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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梦辽阔()

梦辽阔

“每一个前往丝绸之路的人,返回时都将始终与众不同。”(F·于格)一个人沿着伟大瑰丽的丝绸之路走了一圈儿,穿越黄沙、积雪和河流,前往陌生的国度和部落;很多年后返回,稍事休整,又重新走了一遍丝绸之路——不同的是,第二次回来,他老了,再也没有能力横穿丝绸之路了——几年后,他无可奈何地逝去了。他的灵魂是被越来越脆弱的身体所限制的,他的雄心需要肉体的支撑……很多年后,我从靠近黄河的太行山南麓出发,越长安、穿秦岭、过陇西、走金城,沿着他当年的道路,行走在丝绸之路上,到河西走廊中部,北向的流沙地带。他当年行走的丝绸之路已不是旧时模样,沿途不见了驼铃叮当、鞭梢响亮的商旅、骑马扬尘的军队和满面疲惫的过客,就连那些满面愁苦的逐臣和横笔赋诗的诗人,也消失在了漫漫黄沙之中。

巍峨的祁连雪山是西北大地唯一可以历经王朝,打败时间的庞大土著。除此之外,什么都是不确定的,窄长的河西走廊就像一根黄色的瘦弱的笔管,一边奔流黄河,一边身披大漠——在酒泉(肃州)、武威(凉州)、张掖(甘州),我见到了明朝修建的鼓楼——几乎一模一样,四个门洞所指的方向整齐一致。张掖的大佛寺有早期的《西游记》壁画,武威的文庙和雷台,马踏飞燕的奇巧和壮美,刻满陌生文字的西夏石碑——酒泉的公园里,有长须横卧的李白,霍去病倾酒与将士共饮的酒泉——阻断春风和飞雁的嘉峪关城垛上,风吹千里,出关和入关,脚步错落之间,承载了太多的文化和文明。

我所在的巴丹吉林古称“流沙”(涵盖阿拉善高原和甘肃酒泉、张掖以北的大片区域)——古老的流沙地带,传说中黄帝(“见大电绕北斗枢星,二十四日,诞黄帝之祁野”)的另一个诞生地,周穆公朝见西王母的经由地,还有“没入流沙”的老子,日御百女的彭祖——古老的弱水河从《山海经》中流泻而出——内里的蒙恬修筑的烽燧至今屹立、汉代的肩水金关、西夏的黑城(哈拉浩特)、苏泊淖尔(居延海)……写诗的王维、杜甫、胡曾、岑参、高适、王昌龄,朝圣的晋高僧、唐玄奘和苦修的喇嘛,以及后来的左宗棠、林则徐、张大千、高尔泰、彭加木——所有与丝路有关联的人和物,甚至无名者,路过和行走在丝绸之路上的人们,即使一粒沙子,都是有福的。

汹涌的流沙在暗中运作,狂暴的沙尘只是它的一种外在形式。在巴丹吉林沙漠,我时常觉得了一种地域的大、时间的深和历史的丰厚底蕴——在已经淹没的黑城——被成吉思汗军队连根拔掉的民族城堡,无数的遗物被来自欧洲的人发掘和掠走——斯坦因、科兹洛夫……还有到过这里并写下游记的马可·波罗——现在只有16000人的额济纳(最后的沿用匈奴语命名的地方)是阿拉善盟最大的一个旗,人口的少和地域的大,植被的稀薄和风沙的狂浪肆虐……身处巴丹吉林的一个人,流沙吹走的都是青春,时间杀戮的都是生命。

很多的夜晚,站在空阔的戈壁上——大野如磐,苍茫宁静,天使眼睛一般的星辰放射出幽静的光——有月亮的午夜,沙漠真的是人间最好的洞房,金黄的光辉和金黄色的沙子,天地浑然一体——有很多相爱的人,能够在这里度过一生——那可真是天堂的生活——可以随意扑打翻滚,任何地方都可以放置肉体和灵魂——有一年夏天,我一个人走出沙漠的营地,背着简单的行包,在额济纳旗首府达来库布镇的外围,穿过一大片年已千百岁的胡杨林,翠绿的叶子在不断的风中响着人间的音乐——不动声色的羊只和骆驼神仙一样,越过堆积的黄沙,总可以找到可食的青草;还有一些倒毙了的胡杨树——黑色的枝干让我看到了骨殖与时光相对抗的顽强姿态。

这些年,我读了有关丝绸之路的书籍,它们是《史记·匈奴列传》、《海市蜃楼中的帝国》、《丝绸之路》、《中国的唐古特——西藏边区和中央蒙古》、《马可·波罗游记》、《戈壁沙漠之谜》、《蒙古秘史》、《美丽的额济纳》;订阅了《丝绸之路》、《中国人文地理》杂志;观看了央视两次拍摄的《丝绸之路》、《新丝绸之路》和凤凰卫视拍摄的《穿越风沙线》、《西夏》等纪录片——几乎走遍了河西走廊乃至巴丹吉林沙漠的每一处遗迹……每一处都是残败、坍塌的,时间的遗物,人为的痕迹在日复一日的风中沦丧。

我常常想:记录者,尤其是那些不曾在丝绸之路旅行过的人,如何将博大绵长、神奇凶险的丝绸之路凝结成流传的文字呢?典籍和影像,大致是可以不朽的,尤其是晋高僧、王道士乃至张大千、常书鸿、高尔泰的敦煌;乃至马踏飞燕的凉州、消失尔后复现的楼兰和高昌古城——大悲哀和大宁静……从他们身上,我觉得了时间(消失)的不可靠——人的独立创造完全可以替代肉体存在,久而久之……传说、绘声绘色的故事,甚至神话。在《山海经》的弱水河沿岸——关于沙漠红狐、白狐的故事深入人心——它们时常幻化成精,与人恋爱婚配,产下的孩子和人一般无二……就连泥沙中的野草——他们说,弱水河畔有一种状似狗尾巴的草,和人身体上的某个部分混合后可以使猝死者起死回生。

诗人们是伟大的——想象构成了他们流传的精神影像,王维在巴丹吉林的居延海写下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居延城外猎天骄,白草连天野火烧”;杜牧说:“昭君墓前多青草,弱水河畔尽飞舟”……还有很多古代的诗人,包括现代的诗人海子、阳飏、孙江和我,都为巴丹吉林沙漠深处的微缩绿洲——额济纳写下过诗歌——还有一位名叫梁东元的作家,写了厚厚的一本《额济纳笔记》。我一直觉得,在浩瀚的巴丹吉林,面对流沙、胡杨、日渐稀少的牲畜乃至沙漠的蜥蜴、四脚蛇、狐狸和沙鸡,个人处身其中,命运、生活、思想、灵魂……所有这些,文字和图片应当是最好的记录。

这些年来,我一直有个不好的习惯——看到河西走廊的每一座城市、遗迹和自然存在之后,晚上都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梦见自己骑着一匹红色的马驹,在四处无着的空旷之地行走,马儿咴咴嘶鸣——残缺的城墙上站满了荷枪持盾、盔甲明亮的将军和士兵……尘土飞扬的街道上挂满了宰杀的大块的马匹、骆驼、犍牛头骨和红肉——腰挎长刀的人脸上不见一丝笑容,就连红灯暧昧的青楼,也充满铁腥的味道。

总是梦见自己站在接近天堂的雪峰,拉着一根云层中伸出的绵软修长手指……还有一次,我竟然梦见自己一会儿是“执白圭玄璧,以见西王母”的周穆公,一会儿又是丝绸之路的先驱者亚历山大大帝,一会儿又变成率领二十万民众悲壮东归的吐尔扈特蒙古族汗王渥巴锡……最离奇的是,好多次梦见自己披满丝绸,一个人幽灵一样穿越漫长的道路,遇到孤独的过客、快马奔驰的朝廷使者、异国的番王、迷路的罗马军队、成吉思汗遗留在黑海岸边的部落子民……大地博大无疆,一个人的行程,总是充满着心灵和肉体的离奇、新鲜遭际,还有辽阔、丰沛、激情的幻想。

时间

时间是生命最深刻的体现——很多年之后,我逐渐意识到,我最大的敌人不是日复一日的戈壁沙漠乃至它频繁的沙尘暴,也不是充满言语和身体碎屑的现实生活——强大的时间,它比我想象的任何东西都要尖锐和优秀。在遥远的一九九二年,我的身体是白嫩的,优雅而弹性,还有抚摸的柔顺感和坚硬感——胡子毛茸茸的,似乎刚刚出生的兔子的毛发——而现在,我的胡须是蓬勃和坚硬的,两天不刮,就像笔直的木刺一样,扎得手臂疼痛。

我知道什么在起作用——深入身体的时间,从细微处篡改生命。有很多时候,我坐在孤独的房间,四壁空旷,总是忍不住想到自己皮肉之内的那些充斥着鲜血的器官,它们是什么样子,图片上的模样让我觉得了可怕——比如心脏和肾,怎么会是那样的形状?是什么将它们连接成一个整体,让一个人如此鲜活又如此脆弱?还有呼吸——进出身体的空气,在生命中有着怎样的作用?

他们说:人活一口气。这句话是事实,但又被引申了——在巴丹吉林沙漠边缘,进出我身体的那些空气,充满了尘土,细腻的,无孔不入的,很多时候我难以觉察,张着嘴巴和鼻孔,任由灰尘军队一样攻入身体——它们一定在那里停留了,永驻了,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有些时候,我浑然不觉,还以为呼吸是一种自然过程乃至身体的一种享受——事实上我错了,在没有光的地方呼吸,灰尘是看不到的——生命和灵魂中的一些细微的东西似乎就是这样被忽略的。

有一年,有一个来自南方的同事得了严重的肺病,检查结果说他肺壁的灰尘太多——后来听说这就是尘肺病,沙漠戈壁,尤其是沙尘暴频繁的地区发病率较多。那时候,我就觉得了灰尘对于人身的某种威胁——很多时候,我总是想起温湿的北方生活,水份击落了灰尘,让它们飞得更低,不会轻易进入人的身体……而我必须在沙漠——工作、活着、梦想,简单的生活之中,充满了繁杂的程序。

戈壁,沙漠,日复一日,在巴丹吉林,我的生活大致是重复的,唯有时间在暗处推动和改变。1997年夏天一个傍晚,我骑着自行车到郊外,正在成熟的麦子之上,天空幽蓝,落日周边的云彩五彩斑斓,金色的边刃让我想起豪华的天堂。一个农人在田里躬身薅草,他抽了一口卷烟,侧脸问我多大了。我说你看呢——二十好几了吧。这句话让我猛然惊醒——从那一时刻,我才确信自己不再是刮胡子不用剃须刀,做事不顾后果的少年了。

这令我沮丧,在沙漠,时间总是恍惚的,几年就像一年,站在早上,总觉得这一天真够漫长——而傍晚,又发现一天什么都没做就过去了,匆匆的时间真的是不动声色,比我想象的还要智慧。也就在这时候,我想到了恋爱,身体的不可抗拒使得对异性的渴望成为了一种内在的杀伐——而这一切,都是时间教会我的——我常常怀念幼儿时代,懵懂悠闲,最重要的是,我可以赤身或者穿着开裆裤毫无顾忌走在众人面前;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与玩耍和吃之外的一切都不发生关联。

可是我不可避免地长大了,成年了,轻狂的少年时代成为了一种触手可摸的记忆,悬挂在我生命的树枝上,风吹雨打,松脆和模糊。在时间中,我从毫不顾忌到多愁善感,从一无所知到世事庞大——无形的时间,是促进、塑造也是淹没和篡改。在巴丹吉林沙漠的前几年,除了一如既往的暗恋之外,我没有想到其他的异性——尽管被暗恋者早已名花有主,一年后,产下了她和另一个男人的孩子。这种持续的疼痛让我忽略了迅即如风的时间,总以为自己还青春年少,不知人间滋味。

我瘦弱到了无力的程度,眼窝深陷,颧骨突出——两年一次回到家乡,母亲和其他亲戚们都说我瘦得不像人样了——在巴丹吉林沙漠,有出差一个月以上的同事回来,对我说的第一句是:你怎么瘦成这样儿了?我笑笑,无言以对。有一次称体重,竟然只有51公斤——胡须长到一厘米,就变成了金黄色——就像夕阳下的黄色沙砾——有一年秋天到戈壁上去,漫天的土尘如火如荼,走到对面也看不到人,回到单位,头发都被染白了,站在镜子前,蓦然发现自己一下子苍老了,老态龙钟,皱纹满面。

那时候,我才二十五岁——时间销魂噬骨,穿行其间的是阿拉善高原暴虐的风沙,还有个人生命的种种遭际——不安和孤独,满足与失落,愚蠢的笑和悲伤的幸福——二十六岁,我想到了爱情,这大致是世上最好的药品了,不可以治疗真正的疾病,但可以使得灵魂和个人生命焕发出一种新鲜的激越的光亮与活力——爱情之中,我去了上海,巴丹吉林沙漠远了,但我知道,我必然还要回来——在爱情当中,时间的上海不过是我生命旅程的一个小小的站点。

等我再回来——巴丹吉林依旧黄沙汹涌,尘暴弥天,只是工作性质和责任有了一些变化。三十岁,我结婚了——隆重的婚礼,都是我和妻子操办的,母亲和小弟虽然来了,但只是参与了婚礼——母亲还是不怎么高兴,她希望我能够在老家为她娶一个儿媳——也曾强烈反对,但最终没有拗过我——再两年的夏天,我们的儿子出生了——看到自己儿子的第一眼,我蓦然觉得,我真的老了,我都做了父亲,也像自己的父亲一样——是一个别无选择的人子、丈夫和父亲了。

这使我感到了老——三十岁的人,感觉就像五十岁,身体被忽略,内心和肩头充斥的都是责任。看到儿子,我知道,以前的那个我彻底消失了,好像不是我,也从来没有过——模糊、离奇、不可思议。忍不住觉得了沮丧,不安时常在睡梦中蹦跳出来,在我面对镜子、抚摸肌肤的时候,强盗一样洗劫我的内心。我渐渐意识到:时间是不可饶恕的,它最大的攻击不是物体和生灵存在本身,而是人的知觉和思想。

我想到高超的美容术——腐朽的神奇,但谁可以抵挡内在的腐败呢?有一次集会,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士登台唱歌,博得一片喝彩,一边的女同事说:这个人已经50多岁了——真叫人想不到,人原来可以在肢体上对抗时间——但这些依旧徒劳,是人妄图抵抗时间对肌体损耗的貌似强大有术,实则虚弱不堪的表现——强大的时间就在我们的肉体和灵魂之内,就像锋利的手术刀,悬置在我们生命和肉体的各个部位,不停切割,尘屑飞扬。

“时光者,百代之过客”,这是一句多么诗意的话,而内里却充满了残酷的征伐和变异——每一个生命过客,都是时间的灰烬。米沃什说:“一个人的死亡就像一个民族的衰落”(《衰落》)这话也说的宏大而残酷——由此,我觉得,所有形容时间的词语都是漂亮的,而具体到每个承受者,味道是别异的——就像我,在时间中,一切都在过去,一切也都在到来,强大或者细微、长久或者缓慢,建立或者摧毁……不可一世,又不动声色。

朴素的生活

“把面包称为面包,但愿面包每天都能出现在桌子上”。这是墨西哥诗人帕斯的一句诗歌——读到的时候,我觉得了饥饿——简单的欲望必须由简单的物质来达成,诗人们的言说多少有点理想主义。小时候的乡村是单调的,最大的经验是物质的匮乏。我的父亲母亲都是本分人,以汗水的劳作换取粮食。据母亲说,她喂我吃过榆树皮做的面粉、洋槐花做成的面团、酸酸的马耳菜和材树的果实——榆树皮磨成细粉,掺在面粉里,吃起来口感滑腻;春天的杨槐树花很甜,至今还是很好的野味——只是材树的果实很苦,入口如核桃皮,涩得舌头发麻。

有一次,我把一块馒头使劲扔进草丛中,母亲又找了回来。不可避免的苛责与声嘶力竭的教育,让我过早知道了“民以食为天”的确凿含义。人们都在储存粮食,连桥梁上都写着“深挖洞,广积粮”——旧时的乡村生活是安静而简单的,但不朴素——朴素,我觉得是物质丰裕之后的生活要求,好多的文人鼓噪乡村生活是朴素无华、天籁而诗意——这是一个典型的唯心主义论调,他们渴望和想象的只是知识分子心中的虚妄田园。

这令我伤心——我是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我知道。到西北开初,上百个人一起吃饭,新兵连的伙食质量大抵是最差的,白菜、白萝卜、胡萝卜、馒头和米饭……最好的调剂大致是包子和面条了,即使春节,手脚笨拙的男孩子们捏的饺子比馒头还大,有的里面包着面团,有的刚放进锅里就散开了。但我也觉得满足,吃的津津有味。训练强度大时,一顿能吃十三个包子,五个拳头大小的馒头,趴在桌子上,风卷残云——那时候,我才觉得是朴素的生活,不用担心吃了这顿没下顿——真的达到了帕斯“把面包称为面包,但愿面包每天都出现了桌子上”朴素生活境界。

从到西北的第一天起,我不再为粮食和蔬菜操心,按时间进出饭堂,别人吃什么我吃什么——简单的生理需求,我觉得满足,有几次,河南和陕西籍的几个战士嚷着要整天吃面条——我也是北方人,但从小喜欢米饭。他们在饭堂门前站着,由领导做思想工作,我和江西、四川等地的战友唱着革命歌曲,雄赳赳气昂昂进饭堂吃饭——事后,河南陕西的那些战友说我给北方人丢脸,有的骂我不是北方人的种。

但我就是喜欢吃米饭,这是一个习惯,我舌头和身体的要求。下分到连队后,伙食质量好了许多,有时候吃鱼、虾和田鸡,我不喜欢,打了再夹给其他人的吃;还有鸡块,也闻不惯那种味——那些年,我还像在乡村一样,过着半素食主义的生活——我觉得这才是朴素的,有肉而不食,可即但不索取。与知识分子虚拟的乡村朴素生活有着本质的区别。

巴丹吉林西部边缘的甘肃农村人也喜欢面食——可能是水质的问题,再好的米蒸出来的米饭总是黄黄的,和小米一个味道。有一次在单位饭堂吃饭,听到一个同事吃红烧肉吃的两只嘴唇叭嗒叭嗒响——我的耳朵发痒,想起乡村的猪——这是极其不恭的,但这种吃饭的响声至今令我深恶痛绝、顿生烦乱,直到现在,坚决不和他同桌进餐。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要把两只嘴唇叭嗒得那么响——他说好吃好吃,然后又空着嘴巴叭嗒了一下。

或许这是他的一个习惯,享受吃食的方式。密尔说:“物质是最大的功利原理”。我觉得也是——在巴丹吉林,我衣食无忧了,内心的那些触角和欲望便蓬勃起来——总想在沙漠上找到传说中的海市蜃楼,有一些中午,独自站在稀疏的沙枣树下,目不转睛地看着烈焰蒸腾的沙漠戈壁,期望美奂美仑的海市蜃楼——那里一定要有雕梁画栋的建筑,青草和花朵,曲折的回廊之上,美丽的姑娘步态曼妙,腰身如蛇。

要是海市蜃楼真的存在,我想我会不顾一切,充当其中一块泥土都是幸运的。但是海市蜃楼是乌有的,一个关于自然的传说,逃避者的内心圣经。戈壁沙漠是强大的,真实的,炎炎夏日,熊熊的气浪远看真的像是一大片幽蓝的湖水,闪着油光的空气曲折环绕,蜂拥迷乱——构筑的美妙的乌有之城,荒凉之地的乌托邦,只可以叫人欣喜一瞬,然后是沉重的沮丧与惆怅——傍晚,站在落日浇注的戈壁,我想能不能在这里建造一座房屋呢?巴丹吉林沙漠的底下水极其丰沛,我们可以和泥成砖,翻沙成田,种植仙人掌、玉米、葡萄、苹果和好看的马兰花,土砖围成高墙,抵抗风沙和几乎不可能来到的苍狼。

还有羊群和狐狸,好看的小跳鼠和隐蔽在梭梭丛中的沙鸡,它们是最好的邻居——如此,才是理想的朴素的生活,少却人间烦恼,与世隔绝的境界,我们就是整个世界。有好多次去祁连雪山深处的草原——触手可及的雪峰,苍郁的森林,没膝的青草,从山顶流溢的甜水敲响日月。我在一道名叫老虎沟的幽静山谷住过一晚,一顶帐篷,一些木柴,一些清水,一些羊肉——生活原来可以这么简单。要是再有一个人,我肯定会下定决心,离别尘世,采木为屋,岩石筑墙,清水从床边流过,青草在院落内四季荣枯。如果可以,我还可以有好多的孩子,让他们以松涛流水,苍鹰积雪青,草和松针为师:唱歌、跳舞、生产和劳作。

而我无可奈何地回来了,继续在坚硬的流沙地带,戈壁汪洋的巴丹吉林沙漠生活,大风吹沙,天地苍黄,幽蓝或者昏暗,高大或者卑微,琐碎的生活就像一场画地为牢的战争。轻狂时候,也曾发誓一辈子不恋爱结婚,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过一辈子,也想老了,寻一个积雪不化之地,安然、朴素地离开……但这些都将是幻想,朴素的生活就像所谓的幸福,只是生命中一瞬间的事情。

母亲总是在电话中教育我如何生活:怜爱妻儿,积攒钱财,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干好工作……我知道,母亲是一个典型的生存主义者,时代背景、文化习俗和生存经验迫使她必须全神贯注,面对现实——帕斯还有诗句说:“把属于汗水给汗水,属于梦的给梦,属于短暂的天堂和地狱的交给天堂地狱。”(《朴素的生活》)我觉得,这才是真的朴素的生活,向内而又向外,充满生存的尘土和幻想的奇异,还有交织的幸福和痛苦——这些都是跟随一生的,所谓的朴素的生活或许根本不存在——博尔赫斯说:“有一面镜子,最后一次看到我,有一扇门,我在世界的尽头将它关闭。”

黑夜的深度

巴丹吉林的落日几乎融合了所有高地的暮色之美,鲜红的光芒使得大地一片悲壮——让我想起铁血纵横的疆场——而我通常看到得情景是:镶着金边的斑斓云彩、在风中起飞的乌鸦、渠水中的落叶、枯草埋没的山冈乃至附近草滩上零星的脏羊——孤独、沮丧和悲伤的时候,我一个人走出来,从坚硬的水泥路面缓慢转移到松软的沙滩,肉体的声音是鞋子发出的,灵魂的影像被渐渐逝去的黑夜所包含——夜色隆起,像庞大猛兽身上丰厚的黑色绒毛,柔软、茂密得让我手足无措。

黑夜的戈壁是一种埋葬——亿万年前汹涌激荡、万类竟自由的海底,所有流动的生命消逝了,残骸深埋,灵魂不再——古代的盗马贼、王朝的军队和驼铃叮当的商旅——孤苦的行者是最伟大的,还有出使的张骞、苏武、遭贬的林则徐、左宗棠,所有从巴丹吉林沙漠西部边缘走过的佛陀、智者、武功卓著的将军、名臣和出塞的诗人……而我,只是一个孤单的一个人,在古老幽深的戈壁上缓缓而行——头顶的星空博大无疆,浩瀚的大地在浓墨的漆黑中投射着灵魂的亮光。

整个世界都是我的——我渺小,卑微,内心高贵但异常脆弱——时常为突如其来的个人遭际而忧心忡忡,胸口疼痛,夜不能寐。远在南太行乡村的父母亲人——他们是我的,在我的内心里,时刻牵动我——有一年夏天,当年同来的几个同乡莫名其妙地死去了,他们是和我同一个车厢来到巴丹吉林沙漠的异乡人——有一年,母亲生病,父亲不小心被落在庞大树枝砸破了额头。

一九九七年春天,一个最好的同学死于癌症——还有一个,在不经意的爆炸声中,成为了一些支离破碎的骨肉——那一次,我哭得伤心,一个人在戈壁上喝着烈性的青稞酒,抽着劣质的雪茄,嚼着十几枚鲜红的朝天椒——它们越是暴烈,我越是喜欢——还没有等我喝完那些酒,狂浪的沙尘暴突如其来,平静如斯的戈壁忽然揭竿而起,我平生第一次的沙尘暴卷起万千沙砾,狂躁的大风就像凶猛的军团,从北边的额济纳乃至遥远的阿拉善高原掩杀而来。

沙子钢针一样飞起,一粒粒穿过,在耳边发出强大的啸声,我的脸颊湿润了,我嗅到了新鲜的血液味道,掺杂着浓郁的灰尘——我像狼一样奔窜,大风掀开单薄的衣襟,沙子成群进入,打疼我的胸脯甚至私 处——好像一场空前的灾难——必定有人不复存在,也肯定有一些东西应运而生。

二〇〇一年,我从戈壁外围进入了它的中心——刚刚修通的公路尽管只有三米宽,但也少却了不少来往的颠簸和灰尘,夏天暴虐的烈日以刀锋铁锤的光焰,将深嵌于戈壁之中的水泥板拱翘起来——行车很不安全,尤其是在夜晚,辽阔的大地黑漆漆的,世界完全隐没,光亮所及,像一扇神秘之门的入口部份。通常,车开出不久,我就在座椅上睡着了——我习惯在奔驰的车辆上睡觉:我在意和不在意的都消失和凝固了,肉体颠簸,所有的方向都在黑暗中。

远处近处都是黑的——风在车窗外形成一道无形的高墙,一波一波打来又一波一波 推到——我们是穿梭其中的一个钢铁的整体,两个会呼吸的人被紧紧其中——车灯的光亮中飞舞的灰尘像是一群飞速转移的幽灵。两侧戈壁上的骆驼草下面堆满了黄沙,在夜晚真的像是一座座的坟茔——我感到了惊怵——埋葬了什么,谁的灵魂在空旷之中驻留和叹息?还有一些刺猬、野兔、白色的小跳鼠,趁夜穿过窄小的人工马路,猛然打来的车灯和飞奔的钢铁让它们发懵,呆在原地不动——猛烈的刹车让我惊醒……四下张望,确信安然无恙之后,才看到那些夜晚迁徙的戈壁小动物。

在戈壁,我们都是怜悯的,不轻易伤害任何生命——这不是一个品质,而是自觉的情感要求——在荒凉之地,最亲近的东西还是生命,尽管丑陋、微小甚至有毒,但仍旧不会故意相互伤害。瑞典的斯文·赫定在他的《戈壁沙漠之谜》中说,巴丹吉林沙漠当中有一种“有毒的红蜘蛛”——很多年来我充满好奇,渴望见到——还有繁衍能力极强的沙鸡、日渐稀少的黄羊、红狐、白狐和几乎不与人谋面的四脚蛇——可惜它们一直躲着我,不让一个渴望与它们谋面的沙漠过客看到。

这样的生活几乎贯穿了我在巴丹吉林的大部分时间——在黑夜的戈壁穿行,所有的敞开都在引领着狂浪的进入——在我颠簸的睡梦中,时常有些奇怪的影像闪烁——有一次,我梦见一个巨大的城堡,空无一人,但却光鲜如新,奇怪的建筑之上,飘着一面红色旗帜——背景是金黄色的沙漠,不远处有一片巨大的胡杨林,正是七月,青叶抖动着太阳的光亮——还有一次,我很清晰地感觉到一个人的存在,就在我的身边——我嗅到了她淡淡的体香,一绺黑发挡住了我的眼睛——我不知道她是谁,为什么和我在一起。

最奇怪的一次——我竟然梦见了——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巴丹吉林沙漠的黑城遗址挖掘并盗走很多居延汉简、西夏遗物的俄国探险家科兹洛夫——还有他在《中国的唐古特——西藏边区和中央蒙古》一书中所描述的哈里·硕克城遗址情境——我在吃力翻开如锥的沙丘,黄沙就像金子一样,从手指间粒粒而下……我挖出了一尊镀金的佛像,还有一颗白森森的骷髅——而事实上,这些都是存在着的,在浩瀚的巴丹吉林,从前的西夏、突厥、蒙古和匈奴人的营地与城市,先后来到的外国探险家——带走的和没带走的,我相信它们都仍旧像我一样,在无边无际的沉睡中做着各种各样的梦。

而梦境总是隐秘的——我不可能走得更远,但可以走得更深——巴丹吉林沙漠秋天和春天的沙尘暴频繁而嚣张、决绝而暴虐,晚上行车,扑面而来的大风夹杂着摧枯拉朽的砂粒,击打中的车辆左右摇摆,玻璃上都是破空而来的巨大声音——像古代连连发射的铁箭——我总是嘱咐司机开慢些——道路两侧的戈壁上涌动的都是流沙,像快速漫过干土的河水,掠过路面的那些,汹涌连续,毫不间歇。

对面有车开过来,黄色的尘雾遮挡了相视的灯光——危险一触即发,鸣笛成为了命运的提示——每次躲过,我都长长出一口气,摸摸自己的身体,看看前排的司机——那一时刻,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实感受——在这里,我想用尼采的一句话说:“没有一条路是为你开掘的,你自己就是一条路”。

二〇〇四年夏天——疼痛和幸福到处蔓延。傍晚时分,我带车去另外的地方,接送一些人。空荡荡的大轿车行驶着,进入黑暗,车灯越来越明亮,大地越来越黑,只有星星闪烁着——但它的光亮根本照不到我的心上。车辆中速行驰,司机全神贯注,窗外的戈壁,黑漆漆的,梦魇一样洞开。那些天,我一直流泪,肆无忌惮,坐在司机后面,眼泪在后视镜中大雨狂泄——偶尔的沙尘暴突如其来,在我行驶的过程中,兜头扑面,猝不及防。

凶猛的沙尘暴,四边的尘土飞腾起来,天地混沌,我能看到的咫尺之外悬浮着一个浑圆的黄色世界——我期望车辆不要停,也不要转弯,不要有其他人上来,就那样走——不变方向、义无反顾、冲锋陷阵地走——只要可以抵达我想要的那个情境——心脏般的火焰、涟漪的湖水、青草围绕的木栅栏、松木香的小木屋里充满春天——有一个人从窄小的窗户探出头来——看到朝霞如灰烬的天边……看到我,羞怯的孩子一样咬着红色的薄嘴唇。

目的地到了,其他人蜂拥而上,我擦掉泪水,哑着嗓子和他们说话,然后一同从戈壁的夜里穿过——他们吵吵闹闹,嘈杂的声音在奔行的钢铁中,在被墨色紧紧咬住的空间,虚弱而空旷——我一个人坐在座位上,一直看着某个地方,前面的夜色一面犹如生锈的铁皮鼓——有一年冬天,我和另外一个人在戈壁上迷失了,夜晚的戈壁,到处都是道路,但又不是,方向成为了一个空洞的谜语——我们在戈壁上绕了一夜,孤独的车灯被腾起的白色灰尘紧紧围裹。

我们想回到原来的地方,回到人群,但却总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向北,走到一座寸草不生的山下,看到一座铁皮房屋,岩石一样蹲在大地上,我敲,喊,一个人也没有……蜷缩在戈壁黑夜的车厢,世界如此庞大——第二天一早,我的脚踝冻疼,嘴唇裂开血口——回到所在单位,见到昔日建筑、树木和人,就像重生了一次——现在,又几年过去了,数不清的戈壁夜晚,穿行的人,车辆和水是最好的伙伴——也有一些时候,我幻想有一匹红色的健壮的骏马,我和它一起行走,在黑色的砂粒和黄沙当中,神话中的英雄一样从容穿过戈壁安静或者风暴的夜晚——我真的不知道它究竟有多幽深——如果有一把优秀的刀子,我将一点点剥开,一点点进入它幽深博大的内脏。

“熟悉的痛苦”

爱情的本质……美妙、丰沛、快乐、永恒……但都不会持久——说出这句话,我是虚弱的,全身心的沮丧。我败坏了一个梦想——美好的爱情贯穿人类始终,许多的被歌颂,书写和流传,而更多的爱情被埋没了——在我十多岁的时候,格外认同和坚守传统意义上的爱情教义——专一、长久、忠贞、相敬如宾、白头偕老、不离不弃、同甘共苦、糟糠之妻不下堂、同生共死……性别意识明朗之后,便格外注意那些身材婀娜,眼波荡漾的女子——两腮绯红,心脏蹦跳如鼓,忍不住低了脑袋,恨不得眼睛长在脚面上。

而完全忽略了身体,只是觉得那一个人全身都散发出令心灵明媚的光。还觉得两个人一旦爱了,就必须坚定不移,沧海桑田,哪怕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天翻地覆,两颗心始终在一起,生同裘,死同穴——我还觉得,爱情完全可以不要身体,忽略人间烟火的——干净的爱情观,多么像高山湖泊上的薄冰,接近神灵的天堂——年龄再稍大些,总是可以看到许多结婚的人,明亮的白昼喜气洋洋、锣鼓花轿、热闹非凡……一年或者不到一年,当初艳丽光彩的新娘怀里多了婴儿,衣衫不整,坐在门前的石墩上露着两只白得耀眼的乳 房喂孩子。

这一定暗示了什么——我一直歪着脑袋想:两个人,谈情说爱,又什么要结婚?他们的孩子从哪里来?又为什么要生孩子?有很多时候,遇见新婚不久的两口子吵架和打架,一个不饶一个,更有甚者,拿了棍棒和菜刀,欲置对方于死地——当初的幸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摩擦,甚至内心蓬勃的仇恨——爱情成为了一种不得不为的日常行为——我觉得了悲哀,也发誓自己将来有了心爱的人,绝对不会像他们一样——我们要好好的爱,即使做 爱,也要轻拿轻放,即使怨隙,也不要诉诸暴力。

我总是觉得——再没有什么比尊重生命更能体现一个人的品质了,少小时候,不敢看屠夫杀猪宰羊,就是杀鸡和兔子,也扭头躲开——可是,当时发生的一件事令我吃惊——两个新婚的人,本来是爱的,但闹到了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地步——妻子要离婚,丈夫不允,妻子逃回娘家,丈夫拿着刀子跑去要人,暴跳说:离婚就杀妻子全家——这个事件是真实的,真实的让人悲哀。几天后,丈夫消失了,一把菜刀成为了他睡梦中的最为美味的晚餐。妻子被带走的时候,是笑着的,那种阴冷、残忍和无可奈何的笑,闪电一样刺人心脏。

离开那里很多年,那个新婚的女子的冷笑仍在脑海——我知道她那种笑是怎么样的——或许更多地包含了孝道……她完全可以放弃戕害生命,独自一人跑出去——莽苍博大的大地,任意的一个角落都够她生存了。或许她还可以遇到一个真正疼她爱她的男人——生很多的孩子,以妻子和母亲的名义,在时光中慢慢变老。

在西北——河西走廊和巴丹吉林沙漠最初的几年——我看到的爱情是寥落的,一个男同事和一个女同事结婚了,我站在热闹的人群之外,觉得了凄凉——触目的幸福反馈到我的心上,就变成了无可奈何的悲凉。亲眼目睹一个男人——父亲被突如其来的刀子刺中心脏,淋漓的鲜血洒在黑色的路面和旁边的花枝上——他死了,妻子和儿子寸断肝肠。半年后,见到他的妻子,两腮红得不可理喻。

有人说:女人是需要男人的,当然包括身体——这令我惊奇而沮丧,抬头的天空是蓝色的,流云如泄,阳光照耀的枝叶泛着油渍的光。后来读到昭君出塞和远嫁西藏的文成公主——忍不住产生了如下的旖旎之想:两个不曾与番王谋面的中原女子,迢迢长路之后,等待她们的是什么?爱情在政治中究竟能够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据说,松赞干布死后,文成公主又成为了丈夫儿子的妻子……他们是一种怎样的爱情呢?在高地,一个女人的真实心境和生活细节肯定充满了许多诡秘的色彩。昭君:匈奴的阏氏,高贵的王后,而在逐水草而居的部落里,她和冒顿单于都做了一些什么?其情境(细节)又是怎样的呢?

这种想法,肯定有人觉得了畸形或者变态。一九九七年暮秋,我第一次到祁连高地裕固族牧场——见到的女子两腮绯红,流转的眼波似乎青草上悬挂的露珠——那里的男人脸膛黑红,嗓音高亢,歌声就像迎风疾飞的鹰隼——当时我还幻想——古代的文成公主和王昭君,他们大抵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境下完成自己一生的吧。有一年,在祁连山深处的康乐草原,遇到一个端庄温顺的藏族女子:她的歌声是天堂的,笑靥如月,舞蹈的身子像是风中的雪莲——我忽然不想离开了,也忍不住在酒后,当着众多的朋友,迷醉地附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

她羞涩了,转身看了看对面青草茂盛的山坡,又翻着眼睛,看了看头顶的苍穹,咬着嘴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我没有留下来,也没有再见到她——很多年过去了,我感到愧疚——在祁连低处的巴丹吉林沙漠,每次看到隐约的祁连雪峰,就会想起端庄温顺的藏族姑娘——所有在高处的青草上生活的人,都是美丽和纯净的——我从内心热爱他们。

而在巴丹吉林沙漠边缘,我看到和经历的爱情是悲情的——附近小镇的一个男人,婚后好多年,妻子忽然跟人跑了,几年后,才知道并没有走远,就在附近的酒泉市内。他一个人带着儿子,到我所在的单位承包了一间餐馆,几年下来,也赚了一些钱。某一天,跑掉的妻子又出现在面前,让他看在往日情分上给一些钱用——如此几次,这个男人一点怨言都没有——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带走她的男人是个典型的地痞,没钱用了,就打女人,让女人回原先的丈夫那里要钱。另一个则是:丈夫去世了,她带着十一岁的女儿改嫁给另外一个男人。继父为了再要一个自己亲骨肉,把女儿骗出学校,用摩托带到一座汉代的废墟内,打晕,浇上汽油——等人发现的时候,十一岁的女儿早就成为了一截烧焦了的黑木头。

这些人都在我身边,听到之后,内心是复杂的,震惊和不可思议——人类多么繁杂啊?千奇百怪,应有尽有。那些悲苦的世俗的爱情,影响他人性命的婚姻——我觉得了不安,总是以他们的事情来反观和告诫自己——我可以死皮赖脸,胡搅蛮缠,跪地请求,舌头磨短,心碎如死,一败涂地,痛失所爱,但不可伤害所爱的人——可事实上不是这样,排他、自私的爱情在民间充满了暴力——酒泉的一个女孩,被前任男友用硫酸毁容;张掖的一个女孩,竟然被男友杀死在黑水国遗址内;还有嘉峪关的一个妇女,被离婚的丈夫残忍碎尸。

我常常觉得:或许萍水相逢的爱情才是永恒的,不牵扯世俗的生存,物质利益对爱情有着不可恢复的杀伤力,唯有电光石火、一触即分的爱情,才可能完美无瑕,接近理想状态——就像古代的李白、柳永、张若虚等人,气息香艳的青楼、跳胡旋舞的异族女子、驿路相逢的红颜知己……充满奇迹的情感,想象的美好——前些天,读到茨维塔耶娃的一首命名为《爱情》的诗歌:“那是熟悉的痛苦,恰似眼睛熟悉手掌/恰似母亲的嘴唇/熟悉婴儿的乳名。”也恍然觉得爱情不过是一种人人都在温习的一种“熟悉的痛苦”。——周而复始的爱情,一代代的人生成了,老去了,而暗伤汹涌的爱情仍旧新鲜如初,旗帜般猎猎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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