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封建化是一种属于由原始社会转变为封建社会类型的封建化。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的封建化属此种类型,因此研究它,能起到触类旁通的作用。
一、关于英国“罗马化”与封建化的关系问题
英国的封建化是与其“罗马化”密切相关的,但是中外史家一向忽视此问题。实际上,不列颠的“罗马化”(British Romani-zation)为英国封建化创造了必备的条件,“罗马化”导致了不列颠的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在很大程度上摧毁了不列颠原始社会的结构,而这是封建化所迫切需要的。
在罗马未征服前,不列颠社会仍处于原始社会阶段。不列颠人虽然在这时有了铜和铁,但主要生产工具仍系木、石制作的。农业虽然已成为社会的重要经济部门,但渔猎业和采集业还普遍地存在,并起着重要作用。从发掘的墓葬上看,贫富分化已经发生,甚至已有了阶级萌芽,但还未产生正式的对抗阶级。社会经济已有发展,甚至出现了正式的钱币和城市的雏形,如圣奥尔本斯(St。Albans)和科尔切斯特(Colchester),但这些城市都带有较浓厚的原始性、氏族村落性。社会组织结构仍然未超出氏族、部落、部落联盟这样的高度。
所有这些充分表明,不列颠人的原始社会已发展到末期,有了转化为阶级社会的因素,但距离转变到阶级社会还相差甚远。如果仅靠不列颠人自己的努力,以过去时间和速度计,恐怕还需要相当长时间。
任何社会性质的变革都不是随意发生的,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条件不成熟,转变是难于发生的,尤其由原始社会转变到阶级社会,更是如此。因为这两种社会类型差异极大。社会性质的转变需要相当高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需要相当高的其他政治、经济以至文化条件。由原始社会转变到阶级社会,或由原始社会转变到封建社会,起码得具备如下条件:第一,社会生产力达到相当高度,如铁、铜生产工具占有一定的比率程度;第二,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渔猎业和采集业不再成为生活的主要来源;第三,农村公社基本瓦解,私有制已经产生,并在这个基础上产生了贫富分化,剥削关系和阶级对立亦广泛出现;第四,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的首领开始贵族化和阶级化;第五,前宗教观念、多神教、图腾观念开始逐步向严格意义的宗教转化。
没有上述基本条件,从原始社会转变到封建社会是不可能的。就以罗马帝国由奴隶制转到封建社会而论,前后历时达数百年之久。之所以需要如此长的时间,就是因为社会形态的更替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要怎样就怎样的。而且,这还是由一种阶级社会转变到另一种阶级社会。至于说到由非阶级社会的原始社会转变为阶级社会的封建社会,其难度就更大了,要求具备的条件就更严格了。如以上述标准来衡量不列颠人社会向阶级社会转变所具备条件的话,显然是远未具备。但是罗马人的征服为不列颠创造了上述条件,此即英国历史上的“罗马化”。
公元前55年到公元后43年,罗马帝国花了近一个世纪征服了英国,直到407年退走,罗马人在英国统治达360年。他们的长期统治,使不列颠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变化的特点:一方面表现为劫掠和奴役了不列颠人,把整个不列颠变成了帝国的一个行省;另一方面表现为把罗马帝国先进的社会制度和文化引入不列颠,摧毁了不列颠人的原始社会制度与原始文化。无疑,罗马化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罗马人进入英国后把不列颠划为两个行政区域和五个自由市。这种划分是按罗马帝国政区划分原则强力推行的。两个区是:民政区(Civil district),亦称低地区(Lowland district),即今之英格兰。军事区(military disrtict),即今苏格兰和威尔士,亦称高地区(Upland district)。自由市是:维鲁累米恩(Verula-mium)、科尔切斯特(Colchester)、约克(York)、林肯(Lincoln)和格洛塞斯特(Gloucester)。这样,就用罗马帝国先进的政治制度彻底地摧毁了不列颠人原有的以氏族和部落为核心的原始社会结构。历史一再告诉人们,旧有社会组织或机构是最难于摧毁的,一般需要强大的暴力才有可能。
罗马侵入和统治的另一重要后果是使不列颠人阶级化。所谓阶级化是使大量农民隶农化,甚至奴隶化;使一部分不列颠人的上层,如氏族酋长、部落酋长以至部落联盟长贵族化、官吏化,从而毁坏了原始社会以血缘和平等作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旧关系,产生了以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为基础的新关系。这一变化显然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罗马人是作为侵略者进入不列颠的,又以征服者的身份在不列颠统治超过三个半世纪,因而他们大肆掠夺了不列颠的财富,还掠夺了氏族公社的大量土地,并建立起新的与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完全对立的私有大地产制(the large estate),从而毁坏了原始社会赖以存在的土地公有制。土地制度的毁坏意味着毁坏了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存在的条件,其后果是异常巨大的,它会导致阶级、私有制和国家的产生。
经济和政治的变革必然在意识形态上反映出来,在新的阶级关系和新的土地所有制基础上产生了新的宗教观念,这是基督教传入英国的客观条件。4世纪初,传教者圣奥尔本(St。Al-ban)抵达英格兰。实际上,罗马军人早已把基督教带进英国。基督教作为一种进步的宗教逐步战胜并取代了不列颠人的旧的多神教。不列颠人在宗教观念上,即世界观念上发生的这种变革,是与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变化相适应的。
由是观之,“罗马化”对英国原始社会来说是一种无比强大的摧毁力。这一摧毁力为英国封建化创造了它所必需的条件,从而加速了不列颠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英国的罗马化和后来的封建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二、英吉利人在英国封建化中的历史作用
公元4世纪,正当不列颠人发生社会大变动时,北欧的蛮人大举南下,冲向罗马帝国,开始了人类历史上著名的“民族大迁徙”。“民族大迁徙”和当年罗马人北征正相对照。就整个欧洲而言,当时也和英国一样处于社会大变动时期。有两种社会大变动:一种是欧洲广大地区的所谓蛮人的社会变动,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变动;一种是罗马帝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变动。不列颠人的社会变动是属于蛮人类型的社会变动。无论是哪种社会变动,从当时的条件和变动的后果看,都转向了封建社会。整个欧洲的社会变动彼此是有联系的,相互制约的。
公元1世纪前后,罗马人曾北上征服蛮人,其中也包括征服英国。4世纪开始的“民族大迁徙”,是蛮人南下征服罗马帝国。正是这种征战形式的暴力把两种社会变动联系起来。罗马人的北征便把他们先进的文化带到了落后的北欧,加速了那里蛮人社会的变动。蛮人的南下又反过来冲击了罗马帝国,使之加速灭亡。罗马帝国的灭亡实质上是罗马奴隶制的灭亡;同时蛮人的南征也加速了自己的原始社会的灭亡,并继承了罗马人的封建社会的种种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蛮人被罗马人征服了。如单纯从军事上说,当然是蛮人征服了罗马人。
英国的社会变动是整个欧洲社会变动的一部分,因此它也是向封建社会转变。作为蛮人一支的英吉利人(包括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进行“民族大迁徙”是从5世纪中叶开始的,完全征服不列颠约在7世纪。英吉利人的侵入既加速了自己社会的变动,也加速了不列颠人社会的变动。这是英吉利人的历史功绩之一。功绩之二是他们把英国引向封建社会,换言之,从此英国开始了封建化。如果说不列颠“罗马化”使英国原始社会开始向阶级社会转变,但是,是向奴隶社会转变,还是向封建社会转变,那时尚未解决。而英吉利人的征服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当然这是与当时欧洲历史向封建社会发展这一总趋势密切相关的,也与当时英吉利人、不列颠人所具备的条件密切相关。
英吉利人在征服不列颠时,其社会亦属原始社会末期,同其他蛮人社会阶段大致相当。在征服不列颠人的漫长岁月中,英吉利人夺得了大量土地,并建立起村社土地所有制。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村社土地所有制是:第一,村社土地为公有制;第二,村社社员为本氏族的自由民,而每个自由民分得1海得(hide)土地(120英亩),土地使用权是世袭的;第三,分得1海得土地的农民,每年定期要向国王缴纳一定数量的贡物,同时还要为国王服兵役和劳役。这样便给新建立起来的土地公有制赋予了封建主义特色,因为缴纳贡物、服兵役与劳役已超出了原始社会自由农民的身份所为。
英吉利人在征服不列颠人后并没有停止战斗。既要镇压不列颠人的反抗,又要同入侵的其他蛮人部落进行争夺地盘的斗争,为此必须加强军事组织和军事力量,才能求得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这就要求分得1海得土地的自由农民起码要提供1名全副武装的战士。由于土地是世袭的,战士也是世袭的,土地和战士水乳交融在一起,这便使海得和战士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不再是单纯的1海得土地和1名战士,而是产生了新的含义:作为战士,他已是一个拥有一定特权的阶级,作为1海得土地来说,它已是军事领地(military holding)了。领地和拥有特权的战士,都已超出原始社会范畴,具有强烈的封建主义特色了。
侵入不列颠的英吉利人是一个大的概念,它含有不同的民族,有盎格鲁人(Angles)和撒克逊人(Saxons),此外还有朱特人(Jutes),而每个民族内部又分若干个分支或部落,因此他们侵入不列颠后建立了许多小国。这些小国彼此进行夺取地盘的混战,最后形成七国,七国间又混战了200年,史称“战国七雄”。长达几百年的战争,使军事领地和战士的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在混战中,一些自由农民为生命财产安全起见,纷纷要求武士的保护与避护,甘愿为武士献土地、交地租、服劳役,一部分自由农民因而失去人身自由,依附农民由是产生。依附农民的出现是自由农民农奴化进程中关系的一步,由此,英国劳动农民开始了农奴化的进程。
依附农民的出现和增多,武士土地的增多,再加上国王以战功的名义赏赐的土地,武士凭借自己的势力强行抢占土地,所有这些都导致了武士的地主化和贵族化,即封建化。在封建化过程中,“海得”失去原有的份地(Share)的意义,而转变为征税的单位了。
与此同时,基督教已成了居统治地位的宗教了,并出现了各国国王相继皈依基督教的热潮。罗马教皇大格雷高利(Pope Gregory the Great)派遣奥古斯丁(Augustine)去英国。597年,奥古斯丁到达肯特王国,他劝说肯特国王埃则尔伯特(Ethelbert)皈依基督教,国王欣然应允。接着埃塞克斯国王和东蛊格利亚国王也相继皈依。进入7世纪后,这一热潮尚有余波。625年,诺森伯里亚国王爱德文(Edlwine)在约克主教波莱纳斯(Pauli-nus)游说下也皈依了基督教。当然皈依之后还有反复,但是,基督教在对原始宗教的斗争中最终取得了胜利。这样,以基督教为核心的封建化的上层建筑也产生了。
至于说到不列颠人的命运,史书一再指出,他们或被屠杀,或被沦为奴隶和农奴,不少的人被迫迁居西部和北部山林中去了。这是因为侵入的英吉利人的人数远远超过了不列颠人的人数所致。
随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封建化,政治上的封建化也开始了。在七国争雄的时代,出现了封建王国,执掌政权的是封建贵族,其中包括国王、封臣、主教、武士等。这些人的社会地位、政治立场都已不再是原来的酋长所具有的那样了,他们已阶级化、官僚化和贵族化了。
上述种种历史现象表明,英吉利人的历史功绩在于他们把英国引向了封建社会,并为这样一个社会在英国的确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丹麦人的入侵与英国封建化的加深
在英吉利人入侵并做了英国的主人以后,英国又遭到了两次大规模的入侵。一次是发生在8世纪末到9世纪末的丹麦人的入侵。另一次是发生在1066年的诺曼人的入侵,史称“诺曼征服”(Norman Conquest)。这两次入侵对英国历史的发展都有巨大的影响。
丹麦人长达百年的多次入侵,加之又在英国建立了王国,即所谓“丹麦区”(Danelaw),这必然引起英吉利人举国一致的激烈反抗。开始领导这一反抗的领袖是英格兰国王阿尔甫烈德(Alfred)。他为有效地反抗进行了军事改革,建立骑兵。上文说到武士和土地是联结在一起的,因此阿尔甫烈德的军事改革必然牵动着土地所有制的变革。例如军事改革规定,凡充当骑兵的战士均可从国王那里获得采邑,还规定采邑为世袭领地,一般在5海得以上。这样就形成了骑士阶级(knight)和采邑制(Fee system)。骑士阶级和采邑制的形成是封建化加深的重要表现。从阶级观点说,骑士是中小封建贵族,是封建社会的重要阶级基础。从经济上说,采邑制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在不同类型的封建社会,无论是西方类型或是东方类型的封建制,采邑制和骑士阶级的形成,都表明封建化已达到了较高的程度。
在反抗丹麦人的斗争中,国王的权力逐步扩大起来,而封建诸侯的权力日渐削弱。王权的扩大必然增强了王国的统一,划一的全国行政机构从而建立起来。如10世纪,英国出现了郡(Shire)一级行政单位,郡设郡守(Shire reeve),由国王任命,对国王负责,郡以市邑(Burgh)为中心。后来又出现方伯(Earl-dom)和百户等行政机构。郡上为方伯,下为百户,而百户设百户长,为行政基层单位。这样形成了国王、方伯、郡、百户的封建国家政权系统,从而完全摧毁了氏族、部落、部落联盟这一原始社会的机构系统。英国的封建化进一步加深了。
近百年的反抗战争使英吉利人的税收大为增多,无休止地征收所谓“丹麦金”(Danegeld)就是明证。再加上劫掠、烧杀,因而自由农民境遇进一步恶化,大部分人或部分丧失土地或完全丧失土地,在丧失土地的同时也丧失了人身自由,沦为农奴,农奴化程度进一步增强。相反,地主土地进一步增多,大土地所有制在扩大中。在进一步农奴化和大土地所有制扩大的基础上出现了庄园经济(Manor)。庄园经济的出现是封建经济体制形成过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
10世纪上半叶,英格兰国王阿塞尔斯坦(Athelstan)为适应封建化加深的需要颁布了增强农奴化程度的法典。法典规定,自由民必须有赖以依附的领主(庄园主),没有领主的,也要去寻找一个。这部法典的重要意义在于从法律上承认了农奴制的合法性,即确定了农奴制和庄园经济体制的法律地位。为了实现法典的规定,英王还赐给庄园领主以“特恩权”,即赐给领主在其领地内拥有对农奴的政治、经济、司法的统治权。
法典和“特恩权”的颁布加速了英国经济体制的庄园化、自由农民的农奴化和封建体制的法制化,总之,加速了英国封建化的进程。这“四化”无一不和抗击丹麦人的入侵有关。英国的封建制度经过漫长历史的演变,到11世纪基本上形成了。
四、关于英国封建体制的自我完善问题
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建立后都有一个自我完善性的变革过程,这是带有规律性的历史现象,英国也不能例外。至于说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或渠道来实现自我完善性的变革,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以及不同的社会制度的转变,彼此是不同的。英国封建社会制度的自我完善性的变革是通过发生在10世纪60年代的“诺曼征服”来实现的。
英国人民在历史上也是多灾多难的。他们同丹麦人进行殊死斗争之后又遭到了诺曼底公国的大举进攻。1066年,诺曼人征服英国后就建立起历时达88年(1066~1154年)的统治。然而诺曼人的征服并没有打断英国历史发展的正常进程,相反却使英国新建立起来的封建制度更加完善了。
诺曼人曾相继在日德兰半岛和斯堪的那维亚半岛定居过,在那里学到了不少其他民族的好东西,后来在法国北部定居,并建立了国家——诺曼底大公国。这时的法国已是发达的封建制国家了,其封建化程度远远超过英国,起码原始社会残余比英国少得多。诺曼人在入侵后就把先进的封建化的因素引进英国。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诺曼王朝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英国封建化的政策。
诺曼王朝大规模地没收(实际上是抢占)了盎格鲁·撒克逊贵族以及村社的土地。仅威廉一世就占有全国1/6的土地和大部分森林,成为全国最大的封建地主,从而形成了王室领地,并将其余土地分封给其亲族及有军功的近臣,使存在多年的采邑制(Fee system)达到完善的程度。在采邑制的基础上建立起完整的公、侯、伯、男、骑士等级制。各级受封者不仅臣服自己的顶头封建主,而且还要向最大的封建主——国王宣誓效忠,同时定期缴纳各种贡赋,并必须服兵役。
封建制度是以土地所有权的封建化作为前提条件的。而土地所有权的封建化则为:第一,国王是一切土地的唯一的、最终的所有权的持有者,即中国古书上所说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第二,国王代表国家(实际上他是国家的化身)把土地分封给大封建主,大封建主再把土地转赐给中小封建主,从而形成了封建统治阶级。第三,在分封时,土地上的劳动群众农奴同土地一起被转赐。第四,各级被赐以土地与农奴的封建主都对其顶头宗主有各种义务。第五,在这种土地制度基础上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与宗法关系。诺曼王朝完全实现了这种土地所有权的封建化,换言之,在诺曼王时期,土地所有权的封建化、宗法关系、农奴化都达到了封建社会所需要的高度。
1086年,威廉一世(1066~1087年在位)为实现上述封建社会所需要的高度,采取了一项重大措施:举行全国土地大清查。土地大清查的目的十分清楚:掌握有关全国经济、政治、军事、阶级、人口诸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以便制定有关封建化的方针政策。这次大清查对社会震动很大,弄得人们十分恐慌、紧张,就好像末日审判到来一样,故把调查结果《土地调查册》称之为《末日审判书》(Donmesday Book)。根据调查的资料,诺曼王朝制定了发展庄园经济和强化王权的方针。
在诺曼王朝时期,庄园经济体制达到十分完善的程度,庄园土地分为三种:领主直接领有的土地、农奴份地(Share)和公共土地。庄园数量增多,农奴和具有农奴身份的劳动者的数量已达到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据1086年统计,占全国人口的70%。此外还有占总人口9%的奴隶,自由人只剩下12%。这样,社会明显分成两大对立阶级:封建主与农奴。从《土地调查册》上看,剥削形态分四种:实物地租、劳务地租、货币地租和教会什一税(Tithes)。根据封建法律,领主(庄园主)对农奴有完全的司法权。到1200年,奴隶作为一个阶级给消灭了。
在庄园经济和宗法制的基础上,诺曼王朝强化了王权,建立起以英王为中心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
总之,到12世纪,英国已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封建国家了,封建社会进入了它的繁荣时期。
五、英国封建化的特点
在英国封建化的进程中,欧洲大陆,甚至世界上许多国家也在封建化。封建化是世界整体历史发展必经的一个阶段,几乎世界上所有重要国家都经历过封建化。英国的封建化和其他国家的封建化有共性,但也有特殊性。概括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英国封建化的进程是和异族的侵入密切联结在一起的。罗马人的入侵为英国封建化创造了条件;英吉利人的入侵使封建化正式开始;丹麦人的入侵导致了封建化的加深,基本上完成了封建化;诺曼人的入侵使封建化达到完善的程度,从而结束了封建化的进程。世界上许多国家社会形态的更替都与外族侵入有关,但没有一个国家像英国这样典型。
造成英国封建化这一历史特点的奥秘就在于英国是一个岛国,具有极大的地理封闭性,加之不列颠文化在罗马人未侵入前极端落后,单靠本民族的力量一时难于抛弃原始社会的躯壳,只有在外力下才有可能。另一个原因是与当时欧洲历史发展总趋势息息相关。欧洲大陆上发生的“民族大迁徙”并冲向罗马帝国,便把两种社会变动联结在一起,向封建社会演变成了共同的历史发展趋向。作为欧洲一部分的英国不可能例外。
英国遭多次征服,大批人被杀,大量的财富被掠夺或毁坏。从现代国家观点说,英国多次遭亡国。但是,英国却因此摆脱了落后的原始社会,跨越了一个历史时代,进入了先进的封建社会。这是英国历史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转折、大进步。被征服与历史性的大进步是矛盾的历史现象,但是这种矛盾的历史现象经常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重大历史事件中重复地表现出来,这是否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第二,同罗马帝国和东方许多国家的封建化相比,英国的封建化不是按把奴隶解放为隶农再解放为农奴的模式来进行的,而是按把自由民沦为农奴的模式来进行的。从所有制讲,不是按把一种私有制转变为另一种私有制的模式来进行的,而是按把公有制转变为封建的私有制的模式来进行的。其他方面也有不同之处,如封建地主、封建贵族的来源也完全不同。造成这一历史特点的原因是十分明显的。这是由于英国是从原始社会转向封建社会所致。
第三,英国封建化的过程亦是阶级、压迫、剥削关系和国家的形成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中央集权国家。
(原载《宁夏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