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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自寻短见的贼

半夜里,我忽然被一阵吆喝声惊醒。凭直觉,我知道又有窃贼光顾我们小区了。近来,小区里经常闹贼,不断有窃贼顺着下水管道爬进室内行窃。有的窃贼,更是有恃无恐,大白天在人们的眼皮子底下,明目张胆地作案,仿佛故意向人们挑衅似的。小区的保安日夜加强警戒,辖区派出所的民警,也不断上门宣传防盗知识,张贴各种防盗小常识,但仍然挡不住窃贼光临的脚步。

准确地说,那个窃贼,是奔向我家来的。只是他时运不济,还没入室得手,就被对门约会回家的小朴撞个正着。

我闻声披衣下楼时,楼栋的门口已围了不少人,大家正在那儿,叽叽喳喳地议论着,好不热闹。

小朴是整个案情的目击者与发现者,这个时候,当之无愧属于人们聚焦的主角。两颊涨得通红的小朴,不断地向围观的人们,绘声绘色地介绍着事情的始末:“凌晨两点多种,我与女朋友约会回来,刚走至楼下,抬头看到白毛爷家四楼的窗下有个黑影,我当时寻思是白毛爷晾晒的大棉袄哩,但想想,大棉袄只能晾晒在阳台上,绝不会悬挂在窗下!我心说,不对,白毛爷家肯定是遭遇窃贼了!于是我咳嗽一声,那个黑影顺着下水管道,噌噌噌,几下滑下来,眨眼间在小区消失了,幸亏我发现及时……”

白毛是我的绰号。我原名叫范子臣。一个年近六十的老人,长了满头白发,也就不足为奇。小区的居民,无论大人小孩,见了面,都喜欢叫我白毛。叫就叫吧,或许这样更顺口,更有特色,更容易让人记住,我也不去计较。

我平素还算是谨小慎微之人,尤其是近来小区闹贼后,对安全防盗方面更是提高了意识。没想到,今晚的窃贼,还是将矛头对向我了。好在事态被及时发现制止,要不,后果还真不堪设想呢。这让我心生一丝庆幸的同时,又对窃贼更多了一份“同仇敌忾”。

我问:“窃贼在哪儿?”

有人说:“保安已将大门封锁了。估计跑不了,说不定钻进哪个旮旯了。”

既然今晚的事情与我有关,寻找窃贼的大旗,理所当然应该由我扛起。当下,在我的招呼和倡议下,年轻人们很快分成几个小组,摩拳擦掌,分头寻找去了。经常一块晨练的老肖、老田与我结成对子,跃跃欲试,要与我一道去力擒窃贼。

别看我们三个都是老丝瓜瓤子,但办起事来,其认真劲儿,绝不亚于年轻人。我们三个人,打着电筒,一个角落一个角落地搜索、排查,绝不放弃任何细微可容身之处。其实,我们打着电筒,纯粹属于放屁脱裤子——多此一举。在城市的夜晚,到处都是灯火通明,小区里绚丽的路灯,已将属于黑暗的阴影,逼退得无处可遁,我们不用电筒,也能将每个角落瞅得清清楚楚,一览无遗。

那个窃贼,并没有辜负我们的一片苦心。我们三个老丝瓜瓤子,在一个狭小而偏僻的储藏室的门洞里,竟然堵住了他。

我们发现那个窃贼时,他正躲在角落里,抱着膀子,浑身颤栗,像一只刚刚摆脱人们捕杀的麻雀,满眼闪烁着悚惧,惊恐不已。老田拿电筒照他,他好像有些怕羞,赶忙抬起双手,用一只胳膊遮住面孔,仿佛小媳妇怕见生人似的。那个窃贼,一边用胳膊遮住脸,一边起身要往外闯。老肖和老田害怕窃贼身上携带有利器,不敢硬来,不自觉地退让到一边,给那个窃贼让了道儿。

我一看情形,有些着急,不知该如何应对这场突发事儿。就在那个窃贼即将与我擦身而过时,我的手,下意识地伸出来,一下子抓住了他。我知道,凭我这把老骨头,根本不是窃贼的对手。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将我打倒在地,抽身走人。假若,他的身上真的有一把刀,他完全可以用刀恫吓我,或是直接用刀逼开我——若果真如此,即使有一百条命,谁还敢与他玩命呢?也许,那个窃贼看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面对老者,他或许心生怜悯,不愿伤及;或许,他还没有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邪念萌生的心里,仍然被一丝美好挤压着、占据着、纠缠着,一时难以剔除。

那个窃贼,在我的搂抱中,并没有做过多的挣扎,只是一个劲儿地哀求:“大伯您放了我吧,我也是没办法啊!我第一次来到城里,工作没找着,几天都没吃饭了,我下次再不做了……”

我拼尽全身力气,用双手死死地箍着那个窃贼,生怕一不小心,让他给飞了似的,根本不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这种人我见多了,逮住是死的,放了是活的,别看他现在说得可怜兮兮的,一旦放了他,说不定下回又去祸害谁呢!

愣怔在一边的老肖老田,忽然明白过劲儿来,赶忙大声嚷嚷开了。不一会儿,几名保安带着两位民警赶过来了。跟在他们身后的,还有一群过来帮忙抓贼的小区居民。所有人的脸上,这时都涂抹着几许亢奋,宛如来参加一场庆功会,而每个人都是庆功会上的功臣。

有人说:“逮住了!逮住了!”

有人说:“揍他!狠狠地揍一顿!”

两个民警忙拦住了要下手的人,掏出明光铮亮的铐子,铐住了那个窃贼的手腕。就在民警要将窃贼带上警车的瞬间,悲剧发生了——那个窃贼,就在临上车时,猛地一挣,一头撞在车门上,“砰”的一声,他的额头,一下子开了个大洞,如注的血,争先向外喷洒而出,那个窃贼倒在了血泊中……

有人很快拨打了120.当救护车一路鸣叫着赶到现场时,那个窃贼,几乎没有了说话的力量。人们只听到他断断续续地喃喃道:“……别告诉……我老婆……不要让她……知道……我做贼……”

接下来的故事,我不想再叙述了。读者应该明白那个窃贼意外死亡了!我想说的是,我活了一辈子,到了晚年,却要让这件事情折磨着,直至离开这个世间,灵魂都不得安宁。至死,我都不知道那个窃贼姓甚名谁,我权且叫他无名氏罢。也许,真如无名氏窃贼所说的那样,他是因为生活所迫,才走向这条邪路的。假如,我当初用另一种方式对待他,故事的发展会不会是另一番模样呢?

生活中的很多人,当然包括我,只是看到别人的恶,而很少发现别人的善。其实,我们在帮助别人打开善的大门时,自然也就杜绝了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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