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党外势力”的消长与党外杂志的兴衰互为表里。在当时的条件下,办报纸、电台都是不可能的,唯一有“法律空隙”可钻的是出版各种杂志。70年代,“党外势力”创办了大量政治性刊物,包括《大学杂志》、《台湾政论》、《夏潮》、《春风》、《鼓声》、《八十年代》、《美丽岛》等。“党外势力”通过创办党外杂志,宣传“党外势力”的政治主张,批评国民党的内外政策,要求国民党开放党禁、报禁,允许政治结社,保障人权。党外杂志扩大了“党外势力”的影响,培养了一大批党外运动骨干和积极分子。后来台湾许多著名的反对派人士,几乎都是从创办党外杂志逐渐走向社会和政治舞台的。
《美丽岛》是1979年6月由黄信介、施明德等人创办的政治杂志。该杂志社带有政治运动色彩,设有社务委员会,委员多达70名,几乎网罗了当时所有的知名党外人士,编辑委员会则包含“统”、“独”两方的编务人员。总社设在台北,各县市则设立办事处。杂志最多时发行量达十几万册。此外,杂志社还举办各种座谈会、联谊会、演讲,促使民众在选举时支持党外人士。施明德说:“国民党有组织而无群众,党外有群众而无组织”,而《美丽岛》就是一个“没有党名的党”。
1979年11月底,《美丽岛》杂志社向高雄市警察局申请在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发表30年纪念日”举行“国际人权日纪念大会及游行”,预计将发动3万名民众参加,地点为大统百货公司对面的扶轮公园,但申请遭到高雄市警察局的驳回。杂志社的施明德、黄信介等人认为和平已经绝望,表示绝不屈服,仍坚持照原计划进行。
在大会举行的前一天,“党外势力”与高雄警局双方已经剑拔弩张,有过几次小的冲突,警察也逮捕了两名示威者。12月10日下午6时左右,在施明德的指挥下,与会者高举火把,高喊“还我言论自由!”、“废除戒严令!”、“反对特务统治!”等口号,举行游行示威。游行队伍很快与警察、宪兵发生冲突,直到次日凌晨2点半,杂志社门前的军警和民众全部散去,高雄市才恢复了平静。在整个冲突过程中,军警始终没有使用枪械,仅以盾牌加以阻挡,基本上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原则。然而,在这次事件中,《美丽岛》杂志方面仍有40多人受伤,当局方面有183人受伤,其中伤势较重者有宪兵47人、警察16人。
美丽岛事件令蒋经国非常震惊,立即指示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12月11日,警备总司令汪敬煦和警政署长孔令晟在台北召开记者招待会说明事情的经过。而《美丽岛》杂志社则于12日在台北总社召开记者招待会,由黄信介、张俊宏、姚嘉文、施明德等对事件展开说明。13日,蒋经国召开特别小组会议,决定对肇事者展开逮捕行动。他强调说:“重视民权自由的保障,更重视国家社会的安全,使自由不致流于放纵,民主不致流于暴乱,以建立安定的民主政治。”
特别小组曾列出一张逮捕名单,蒋经国一再要求缩小范围,只抓带头的领导分子,但是陆续的逮捕行动依然抓了100多名党外人士与暴乱分子,同时下令《八十年代》和《美丽岛》停刊一年。12月14日,蒋经国在国民党第十一届四中全会闭幕时说:
当时我们听到有一百多位宪警受了轻重伤,我们当然非常痛心,但请各位想一想如果受伤的是一般的民众,在那种情况下,宪警如果用武器反击时死了几个人,将变成一个什么局势?为什么政府要这样容忍?就因为政府绝对不愿意骚乱的扩大,民众更希望生活秩序的安定。而那一批人,就是希望愈乱愈好,你今天毁了,他们更高兴。因此,我可以说,我们这样做,出发点就是要免除台湾的骚乱,尤其是要保障我们一千七百万善良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这个苦心一时之间很多人不会了解,甚至也不会原谅,但是我们这样做了,却问心无愧。
从蒋经国处理中坜事件和美丽岛事件的方式来看,与白色恐怖时期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区别,尽管两者都是以确保蒋氏父子和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为前提的,但是在处理这两起事件中,蒋经国基本上以法律作为处理事件的主要手段,而不是依赖宪警和军队。曾参与处理美丽岛事件的楚崧秋先生说:美丽岛事件发生后,蒋经国曾多次指示要“一切依法来办,平静、正常,成败不计”,蒋经国的处理原则“并不是要以严酷、无情的态度,采取高压手段来对待反对者。这基本上反映出他的基本观念,他是真心的要以身许国、以心许民”。
在审判前,由于大量宪警受伤照片被公布,因此台湾媒体与舆论大都偏向政府,“党外势力”处于不利局面。为此,“党外势力”希望能够公开审理此案,并积极向国际媒体和人权组织寻求支援。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葛乐士也力促台北当局公开审理。而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和斯坦福大学约50名教授写信给蒋经国,抗议对持不同政见者实施大规模逮捕。鉴于此,蒋经国决定军法审判过程公开,被告在庭上的声明也准许报纸报道发表。
1980年2月1日,警备总部同意将50名扣押者交保释放,40名交保候传,另外61名继续由警备总部军法处羁押。其中“涉嫌叛乱”的有八人,他们分别是黄信介、姚嘉文、张俊宏、吕秀莲、陈菊、林义雄、施明德、林弘宣。3月18日,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一切公开,共有记者60名、国际人权组织代表六人、人民团体九人,以及民意机关代表和被告家属等出席旁听。八名涉嫌叛乱的被告一共聘请了15位辩护律师,他们是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的张政雄、江鹏坚、谢长廷、苏贞昌、郑胜助、张俊雄、张火源、陈水扁、吕传胜、高瑞铮、郑冠礼,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律系的郭吉仁、李胜雄,毕业于政治大学法律系的尤清、郑庆隆。4月18日,军事法庭作出判决,判处黄信介有期徒刑14年、褫夺公权10年,施明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其余六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10年。施明德本来以叛乱罪主谋被判处死刑,后经蒋经国的裁量,改为无期徒刑。
美丽岛事件尽管给“党外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也给蒋经国和国民党的统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面对“党外势力”即将到来的新挑战,不得不使用趋于理性化和规范化的手段。美丽岛事件使“党外势力”的骨干分子基本被捕入狱,党外运动遭遇一定的挫折,但其辩护律师尤清、谢长廷、苏贞昌、陈水扁,以及骨干分子的家属许荣淑、周清玉、黄天福等人则逐步成为下一阶段“党外势力”的主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