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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程美珊

贵芳嫂嫂给常家三少爷常明义说的那户人家,是距离刘湾镇六里多路的程家宅程肇启家。程肇启在浦西替外国老板开汽车,平日里一家人住的是市里的洋房,刘湾镇乡下是老家,有着为数不多的几亩田产,逢年过节回一趟乡下,叔伯亲眷之间来往叫应一下。虽说只是一个车夫,但这车夫开的是小汽车,赚的是外国老板的钞票,所以程家的日子过得还是十分充裕的。刘湾镇上把他们这种常住在市区的人家叫做“上海人”,即便知道自己也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只是地处临海乡镇,身上没有黄浦江西岸的那股洋气,于是便不敢承认自己实际上名正言顺的身份,只一味地把那些住在浦西的人叫做“上海人”。

程家有一子两女,小女儿叫程美珊,那一年正十九岁,因是自小在市里长大,所以养得一身不温不火的洋习气,是有些被娇纵的,但也不过份。每次过年节时回乡下,叔叔伯伯家热情招待,表兄弟姐妹们围拥关照,程美珊便无限热爱着这个钦公塘内远离闹市的小镇了。小镇外静谧的田园和纵横的河道是在市里看不见的,张开嘴巴呼吸到的空气也是清新洁净的,乡里人家的“山芋汤”、“煨芋艿”,在程美珊看来是十分香甜的吃食。每次回乡下,她总是捧着个大瓷碗,一碗接一碗地吃山芋汤,永远也吃不够的样子。姐姐程美琳便笑骂她:多吃山芋多放屁,昨日夜里相困觉,你已经熏死脱我了,今朝还要吃。

少女程美珊是有些没心没肺的,被阿姐这么说,也只是傻笑着,继续吃她的山芋汤。这个比她大了将近十岁的阿姐程美琳,是个小当家,屋里相的事情姆妈不管,都是她做主。程美琳是直到快变成老姑娘了,才出嫁的,只因她长着一张美艳无比的脸,一时里把未来夫婿的条件提得极高,又是一手操持着一个家,主意便越发的大,所以直到美珊也到了出嫁的年龄,她才匆匆嫁给了刘湾镇上中药铺里的儿子,这儿子也在市里的外国老板家开车,是她阿爹程肇启的徒弟。

贵芳嫂嫂说给常明义的,就是程家的这个叫程美珊的小女儿。自然,这门亲事,也是阿姐程美琳相过了常明义的面之后,点头同意了才成的。

程家姐妹从小生长在浦西市里的“麦德哈斯特路”上,那附近有一个“蓝都花园”,程家姐妹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常常出现在蓝都花园的亭台楼阁长廊绿阴里。

麦德赫斯特路就是如今的泰兴路,蓝都花园位于泰兴路武定路口。摆到今天来说,这其实就是一个公园而已,可在美珊小时侯,公园是不叫公园的,大户人家的私家花园充满神秘色彩的名字,用在公共休憩场所,一样具有贵族气息,蓝都花园,就是这样的来头。蓝都花园并不见得大,可有时间在蓝都花园里闲逛的人,也是紧跟着时尚潮流的年轻人,虽然他们自家没有花园洋房住,可他们的周围有那么几幢绿荫中的红色或者白色的房子,房子里走出来的人,不管男女,一律地皮肤苍白,这苍白并未显得病态,相反倒透露出一点深居简出的高贵来。那里的人们与他们是有距离的,那里的年轻男女也不会闲来到蓝都花园去逛。

蓝都花园里多半的玩客脸色并不见得有多白,可他们是一样的旗袍烫发轻扫娥眉、飞机头锃亮西装笔挺,他们比起最高尚的都市生活来是简陋了一层的,可正因为这一层的简陋,因此而可以更快地随着世风的转变而改换跟从。他们看来时髦青春,甚至他们也穿电影明星阮玲玉的旗袍、描王丹凤的眼睛、画蝴蝶的嘴唇、梳上官云珠的发式。电影明星的时尚,并不是最为高级的时尚,顶多只能用“时髦”来说,那是可以被大多数人所追崇的潮流。而那些大公馆的公子小姐们也未必能赶得上这时髦的趟,大公馆公子小姐的时尚是另一种时尚,他们甚至对电影明星也是不屑的,他们自有他们的派头,他们派头的来由是他们殷实的家底和不俗的后天教育,这教育也不仅仅是有钱有势便能达到的,那是仰仗了他们的父辈所吸收的外来文化或者几代人潜移默化的养成为根底的。

大公馆的小姐公子是不必跑到蓝都花园去的,他们有自家的花园,碧绿的草坪,映照得天也格外蓝的那种地方。草坪边上,一顶鹅黄色的遮阳伞,伞下白色的靠背椅,这情景,是必定要纤瘦文弱的洋装女子去填补的,穿着大摆的裙子,裙裾上缀了蕾丝,打起网球来,一样可以奔跑,尽管奔跑着,也赶不上对面的公子甩过来的球,可依然是文弱里透着沉甸甸的健康。

这是大家闺秀的花园,不合适贴身缎子旗袍迈小碎步低头走路不敢正视路人的眼光的女子,她们是小家碧玉,她们是去蓝都花园白相的小姐,住的是小洋房、而不是大公馆,自家的花园并不太大,能栽种月季花夜来香指甲草什么的,经常被脚踏着的地方是光秃秃的青砖地,那一条小径边上,嫩绿的草从砖缝里一簇簇一蓬蓬挤出来,无人问津的落寞样子。花开的季节,刚裂苞的月季被这家的小姐用张小泉剪刀绞下后,插到闺房里的花瓶中去了,所以花园的月季就开得有些凌乱和残败,犹如选美中被淘汰的女子,虽亦是花,却终究是被筛选过滤下来的,即使美丽着,也是因了缺陷而被遗忘,显得落寞,不如心意。

小洋房门前的一方小天地,也是有些神秘的,因为这些小家碧玉的踪影,常常从后门进出,在这由前门连通着的院子里,终究还是难得一见。倒是蓝都花园,常常聚集了她们的身影。她们在那里结伴游玩散步小坐聊天,不聚众,两个或者三个小姐妹,身着时尚旗袍,手挽手,窃窃私语掩嘴偷笑,因为迎面擦肩而过的年轻男子的专注一眼,弄得面红耳赤,被身旁的姐妹取笑,弄出些许哄闹声或者叫嚷声。这些女子,就是她们。

程美珊就是在蓝都花园边的那条“麦德赫丝特路”上长大的女孩子,那并不是上海的热闹路段,那里住的多半是洋行里的职员,开着一两版小店铺的老板,丝厂里的小头脑。程美珊的爹爹,是给外国老板开小汽车的雇员,在那些年月里,是属于收入丰厚的人,因此一家人,也住在了这个路段。

美珊家住的那房子是沿街洋房的一个上下层,并不十分高档宽敞,可那日子也是衣食无忧的。如果说,上海的女子大都是碎花旗袍木柄手提包袅娜着单薄的身子走在阳光并不能直晒到的弄堂里的女子,那么美珊的确是三十到四十年代的上海小女子了。她与后来成为她丈夫的常明义的生活是有着很大的不同的。常明义是乡下人,是乡下的工商地主人家出生的少爷,尽管信丰祥绸布庄开到了杨树浦的江浦路上,他自己也在洋学堂念过多年书,但终究还是浦东人的口音,出口的咬字改不掉地用力,一开口就要把唾沫星子喷到人家脸上的样子。可这话音里,热情是充足的,比如在信丰祥做着生意,那些老顾客是喜欢这种热情的,好比都是常家的远亲近邻一般被招呼礼让着。

美珊是上海人,是讲着一口吴侬软语的小女子,那口音里夹杂着苏州、宁波、无锡等等外来腔,不是乡土气息浓厚的本地话。美珊的爹爹尽管只是一个给外国老板开汽车的,做的是服侍人的营生,但比起开烟纸店老虎灶的人家来,可是高出许多个档次的。给上海滩上的洋人开车的美珊爹爹,也沾染了洋人财大气粗的脾性,买东西要到永安公司买正牌货,家里用着娘姨,姆妈闲来没事搓搓麻将兜兜马路,里里外外管着家的是大阿姐美琳。这形式,是与多少上海人家一样的日子,自然算不清楚。美珊只知道上学堂、吃饭、睡觉,还有就是让大阿姐领着去蓝都花园白相。偶尔也去大世界或者百乐门,但那是绝少的。

蓝都花园不是大世界,没有唱弹词的,没有变戏法的,也没有猢狲出把戏的。蓝都花园也不是百乐门,听不到轰鸣的美国爵士乐和歌女们嗲声嗲气唱的“玫瑰玫瑰我爱你”的歌声,更看不到男男女女拥搂着晃悠出来的散漫舞步。蓝都花园里养育着美琳和美珊这样的小女子,她们两只手牵在一起走过木桥、假山、草坪,坐在长廊或者凉亭里的石头凳子上耳鬓撕磨窃窃私语:

妹妹,今朝夜里相阿姐给你带生煎馒头回来,好伐?

妹妹,回家路上去剪一下头,头发长了,风一吹乱的,不好看。

大阿哥结婚的时候,我做伴娘,妹妹你做花童,到时候定做一件白纱裙给你,要伐?

美珊只是点头,蟹粉小笼吃多了也无滋味,换生煎挺好。剪头发的小根就在弄堂口开理发铺子,回家路上顺带便的。大阿哥要结婚了,那是家里的大事体……阿姐比她大了将近十岁,对阿姐的话,美珊当然是言听计从的,甚至比姆妈的话还管用。

她们说的是家里的琐碎小事,轻声细语的,旁边走过的一对男女转头看他们,美琳抬头迎着目光回应去,眼光里是略带着羞涩的骄傲和自信。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上留下女人对男人惊异的说话声:你看她象陈燕燕吗?实在太象了!

美琳知道他们在说自己,她明白自己长得酷似电影明星陈燕燕。姆妈的女客人来搓麻将,美琳煮了桂花酒酿小汤圆,笑盈盈端上来时,总要被女客人称赞一番:

美琳长得好看,顾师母,这个囡被你养着了。

美琳笑起来一边有个酒窝,象足了陈燕燕。

是啊是啊,真是象的,前段日脚还看过她的一个片子,好象是《家》吧,不是主角,倒抢脱了女主角的风头了。

以后,女客人再来搓麻将,就开始叫美琳小陈燕燕了,一来二去,小陈燕燕就叫出了名,弄堂里都这么叫了。

姆妈总是说:美珊是个丑姑娘,长得要有阿姐十分里的三分就好了。

阿姐的漂亮里带了一点持家的精明,眼睛里的明亮是集聚着聪明的。可美珊却温厚老实,圆脸大眼睛,稍嫌粗略的那种长相,却简单透明,她是不知道漂亮于她的重要性的。姆妈喜欢阿姐,是因为阿姐几乎代替了姆妈,操持了姆妈应该做的家务。爹爹喜欢美珊,美珊是爹爹的奶末头女儿,爹爹对她的宝贝总归超过阿姐阿哥的。全家人都叫美珊“妹妹”,好比这一家大小,美琳是事无巨细地操持着内外大事的总管,姆妈是百事不管的大小姐,爹爹是吆三喝四象模象样的男当家,阿哥是在外面投五投六做些正经或者不正经的事体的大少爷,美珊是小妹妹,不谙世事天真无邪,即便姆妈再赞叹阿姐的美貌,奚落美珊的丑小,她也并不以为然。

因此美珊让美琳带着在蓝都花园里被人们注目的时候,也一样地满怀着骄傲。人家看的是酷似陈燕燕的阿姐,可美珊也喜欢着这种关注,不是给她的,是给阿姐的,却因为她与阿姐在一起靠得那么近,于是这关注也就给了她不少虚荣的满足。

天色有些迟暮的绚红,美琳说:回家吧!

于是她们便手挽手出了蓝都花园,弄堂口小根的理发铺子还开着。双开门里,一张大靠背转椅,一面大镜子,飘着一些生发水的刺鼻气味,水门汀地面上撒落着一些黑或者黄或者白的碎发。这是居住在弄堂里的人们修理头发的最实惠去处,是花上一角两角就能把脑袋打扫干净的地方,连带着敲背掏耳朵拔火罐掰落枕,样样做的,理发师傅等于是半个郎中,只是不用药,用的是两只手做出来的功夫,精细的,亦或是哄哄人的活儿,也算能替人排解疲乏伤痛。

美琳把美珊带进去,对穿着发黄的白大褂的小根说:妹妹的头发修一修,她头发密,你可要修好了,我去买菜,回来付钞票。

美珊坐在两脚着不到地的很高的理发椅子上,头颈里的布围子扎得嗓子有些憋气。可她却是绝不敢动的,剪刀卡嚓卡嚓的声音就在耳边响着,一丝的动作都不敢,最好是连呼吸也要屏住才放心。小根是老吃老做的,因此也并不在意美珊的担心,他手法娴熟,动作麻利,边修剪着头发边用他扬州腔的上海话逗着美珊:

妹妹长得好白相,拨拉我家做养媳妇好不好?

美珊一听这话,就着急了,一着急,嘴里喊着:不给不给!脖子一扭,卡嚓一声,耳根边一阵巨痛,美珊便哇地大哭起来。

美珊的动作让小根措不及防,这一下,可是真的剪到耳朵了。美珊大哭着的时候,美琳买了黄鱼青菜回来了,她看到妹妹耳垂边的一丝血痕,便知道剪刀下得不重,绞了一下,并未切得很深。可既然剪到耳朵了,那一定是要讨个说法的。

小根窘迫得不知说什么才好,美琳厉声责问着,美珊哭得眼泪鼻涕涂了一脸,气喘吁吁地说不出话来。结果,小根被美琳责骂了一顿,也不敢说收铜钿的话,就让美琳带着美珊回了家。

剪头未付出的钱,美琳是自有她的用场的。晚上吃过夜饭,美珊就开始瞌睡了,阿哥阿姐去听戏看电影,新闸路上的西海大戏院离麦德赫丝特路不远,夜里,美琳常常是在那里度过的。美琳的夜生活,没有了美珊相伴的影子,那情形,与白天正好相反。白天是美珊小小的身子伴在阿姐身边,晚上,变了一个很高很大的男子的身影陪着美琳。那种时候,美珊正象只小猪猡一样,在姆妈客厅里的麻将声中睡得很是甜美。阿姐阿哥是与她无关的,姆妈爹爹也是与她无关的,整个家,只她一个人掉在睡眠里,她并不觉得孤单,相反这睡眠却是因着梦境外的热闹而显出温暖和安全的。

一觉醒来,感觉有人在摇她:妹妹,吃生煎馒头了。

电灯刺眼的光线照得美珊睁不开眼睛,她闭着眼,嘴巴里被阿姐塞了一个生煎馒头进来,机械地咀嚼着,然后,慢慢地吃出了一点鲜嗒嗒的肉滋味,才睁开了大眼睛。

阿姐正和姆妈谈论着京戏越剧评弹或者夜场电影的情节,美珊只管吃着生煎馒头,没有蟹粉小笼鲜美,却很实在,焦香中带点松软,肉陷子也是饱饱的一大团,三个一吃,就有些油腻的饱涨感了。

美珊吃好倒头又睡了,阿姐在她脱在床边的旗袍插袋里塞进一块梨膏糖,用剪头发的铜钿买的,明天上学堂,让美珊带了去吃。

夜已经很深,窗外的麦德赫丝特路幽静安宁,一日喧嚣过后,一样地沉进了睡眠中。一街之隔的蓝都花园屏声静气地呼吸着,梧桐树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好似在梦中轻声呓语一样絮絮呢喃。路灯光把夜色浸成了朦胧的橘黄色,平常人家的女孩子这时候是早已入睡了,十里洋场离这里很远,灯红酒绿与这里没有牵连,不夜城在这时分,依然不可阻挡地进入了夜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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