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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书评与视角

Reviews and Perspectives

无关耻辱

对话

[美]凯·杨/文王磊/译杨晓霖/校

罗宾,祝贺你出了《痛快一哭:女性化情感和流行文化形式》(Having a Good Cry:Effeminate Feelings and Pop Culture Forms)这本好书。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和“我的身体”百感交集,思绪万千。这里我把自己分成“我”和“我的身体”,因为你的研究中隐含了这两个称谓。“心智”和“身体”的区分在西方思想领域由来已久——我想,我们依然生活在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的阴影下。你在本书的起首处问道:“读一篇叙事文本,身体会有什么感受?阅读的感觉是怎样的?”然后你正确断言:“这个问题极少被问到,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文学批评语言可以用来形容这种感觉。”(ix)。我认为,你所谓的对身体感受的忽略,完全是源于我们一直追随笛卡尔,相信心智和身体是割裂的,相信心智优于身体,且推而广之,相信阅读过程主要是心智过程,而非身体过程。你含蓄地否认了这种割裂,因为你觉得我们的存在是通过我们身体的感受行为来施为的。我理解,你在本书中特别用心于探究和重现女性化情感,可是在更普遍的意义上,你在书中重新想象了人的情感,认为在人的情感空间里,心智和身体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我们的存在。你写道:“女性化是施为性的(performative);情感同样可以被看作施为性的;这样说意味着身体并非性别和情感表达的场所,而是性别和情感得以产生的媒介。”(10)我知道,无论在这段话中还是在文中的其他地方,你并未卷入哲学上关于心智与身体的论争——那些关于心智和身体割裂的论述完全是我自己提出的,反映的是我自己的读书方式和个人的哲学训练以及我正在写的一本关于意识和19世纪英国长篇小说的书。但是我想说的是,你对身体的女性和反女性情感施为的思考,以及这种施为给我们带来的关于性别主体[我一直把这个统一体叫作“自我”(self)或者“存在”(being)]的启示对我很有助益,启发我对情绪如何证明心智的具身化本质这个问题进行思考。

下面我想谈谈拜读你这本书的过程中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特别的事情。从书的开头部分对六位读者阅读过程的描述到接下来你对刻画自己在阅读瞬间的生理和情绪反应的例子的剖析都让我感触良深。因为,一方面这些描述关乎感觉,另一方面它们对我来说是一种宽慰,因为它们让我明白了“你也有同感吗”这个问题是一个群体共同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感受:与你的阅读感受相似——你读《紫色》一书时,读到席琳(Celie)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哭了,而我读到《劝导》里最后那封信的时候也不禁潸然。其实,正是这种催人泪下的感人之情成为促使我去评论《劝导》的原始动力。我也意识到,作为研究课题的一部分,你旨在以显而易见或者敏于感触的方式阐明一个观念——无论每个人的阅读经验多么个人化,我们属于同一个读者群体;虽然阅读时,不同的读者都在各自的身体里以独特的方式感受着感情,但我们对作品本身的结构、程式和信息却作出集体反应。我们应该如何抵抗“妈妈给我勇气”这样的感情?又或者,为什么我们想要这样的感情?这就是你对“痛快一哭”的看法——这些文类勾起的“女性化哭泣”不会像泻药引起的腹泻一样把我们的情绪倾泻一空,而是会引导我们体会这些感情。也就是说,“痛快一哭”使我们的感情得以“预演”(rehearse)和“加强”(reinforce),从而使我们能够了解更丰富的情感。我在想,有没有“不痛快的一哭”?而且,为什么我们哭的时候一定要有眼泪?为什么多数动物悲痛的时候只会发出哭的声音,而人类却被赋予了流泪的生理机能?达尔文曾经提到,印度象以及其他一些动物有时会流泪,并且给出了一个很有趣的解释,人类流泪最初的作用是收缩眼部的肌肉,以保护眼睛。我并不知道这个文献记载,我想,现在应该还有更令人信服的关于眼泪和眼泪所带来的减压作用的神经生理学研究。对读者身体的思考,例如你的、我的,以及序言里提到的六位读者的身体的思考,使得生理学问题成为我阅读你这本书的过程中的中心体验。当你认为是文化的作用在指示我们、或者强制我们表演化自己的情感的时候,我却时常在满门心思地寻找这样一个问题的答案,即身体作为肉体的、有机的实体,在我们如何产生感情和彰显感情方面上产生的作用究竟有多深刻?从以上的对比中,可以发现我和你对于感情的表演化的不同思考,这恰好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和你在回答人怎样恢复感情体验这个问题时,虽然各自倾向不同的观点,但都能令人信服。就我而言,威廉姆·詹姆斯(William James)的著作以及安东尼·达玛西欧(Antonio Damasio)和约瑟夫·勒杜克斯(Joseph LeDoux)关于情绪神经学的最新研究帮助了我想象感情大脑怎样带着我们去感受我们的生活体验。不过,在他们的著作中,他们并没有把性别观念引入感情大脑。

2002年5月号《绅士季刊》(GQ)的主题叫做“我们的身体,我们的头脑,我们的心”,封面图片是一位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裸体男性模特,摆出掷铁饼的姿势。我打算好好欣赏一下模特的身体,因而,就在这家百货店付款处将书买了下来。然而,看着看着,我的眼睛就不由自主地离开封面上的健美模特,开始阅读起里面的文章来。没想到这不经意的一瞄居然给我带来了不菲的收获。在杂志的一篇文章里,一位名为詹姆斯·菲尼·博伊兰(James Finney Boylan)的人描述了自己变性成为珍妮弗·菲尼·博伊兰(Jennifer Finney Boylan)的经历。通过服用倍美丽(premarin,共轭雌激素)和螺甾内酯(一种抗雄激素),博伊兰把“他”自己变成了“她”自己。我发现博伊兰描写自己变性过程的方式和你的书之间存在特别的共鸣,他的描述方式也满足了我的部分研究需要,促使我除了考虑文化如何作用于身体之外,也回到了对身体的工作机制的思考。作者对从詹姆斯到珍妮弗的变化过程做了如下描述:

作为一个男人,我以前看到感伤的东西会哭,比如百事可乐的广告还有《美丽人生》。现在我的眼泪似乎更容易泛滥,很小的事情都会让我崩溃——做菜失败了,一句冷酷的话,等等。我哭的时候也不是以前习惯的坚忍自制的默默流泪了,我开始出声抽泣,泪流满面,身体都会颤抖起来。

我对流行文化的爱好也变了。先被我抛弃的是“感恩的死者”乐队。我喜欢这个乐队已经数十年了,甚至还和人交换过他们的盗版磁带,但是现在这个乐队听起来像噪音。更让人吃惊的是,连环漫画《凯茜》已经取代了《英勇王子》,成为我周日早晨阅读的首选。我会躺在床上,被关于浴袍的笑话逗乐。

随着睾丸激素水平的下降,我也感到自己的保护意识逐渐消退。男人在心理上有一层壳,会弹开很多东西。做一个男人就像一辆巨型卡车奔驰在暴雨天的州际高速公路上,不管世界用什么打到身上,你都必须奋力前行。而做女人就像在乡间路上驾驶一辆大众小车,每个上坡都能感觉到心力交瘁,每个下坡都喜气洋洋(92)。

博伊兰着重讲了变性如何把“他”的眼泪变成了“她”的眼泪,把“他”对流行文化的偏好变成“她”的偏好,这和你对女性化情感的身体表现以及流行文化形式如何反映、加强并预演女性化情感的分析直接相关。无论博伊兰受他一开始在我们的文化里作为“男人”以及后来在我们的文化里作为“女人”的位置对他/她以何种方式哭泣、选择阅读何种连环漫画的经历影响有多深远(这在博伊兰的文章里没有明确提出,而你在书中却不断提醒我们留意这一点),他/她(这里代词开始有些无能为力)断言,从一个分泌睾丸激素的身体到一个分泌雌性激素的身体的转变对他/她的情感经验有深刻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作为一辆卡车的我”和“作为一辆大众小车的我”这一前一后的两个隐喻中)。这一断言令我信服。我明白你的兴趣在于关注不同性别读者身体情感的展现以及文化和文化流行叙事形式对于身体怎样体验情感和元情绪所产生的作用;而不在于生理机制方面。但是你的书促使我思考,也许除了文化训练之外,生理也起了一定作用,在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下,你更喜欢看《随世界转动》,而不那么喜欢读帕特里克·欧布莱恩(Patrick O’Brian)的《怒海争锋》(Aubrey Maturin)系列。谈到读《怒海争锋》系列时,你写道:“我的身体就是对它不够投入”,你把原因归结为经验而不是天性或者倾向。但是你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看《随世界转动》,却不去读全套的特罗洛普(Trollope)小说呢?为什么有的读者的“感情肌肉”(feeling muscle)能够被打造出来,而有些不能?是否文化、经验、甚至时机的作用(排除掉生理的作用)加在一起,就可以对读者的选择和这种选择带来的乐趣作出充分解释呢?

我真正想说的是:《痛快一哭》这本书最勇敢的地方在于你不断遭遇羞愧,然后承认羞愧,继而超越羞愧。你承认自己很羞愧,因为看《风月俏佳人》中的婚姻情节时你感到很兴奋,因为没能全盘通读特罗洛普的小说系列,却成为《随世界转动》的忠实观众,最令你感到羞愧的是居然还痛快地哭了一场,这种行为表现出了女性化的情感,然后你通过分析羞愧而“接受”了羞愧,最后你追问了把你从这些对象中得到的愉悦变成羞愧背后的文化规约,从而使我们也有可能超越那些羞愧感。我们为什么会去阅读或者讨论这样的体验呢?我写了一本书,书名是《平凡的乐趣》,书里谈到一系列文本,它们能带给我极大的阅读乐趣,唤醒我去体验“平凡”的快乐。我理解,你阅读的原因之一是,你想去体会不带物化眼光阅读的感受,但同时又感受伴随物化眼光而来的羞耻感。你写道(123):“毕竟,文本没有主体性,读者的身体也并非他人的客体。”你致力在文本中寻找的那种“解放式”阅读体验,以及你“女性气质”的阅读身体在文本中感受到的愉悦,这恰恰是你希望我们从你的文字中获得的感受。《痛快一哭》让我感觉好了一点。

(原载Narrative,2004年第2期)

参考文献

Barthes,Roland。The Pleasure of the Text。Translated by Richard Miller。New York:Hill and Wang,1975.

Boylan,Jennifer Finney。From a Man to a Woman。GQ,2002(5):90-94.

Boylan,Jennifer Finney。She’s Not There:A Life in Two Genders。New York:Broadway Books,2003.

Damasio,Antonio R。Descartes Error:Emotion,Reason,and the Human Brain。New York:Grosset,1994.

Boylan,Jennifer Finney。The Feeling of What Happens:Body and Emotion in the Making of Consciousness。New York:Harcourt Brace&Co。,1999.

Boylan,Jennifer Finney。Looking for Spinoza:Joy,Sorrow,and the Feeling Brain。New York:Harcourt,Inc。,2003.

Darwin,Charles。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69.

Descartes,René。Meditations on First Philosophy。Translated by Donald A。Cress。Indianapolis: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1979.

LeDoux,Joseph。The Emotional Brain:The Mysterious Underpinnings of Emotional Life。New York:Touchstone,1996.

Nietzsche,Friedrich。Thus Spoke Zarathustra。Harmondsworth,England:Penguin,1978.

Poulet,Georges。Phenomenology of Reading。New Literary History,1969(1):53-68.

Sartre,Jean Paul。Words。Harmondsworth,England:Penguin,1967.

Warhol,Robyn R。Having a Good Cry:Effeminate Feelings and Pop Culture Forms。Columbus:The Ohio State Univ。Press,2003.

Young,Kay。Feeling Embodied:Consciousness,Persuasion,and Jane Austen。Narrative,2003(11):78-92.

Young,Kay。Ordinary Pleasures:Couples,Conversation,and Comedy。Columbus:The Ohio State Univ。Press,2001.

生理学,性别和感情:论振奋

对话

[美]罗宾·R。沃霍尔/文王磊/译杨晓霖/校

凯,你把我的书的主题总结得很漂亮。此外,你也很出色地提炼出了我这本书的基本哲学理论,即我拒绝接受笛卡儿式的“身/心”二元对立。你还让我回想起了一些基于女性主义认识论的问题,正是这些问题让我一开始就对自己的话题产生了兴趣。对我来说,女性主义的中心点就是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社会性别”在我们如何观察、如何感受、如何认识和被认识方面“造成了何种差异”?这与“生理性别带来什么差异”这个问题有着非常有趣的重合之处,但是,正如你在回应中清楚地谈到的那样,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并不一致。

比如,在思考19世纪50年代的中上阶层女性作家的社会性别经验时,我总是更多地考虑文化对她们产生的影响,并不那么在意生理因素。我会考虑下列问题对她的作品的影响,如当时女性没有受过正规高等教育,那个时代对“职业”和“女性”定义上的冲突,或者对这个女性作家进行评论的人对所有女性作家持有成见,等等。在这个方面,我的习惯做法和第二浪潮历史女性主义并无二致。但是,相比之下,我会更加发自肺腑地分析处在这种社会环境中的这个女性的身体。我把焦点放在这个时代的妇女的身体感受上,她们每天受皮革和鲸骨做的束身胸衣的桎梏压迫,站在裙摆周长8到10英尺嵌着钢圈的裙撑中央,不是向人点头致意,就是将手伸向旁边的人,但是,永远脱离不了一个严格划定了界限的圈子,我们或许可以把这个圈子叫做“个人空间”。相比女性月经周期之类的个人经验,我对她们与她们同时代男性之间的性别差异更感兴趣,我也可以坦率地承认,我的兴趣带有政治动机。我想知道社会性别可以带来什么差异,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我想知道社会性别差异如何使女人在社会和文化上陷入劣势。但是,我最终想要弄清楚的是,我,更确切地说,我们怎么做才可以消除这种劣势。女性月经周期将来可能会表现为某种至今仍未知的形式,而对每位女性的生活而言,月经来潮后一直到绝经前,月经每月都例行公事般地造访又离去。月经代表的意义因文化而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至少到现在为止,月经在政治行动领域没有意义。我总是倾向于反本质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女性主义形式,因为我愿意相信,性别平等所需要的改变虽小有阻碍,却大有希望。读了你的回信,我必须承认,虽然对我的研究课题而言,我有必要将生理因素考虑在内,然而,坚定的反本质主义立场对我影响之巨使我放弃了对不同性别体验的生理因素的重视。你写道:“我想,也许除了文化训练之外,生理也起了一定作用,在这两者共同的作用下,你更喜欢看《随世界转动》,而不那么喜欢读帕特里克·欧布莱恩(Patrick O’Brian)的小说系列《怒海争锋》。”(223)不过,对我而言,没有文化之外的生理学,至少,我们无法站在文化之外感知生理意欲。

在你阅读珍妮弗·菲尼·博伊兰的《她不在那儿》时,我读了杰弗里·尤金尼德斯(Jeffrey Eugenides)的最新小说《中性》(Middlesex)。这本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主角是一个双性人,他出生了两次,第一次是1960年1月出生在底特律,那时他是个漂亮的女婴;第二次是1974年8月“出生”在密歇根州的一个急诊室,那时他是个十四岁的少年。他以男人的身份叙述了自己的生活故事。很开心,这本书封底的广告词说主人公卡尔(Cal)是个“亲近受述者的叙述者”(engaging narrator),因为无论从这个词的素常意义上,还是从叙事学意义上说,他都当之无愧为一个“亲近受述者的叙述者”。虽然这部小说入题很慢,充满了繁言碎辞,以一种不厌其烦、娓娓道来的方式向读者呈现了一部20世纪大部分时间希腊移民在底特律的生活经历的美国研究史论,不过,小说主人公以一种令人信服且非常具有创意的叙事声音呈现了身体的性别和个性上的性别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像一个变性人一样,卡尔有意识地作出改变自己的性别身份的决定。然而,不像那些通过手术和激素治疗进行变性的人,卡尔选择放弃变性手术专家推荐的变性方式。专家原本期望通过手术改变卡尔的生理特征,使他符合出生时被认定的“卡丽”的女性性别。卡尔的性别转化是“自然的”,随着青春期荷尔蒙的自然分泌出现了男性第二性征。但是,与珍妮弗·菲尼·博伊兰一样,伴随他从女孩到男人身体上出现的变化,卡尔对包括体态到感情在内的一切改变都有所意识。另外,我最喜欢这部小说的是,作者尤金尼德斯完全推翻了博伊兰不免陷入的对性别的刻板印象。卡尔的情感生活是一种纷乱复杂的综合体,既有阳刚之气,也有柔弱之美,这种双性化感情特征让我们难以界定卡尔的社会性别类型,而且,我怀疑差不多所有人的个性最终都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卡尔决定选择男性身份,部分在于受到性欲驱动[他“一直喜欢女孩,自己还是一个女孩的时候都喜欢女孩”(513)],部分在于迎合他的生理特征(突出的喉结,胡须,伴随青春期发育的拔高身材)。然而,当卡尔的身体性别从女性身份变成男性身份时,他的个性并没有改变,虽然他也想方设法去调整自己性别表现的细节。“我从女孩变成男孩的跨度远没有人从婴儿长大到成年人的跨度那么明显。在大多数方面,我还是原来的我。即便到现在,虽然我作为一个男人生活,但是在本质上,我还是泰茜的女儿。”在书的结尾处,这位41岁的男主人公如是说(520)。研读过很多性别理论的作者尤金尼德斯,对于性别身份的归结问题,他很明智地避开了把答案明确地落在身体或者心智中的任一选择上。

很有意思的是,卡尔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很少哭,但卡尔一作出抛弃女孩身份的决定就哭了。卡尔想象自己的父亲在去世前的最后时刻也会哭泣,而实际上在卡尔的故事里,他父亲直到那一刻从来没有哭过。这些男性的眼泪可以作为“痛快一哭”的例子吗?你问过我,有没有“不痛快的一哭”呢?我除了可以向你说明“痛快一哭”在口语的习惯表达里所蕴涵的公认智慧之外(我从来没听说过某人“不痛快的一哭”,而“去吧,宝贝,去痛快地哭一场吧”是习惯说法,至少在19和20世纪的美国感伤文化里是习惯说法),对于你的问题我无从回答。但是很确定的是,生理学家(如威廉姆·弗莱)已经通过研究证明,情绪引发的泪水可以帮助我们将某些人体不需要的化学物质从体内排泄出去(比如“压力荷尔蒙”)。在生理学意义上,所有的哭泣都是“痛快一哭”。但是,从严格的体验水平意义上来说,我想申明的是,哭和哭之间有差别。比如,作为慢性抑郁患者的典型症状,这种反反复复、时断时续的流泪所引起的低水平痛苦感受与我读到《弗罗斯河上的磨房》结尾时所流出的眼泪不尽相同。如你所理解,我认为任何情绪表现都不是排泄性的,而是对要表达的情绪的预演和加强。例如,抑郁的绝望和孤独在抑郁症患者反复出现的哭泣中得以预演。的确,如果有什么“不痛快的一哭”,这种大概算是。我不能代表其他人说话,但就我来说,这种感情没有任何愉悦可言。

你问我是否认为,可以单独用文化的作用,而排除生理的作用,来解释我在文本引发的感情中所获得的愉悦,解释我在追求这些感情时或许可以预测的选择。我业已表明,用来解释我看电影爱哭、喜欢看肥皂剧的原因在于我的女性气质(社会文化意义上的性别),而非我的女性性别(生理意义上的性别)。既然有这个机会更进一步思考自己的论点,我想坦白一个自己在流行文化选择上的变化,这大概可以给你提供一个更能让你满意的答案。完成《痛快一哭》后不久,我经历了两个重大的生理改变,这两个改变既关系到生理学意义上的性别也关乎社会文化意义上的性别。我(不得不)接受了子宫切除手术,为了避免很可能出现的术后抑郁症,我在手术前开始服用抗抑郁药物,在术后六个月的生理恢复期逐步减少服用剂量。但是最终我又开始不定剂量的服用抗抑郁药物,因为这些药物极大地改善了我的情绪。很怪异的是,手术后,当我在家休养,有机会想看多少肥皂剧就看多少的时候,我突然不再想看《随世界转动》了。经过四十余年如饥似渴地观看(正如我在书中第五章里所描述的),我已经不再关心这个故事了。我不能将对这个节目热情狂减的原因归咎于这个节目的肥皂小说脚本。如果说在我休养期间这个肥皂剧的脚本写得很差,那么我相信,当我还是这个节目的忠实观众时,那些剧本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过渡阶段,总有一天会过去,但事实并非如此。到现在已经四年多,我再也没有追看过《随世界转动》系列节目了,连把节目录制下来留待以后收看的想法都没有了。即使在此期间,当我承担了一门《连续剧阅读》的电视文学课程,可以拿节目作为教学素材时,也懒于录制。

是否因为我失去了子宫,失去了和肥皂剧情节潮涨潮落的情绪结构相呼应的每月一次的周期,所以我不再关心《随世界转动》了呢?我对这种说法表示严重怀疑。但如果真的可以这样解释,那么它将成为主张社会文化性别与生理之间存在某种关系这派论点的重要素材。或许我不再喜欢这个节目,是因为我没有抑郁?我当然不愿意声称自己对肥皂剧的热衷观看是抑郁症使然,尽管对于我来说,抗抑郁药物似乎将我想看肥皂剧的情绪驱散得一干二净。虽然要把情绪称为“心智”的一个因素而非“身体”的一个因素这个说法很吸引人,但当把抗抑郁药物的作用考虑进来,这种身/心二分法的观点就轰然倒塌了。抑郁症患者通过每天服用一颗药丸来改变他体内的化学平衡,接着,改变的化学平衡又改变了他的感受方式,甚至改变了他对感情的思考方式。服用抗抑郁药物时,长期抑郁症患者可以亲身体验到割裂身/心的二分法的破产,因为身体服用的化学物质深刻地改变了心智,这种改变绝非为了沉溺玩乐而服食的软性毒品导致的“精神迷幻”所能比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心智”和“身体”都可以看作是“生理”的不同方面,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感情既参与在文化中,又受到文化影响。抗抑郁药物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说明文化不仅以这样的方式在身体上留下痕迹,同时也构建身体。抗抑郁药物作用的鲜活例子生动地提醒我们,除了生死这个赤裸裸的事实之外,我们几乎不可能感知文化之外的任何一种生理。

谢谢你,凯。你对我的书作出了非常慷慨、独到,而且有趣的回馈。如果《痛快一哭》确实让你“感觉好了一点儿”,那么我为你能理解我那本书的一语双关而感到开心。

(原载Narrative,2004年第2期)

参考文献

Eugenides,Jeffrey。Middlesex。New York:Picador,2002.

Evans,Dylan。Emotion:The Science of Sentiment。New York:Oxford Univ。Press,2001.

Frey,William H。,and Muriel Langseth。Crying:The Mystery of Tears。New York:Harper&Row,1985.

Hales,Dianne。Just Like a Woman:How Gender Science is Redefining What Makes Us Female。New York:Bantam,1999.

Warhol,Robyn R。Gendered Interventions。New Brunswick:Rutgers Univ。Press,1989.

“伦理转向”与修辞叙事伦理

视角

[美]詹姆斯·费伦/文唐伟胜/译

译序:“伦理转向”是西方20世纪80年代后人文研究领域内的一个主要话题,它和“叙事转向”几乎同时进行,于是,二者的结合,即“叙事伦理”成为热门研究话题便不难理解。因此,也出现了“叙事伦理”研究的各种方法,如希利斯·米勒(H。Miller)的解构方法,诺斯鲍姆(M。Nussbaum)的责任说,维恩·布斯(W。Booth)的“书即友”,纽顿(Z。Newton)的“作为伦理的叙事”等。从宏观角度看,我们可以将“叙事伦理”研究分为三类:①人文传统的修辞伦理学,认为叙事小说可以帮助塑造读者情感、自我和生活观,发展其道德意识,帮助其理解“怎样度过一个善的人生”(how to live the good life),并提高其道德意识和灵活度。修辞伦理学的前提是语言可以传达可靠的意义,文本表达的道德含义可以被读者可靠地重构,因此修辞伦理学强调不同读者的“相似性”和“交流性”。②他者伦理和解构主义伦理。以列维纳斯(Levinas)为代表的他者伦理认为伦理意味着将自我置于他者的绝对控制之下,伦理关系产生于与他人的面对面关系之中;以德里达(Derrida)为代表的解构主义伦理强调他者、自我和世界的陌生,意义及价值的不确定性。他者伦理和解构主义伦理批评强调文本的“自我指涉”、“晦涩”、“不确定性”。③政治伦理。政治伦理虽然和他者伦理及解构主义伦理一样,对人文伦理投以怀疑的眼光,但并不坚持“价值的不确定性”,而是试图将人文伦理置换为新的价值观,如女性主义伦理、后殖民伦理等使用解构主义阅读方式,以寻找话语中的错误和矛盾之处,但其最终目的是揭示出艺术如何见证历史,尤其是创伤的历史,从而体现出鲜明的政治性。政治伦理研究倾向于实现某种政治目的,因此从本质上讲,它更接近传统的道德性(只是内涵不同),而不是解构主义的“不确定性”。可以看出,虽然他者伦理、解构伦理和政治伦理强调对传统人文伦理的反叛,但它们往往被自己的伦理批评模式所禁锢,因此经常只能对叙事文本作出“程序化”的解读(米勒的《阅读伦理》一书是最好体现),反而阻碍了对叙事作出灵活的、具体的伦理研究。另一方面,修辞叙事伦理研究的倡导者们(如布斯、费伦等)并没有一味死守传统伦理规范,而是充分借鉴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解构主义等提出的洞见,并将它们融入自己的伦理批评实践。由于修辞伦理模式更注重研究文本自身形式与伦理意味的关联,比如叙事文本通过什么文本技巧,在特定的写作和阅读语境中强化或置疑特定道德价值和规范,以及文本如何在强化或置疑这些道德性的过程中彰显自身的伦理价值等,因此,该模式显得更为灵活,也更尊重叙事艺术本身。

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是当代修辞叙事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将叙事看成修辞,置重于隐含读者通过文本策略与作者的读者进行的多层次交流。“多层次”意味着叙事交流的不仅仅是主题思想和意识形态,还包括情感和伦理价值,因此,对叙事伦理层面的探讨是费伦修辞模式的组成部分。费伦的修辞叙事伦理研究有四大特征:①他将叙事伦理置于叙事交流的四个层次(即人物—人物、叙事者—受述者、隐含作者—作者的读者、实际的作者—实际的读者)上进行研究,并研究各个层次上读者伦理判断的相互影响,以及伦理判断对其他判断(如阐释判断和美学判断)的影响。②他尤其重视各个层次上叙事形式及技巧的分析,从这些技巧去解释各主体的意图以及读者的反应,从而奠定了“形式的伦理”的基本分析模式。③他强调“由内向外”的伦理研究,即从文本实际出发进行判断,而不从任何外在的伦理原则出发去判断。④他注重“实际的读者”站在具体的意识形态立场对叙事做出伦理判断,并认为这是修辞交流中不可或缺的步骤。

“伦理转向”的深层原因

从历史上看,文学中的伦理研究时起时落,盛衰不定。在古希腊,文学的伦理层面受到高度重视,这从亚里士多德的“净化”理论中可见一斑。然而,到了中世纪,虽然宗教伦理仍然享有很高地位,但文学却在宗教光环的掩盖下黯然无色。经过15~17世纪对古希腊文化的复兴,到18世纪的启蒙运动,文学的伦理层面被重新置于显著位置。虽然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运动强调“天才”和“想象”,但仍不乏议论文学道德效果的声音。19世纪中期以来,随着宗教的衰落,文学的道德功能再次被扩大。进入20世纪以来,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兴起几乎扼杀了文学伦理学。然而,在20世纪下半叶,我们看到了文学伦理讨论的再次兴起,著名哲学家或评论家(如萨特、列维纳斯、德里达、诺斯鲍姆、布斯等)重新将文学中的伦理问题带到前沿,西方学界将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的这一现象称为“伦理转向”(ethical turn)。“伦理转向”的出现有很多因素,可以归纳为:

(1)“伦理转向”是对新批评及其形式主义教条的第二波反拨。形式主义将文学作品看成“文字图像”(verbal icon,借用W。K。Wimsatt的术语),因此认为应该重点研究其语言模式。这一研究方法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瓦解,出现了第一波反拨:批评家和理论家坚持文学内外的联系,普遍研究文本及其生产与接受的政治内涵(这一阶段出现的其他重要理论如解构主义将在下文讨论)。伦理批评及理论对形式主义形成第二波冲击,理由有二:第一,许多政治主导的方法如女性主义、非洲美国文学理论及批评本身就依赖于对一些伦理价值的召唤,比如平等、尊重、责任等;第二,在一些批评家看来,政治方法过于笼统,过于消极,似乎文学作品不过是某种政治试金石(如有人反对文学批评中的“政治正确性”,当然许多这样的反对声音不过是另一种政治批评而已)。转向伦理可将道德价值的讨论带回文学理论和批评而无需公开表达某个政治立场,反过来又有助于对文学作品做更为精细的分析讨论。

(2)保罗·德曼(Paul de Man)“二战”期间在比利时写过一些支持纳粹的文章,这些文章的披露动摇了解构主义的根基,同时为读者接受诺斯鲍姆和布斯关于伦理的著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欧美文学批评界,以德曼、米勒为代表的解构主义可被视为基于新批评形式主义的最后阶段。新批评一方面在文学作品中寻找含混和矛盾的意义,另一方面也认为,在最好的作品中,这些意义被置于一个终极平衡的系统之中。比如,C。布鲁克斯(C。Brooks)在《反讽作为结构原则》一文中,以“拱门”作喻来描写优秀诗歌建构的“矛盾意义大厦”。解构主义者们则更进一步,认为对文本严格细读后总能发现文本意义无法最终协调,因此阐释的努力只会遭遇死结或不可确定性。在解构主义者看来,这种不可确定性是语言的内在属性,所以解构主义逻辑不仅适用于文学文本,也适用于历史文本。然而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将解构主义逻辑和德曼“二战”期间的文章联系起来,这一方面提醒人们注意到解构主义的局限,同时又鼓励人们关注文学语言的伦理层面。

(3)“伦理转向”与叙事转向也有关系。较早的例子是诺斯鲍姆1990年出版的《爱的知识》(Love’s Knowledge),该书中,诺斯鲍姆从哲学家的视角出发认为,虚构叙事以其具体性和感性力量为伦理研究提供了一般哲学研究中无法找到的有价值的工具。诺斯鲍姆的观点与布斯在《我们的伴侣》(The Company We Keep,1988)一书中小说伦理的修辞研究方法不谋而合。布斯的《我们的伴侣》实际上是他对以前探讨过的问题(尤其是1961年出版的《小说修辞学》的最后一章《非个人化叙述的道德问题》)的深入阐述。虽然布斯“书即友”的比喻不是所有人都同意,但《我们的伴侣》和《爱的知识》两本著作成功地使叙事伦理问题变成叙事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随着其他学科开始关注叙事的独特力量,叙事转向越来越深入,而叙事伦理则始终是叙事讨论的组成部分。

当前“伦理转向”的产生当然不止以上三个原因,但它们至少提供了继续探讨的基础。同时,这些原因也揭示了“伦理转向”开创的前景。在宏观的层面上,“伦理转向”使我们将文学看成一个探讨特定场景下人类价值如何起作用(或没有起作用)的场所,这包括承认文学经常展示价值冲突,提出不同价值的选择及伦理判断的终极立场等问题。这种文学观念并不一定对其他观念截然对立,比如将文学视为语言的特殊使用或符号结构系统(不管是否有中心)或揭示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场所等,但它的确认为其他观念忽略了文学力量的重要方面。同时,过去35年的理论表明,从事伦理批评并不是仅仅寻找伦理主题。相反,当前的“伦理转向”提出了关于技巧和伦理的关系问题,以及我称为“讲述”(the telling)的伦理和“内容”(the told)的伦理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提醒我们注意诸如伦理和美学的关系。自古希腊以来哲学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即善与美之间如何关联。在更具体的层面上,这个问题可有效地结合形式、伦理和美学:事件或人物的叙述技巧如何引导读者进行伦理判断,而这种“引导”又如何有助于(或促使)我们评价叙事的更大的目的?

当前“伦理转向”的六大特征

(1)作者主体:关注伦理势必要求恢复作者的主体地位,因为将文学看作价值探讨的场所,就必须研究是谁建构了那个场所,以及该建构如何引导我们的探讨。换句话说,许多伦理情景涉及多种价值和不同主体,因此可能建立不同的价值体系。重构作者——也就是文本设计人——建立的价值体系,并以此为讨论的出发点,有助于就文本的伦理层面展开对话。同时,批评和理论已经表明,作者和文本的复杂性总是超越个体的主体性。比如,作者必须确定哪些价值无须论证,哪些价值需要特别用心才能传达,哪些价值是他们希望向其挑战的,回答这些问题要求作者了解其同时代读者对这些价值的态度。

(2)读者责任:重塑作者主体地位也意味着,文本除了刺激读者的批评创造性之外还有他用。如果文本由作者设计,而该作者的任务之一又是探索伦理问题,那么读者就可以紧随作者探索的路径并从中受益,但一些伦理批评家仍然不愿讨论作者意图,于是将伦理价值置于“读者对文本的责任”方面。但无论“作者设计”还是“读者责任”,读者的阅读都不只涉及自己的反应这一层面,这才是最重要的。这里,我们也可以初步看到伦理和美学之间的相互关联。当我们作为读者发现某个作者/作品在探索道德问题方面特别感人,特别精妙,或者特别有见地时,我们就可能从美学上高度评价这个作家/作品。如果批评家认为作者的探讨丝毫不具吸引力,他们就会抛弃这部作品。如果他们不接受作者伦理探索的某些方面,但认为其他方面有吸引力,这些判断可能为进一步的伦理讨论打下基础。

(3)形式结构的伦理。这个特征从作者主体转向文学伦理的更普遍观念,认为技巧或结构的使用必然具有伦理的层面。这样,我们就可以讨论讽刺剧或喜剧背后的伦理假设了。虽然到底写什么取决于个体作者,但这样讨论伦理问题意味着讽刺剧内含的伦理立场与喜剧内含的伦理立场不一样。当然,我们不能说所有的讽刺剧表达同样的伦理或所有喜剧表达同样的伦理。于是,我们又必须请回作者主体,不仅解释为什么选择使用这种文类而不是那种文类,而且解释在文类设定的伦理大框架内的具体写作方式。

(4)伦理与道德。伦理和道德的区别可以理解为原则(伦理)与规范(道德)之间的差异。伦理比道德更广泛,更灵活,它不使用既定的规范,而是在不同情景中使用原则,并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作出理性判断。很多文学作品,尤其是叙事的价值正在于作者可以引导读者判断人物的决定和行动(以及人物对自己的判断),并思考这些判断的基础。这个过程往往不是使用某个既定的规范,而是发现某个隐含的原则来确定在特定情景中“做好事”或“最佳选择”到底意味着什么。

(5)多重伦理系统。关于伦理与道德、个人与社会政治的不同观念导致一个问题,即将哪一个价值系统作为伦理批评的基础:亚里士多德、康德、列维纳斯还是其他思想家?从这个角度看,作为规范的道德和作为原则的伦理之间的争论仍然是一个价值系统之争。同样,关于个体伦理选择在多大程度上是社会政治意识形态的必然结果的争论也仍然关乎伦理批评家采用的价值系统。我个人的体会是,尤其在这个伦理转向的路口,如果我们能够利用各种价值系统之间的差异互相取长补短,而不是相互竞争,相互诋毁,那么我们都会从价值系统的多样性中受益。我本人的批评实践(下文将更详细地论述)不从任何思想家的价值系统出发,而是努力重建作者创造的文本下面隐含的价值系统,然后从自己的伦理原则出发对其进行评价。

(6)同时关注内容的伦理和讲述的伦理。正如文学是一个重要场所来再现行动中的伦理,其再现手段本身也具有伦理层面。作者建构文本的方式,以及作者/叙事者与其读者的交流方式揭示他们对读者的假设,这些假设反映某些价值,排斥另外一些价值。

修辞叙事伦理批评的基本方法:以《罗马风寒》为例

目前已经出现多种伦理批评方法,我们应该尊重这种多样性。尊重多样性本身就蕴涵着一个伦理层面,因为这意味着不需要一个统一的、正统的批评方法来限制伦理批评。然而,我们不妨将伦理批评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从文本外部入手,即从伦理原则出发(比如很多批评家使用列维纳斯的伦理原则来进行伦理批评),将这些原则应用于文本;另一类从文本内部入手,即从重建文本价值系统出发(这也是我的批评方法)。如果再考虑伦理原则中社会政治因素或者个人因素的程度,伦理批评方法的分类就会变得更为复杂。值得注意的是,伦理批评中,应该避免将文学文本看成某些道德教条的简单示范,如《麦克白》显示了野心的罪恶;《傲慢与偏见》显示了傲慢和偏见是爱情的障碍等。这种研究模式的问题往往不在于结论的谬误,而在于它使我们不能对文本中的伦理层面做更深层次的探讨。于是,文本不再是进行伦理探索的场所,而是禁止伦理探索的场所。不仅如此,这种模式还忽略了讲述的伦理,因而进一步削弱了文本的力量。

我将“叙事伦理”定义为四个伦理位置的动态互动:①人物之间的伦理位置(内容的伦理);②叙述者与人物及受述者的伦理位置(讲述伦理的第一层);③隐含作者与叙述者、人物及作者的读者的伦理位置(讲述伦理的第二层);④实际的读者与以上三个位置的伦理位置(文本伦理与读者伦理之间的对话)。另外,我的分析模式还关注叙事判断和叙事进程的重要性。我对叙事伦理的研究是我叙事修辞研究方法框架的一部分:我将叙事看作隐含作者和“作者的读者”之间的多层次交流,因此,我对叙事作了修辞学定义:某人在某个场合下为某种目的给某人讲述发生了某事。我对叙事中的多层次交流(涉及读者的知识、情感和价值)感兴趣,所以我注重文本动态因素(隐含作者为某种目的而设计的不断发展的文本形式特征)和读者动态因素(“作者的读者”对这些文本因素作出的不断发展的反应)。判断很重要,因为判断居于文本动态因素和读者动态因素的中间地带。隐含作者使用文本特征来引导“作者的读者”的判断(文本动态因素),而这些判断又影响读者对后面行动的阐释和反应(读者动态因素)。

我区分三类判断,即阐释判断、伦理判断和美学判断,它们相互关联,同时与叙事进程紧密相关。我用“叙事进程”这一概念来指文本从头到尾的运动,而“运动”被理解为文本动态因素和读者动态因素的综合。以下我将对伊迪斯·沃顿(Edith Wharton)的短篇小说《罗马风寒》(Roman Fever)进行简单分析,以此来例证这些原则。我首先将概述这个故事的进程,然后分析与故事结尾相联系的阐释、伦理和美学判断。

故事的“现在时间”叙述了两位寡妇阿丽达·史莱德(Alida Slade)和格莱丝·安丝蕾(Grace Ansley)之间的复杂对话,这对朋友兼情敌在罗马一家餐馆的阳台上相遇。她们的对话表明她们现在的关系受到了25年前的一个冬天在罗马的经历的影响。那时,她们都是单身,同时爱上了德尔芬·史莱德(Delphin Slade)。这样,“作者的读者”需要理解发生在两个不同时间层面上的事件,尤其需要理解这两个事件之间的关系。

更具体地说,沃顿将叙事进程建立在围绕25年前事件的张力因素(叙事者知道这些事件但“作者的读者”不知道)与围绕“现在时间”对话的不稳定因素的综合基础上。这些不稳定因素显示了人物—人物关系中的某些伦理层面,因为这些不稳定因素产生于阿丽达对格莱丝的妒忌,阿丽达认为格莱丝的女儿巴芭拉(Barbara)比自己的女儿珍妮(Jenny)更优秀只能部分地解释阿丽达的妒忌。阿丽达希望胜过格莱丝进一步复杂化了人物—人物伦理关系,因为这导致阿丽达说出年轻的时候她曾经伪造过德尔芬邀请格莱丝到克罗斯姆(Colosseum)宾馆幽会的留言。通过阿丽达的坦白,沃顿让其读者知道,无论阿丽达还是格莱丝,她们对过去都不完全了解。格莱丝不知道阿丽达伪造了那个留言,现在她知道后明显很受打击。诚然,阿丽达对格莱丝的敌意促使“作者的读者”对其作出负面判断,而更同情格莱丝。沃顿的叙事聚焦阿丽达而限制我们透视格莱丝的心理(在整个谈话中,格莱丝都静坐着织毛衣),这倾向于让读者认为格莱丝更沉着,也更传统(我将在下文讨论这一叙事技巧的伦理内涵)。

随着叙事的展开,阿丽达(以及“作者的读者”)得知格莱丝回应了那份伪造的邀请,而且的确与德尔芬见了面。只有当所有人的知识——阿丽达、格莱丝以及“作者的读者”——相等的时候,叙事进程才能得以完整,而那一刻在故事的最后时刻才到来,同时也为两位女性的“对话比赛”提供了结局。阿丽达聪明反被聪明误,于是她自我解嘲道:“我得到了全部,我得到了他25年,而你除了一封他不曾写过的信之外,什么也没有得到。”格莱丝的最后一句话则道出了更令人惊奇的实情:“我得到了巴芭拉。”

“作者的读者”(有时候我将“作者的读者”称为“我们”,因为修辞模式假定,“实际的读者”都会努力进入“作者的读者”位置)会对这样的结尾作出无数阐释和伦理判断。首先,我们可以得出两个阐释判断,阿丽达无意间促成的幽会让格莱丝和德尔芬生下了巴芭拉;其次,阿丽达将对这一结果哑口无言。换句话说,我们最初的阐释判断是两位女性“对话比赛”结束了,格莱丝获胜。由于我们前面对阿丽达形成的负面伦理判断以及对格莱丝的同情,我们开始也会为格莱丝击败阿丽达而高兴,而这反过来又导致我们另一个阐释判断:格莱丝远比她外表看起来更有深度和思想。然而,进一步的阐释和伦理判断会将这种反应复杂化。虽然格莱丝的最后一句话让每个人的知识都相等了,但同样的知识却导致阿丽达、格莱丝及“作者的读者”对过去和现在作出完全不同的理解。

站在“作者的读者”位置,我们意识到,阿丽达现在一定会以新的眼光看待德尔芬、格莱丝以及她自己,而这三个新的眼光无疑都将使她痛苦不堪。她一定意识到,德尔芬根本没将他们的婚约当回事,所以一有与格莱丝幽会的机会,他立刻就欣然前往,这反过来一定会让阿丽达怀疑德尔芬婚后对爱情的忠诚度。阿丽达也一定不会再认为格莱丝不如自己了,因为她必须承认,在许多关键时刻,格莱丝都击败了自己。最后,阿丽达还必须承认,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她试图击败情敌的努力给自己带来的伤害都远多于格莱丝。这样的结局无疑是痛苦的,沃顿的读者会对阿丽达产生些许同情,但由于她对待格莱丝的态度,我们也会作出伦理判断,认为这样的结局很大程度上是公平的:她咎由自取。

站在“作者的读者”位置,我们还能看到,对格莱丝而言,她现在明白了恰恰是自己的情敌让她得以与德尔芬见面并生下巴芭拉,虽然和读者一样,格莱丝一定会从这样的反讽中获得某种满足感,但她也得为之付出高昂代价。知道那封信是伪造之后,她一定会重新理解那一夜幽会中德尔芬的角色。她不会再相信德尔芬是主动的,由爱情驱动的,而会把他看作一个机会主义者,仅对唾手可得的性爱征服感兴趣。她再不会认为自己从德尔芬那里得到了真爱,从而降低了他(以及那一夜幽会)在她眼中的位置。反过来,这一定会使她意识到,那一夜幽会之后,她一直都生活在自己编织的幻觉之中。关于格莱丝的这些阐释判断还会使我们意识到,格莱丝的最后那句话一定还包含另外一层意义:格莱丝不再相信,巴芭拉是德尔芬和她之间的爱情延续的象征,而不过是为了从阿丽达手里得到德尔芬的虚荣促使她主动献身的一个安慰而已。这样,我们也不会再为格莱丝击败阿丽达而高兴,而是认识到这个故事中没有真正的赢家。我们对阿丽达的伦理判断相对直接——她争强好胜,心地自私,由于过去和现在都受到格莱丝的威胁而决心伤害她,而我们对格莱丝的判断则复杂得多。虽然格莱丝伦理上也并非完美,比如她追求其朋友的未婚夫,后来也未能抵挡击败阿丽达的诱惑,但我们同时也认为她比阿丽达更具爱心和自控力。

《罗马风寒》中讲述伦理的中心问题是人物、叙事者和作者的相似行为——格莱丝引发阿丽达的惊异,叙事者及沃顿引发他们各自读者的惊异——是否具有相同的伦理内涵。叙事者仅让其受述者透视阿丽达的意识以保证结局带来的惊异效果,这一手法在伦理上是否值得怀疑?在该故事中,事件及其讲述之间的相似性强化了伦理内涵的差异,当我们考虑它们带来的后果时这些差异变得非常明显。格莱丝令人吃惊的坦白是为了反击阿丽达对她的伤害,其可能的后果是增加阿丽达的妒忌心和仇恨,从而彻底摧毁她们之间的关系。叙事者阻止我们进入格莱丝的内心意识是为了让其讲述在美学上显得更加有效。沃顿建构这样一位叙事者,并将故事的效果建立在结尾人物令人惊异的坦白上,是为了邀请读者与她更紧密地合作,而这种合作的后果是增强我们对故事人物及其情景的感受度,并引导我们去欣赏作者对于过去的力量、对于两位女性人物复杂的心理动态关系、对于精心构思的叙事所带来的力量等方面的真知灼见。这样,和沃顿合作意味着全身心调动我们的认知、情感和伦理力量,从而导致我们从整体上对故事作出正面的美学判断。

不难看出,在我的修辞模式中,作者与读者的交流涉及作者主体、文本现象和读者反应之间的循环关系,这个模式不仅强调三者的相互关系,而且为阐释过程中的各种假设提供自我纠正的机制。比如,我们将文本现象看成是作者为引发特定反应而进行的设计,而读者的某种反应反过来可帮助我们理解作为作者设计的文本现象。当我们在文本现象中寻找反应的根源,却发现文本证据指向作者让我们做出不同反应的意图,这时,修辞模式的自我纠正机制即开始发挥功能。这个修辞模式当然可用来分析作品的伦理层面。但我想强调的是,伦理研究的修辞方法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重构文本的伦理层面;第二步是“实际的读者”与该伦理层面的对话(也就是以上提到的伦理位置中的第四个位置)。两个步骤对于修辞伦理都是不可或缺的。

必须指出,当今叙事理论枝繁叶茂,叙事伦理研究只是其中一个分支。总体看来,我们可以把新近叙事理论的发展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重新关注叙事成分,比如人物的性质,场景的重要性;②通过跨学科研究,提出新型“叙事学”(narratology),如近来势头强劲的认知叙事学;③理解跨媒介叙事,如电影叙事、音乐叙事等;④理解跨学科叙事,如医学叙事、法律叙事等;⑤研究叙事与身份的关系:自我是不是叙事;⑥研究叙事与其他思维模式的关系,比如叙事与议论、叙事与数据分析、叙事与抒情的关系等;⑦研究叙事及其在文化中扮演的角色,如叙事与神话,叙事与真实等;⑧叙事理解和反应的经验性研究。这个归纳当然不能穷尽叙事理论的最新进展,但我们至少可以看到,叙事理论及其可能性的研究正在蓬勃兴起,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叙事研究者应该感到幸运。

注:英文原文载《外国文学研究》,2007年第3期,是本文译者对James Phelan的一篇访谈。经《外国文学研究》编辑部同意,将中文译文以论文形式发表于此。

叙事伦理:故事、话语与阅读

书评

唐伟胜

(南方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广州,510515)

简而言之,伦理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叙事伦理”则是在承认叙事是一种交流行为的前提下,用来指称作者和读者在叙事文本的基础上进行的伦理交流行为。这是一个大概念,可以用来指所有与叙事的伦理层面相关的研究。如果沿用经典叙事学对“叙事”划分的两个层面,即故事/话语,我们既可研究“故事”层面的伦理,也可研究“话语”层面的伦理。换言之(虽然也许不是那么准确),我们既可研究叙事内容中的伦理,也可研究叙事形式中的伦理。使用Levinas的术语,叙事伦理既体现在said(被叙述出来的内容)中,也体现在saying(讲述活动)中。另外,很多批评家(无论是修辞理论批评家还是解构主义批评家)还重视阅读过程中的伦理问题。这样,“叙事伦理”至少有三个研究取向:①“故事”层面的伦理;②“话语”层面的伦理;③阅读伦理。

如果说,传统上人们更关注“故事”层面的伦理研究,那么由于叙事学(以及其他人文学科)带来的启示,人们逐渐认识到,叙事的形式技巧层面也应该成为叙事伦理研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A。Z。Newton在其《叙事伦理》(1995)一书中即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叙事的“讲述”(saying)层面更能体现伦理之精髓,因为“讲述”体现了作者与读者、叙事者与受述者这些主体之间的关系,“讲述”行为除了产生叙事形式之外,“还是承诺、责任、风险、礼物和牺牲”(3-7)。Newton的这一叙事伦理观有别于解构主义观。后者认为,“讲述”一旦付诸文字,便失去了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而只遵循语言的规律,而Newton则认为,“讲述”本身就蕴含了伦理本质,因此“所有叙事都是伦理的”(7)。James Phelan虽然不持“唯伦理”论,但在其修辞叙事的大框架内,仍然非常关注叙事产生的伦理效应。他将“叙事伦理”定义为四个伦理位置的动态互动:①人物之间的伦理位置(即,内容的伦理);②叙述者与人物及受述者的伦理位置(讲述伦理的第一层);③隐含作者与叙述者、人物及作者的读者的伦理位置(讲述伦理的第二层);④实际的读者与以上三个位置的伦理位置(文本伦理与读者伦理之间的对话)。他在2005年出版的专著《活着就是为了讲述:人物叙述的修辞与伦理研究》中,详细讨论了人物叙事中的讲述手段,如冗余叙述(redundant narration,即叙事者讲述受述者已经知道的信息)、不可靠叙述、限制叙述(restricted narration,叙述者仅报道事件,但不对事件做解释和评价)、省略叙述(elliptical narration,叙述者故意不叙述某些事件,但读者根据上下文能够推断出这些事件)、压制叙述(suppressed narration,叙述者明显在叙述中压制了某些信息但在其他地方又透露出这些信息)等在虚构和非虚构叙事中如何唤起复杂的修辞和伦理关系。比如在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中,费伦首先分析道,“我”作为叙事者同时具有不可靠性和自我意识性,也就是说,“我”故意在叙述中不可靠,目的是为自己对多罗瑞丝(Dolores)的暴力行为辩护;与这个叙事目的相关的是,叙事者在叙述过程中完全采用自己的眼光,但在小说的最后一章中,作为叙事者的“我”采用了人物“我”和多罗瑞丝的双重聚焦,这表明叙事者“我”的讲述目的经历了一个伦理的转变:从自我辩护转变成了“直面自己的罪恶和多罗瑞丝的痛苦”。但叙事者在前面叙事中津津乐道自己对多罗瑞丝的暴行,又让作为“实际的读者”的费伦觉得,叙事者在最后的这种转变“根本不起什么作用”(98-131)。与Newton仅强调“讲述”伦理相比,Phelan显然更注重将“讲述”行为和讲述内容结合起来,尤其是他作为叙事学家,能够辨析具体叙事中不同讲述策略的伦理后果,因此他的分析显得更细致入理,令人信服,而不是停留在学理层面上的夸夸其谈。

比较一下Wayne。C。Booth的《小说伦理学》(1988)和Hillis Miller的《阅读伦理》(1987)也颇有意思。这两个看似完全不同的批评家讨论了同一个话题,即叙事的阅读伦理。Booth开宗明义地指出,“伦理批评不仅指作品对读者的影响,而且指读者的伦理”(9)。他将叙事的“隐含作者”与我们生活中的伴侣相比,这样,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对朋友担负的伦理责任也就是我们作为读者应该对作者/叙事担负的责任。读者不应该急于对叙事作品作出伦理判断,而应该敞开心扉,去了解作者给了我们怎样的“友谊”。Booth区分了七类衡量友谊的标准:数量多/少;相互的/居高临下的;亲密的/保持距离的;急切的/懒洋洋的;循序渐进的/突然式的;来自异域的/熟悉的;目标单一的/全面的。总体来说,Booth以“读者正确理解作者”为阅读的最高伦理准则。非常有意思的是,作为解构主义主将的Miller在论及“阅读伦理”时,也强调伦理阅读不是对叙事主题作出反应,而是对“文学语言本身”负责(9-10)。两者的根本差别在于,Booth认定读者可以和作者进行沟通,因此读者应该最大限度地正确理解作者意图,这才是“伦理的”阅读方式,而Miller却不认为“文学语言本身”和外部世界是一一对应关系,通过“文学语言本身”无法找到终极的意图,因此,所谓“伦理的”阅读方式就是要在阅读中释放出语言的潜在意义,从而将文本看成是“历史创造的参与者”,而不是什么外在标准的“反映者”(9-10)。这样,虽然Booth和Miller都在强调“尊重文本”,但同一过程却抵达不同的目的地:Booth的目的地是作者的家园,而Miller的目的地则是被统一意义释放后的语言自由状态。

参考文献

Newton,Adam Zachary。Narrative Ethics。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5.

Booth,Wayne C。The Company We Keep:An Ethics of Fiction。Berkeley,Los Angeles and Lond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8.

Miller,Hillis J。The Ethics of Reading:Kant,de Man,Eliot,Trollope,James,and Benjamin。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7.

Phelan,James。Living to Tell about It:A Rhetoric and Ethics of Character Narration。Ithaca and Londo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5.

多面布斯

视角

[美]詹姆斯·费伦/文唐伟胜/译

本杂志(即《叙事》——译者注)多数读者想必都已知道,维恩·C。布斯(Wayne C。Booth,1921-2005)已于2005年10月去世。《叙事》杂志将在2007年春季做一期专刊,回顾布斯对叙事研究领域的贡献。现在我想从个人的角度对他表示纪念。

今年春季出版的布斯自传题为《我的多面人生》(My Many Selves),在过去30年里,我非常幸运地熟悉了布斯的多面。从2005年10月10日他去世的那天开始,我就一直在思考我所认识的多面布斯。近来我意识到,这些不同面目的布斯构成了一个家族(眼下毕竟已经是21世纪,有非常非常多的性质不同的家族单元)。家族的顶端是般配的双亲,分别是知识分子布斯和修辞学家布斯。知识分子布斯喜欢观念——学习新观念,发展新观念,然后试验它们,使它们与老观念对话,看这些交流会如何影响他自己的思想。这个布斯编撰了众多不同的书籍和文章,主题覆盖广泛:既讨论叙事理论,也讨论老龄化问题;既谈批评多元主义,也谈业余批评的价值;既研究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也研究塞尔维亚·普拉斯(Sylvia Plath);既探讨教学法,也探讨研究技巧等。修辞学家布斯则在阅读、写作、说话及聆听的艺术中找到了钥匙来检验他所钟爱的那些理论,同时也为他工作的重要性找到了理由。这个布斯相信,如果恰当使用,修辞可以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任何人,只要认识布斯,都可以证明布斯的行为本身就是对这一信仰的最佳注释。

知识分子布斯和修辞学家布斯子孙繁茂,其中最为诙谐的是讽刺大师布斯。斯人尤其喜欢说话者和听话者通过间接手段成功建立起交流关系。这个布斯最喜欢揶揄的对象就是他本人,他的讽刺逐渐为自己塑造出一幅心不在焉的教授的自画像——这位可敬的教授要么上台去做一年后预定的讲演,要么全然忘记现在该做的讲演。这位讽刺大师还有一位完全不同的兄弟,那就是导师布斯,他令我想起这幅自画像根本不确切。这个布斯细致周到,智慧过人,而且胸襟开阔(对许多许多人都是如此)。我自身的经历足可证明。我博士论文答辩时,我的导师,也是布斯的朋友谢尔登·萨克斯(Sheldon Sacks)因患严重心脏病,不能主持答辩,这个布斯虽然不在我们小组,却主动承担了主持答辩的工作。除此之外,我认识的其他兄弟还包括政治评论家布斯(经常对乔治·布什的政策表示愤慨),虚心讨教的布斯(尽管并不经常采纳别人的建议),煽动者布斯(“你这么讲,他那么讲,而她又讲一套,那么我们得搞清楚到底谁对谁错”),慷慨的主人布斯(“我们三楼的房间你随时可以住”)。在布斯家族成员中,我这里主要想谈及一对双胞胎,他们对我作为《叙事》杂志编辑的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这对双胞胎是:老师布斯和批评多元主义者布斯。

我正式听布斯的课程仅有一门,而这门课就是由这对双胞胎合作的。那是1975年春季,也是我攻读博士学位的最后一学期。那时知识分子布斯正开始写作《批判式理解:多元主义的威力与局限》(Critical Understanding:The Powers and Limits of Pluralism)。因此,在这门“修辞批评”课上,他将重点放在批评家如何互相理解的问题上。一共五位同学,每位同学都要选择一位对自己毕业论文至关重要的批评家,并从其作品中选出一段,然后依次向其他同学陈述对该选段的批评意见。在此之前,我已经修了谢尔登·萨克斯的四门课程,早成为芝加哥新亚里士多德学派批评方法的虔诚信徒,并写好了论文纲要,准备探讨小说文体,由萨克斯教授指导,应用语言学教授约瑟夫·威廉姆斯为副指导。说得好听点,我的写作计划是:修正拓展但最终认同标准的新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观点,即对小说效果而言,小说文体没有情节和人物那么重要(说得不好听点,我的写作计划不过是为《诗学》写一个冗长无比的注脚)。与此同时,我也曾多次研读《小说修辞学》(The Rhetoric of Fiction),对其新亚里士多德学派的渊源了然于心。我还知道,布斯和萨克斯多次主持过用新亚里士多德学派路数写论文的博士答辩,所以我期待布斯教授也会像萨克斯那样对我的写作计划大感兴趣。另外,在上课之前,我也听说布斯讲课非常精彩,因此我盼望布斯的课堂和萨克斯一样令人兴奋。

然而,开始的时候布斯在这两件事情上都颇让我失望。老师布斯与萨克斯的风格大相径庭。萨克斯思维敏捷深邃,常能慧眼识破文本问题,然后解释其重要性,并用他的思维方式去解决问题,同时挖掘其他思维方法,这样上课常令我回味无穷。相比而言,布斯的授课方式就平淡多了。他上这门课的背后动机在于,批评多元主义者布斯深信批评中的误解要远比理解更为常见。但老师布斯并不急于将该动机转变成观点,然后让我们周复一周地在家推敲。和盘抛出某个观点不是他的风格,指望他像萨克斯那样做天花乱坠般的论证就更不可能。相反,老师布斯通过提问来上课:为什么误解比理解更常见?到底是什么因素阻碍了我们,使我们不能理解我们反对的批评家的观点?如何才能让理解在批评界有更高的价值?他将这些具体的问题置于更为普遍的问题之中:我们如何看待某个事物,为什么那样去看,换种思路去看又如何?我虽然觉得这些问题有趣,值得思考,但又觉意犹未尽。难道大名鼎鼎的布斯教授,《小说修辞学》、《反讽修辞学》、《现代教条与批评趋同》的作者,讲的内容不应该更丰富些,讲的方式不应该更激情些吗?

与此同时,我还发现批评多元主义者布斯对我的论文计划根本不感兴趣。我选择的批评文本是戴维·洛奇(David Lodge)的《小说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Fiction,1967)。我坚信自己读懂了这本书,也坚信自己找到了这本书的缺陷所在。洛奇在书中提出了一种观点,认为语言对小说艺术与对诗歌艺术同等重要,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和细致研究小说语言,就像新批评家们对待诗歌语言那样。结果,我在这本书中发现了第一代新亚里士多德学派学者在新批评中发现的那些根本错误,即它认为文学可以从语言的特殊使用中找到其身份和独特性,因此通过考察语言模式就可以解释任何文学文本的结构和效果。所以,我打算首先揭示洛奇书中的这些观点,然后用自己的方式论证这些观点在处理小说语言中会出现的种种问题。论文写完后,我的自我感觉非常好,因而期待这位新亚里士多德派的布斯会对我跷起大拇指说:“棒极了!”然而,那时我尚未认识到布斯的多面,我没有注意到,给我们上课的不是新亚里士多德派专家布斯,而是批评多元主义者布斯。因此,我感到非常奇怪,他对我论证的实质内容漠不关心,却反复追问我是否读懂了洛奇。事实上,他认为我没有读懂洛奇,尽管对此我并不同意。

我是在那学期中段完成课堂汇报的。随着课程的深入,我经常反思自己与老师布斯和多元主义者布斯打交道的经历。随着时间一周周过去,我慢慢发现老师布斯的那些亲切、耐心、不断重复的提问竟潜移默化地对我的思维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坚持探讨理解中的问题,鼓励我们置疑自己对每一位读过的批评家的理解。这样,老师布斯就迫使我走出了用新亚里士多德派的文学标准来衡量一切新观点的习惯(虽然第一代新亚里士多德学派也曾谈及多元批评的重要性,但最吸引我注意的还是他们对新批评的猛烈抨击)。不仅如此,老师布斯还让我明白了从内部理解他人批评立场的价值和难度,也就是说,我们不应该仅仅接受或反对别人的立场,而应该将其视为有待检验的看待问题的新方法。

在这之后,我终于能理解他对我那篇关于洛奇的论文的反应了。像他做的那样,我不再去思考我对小说语言的观点是否比洛奇更为充分,而是更加注意我是否完全读懂了洛奇的观点。但即便如此,我仍然发现自己没有严重误读,于是我怀疑,批评多元主义者布斯和我之间是否存在某种误解。是他发现误解广泛存在,因此就认定我会误解洛奇,然后到我的论文中去寻找误解的证据,还是我没有理解他的观点,因此我会情不自禁地戴着新亚里士多德的眼镜去阅读洛奇?但无论哪种情况,我都发现批评理解的问题似乎更重要,也更有意思了。直到课程结束,我也没有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然而我要感谢老师布斯和批评多元主义者布斯,因为他令我从新的层面上去思考文学批评阅读的含义,这与我从萨克斯那里学到的关于小说阅读的含义同样有价值。

写作和修订论文的过程中,我继续思考这些问题。现在,我的论文不仅讨论洛奇,也详细讨论其他几位理论家,我甚至尝试从他们的立场来分析文体。1979年,布斯的《批评式理解》一书出版。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才真正修完了布斯的“修辞批评”那门课。老师布斯在课堂上以平淡无奇的方式提出的许多观点现在看来是那么有力。文学文本有多种存在方式(如艺术整体、意识形态战场、符号系统等),自然需要多种多样的批评模式和知识。想要理解他人的批评研究,首先应理解其对文本性质的假设,以及探求的知识类型,最后才是从他人的视角去发现其缺陷。这并非意味着我们应该放弃鉴别批评模式好坏,或者对某批评模式的使用好坏,而是意味着这些工作将因此而变得更为复杂,更具挑战性,也更有意思。总之,多元主义并不解决批评歧义和批评误解问题,而是使这些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这也是其价值所在。

随着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我也把这些问题带到我从事的批评理论教学中,并以之启发我的学生。我一度曾打算写本关于批评多元主义的书(说得好听点,这本书将全面证明多元主义者如何裁定理论家和阐释者之间的争议;说得不好听点,写完《诗学》的冗长注脚后,我打算再为《批评式理解》写一个同样冗长的注脚),但我终究未能抽出时间来完成这本书,我想将来也不会了,因为我已经找到了另一舞台来讨论多元主义问题,这就是《叙事》杂志。

作为《叙事》编辑,我仍然对老师布斯和多元主义者布斯在1975年对我提出的问题深感兴趣。我能够从内部去理解每一篇来稿吗?来稿是否理解其所持的批评立场?我能不能跳出来稿,从外部而不是从内部看到本来十分明显的东西?我有没有能力站在这两个立场,清楚地区分出来稿的好坏?我应该怎样协调我的评价和其他审稿人的评价之间的分歧?我正确理解这些审稿人了吗?关于叙事理论能够或者应该做什么,我是否对来稿强加了某种过于狭窄或过于宽泛的观念?所有这些都是布斯式问题,如果没有遇到老师布斯和多元主义者布斯,我是不会以这样的方式来提出这些问题的。我敢肯定,多年来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一定见证了我的缺陷和错误,但假如我不问这些问题,我犯的错误就会多得多。而且,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我赖以判断的标准是老师布斯和多元主义者布斯在最精彩的“修辞批评”课上,以及他在《批评式理解》中最精彩的部分中使用过的标准。来稿作者同意我对其论文的评价吗?如果不同意,是我理解有误,还是他理解有误?

因此,尽管多面维恩·布斯不是《叙事》编辑部成员,也从未给我们审过稿件,但我有时想,老师布斯和多元主义者布斯是不是创造了布斯家族的第三代子孙:编辑大师布斯。尽管与这位布斯从未谋面,但我确实感觉到他已潜入我的大脑。聆听这位布斯——或者仅仅是预想他会说些什么——是我发现《叙事》编辑工作一直都既具挑战又有回报的原因之一。

(原载Narrative,2006年第2期)

Contents

Contents

Preface(1)

Foreword(1)

Focus:Disability Narrative Studies

Hemingway’s Early Illness Narratives and the Lyric Dimensions of“Now I Lay Me”Miriam Marty Clark(3)

Narrative,Disability,and Identity

David M。Engel and Frank W。Munger(16)

“Every Picture Tells a Story,Don’t It?”:The Complex Role of

Narratives in Disability CasesRobert D。Dinerstein(25)

Selected Essays from Narrative

Narrative Progression in the Short Story:First Steps in a Corpus Stylistic Approach

Michael Toolan(45)

BackwardsSeymour Chatman(61)

Beginning to Think about Narrative in PoetryBrian McHale(85)

The/That Tells Itself:A Bakhtinian Perspective on Narrative Identity

Daphna Erdinast Vulan(99)

Narratological Reading of Classical Texts

Omniscience for Atheists:Or,Jane Austen’s Infallible Narrator

William Nelles(117)

Monitored Speech:The“Equivalence”Relation between Direct and Indirect

Speech in Jane Austen and James JoyceTerence Patrick Murphy(129)

Forum for Domestic Scholars

Towards A General Narratology:A ProposalZhao Yiheng(149)

A Narratological Reading of BelovedWang Hao(161)

Reviews and Perspectives

No ShameKay Young(175)

Physiology,Gender,and Feeling:On Cheering UpRobyn R。Warhol(181)

“Ethical Turn”and Rhetorical Narrative EthicsJames Phelan(186)

Narrative Ethics:Story,Discourse and ReadingTang Weisheng(196)

Wayne C。Booth(1921-2005)James Phelan(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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