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那个晚上,我们把班主任老莫硬拉去了大排档。大排档在一座立交桥旁边,桥那边有河,桥底下有过夜的人。
叫老板娘上了两个菜,我们坐在塑料桌边喝酒。毕业了,就是能喝酒了。我们学着旁边那桌人光着膀子喝酒的样子,端起一杯就一口喝掉了。老莫破例没有对我们板起面孔。他端起酒杯,说:“喝!”
那是毕业包分配的最后一年。小堂家在农村,上学时是他父亲用扁担挑着行李送他到省城的。父亲叫他毕业了还是回家乡去,在县医院当个医生,还能照应家里。小堂铁定了心,要留在省城。留城的名额已经没有了。小堂一家医院一家医院去跑,直到班里同学的去向大多数尘埃落定,他还不知道明天会在哪里过夜。
老沈捏着酒杯,一直没有说话。他也来自农村,可是他在学校里当了三年的班长、两年学生会主席,是入党最早的学生党员。他“根正苗红”,老早就显出处事成熟的能力。毫无意外,他留在了省内最好的医院。面对一桌最好的同学,他觉得自己说什么都不合适。
颜真,生活条件数他最好了,身上的名牌也数他多。我们都不知道他会在哪里工作,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相信他爸爸会为他安排好这一切。
老包大嗓门,说:“来来来,喝一杯!反正我是要‘肥’老家的。”老包是体育委员,性格豪爽,然而“回”、“肥”不分,一句“化肥会挥发”从他嘴里出来就成了“发肥费飞发”。
我们碰杯,都觉得天边很大,以后不会碰面了。老莫说,你们都想错了,浙江也就屁股大的地方,你们说不定会常常碰面的。我们沉默,因为真的不知道会不会那样。
你怎么不留城?老莫问我。
老莫其实是问过我的,然而我去意已决。原因说起来很可笑:我实在太怕挤火车了。上学的那几年,放寒假回家和年后上学,挤火车的回忆和单脚站立的漫长旅途,都是一种不堪回首的折磨。我说,我觉得还是家乡好啊。
大家于是喝酒。老莫被我们灌醉了。我们把他架回了教师宿舍。
十年来,我们几个人果真老是碰面。老沈一边工作,一边不停地念书,读了大专读本科,读了本科读硕士。前年结婚了,现在又在读博士。我说,别读了,有什么用啊?他说,是没用。不过科室里30多个人,文凭最低的也就硕士,想当个副主任还得博士呢!
老沈娶了个富家女,现在有车有房,小日子活得很滋润。上半年遇到,他开玩笑说:“现在没什么追求了,假如炒股、包二奶不算的话……”笑声里我却听出几许无奈。
颜真也留城,省医科院下属一单位,工作最清闲,效益也好。一次同学吃饭,我见到他给坐在一边的老婆从头到尾地夹菜,很惊奇。同学们倒是见怪不怪了。“他已经变成一个典型的居家男人了。”他们这样赞美颜真。
小堂在一家医疗设备公司上班,后来做了全省总代理,后来做了华东地区总代理。后来不做代理了,专门销售一种生物科技食品,有事没事就往香港跑。
老包,在家乡的一家中央卫生院上班,第二年当了科室主任,因为他们科室只有两个人。第四年当了副院长。第五年进了县医院,现在又当了副院长。
我呢,早已离开原来工作的医院岗位,换了三四个单位,现在做了一名记者,天天靠写文字吃饭。
十年来,我们惟一没有见到的,就是老莫。老莫移民去了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