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材料一旦明确了与命题的关系,安排在论证中的位置,赋予它论战技巧的职能,就成为论据。论据是论断的根据和理由,《墨经》称为“故”。如果我们只有命题,不能用“故”来证明,那就是胡说,将被论敌指斥为“妄”。
印度的《因明》是探究主客往复辩论法则的学术著作。我们已经知道《因明》的“因”,就是指立论的根据和理由;甚至包括可以使论敌领悟自己命题的东西,都称为“因”。取“因”为这一门学术正名,可见对它的重视了。
《因明》中将合乎论断要求的称为“正因”,不合论断要求的称为“似因”。并研究了“因”的14种过失:例如论据不能支持论题;论据能否支持命题,还值得怀疑,不能认定等等。论据如果陷入了这两种情况,其论证力力量是很成问题的。还有一个命题及其反命题,二者都被看来是正确的“因”支持着,研究《因明》的人对这种被称作“相违决定”的“因”,认为是一种无从克服的对手,以至陷于不定的过失。
《因明》中包含着许多辩论的科学规律,也包含着明显的折衷主义的诡辩论的色彩。不过提出“因”不能与“宗”(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命题)相违等原则,对指导辩论还是有科学价值的。
辩论材料的整理、组织、安排,与总体战略是有联系的。只有合理谋阵布局,才能沦证自如,谋阵布局由整理材料人手。
即席辩论,时问仓促,不能从容作材料的整理工作,所以应养成在短时间内侧耳静听论敌发言,同时暗自进行归纳的能力。
我们在参加辩论时,要认真归纳论敌的论证要点;在场边旁听辩论时,也可以暗自归纳正方的论证要点,待反方反驳时,与自己归纳的相印证,不断提高归纳能力。
在辩论场合,一定要培养具有临场归纳论敌列举辩论材料的思维能力,这是一种将听到的材料依据一定的标准聚合起来,显示它们的共性和本质的思维活动。
命题受适当论据的支持才能成立,论据是形成主要观点和次要观点的基础,也须分清重点和次点。辩论中的重点材料宜好自为之,务使弹无虚发;次要材料即使放弃,一样能取得胜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