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生就业求职的过程来看,完备的就业手续共有五个部分,即联系手续、签约手续、报批手续、毕业手续、派遣接收手续。完成了这五个部分的手续,才算完成了大学生就业的全过程。因此,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毕业生必须掌握这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联系手续
联系手续是指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的联系过程中所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它是毕业生个人与单位之间的衔接与沟通的个人身份情况证明。
联系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说明个人情况的简历、个人成果作品复印件、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自荐材料。此外,还包括有组织鉴定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就业协议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证明材料。联系手续是毕业生推销自己就业的开始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毕业生就业竞争的实力,对毕业生能否被顺利录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签约手续
签约手续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一般来讲,用人单位有录用意向时,会先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等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再根据协议书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一旦用人单位同意接收该毕业生,那么就业协议手续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协议中将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来讲,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签订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是一个劳动关系建立的保证。一方面,对就业的学生来说,协议书一旦签订,就业也就有了法律的保证,毕业生也就有了明确的工作单位,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若用人单位毁约,签约的学生就可以根据协议规定诉之以法律,以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另一方面,对用人单位来说,协议的签订,一是明确了自己所选择的录用对象,二是把这种选择用法律手续加以肯定,三是明确了学生毁约的处罚办法。
就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随着用人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正规的用人单位一般都采用这种方式以保证对人才的使用权;同时,这也是广大毕业生对自身权益得到保障的法律基础。
三、报批手续
报批手续是指学校将毕业生就业计划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可而予以执行的一个重要环节。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审批毕业生就业方案(计划)是否符合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有没有需要特殊处理的问题等,对其中不正确的就业问题予以纠正。报批手续一旦完成,毕业生就业计划由建议性计划变为正式计划。因此,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均应在每年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上报就业计划前(一般在5月下旬),将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工作证明、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就业手续材料一并交到就业主管部门。若一旦错过了上交期,就有可能延缓改派,影响毕业生按期走上工作岗位。
四、毕业手续
毕业生经过几年的大学学习,圆满完成学业,由学校授予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这是大学毕业生告别学生生活,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
在大学毕业生的毕业典礼结束以及学生们拿到毕业证后,大学生活就到此结束,此时大学毕业生就要开始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即毕业手续。毕业手续的办理包括物质手续办理与人事手续办理两个部分。物质手续包括毕业生应还清借阅的图书,应还清借用的公共财物,应了结与学校、教师、同学间的财物借用手续。人事手续包括毕业生的户口迁移手续、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档案移转手续、派遣手续等。
在完成毕业手续的工作过程中,毕业生一定要细心,要注意每一个环节的办理程序和办理要求。在图书及财物移交清单上,要点清数目、签字完备;在办理粮油关系、户口关系、组织关系、派遣手续时,要注意转移或迁移的地点是否正确、单位是否准确、最后期限是否合适、需加盖的公章是否完毕等。
五、派遣接收手续
毕业生就业计划一经批准,余下的工作就是根据计划予以派遣毕业生,被派遣的毕业生持学校发给的报到证明到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到,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到此,毕业生的毕业就业派遣程序也就画上了句号。
需要说明的是,毕业生的档案在毕业生的派遣过程中由毕业生所在学校工作部门通过一定程序,转递发送到用人单位的人事组织部门。如在报到时发现档案转递中有差错或疑问,可以向学校的学生工作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