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由一局又一局的博弈构成,在博弈中,我们每个人都想胜出并取得高分。而博弈论就是一个工具,它教我们采取适当的策略,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什么是博弈?让我们先从一个小案例讲起:
在风光旖旎的马尔代夫海滩上,均匀地散布着为数不多的几位游客,预计每位游客游玩期间将消费一瓶水。
现在假设有两位小贩来此卖饮料。如果每个游客都只在靠自己最近的那个小贩那里买水,那么两位小贩将如何安排他们的摊位呢?
两位小贩的竞争,就形成了一个简单的博弈。在这样一个博弈中,两位小贩其实都明白,如果自己摆在海滩中点以左(或右)的任何位置都不是最优选择,因为对方可以通过摆在紧邻自己的右(或左)边即可获得超过1/2的游客消费者,而自己只能获得少于1/2的游客消费者。只有将自己的摊位安置在沙滩的正中点,这才是最好的,因为无论对方紧邻自己左边还是右边,自己始终可以得到1/2的游客,其他的位置皆不可能得到这么多游客。基于这种考虑,两位小贩无疑都会把摊位紧挨着摆在沙滩的中心点上。
在“沙滩卖水果”的博弈中,两位小贩的最佳选择就是将摊位都布置在海滩的中心点上。而他们的这一次选择,就是一场博弈。2005年因博弈论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罗伯特·奥曼教授说:“所谓博弈,就是策略性的互动决策。”
互动性是博弈的最大特色。无论是下棋、赌博还是为谋取利益而进行竞争,实质都是在做策略性的互动决策,参与者都不能单纯从自己的意愿出发采取行动,还必须充分考虑到其他博弈参与者会采取何种策略,并针对他们可能的策略选择,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应对策略。
博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我们的生存就是要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然,这里不仅仅包括实在具体的利益,也包含我们人生中一些无形利益的获得,例如名誉、荣誉,等等。而为了达到这些利益的最大化,我们选择的策略应是最优策略。所谓最优策略,就是指无论其他博弈参与者如何选择,自己做出的策略选择都是最佳的。通俗来说即是,不管你怎么做,我所做的都是我能做的最好的。
而一场博弈主要由三个方面来构成:参与者、策略、收益。
1.参与者:这里还以沙滩卖水果的博弈为例,两位小贩就是参与者。
大家要知道,博弈对局存在一个必需的条件,就是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者,自己跟自己玩儿不叫博弈。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如果不存在对手,只是一个人做决策而不需要考虑他人将如何行动,这就是一个传统的最优化问题,也就是在一个既定的局面或情况下如何决策的问题。比如气温骤降,出门必须多穿衣服,只要有“气温骤降”这样一种既定情况存在,你出门时的最优策略选择就是多穿衣服,而不用考虑其他人是否多穿衣服,这种只有你一个人做出决策的情形不能构成博弈。
2.策略:两位小贩都将摊位布置在海滩的中心点上,这就是他们各自的策略。
双方如果没有策略的选择,就根本构不成一场博弈。就像四个人坐在牌桌前面对着一堆牌而不打,那也无法构成赌博一样。因此在博弈中,参与者必须“出招”,也就是做出策略选择,直接、实用地针对某一个具体问题采取应对方法。
3.收益:博弈的结果就是双方的收益。两位小贩因为都在海滩的中心点,所以他们都会赢得1/2的游客,两人形成共赢的局面,都取得了最好的收益。当然,这只是博弈的最理想结果。在生存中,还会有很多其他情况,例如两败俱伤,或者一赢一输的结果。
争强好胜是人的天性,在社会这个大棋局中,我们避免不了与他人进行接触与合作,这一过程中必然存在着竞争,而我们要考虑的就是在竞争中取得收益,以保证我们的生存。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生本身就是一场博弈,而人则永远是博弈中的局中人。
作为局中人,我们能做的就是,步步为营,在生存丛林里,险中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