口吞着灰尘。

Francesca Johnson!算第一次校园偶遇,他日邂逅两次,必定问她要电话。

我很兴奋,回到寝室,边脱鞋子边跟唱老二的歌曲:“那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胡乱地说话。”

老二实在是二,歌曲一成不变,播放载体已由手机改成电脑。他见我一副快乐似神仙的样子,好奇地问:“大哥,你的福利彩票中奖啦?”

“不是。”

“真的?”

“别废话,我去洗澡。”我不想跟他耗,准备去做自己的事情。

“大哥,别,我先洗吧,很快的。”

我勒个去,一个人整晚待在宿舍,都干什么去了?我问:“这么勤奋学习,把洗澡的时间都给耽误了?”

“那当然。”

“好吧,你洗。”我先让着他。第一,我今晚心情算是不错,谁想拿我的饭卡给女朋友买夜宵,我也可以勉强答应;第二,老二说他洗澡快,这不假,每次都不超过一首歌的时间。至于洗澡的效果嘛,还是不说为好,满身打过羽毛球后的汗酸味,洗前洗后一个样,真是摸不透他洗澡目的何在;第三,我可以趁机了解一下老二这臭小子一整夜在干什么。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QQ最近联系人,从先前6:48pm到现在11:13pm,满满四十七页聊天记录。也太认真学习了吧?

五分钟后,老二从洗手间出来,催我:“大哥,洗澡,你自慰的时间到了。”

“滚。”

我学报刊亭大爷的架势给老二一对白眼。只见他淫荡地朝我阴笑,整一欠扁的样子。

我洗完澡出来,伟哥也刚好回来。出乎我意料,他竟然比我还兴奋。看那自我陶醉的表情,叫他帮忙做一个月的化学作业,他也会乐意接受。

我当然有点好奇,问:“伟哥,你的福利彩票中奖啦?”

“不是。”

“那是什么?”

“别废话,我去洗澡。”

很明显,他不肯与我分享内心,或者依然陶醉于心灵游离在外的欢愉。

伟哥洗完澡出来,熄灯,上床。大家开始准备休息。

休息是假的,夜生活真正的开启才对。有关这句话的另外一种解析是,睡觉是应该的,睡觉前的夜谈也是应该的。班主任给我们开的唯一一次班会不是强调过吗,同学之间要相互热爱相互帮助相互尊重有问题一起解决。所以,要成为一个完美的、团结的、积极的宿舍团体,我们就必须交流感情心得分享生活经验。

于是,我们开始今晚的卧谈会。

首先,老二发言:“今天股市延续调整趋势,沪指收盘下跌28.32点,收于2765.89点,日K线报收中阴线,收于60日均线之下,深成指下跌92.58点,12301.41点,两市成交继续小幅萎缩。今晚我研究一晚上,深为股民朋友感慨。跌吧跌吧,跌到摔成肉饼,连他妈都认不出来。”

伟哥:“人们炒股干嘛呢,真是的。”

我:“不知道股民是在炒股还是被股炒。”

伟哥发言:“如果人民币实际升值将提高伙伴国的产出,亚洲供应链国家的产出和经常账户差额将有相当大幅度的增长,将使日本和韩国等最终产品生产国收益。到时可爽死他们咯。”

我:“涨涨还是好的。”

老二:“涨就涨,饭堂的陈皮鸭炒豆角不要变贵就好。”

我发言:“过去一年中,中国的房地产价格上升放缓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取了防止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的措施,并向市场提供了更多的住房供应。这些都是非常积极的政府行为。然而,房地产市场仍存在非常强烈的泡沫倾向。”

伟哥:“我得读好书,尽早买个房。”

老二:“都他妈怎么回事,读个大学就为买房?还不如娶个女明星!”

我:“老二,你认识苍井空吗?”

老二:“不认识,她和房价有关系?”

我:“认识吉泽明步吗?”

老二:“不认识。”

我:“认识松岛枫吗?”

老二:“不认识。”

我:“认识林志玲吗?”

老二:“她也拍AV?”

伟哥:“你不认识苍井空吉泽明步松岛枫,怎么知道她们拍那个东西?”

老二:“知道是知道,认识是认识,两者不是一回事。”

伟哥:“话说,大哥,她们跟房价有什么关系?”

我:“没关系。”

老二:“那你说她们干嘛?”

伟哥:“是不是我们要转移话题了?”

我:“是。”

老二:“大哥,你这一转折也太生硬了吧。”

伟哥:“还好吧,以前不是没有前缀直接入主题的吗?今天有个转折,气氛比较好一点。”

我:“就是。”

老二:“你们说,我们班有哪个妞像苍井空吉泽明步松岛枫一样好身材的。”

伟哥:“有吗?”

我:“没有。”

老二:“今天晚上和我聊Q的那妞身材就挺好脸蛋也挺漂亮。”

伟哥:“我们班的?”

老二:“不是。”

我:“你不是一整晚研究股市行情吗?”

老二:“我研究完,然后再和她聊。”

我:“你不是曾经说过,外在不重要吗?怎么老挑外貌突出的女生来留意?”

老二:“说是说,做是做。”

我:“怪不得今天的你这么不正常。”

老二:“哪有?”

伟哥:“怎么认识的?”

老二:“我们羽毛球协会的。”

我:“哎呦,参加活动还是有收获的哦。”

老二:“那当然。”

伟哥:“哪个学院?什么专业?怎么称呼?有男朋友吗?”

老二:“外国语学院,外贸日语,何小惠,没有。”

我:“赶紧的呀,看你饥渴得那么厉害。”

伟哥:“今天湖畔文学社那师姐好像对我有感觉。”

老二:“是你对她有感觉吧!”

我:“你怎么知道她对你有感觉?”

伟哥:“感觉呀。”

老二:“不会吧。”

伟哥:“因为她死缠烂打,想说服我加入他们的社团。”

我:“这样呀?”

伟哥:“嗯。”

老二:“哪个学院?什么专业?怎么称呼?有男朋友吗?”

伟哥:“文学院,汉语言文学,陈芷苒,不知道。”

我:“拿到联系方式没?”

伟哥:“宿舍区号13,手机短号658784,QQ号码574941186.”

老二:“太好了,进攻呗。”

我:“俩都加油吧。”

老二:“对呀,天气冷,找个女朋友取取暖。”

伟哥:“大哥,你的目标呢?”

我的目标呀?我没目标吧。我现在没有女朋友。我倒蛮喜欢Francesca Johnson的,可是我对她的信息一无所知,连名字都是自己给她安的。她是挺漂亮的(在火车上我怎么没发觉呢?),细眉毛,黑长发,长睫毛,大眼睛,高鼻子,小嘴唇,尖下巴,白皮肤。找她当女朋友应该也不错。傍晚我不是见到她吗?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吧。她还认得我哦,还拍了我的肩膀。难道她也想跟我深入发展?

我开始想她了。我又想起自己看过不少日本的动作片,主角一般只有两个,一男一女那种,脑海中立马浮现出一幅大汗淋漓的场景,让我吃惊的是,苍井空老师的脸变成了Francesca Johnson的脸。我一阵哆嗦,急忙摇头晃脑。

我:“算了吧,睡觉。”

老二:“不会吧,这么早。”

伟哥:“作家三毛不是说过吗,人活着连夜间都得睡觉不如去死。”

我:“结果她后来自杀了吧。”

老二:“不会吧,原来流浪的三毛这小子竟能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他是作家吗?还有,我一直以为他是饿死的呢。”

我头越来越晕,懒得和老二搭话,不如睡觉。我们聊这么多能让生理有反应的话题,不知道今晚会不会做春梦。唉,算了吧,睡觉。

迷迷糊糊,飘飘浮浮,小睡将近熟眠的状态,我感觉自己很快就会跃入温暖的原始森林。

过许久,老二突如其来地从床上跃起,说:“好像今晚我还没洗衣服。”

他说完就去洗手间,洗衣服是真有其事(他经常深更半夜干这种事),至于洗完衣服后会不会顺便干一下其他的事情,很难说,这也不是不可能。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管他呢,算了吧,睡觉。明天起床数数阳台晾着多少条内裤,一看便知。

然后,我真的睡着了。

一大早醒过来,我是非正常醒的,前一秒还是熟睡当中,下一秒闹钟就响了。人的生理也就那么一回事,己所不欲勿施于身体,为了计划,伤身在所不辞。响的闹钟是我的还好,可偏偏是老二的;闹钟是老二的还好,可偏偏不选一首好歌。我看过一句话,想毁掉一首好歌的最佳方法就是把它设置为起床闹铃。既然一首好歌都让人千夫所指,那老二的起床闹铃所受唾弃程度更是非同小可。

“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是我鼻子犯的罪。”

这首《香水有毒》就像萦绕在一位怀有最为险恶心灵的毒蝎妇人身上的香水一样,在寝室里一直飘不停。

闹钟响了很久,《香水有毒》一遍又一遍,老二岿然不动,沉睡如同死尸。我和伟哥坐起来,怨声连连。有些人就是这样,闹钟不是用来提醒自己起床的,而是用来闹醒室友,好让室友提醒他起床的。

关于这点,老二与我高中第五年时遇到的一哥们一模一样。我那哥们叫郝大海,喜欢DJ,早上起床闹铃换来换去也就DJ乐曲。两人如出一辙。

伟哥下自己床上老二床,不由分说,抬腿就是一脚,踹在老二脸蛋上。老二这才有了灵魂,坐起来边挠头发边言言自语:“啊?都几点了?刚才怎么?怎就没听到手机响呢?好像梦到馅饼从蚊帐落下砸我脸上了。”

伟哥朝着老二吼道:“你他妈这么早设闹铃,起床吃馅饼呀?”

老二隐约察觉事情微妙,低声下气:“我今早有课。”

我说:“瞎扯,星期六上什么课?哪门子老师没事找事给你上课?”

老二又想了想:“噢,我早上去排练,明天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初赛海选。”

伟哥的气还没消:“尽爱吃饱撑着。”

老二说:“我还没吃早餐呢。”

我和伟哥无言于对,躺下床,尽量补充睡眠。

老二洗刷完毕,出门前轻手轻脚,像是害怕发出声响。也是,换谁都有愧疚感,尤其给别人生活带来不好的影响之后。再无耻之人也有羞辱之心吧。千不该万不该,我心中对老二的夸耀还没抒发完,他出到寝室门口一下子潇洒万分,手就那么用力一带,铁门“嘭”地合上。整栋楼都听得一清二楚。

真是一个瓷实的祸害!

被祸害一搅,我睡意全无。不如起来,早点预备,反正有事。

伟哥唉声叹气叫苦连天:“我昨夜可是失眠过来的呀!”

我心有怜惜:“那你就好好休息呗,陈芷苒同学又没找你。”

“你也滚,昨夜就为这口活儿睡不着的,还提她。”

“真的?”

“骗你干嘛?”

“骗我买早餐呀。”

“你再滚。”

我没有滚,只是跳起来,刷牙洗脸吞早餐。我要去图书馆。

因为周末,校道上人不多,倒是阳光多到无处安放。都二十几年过去了,太阳还是这么猛烈,照在我的厚脸皮上,火辣火辣。

图书馆位于学校中央,类比人体生理结构上的肚脐位置。我们学校的这颗小肚脐,有很多特点。

第一,面积小,小到你可以在学校官方地图上找得到,在学校里找不到。有一回,一校外人员问我,同学,你好,请问你们学校的图书馆怎么走,我一脸纳闷,喏,你转身那坨建筑便是,不就在眼皮底下吗?

第二,外表旧,我兴奋的时候经常无处发泄,静静地待在图书馆转角处,用手指戳它的外墙,混凝土碎瓷片飒飒直落,痛快不已,心理调节效果非常明显,另外,我发誓,本人从不留长指甲。

第三,馆内人多,比紫荆校道上的人还多,借本书往里钻,整一个视觉冲击感觉错误,这不是春运时候的火车箱吗?上个厕所也拔不开人群。

打小时候起,我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偷鸡摸狗,小菜一碟。三更半夜,有事没事和K那群手下相约,谁家荔枝龙眼葡萄芒果熟在枝头,一扫而过,尸骨全无。K那群混蛋爱吃,我也爱吃,所以偷些吃吃喝喝的理所当然。我是一个思想家(后来和那群混蛋相处久了才发觉),总不能随波逐流,于是想法子偷点其它的东西。偷什么东西呢?所偷之物务必与思想有关。与思想有关?那就偷人呗。那不行,偷人多丢人!我看还是偷书吧。说到做到,开始物色对象。在当时我们那个年代的小山村,书籍可是高级货,想偷不容易。巡遍整个村落,最好的书只有九年义务教育教材。

众所周知,我是思想家,对一切呆板规矩毫无新意的东西不感兴趣,更不用说满满当当全是教唆口吻的教科书。有能力偷好的,就没必要拣些被先辈嚼后吐出来的破烂货。我对九年义务教育鄙夷视之,于是,开始努力寻找真正意义上的书籍。可见,我有多么心术不正。

十二年前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我撬开了村子里小学图书馆的大门,当然只有我一个人。那扇门说大不大,说大也只是为了衬托我撬门所做出的努力。大门铁皮材质,上面的油漆脱落如同涂着一层贵妇晕车后的呕吐物。因为是铁门,所以我撬得格外小心。门把上挂着一把大锁,那锁说大不大,说大也只是为了衬托我撬门所做出的努力。我拿着从别人家偷来的螺丝批对大锁的屁股捅呀捅,耐心程度史前未有。我一呼一吸小心翼翼,手心脸上的汗不停吧嗒吧嗒地流。想一想破门后可以见到渴望已久的高级货,我兴奋得胆战心惊。多辛苦多挫折,我都愿意去承受啦。皇天不负有心人,铁门“鸡鸭”一声,开了。

知识的殿堂之门终于为我开启!

在这里,我必须澄清一下。其实,我脱离K的组织转移盗窃目标,不愿同流合污只是直接原因,实质原因是为了讨好一个女孩。事实就是,我无论做多么高尚的事,也高尚不到哪里。为什么要讨好这个女孩,直接原因和实质原因就是我喜欢她。她叫什么名字?这不方便说。因为就算十二年后,她一直留意我的最新动态。倘若她知道我在此提及她的名字,误解我还喜欢她,这样就不好解析了。以前我是喜欢她的,现在我长大了,不喜欢了,还是不提名字好。以下内容,为了防止对号入座,我会略加修改。

女孩很漂亮,读书很好。就这一点,彻底改变了我一直秉承的“漂亮的女孩读书不好,读书好的女孩不漂亮”的观念。年纪轻轻的我,在心智发展过程中,自己的观念天打雷劈般被她改变了。我能脱离她的影响吗?绝对不能,于是我喜欢她。

女孩坐在第一排,而我坐在最后一排。这样的好处是,无论我多么游离多么分神地注意她,老师同学们都以为我是很认真地在听课。因此,我心安理得。除了上课留意她外,我还会在下课时故意蹭到前排和一群混混打闹。谁都知道,面对喜欢的女生,人们再威武再深沉再不可一世,在她面前都是卑微得贱如泥土。我从来不敢和她搭上一句话,哪怕是“你吃饭了吗?”。有时候心血来潮,想问她借作业来抄抄,结果都以失败告终。憋屈久了,我实在欲火焚身。所以我决定,下课后跟踪她。

这是一项绝对的技术活,没有这天赋还别闹着玩,闹着闹着被发现可不好。这么一说,只有一个意思:我的技术活还不赖。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轻手轻脚,躲躲闪闪,假装看看天故意数数沙,醉翁之意不在酒。

如你所知,一个星期后,我发现她每天问完老师问题从办公室出来,都会去图书馆借书。借什么书,我无从了解。她是爱书之人,这很明显,所以,我的跟踪也不是无功而返。知道她爱书后,接下来的计划当然就是找机会接近这个爱书的小妞。

所以,我脱离K那群流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我踏入了知识的殿堂。

说也奇怪,我捅开图书馆的锁进去,出来时居然还可以将之套上,我再一捅,又开了。也就是说,我手上的不起眼的螺丝批完全充当了钥匙的身份。我一时迷糊:手上这把玩意是不是和图书馆钥匙当拜把兄弟?这种事,我见得多,为了兄弟,愿意冒险顶替兄弟做兄弟该做的事,如此之人,数不胜数。

自从可以自由进出图书馆后,我开始有了底气。

我问那个让我上课时聚精会神假装听课跟踪她跟踪了一个星期的女孩:“你喜欢什么书?”

因为我是第一次上前搭讪,她停顿好几秒,说:“连环画。”

故事就是这样发展。

第二天下课,我面红耳赤地捧着《新儿女英雄传》、《小城春秋》轻轻托在她面前,两套共计七册,刚好挡住自己的脸。为了不让她知道书是从图书馆偷来的,我还用手指沾口水将图书馆的印章磨掉。她依旧停顿好几秒,盯着我,然后喜出望外,欢快地蹦蹦跳跳。

我心里给自己鼓励一个:我终于接近爱人的生活了!

原来偷东西也可以有成就感!

故事还是这样发展。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马不停蹄地给她运书。逐渐地,我觉得进攻时间成熟了,于是挑选一个比较好的节气向她表白。记得好像是端午节,我对她说话的时候还打嗝,满嘴是粽子的味道。我将十册的《铁道游击队》摆在她面前,含情脉脉地瞥住她的眼睛,说:“我喜欢你!”不出所料,她还是停顿好几秒。出乎意料,她对我说:“不好意思,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我当场那个晕,怎么感觉在哪部八点档的连续剧上听过这样的对白。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抱着我盗窃来的劳动成果跑出教室。我急忙追上去,并不是死缠烂打,也不是恼羞成怒,只是想了解一下,到底是哪个家伙敢与我抢饭吃!不知道我快饿死了吗!

爱情轰轰烈烈,如同脱轨的动车组,结果惨不忍睹。

我立在她面前,掺着她一根萝卜粗的胳膊,问:“你喜欢的人是谁?”

她他妈的依然停顿好几秒,说:“我说出去你不要说出去呀。”

我咬牙切齿:“好。”

“罗大宝。”

“为什么喜欢他?”

“他天天给我买冰棍。”

“我也天天给你带精神粮食呀!”

“他是班长。”

“我也是学校乒乓球桌面清洁队的队长呀。”

“他说过不可以将我们的爱情告诉别人,地下发展,真是浪漫。”

“我不浪漫?”

“很散漫。”

“那你为什么将你们之间的事告诉我?”

“因为你问呀。”

“就这样?”

“而且你天天给我带书。”

“就这样?”

“你还想怎样?”

“不想。”

“谢你的书。”

“不客气,活该的。”

……

我回家又啃了一条粽子,边啃边分析,具体如下:爱情不是一厢情愿地付出就可以,还要顾及对方的感受,摸透对方心理,对症下药,百发百中;最好当个班长,或者学习委员,要不小组长也好,权利象征着魅力;最重要的,小女生爱玩浪漫。

以上我都没考虑过,不失败的话,那绝对是成功将我当儿子宠着了。所谓失败是成功之母,那样我岂不是变成外孙子啦?我真是个龟孙子!

以上是我小时候的图书馆爱情经历。

由于爱情的夭折,我一度丧心病狂,厌世情绪达到极点。爱情没了,手上的图书馆钥匙怎么办?我想过将它抛进小学的茅坑,后来,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其实大可不必这样。回想起来,我之所以喜欢班长罗大宝的女朋友,还不是因为她喜欢看书?这股气质劲,我可没忘!我若仔细钻研,说不准日后成为一块磁铁,女生则如同小铁钉,唰唰朝我扑面而来。

当时很流行一首《好汉歌》,该出手时就出手,嘿。我则把它唱成该放手时就放手,嘿咿呀。放手后的我不再偷书,转而看书。上课下课手里揣着一把螺丝批,别人问我不是用来捅罗大宝的吧,我说是用来看书的,没一个相信。

不信就不信,我也不在乎。有了图书馆,我的精神境界可不是你们此类鼠辈能理解。我看书去!

原来有这么一个好地方!

书中自有千种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唉呀呀,读好书就不用吃饭不用买房子不用泡妞啦!读书有多好,没读书的人是不知道的。

读的书多,我隐约察觉自己的变化:越来越在行了。日翻多页不说,还可以下笔涂鸦几句。其中最让我有信心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是诗歌,不就一个句子拆成三四截吗,我再喜欢不过。逐渐地,我成为了一个诗人。泡马子的事水到渠成,货源充足,任我挑选。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现在我的大学图书馆比我的小学图书馆大很多,大学就是大学,小学就是小学,两者从图书馆一比较,区别摆在眼前。只不过,大学的图书馆也大不到哪里去。

我一把推开图书馆的门,尽管周末,人数竟也庞大。

一楼是接待大厅和自习室。自习室里的人不少,正常迹象,如果是期末,那可不得了,情侣也纷纷从校园里谈情说爱的角落跳出来,大家都是挽起手袖抢座位,猪崽抢奶便是类此情况。二楼是办公室与期刊部,也是图书馆里高跟鞋最为集中的地方。办公室的女人们打个水送个文件什么的,敲着地板,踢踢踏踏。在期刊部看杂志的学生如坐针垫,横射白眼,真想把穿着高跟鞋乱敲的女人给灭了!四楼至六楼是藏书馆,里面除了违背共产主义的书籍没有外,其它应有尽有。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图书馆与女生有着微妙的关系。我满脑子的爱情幻想都寄托于图书馆,架构于其上,甚至潜意识里明确了挑选女生的必要条件都必须脱离不掉图书馆的干系。大家来图书馆有目的,我来图书馆也很有目的,他们来图书馆借书还书看书学习,我来瞄女生,目的非常明显。我心中暗暗算计,迟早有一天邂逅属于自己的女王,转角遇到爱;就算没遇上,我也会想方设法接触清洁阿姨的女儿。为什么?因为我喜欢图书馆女孩,喜欢与图书馆有联系的女孩。反正我来图书馆就不是做什么正经事。

显然,我差点忘记自己今天来图书馆的目的了。上面怎么没提及图书馆三楼?那儿才是我要去的地方!

三楼是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我是来应聘管理员的。

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员属于学校勤工俭学活动提供职位之一。首先,我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因为我对计算机有着狂热的兴趣,虽然我的本科专业是化学化工;其次,我的家庭不富裕,说得上寒碜,父亲母亲感情破裂,影响重大,对我感情付出减少不说,对我的经济付出更是少得可怜;另外,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当中,我可以学到许多有关职场知识,为以后的就业做好最佳的铺垫;最后,自己赚来的钱花得更风流,泡妞也有资本。

以上是在应聘过程中,我为“你为什么来应聘这份工作”给出的答案。当然,最后一项是我在心里说的。我再怎么混蛋,说话还是会分场合的。

应聘面试官是一位大三的学生,三年来,他一直在电子阅览室当管理员。

他听着我的分析,频频点头,眼睛不停地放着慈祥的光芒。这样的小动作,我将之理解为对我的肯定。于是,我一直笑容可掬。不得不说,要是在其他场合上见到什么大师兄大师姐,我才懒得赔笑。赔笑比赔钱还让我难受。

我对自己可以取得这份工作信心十足。说到底,我这么有信心,原因还是归结于走后门。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

开学以来,身为大学生的我深感生活百无聊赖。在一个吞饱油条后失眠的夜晚里,我想到勤工俭学活动。到底选择哪种职位?毫无疑问,计算机。如你所知,我盯上了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员。有目标就得有计划,我寻消问息洗耳恭听询于刍荛,千方百计了解到争取职位的途径。然后,就有了走后门。起初,我隔三差五跑到管理员(即给我面试的师兄)面前,学习工作性质以及内容。他见一个新生有如此热情,当然款情相待。后来,我对工作逐入佳境,胸有成竹安心定志。另外,我与师兄熟悉程度也与日俱增,谁不知道在朋友处谋取一职半位轻而易举,只要你不伤害他的利益。说得更深入一点,其实,在我跟随师兄学习的过程中,我给他买的盒饭买的饮料为成功取得工作奠定了牢不可破的基础。

我确实是使尽坏点子的家伙!

面试按照规矩进行,踌躇满志的我在面试完后还不忘请师兄吃个饭,虽是外街大排档,也算有诚意。

因为我的心思非常注重对工作的争取,所以一直漂浮不定。正因如此,面试相关的事情不由自主地从简而述了,毕竟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好结果。而且我也得到这个好结果。

“从明天开始,过来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上班吧。”师兄吃饱喝足后,一只手摸肚子一只手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兴高采烈,比第一次在校园偶遇Francesca Johnson还要兴奋。噢!我不能这样比较,两者是完全不同性质的。

工作和女人是男人大半辈子的追求,对于两者,我都很高兴。

得到工作的我似乎有点兴奋过头。

夜里,老二满眼诡计,对我说:“大哥,过来当我的家属团好吗?我明天参加校园十大歌手初赛海选。”

我脱口而出:“好呀。”

这就是兴奋过头的证据,说话一点也不经大脑。我事后回想,后悔不已,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给切了。不就一场海选吗,没必要家属团吧?我竟也答应,看来,我比老二还要吃饱撑着。

让人欣慰的是,伟哥也和我一样白痴,答应老二当家属团。

大学里不仅人多,活动也多。两者之间其实就是因果关系,相互依存,同脉相承:人多自然而然没事也要找事做,于是就有了活动,活动也因为人多而经久不衰。大家都活蹦乱跳的,嬉闹起来连父亲姓什么都会忘记。所有活动都打着锻炼的名号进行,无一例外,口口声声这是展示才华的舞台。舞台我见得多了,就是才华少得可怜。在这种浮躁的活动中寻找才华,无异于荒原里寻求绿株。当然,这涉及到舞台大小问题、阶层高低问题、环境好坏问题。

我们学校的舞台就小到不能再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伟大革命先驱、革命领袖毛泽东主席曾在《反对党八股》写道:“空话连篇,言之无物;装腔作势,借以吓人;无的放矢,不看对象;语言无味,像个瘪三;甲乙丙丁,开中药铺;不负责任,到处害人……”而如今将之用来描述大学里众多沸沸扬扬的活动,也不为过。

老二参加的这个十大歌手比赛就是校园经典活动之一,好坏自有人评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上台表演的学生形态各异,高矮不齐,有的家庭条件比较好,有的家庭条件比较差(我从小练就一双势利眼,从外表可以判断)。家庭条件好的光鲜亮丽,妆扮时尚;家庭条件不怎么好的则黯然失色,朴素明朗。就算衣服再普通不过,其上也经常会用各种工艺弄着这个英文单词“fashion(时尚)”。好在学校还不是完全地社会化,以貌取人的现象并不严重,至少在此次活动中就不明显。

我和伟哥坐在最后一排,位置和平时上课时的差不多。这样的好处是,待实在熬不下去时,拍拍屁股就走人。老二也挺贴心的,怕我们家属团受苦受累受困,每人发了一瓶可口可乐。话说也不对,假如他的意中人何小惠不来当他的家属团,我想我们连最廉价的菊花茶也喝不上。还好,老二把他的爱人何小惠也请来了。

我正在心里咒骂老二时,他开始上场。

老二显得有点紧张,眼神飘忽不定,步伐轻浮如同踩在芦苇上。他身着平时少见的黄色POLO衫,脚上的白色运动鞋洗得终于见白,配合着黑色西裤,像个煤矿老板。

他哆哆嗦嗦地开口,道:“大家好,我是来自化学化工学院的学生。”

我们一听,学院大名都报出来,台下不禁欢呼。

“我,我的名字,叫找老二,哦,不是,我的名字叫,赵乳鹏,我很,很高兴在这里,为大家演唱,献唱张敬奸,哦,不是,是张敬轩,的《断点》,谢谢,鼓掌。”

现场一片安静,一点没有掌声,老二咧嘴傻笑,自觉台阶不好下,只好开声放歌:

静静的陪你走了好远好远

连眼睛红了都没有发现

听着你说你现在的改变

看着我依然最爱你的笑脸

这条旧路依然没有改变

以往的每次路过都是晴天

想起我们有过的从前

泪水就一点一点开始蔓延

我转过我的脸不让你看见

深藏的暗涌已经越来越明显

过完了今天就不要再见面

我害怕每天醒来想你好几遍

我吻过你的脸

你双手曾在我的双肩……

当老二唱到副歌部分,也即“你双手曾在我的双肩”时,高音开始上不去,腔调完全变形,破了。这种走调是用铁丝刮划大理石,用铁铲摩擦水泥地,用钥匙划破塑料袋,听着让人撕心裂肺,毛骨悚然。

老二一下子成为了真正的主角,满脸不好意思,两眼左右一扫,务必心想:还是得找个好台阶下呀。于是,他又开口说:“不好意思,走神了,我再唱另外一首吧。”

我看一下伟哥,伟哥看一下何小惠,何小惠看一下我。伟哥低头在我耳边咬耳朵:“我看大事不妙。”

我点头回答:“嗯,老二要破釜沉舟啦。”

只见老二深吸一口气,两腮鼓起来,长腰由后弯向前屈,竭斯底里吼了出来:

一个人,两个人来摸

我和伟哥一下子愣住,这不是老二洗澡时经常扯喉咙哼的歌曲吗?怎么可以将它搬到表演台上?关于这所歌,我应该更清楚地说明。它原本不是这样的,而是由网络歌手创作的《一个人的寂寞两个人的错》。老二改版纯粹自娱自乐,瞎胡闹来着,没想到今儿兴起,脱口而出。

料他也没胆子唱出如此粗俗下流的歌词,唱错也只是个口误。

我为什么这么肯定老二是口误呢?因为老二在台上憋红着脸,羞涩难当。那脸难看得就好像刚从树上掉下来的柿饼,被使过的大东风卡车一碾。

这回可真不得了呀!台阶被自己越建越高,实在下不来了,除了摔死,摔得面无全非,摔得七孔流血。

还好主持人明白真相,急忙伸出缓助之手,说:“这位同学极具创作天赋,为我们奉上了清新脱俗的作品,大家用热烈的鼓掌欢送他下台。”

观众一脸尴尬,死气沉沉地拍响几个掌声。老二一溜烟,冲下台,杳无人影。

我们家属团尾随主角一哄而出。

《雷雨》有这么一幕场景,就是四凤因无法承受残酷的现实,冲出屋子奔向花园,碰到漏电的电线而死。我们都害怕老二会做出对不起自己的事,所以,大家都急忙寻找。虽然老二不是四凤,而且也没什么可比性,但世事难料。

无双不巧,月老的安排就是如此精妙。

在场地门口,我居然碰到Francesca Johnson!她刚好也从比赛场地出来,冥冥中使然,我们又相遇了!

然而,在如此场合见面,我实在没有准备什么开场白,只好支支吾吾。Francesca Johnson却是第一个开口:“你认识赵乳鹏呀?”

我一脸假装茫然,说:“不认识,怎么会认识他呢!”

“那你跑出来干嘛?”

“喔,那个,喏,我想上个厕所。”

“这样。”

“对对。”

因为心急,苦思老二在何处,我回答得匆匆忙忙。Francesca Johnson似乎也明白我有急事,先行道别。

怎么会在这里遇到Francesca Johnson?倘若在别处,例如学校超市或者奶茶店或者图书馆什么的,那该多好!那该多浪漫!可惜呀可惜!

这算第二次偶遇,他日校内邂逅最后一次,我必定向你要电话,Francesca Johnson!你能听到我对你的呼唤吗?

出乎意料,第三次邂逅竟来得比第二次还要匆忙,就在十大歌手初赛海选第二天。这也是后话了。

在这里,交代一下老二吧。他没事,我们赶到的时候,他躲在厕所里,一声不吭,独自饮泪心痛欲绝。欲绝就对,还好不会死,死不了就还有明天的!

“大哥,何小惠说我表现得怎么样?”

“还好。”

老二却哭得更厉害了!

我必须承认,我是在给安慰。

第二天上课,大家恹恹欲睡。尤其老二,像从笼里放出来的阉鸡。他的脑袋如同用绳子绑着,挂在脖子上,一用力甩,没准会掉下来。也难怪,打个电话给心爱的女生,竟然没接,换谁谁心酸。

有人欢喜有人愁。为庆祝顺利成为湖畔文学社社员,伟哥喜上眉梢慷慨解囊,请我们喝糖水。

大学里的黑夜与白天其实没什么区别,永远喧嚣吵闹。今晚也不例外。

我们三人来到第二饭堂,挑靠近门口的位置落座。位置的选定由我提议,说服他们的大概观点是:把守大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学校什么货色女生只要进出二饭,我们一目了然。老二一时醒悟,拍腿称快,好主意。

伟哥是老板身份,对我们说:“喝点什么?”

我心里一阵窃喜,点个最贵的:“香芋西米露。”

伟哥转向老二,问:“你呢?歌星。”

老二满脸不耐烦:“滚,和大哥一样,加冰。”

“好嘞,等我回来。”伟哥说完,向甜品站走去。

我偷偷瞄一眼对座的老二,只见他垂头丧气,一副灵魂出窍的样子。我明知故问:“老二,怎么啦?”

“没事。”他还在掩饰。

“晚饭没吃饱,又饿了?”

“没事。”他回答得显然牛头不对马嘴。

我也识趣,不再询问下去。打破沙锅问到底,到底还是没砂锅。

然后就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大哥,你说小惠在想什么?”老二突然问道。

我又不是你的小惠,我怎么知道她在想什么;我连自己在想什么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你的小惠在想什么。越是在乎的人越是猜不透。于是,我加强安慰语气,对他说:“也许什么都没想。”

“那她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

“也许电话坏了。”

“那她应该找个电话回复呀,知道我打过去,还不回复。”

“这种情况,你会回复吧。”

“对呀。”

“好孩子。”

此时,伟哥手捧托盘,上面放着三大碗糖水,步伐姗姗走回来。他听到我们的对话,立马搭上嘴:“说我好孩子吗?”

“滚。”我和老二少有的异口同声。

伟哥坐下来,说:“对了,老二,你的女朋友给你回电话没?”

“什么我女朋友,人家没说跟我呢,拜托!”

“难道你不想?”伟哥继续挑逗老二。

老二似乎真的来劲,一本正经地说:“废话。”

思春中的男人确实没什么智商,我快速打住伟哥:“别闹了,让老二静一静。”

老二也没理解我的意思,像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呆呆看着我。我见他还是没找着魂,心中恨铁不成钢,说:“喝糖水吧。”

三人这才咕噜咕噜喝起来。

糖水很甜,我舔着嘴唇心满意足。占了便宜,心情大好,一天下来上课的疲惫烟消云散。

就在我刚放下大碗的一瞬间,心情立刻从云端跌落至谷底。

老天呀,你是不是看我比你心情不差,故意玩弄人?

我伤心的源头与老二悲痛的初始一比较,本质其实一模一样。我又见到了Francesca Johnson!

见到心中女神,按照事先设好的情节,本该是高兴的事,可我却是晴天霹雳般痛苦。

因为Francesca Johnson身边有一个男生!

我怎么可以忍受喜欢的女生旁边还有一个男生!

他们还牵着手!

我刚喝下的香芋西米露在肚子里翻滚,甜甜的,后来变成辣辣的,像一大瓶聚本乙醇在体内翻江倒海。我该怎么办?窝在这饭桌间,低头紧握拳头暗暗心酸?还是冲向前,半路拦截逼问清楚,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什么关系?这还不明显吗?我连人家的名字都不清楚,好意思上前当第三者吗?遥想上大学以来,我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对浪漫情节的守候,一切都破灭,魂飞魄散。你不知道吧,前两次我们的相遇是多么的美好。假如我们开始一段新鲜的爱情旅程,手牵手过上幸福愉快的日子,我想你一辈子也难于忘怀!为何偏偏这第三次,我正准备向你拿电话的第三次邂逅,你身边突如其来冒出一个男人?到底为什么?

我越想越火光,体内的能量似乎快要爆炸。

再看看Francesca Johnson身旁的男生,人高马大,四肢发达,一副运动员的身板。他肌肉发达,尖嘴猴腮,头发蜷曲得像小学英语课本里的汤姆,身躯高大威猛,能在第二食堂的地板上留下一片灯光阴影。看到这里,我马上心虚:打起架来,我肯定被打得不是面目全非就是半身不遂!

真大一坨被鲜花插上的牛粪呀!

我心里一阵阵的不服气,我也承认自己是吃不到葡萄推翻葡萄架的心理。好吧,有主的花不能乱采。何况这主一副猿人模样。

看着这对情侣消失在校园内,我感受到满目疮痍。他们有多亲昵,我就有多悲哀!

苍天你奶奶老大爷的,你有眼就陪我落落泪吧!

Francesca Johnson,Francesca Johnson的电话,我哭着和你们说再见!

我爱上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孩!

回到宿舍,我没有洗澡,直接躺上床,倒头大睡。老二问我:“怎么啦?”

我说:“没事,睡吧。”我彻底进入老二的心境,原来一个宿舍一下子有了两只阉鸡。

黯然神伤的我开始胡思乱想天马行空,实在接受不了爱情的离去呀。

我静静地斯条慢理地守护爱情有什么错?它竟然按捺不住,输给了时间,转身说走就走,离开是最灿烂的理由。

大学爱情故事呀!你他妈的比大家挂在嘴皮边的“我请你吃饭”还假。

我一夜无眠,想起了高中第五年时的郝大海同学。

那时,大海喜欢一个叫叶子的女生。我问他,你喜欢她哪里?他很害羞地回答,我觉得她很像周笔畅。我又问,真有这种拥有明星脸的女孩?他信誓旦旦地回答,有!假如事实如此,我的确渴望阅览一番。于是,大海把我带到他的周笔畅面前,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横看竖看,怎么也看不出她哪里像周笔畅。我想了很久,噢,不对,眼镜倒是挺像的!

就这么一个女生,怎么也说不上靓女,大海为什么会喜欢呢?

大海昼思夜念,思想指导行动,他开始频繁地给叶子递情书。情书数量众多,形态各异,五颜六色,花样百出。外人看在眼里务必认为他花费不少功夫,其实非也。这些情书大多是他的好兄弟李冬瓜写的。李冬瓜向我诉过苦,刚开始只是好心肠帮忙写几份而已,后来,没想到大海胃口大,每两天一封。重点就在这里,刚开始写的几封是李冬瓜的笔迹,到后来不可能把信换成大海的笔迹吧。因此,在大海的强迫淫威下,李冬瓜非常心不甘情不愿地当起大海的枪手。

物极必反,有一次,李冬瓜实在心烦,可能思虑到整天为大海写情书也捞不到什么好处,开口对大海说,我不想写了。大海甜言蜜语,如同国家领导人对基层群众的关爱,但使劲浑身解数,也奈何不了李冬瓜的罢笔决心。于是,大海应承李冬瓜天天请他吃饭。李冬瓜从了。

到底还有李冬瓜不服从的时候,大海就对李冬瓜说,我写你抄,你也给我完成吧,不然我的幸福真的不幸了。

给叶子情书的内容我看不出来,不是我不想看,而是字里行间的书法真是让人看着掉鸡皮。也不知道叶子有多少鸡皮疙瘩为此而掉。

大海也是瘪三一个,每次的情书都是找我给他送。

反正可以跟着李冬瓜混饭吃,我也没想太多,就当起大海的信使。

对泡妞这种事,还是旁观者看得比较明白。若我是女生,我也不会喜欢大海,自然不是损友,除了大海不帅之外还是有原因的。

另外,真不是我多情,叶子竟然以大海为由,与我有过多接触,尽管她打着向我倾诉的幌子。

我一直相信,如果别人喜欢你,你并不一定清楚;但如果别人和你玩暧昧,你一定可以感受得到。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大海浑身上下所散发的酸醋,两米开外,谁都闻得到。我也觉得非常不好受,深感红颜祸水。

叶子对我有感觉,我又能怎么办?我和大海虽然不是什么山盟海誓歃血为盟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但也一起打过扑克牌一起考试作过弊一起吃过学校旁边的砂锅粉一起骂过哪个学校领导他妈的真该死,彼此分享几张毛片还是可以的。

我还记的有一天体育课,大家排着队,听着老师指指点点。大海的眼神留意叶子,叶子的眼神留意我,我的眼神不能不留意李冬瓜,李冬瓜的眼神同时留意三个人。那个气氛真是别扭,感觉全世界都脱光了衣服。

还记得那么一天,好像是什么节来的,现在也想不起来,反正就是给青年男女缠绵谈恋爱交流感情提供借口的日子。大海写信给叶子,渴望结伴出来散散步逛逛街压压马路。没想到叶子回信速度比学校附近网吧的网速还快:不去!

大海接到回信,愁眉苦脸多时,考虑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又给叶子写信(应该是亲笔写的,只是故意模仿李冬瓜的笔迹):我已经和朋友们说好,要带您出去让哥们见见。你若不陪我出去,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我一看这信,头脑一片轰隆。我一脸疑惑,问大海,这样行吗?大海用拳头往胸脯一拍,胸有成竹地说,没关系,有戏的!

我心想,完了完了,戏是唱了一小部分,毕竟还没到徽班进京的辉煌时刻。郝大海你竟敢破罐子破摔!

结果,不出所料。

大海很没面子。

那段轻松的日子就在大海问我怎么追求叶子,叶子问我怎么摆脱大海中流逝,我活在矛和盾中间,为难不已。

这都是高考环境下的爱情故事而已,随着高考的结束,过程中形形色色向各个可能性发展的细节已无从考究。然而,依然清晰留在我脑海中的是一个睡意朦胧的午饭场景,大海将一块橡皮擦一样的肥猪肉甩在玻璃钢做的饭桌上,问我:我该不该继续?

我看一眼桌子上的肥猪肉,再看一眼自己饭盒中的肥猪肉,心想,我可没那么多肥猪肉跟你耗,一副百家讲坛的强调对他说:爱是自私的,你朝自己感觉好的方向发展吧,爱着高兴你就继续,爱着痛苦你就结束!

现在回想,我实在是挖了一个大坑让自己往里面跳!

失去Francesca Johnson后,我苦不堪言,可还是盼望继续。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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