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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埋葬大师

曹雪芹在香山脚下写《红楼梦》,那时,中国的文学理论家或文学批评家尚未形成队伍,不成气候,即使有所著述,多属个体行为。所以,我不相信红学家们的妄想,似乎在曹雪芹的身边,有一个类似团体性质的脂砚斋,构成某种批评家群体,在指导着他的创作。按时下红学家们的演义,这个脂评家集团,人数应该有七八个人或者更多一些的样子,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如果曹雪芹有义务要管他们饭的话,这一桌食客真够他一呛。

也许我们这班小角色,需要指导,而且也有人乐于指导,生怕我们没有指导,会产生缺氧的高原反应而休克,所以,这一辈子,指导员的谆谆教诲,不绝于耳,真是一种很“幸福”的痛苦,也是一种很“痛苦”的幸福。但曹雪芹,这位文学史上真正的大师,还需要别人告诉他怎么写和写什么吗?那真是岂有此理之事。如果他也像芸芸众生的我辈,一天到晚向各种身份的指导员,其中不乏这类不三不四的文学理论家、文学批评家,鞠躬致敬,诺诺连声,他还是个大师吗?

这种原本虚妄,逐渐坐实的附会,无论红学家们怎样自圆其说,也是对一代大师的亵渎。

脂砚斋,是胡适从魔瓶中释放出来的怪物,竟成不可收拾之势,这位始作俑者,恐怕也是估算不到的。自打他弄出一部来历不明的“甲戌本”,据那些闪烁其词,蛛丝马迹的脂评,发潜阐幽,倡“自叙传”说,树新红学门派,闹腾到不但红学,连曹学,脂学,都成了一门显学。于是,按市场决定商品的供求关系,手抄本纷纷出笼,脂砚斋层出不穷。

形势大好,而且越来越好,这样,红学家有事好干,有话好说,有饭好吃,有钱好赚,皆大欢喜。看来,按国人喜欢起哄架秧子的习性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方面的才气,估计,二十一世纪也消停不了,说不定从哪座旧王府的夹壁墙里,找到全部曹雪芹亲笔缮写的真本《红楼梦》,是不必奇怪的事。但愿我能活到那一天,看到某些无聊红学家达到的这个作伪高峰。

红学家应该给脂砚斋请功,他创造了多少就业机会,他给《红楼梦》一书的发行,增添多少效益。假如曹雪芹能够收取版税,脂评诸公有理由要求分成,二八,或者三七,不算多。

胡适虽然敢于“大胆的假设”,认为评者与作者可能有着某种关系,但并未确证,只是心存疑窦而已。而他的门徒,门徒的门徒,牵强附会,弄假成真的能力,远胜于胡。积五十年的鼓吹,加之这一时期中国社会中“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狂悖心理的影响,言之凿凿,神乎其神,最后造成这样的假象,好像这班人都进入了《红楼梦》的写作班子,好像那个叫作曹雪芹的“菜鸟”,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才一字一句,一笔一画,完成了这部不朽之作。连绝顶聪明的作家张爱玲,也一时胡涂起来,“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看来,她也被此说迷惑了。

这才是埋葬大师最恶毒的手法。

文句不通,白字连篇,蚁附于《红楼梦》的书眉和正文夹缝之中,眼泪鼻涕,滥情不已,假戏真做,扑朔迷离,只言片字,望风扑影,装疯卖傻,若有其事,极具欺骗性的脂砚斋,剔不走,抠不掉,还拿他真没办法。正如盲翁陈寅恪氏治史的名言那样,证明其无,要比证明其有更难。所以在红学家久而久之的煞有介事下,大家也就将信就疑地认可脂砚斋与曹雪芹的联系。

其实,这是极其荒谬的假设。

历史上有过久讹成真的例子,大家都知道的曾参老娘,一次不信,二次不信,第三次听得人说,她儿子杀了人,就当真了,吓得投杼踰墙而走。这就是法西斯理论家希姆莱的“真理”,谎言重复一千遍,就能使人确信不疑。

脂砚斋就这样无凭无据地被坐实了。

据说,胡适晚年,对其红学滥觞也意兴阑珊。而俞平伯,却有了最后的觉醒,发出震聋发聩的智慧之声,使人在红学研究的迷雾中,看到了一丝希望之光。

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开始的这场捧脂大戏中,俞平伯曾经为第二号人物,是抬轿子的主将,嗣后的红学研究,无不缘起于胡的《红楼梦考证》和俞的《红楼梦辨》。五十年代,在毛泽东发动的《红楼梦》批判运动中,对远走高飞的胡适,鞭长莫及,无计可施,惟能缺席审判。可这是西方人爱搞名堂,喜欢看戏的中国人,不习惯台上没有角儿的演出。于是,恰巧在眼皮子底下的俞平伯,还梗着脖子不服,那好,拉将出来,替胡适出庭,站在被告席里,接受口诛笔伐。

悲剧就在于俞平伯代人受过的同时,其实他对脂评的看法,早已与老拍档胡适分道扬镳。可在人们心目中,一提新红学,这两位就捆绑在一块,正如俗话说的那样,一根绳子拴两只蜢蚱,谁也蹦不开谁,他也就不得不扮演这个反面角色到底。

到了上个世纪的最后二十年,不知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呢?还是他觉得再不说,也许永远没机会说了。所以,1978年他对余英时说:“你不要以为我是以‘自传说’著名的学者,我根本就怀疑这个东西,糟糕的是‘脂砚斋评’一出来,加强了这个说法,所以我也没有办法。你看,二十年代以后,我根本不写曹雪芹家世的文章。”1985年他对《文史知识》谈话中说:“我看‘红学’这东西始终是上了胡适的当。”“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于辞达。”这些石破天惊的话和他一百八十度的急转,使得那些赖红学、曹学、脂学谋生的人,沸反盈天起来。

“您怎么啦,俞先生,你走就走好得了,何必临走临走,还要砸俺们的饭碗,害得我们无以为生呢!”

这就是小师和大师的不同之处了:小师形而下,重实,大师形而上,尚虚。求实,则重眼前,为适应利害,必然会训练出许多小聪明,小机智;尚虚,则高空邈远,浮想连翩,有所思考,便有所颖悟,心灵的自由要高于物质的一切。列宁说过,鹰有时会到后院里来,但它属于天空,最终是要翱翔在丛山峻岭之上的蓝天白云里,那些在垃圾堆里觅食的鸡,无论它怎么飞,也飞不出后院的篱笆。

小师的目光,常常集中在饭碗之内,大师的视线,有时就会超越到饭碗之外。小师生怕饭碗打翻,饿肚子,大师哪怕饿肚子,敢扔掉饭碗。这就是为什么俞平伯,敢于否定自己,敢于与从前的我决裂而毫不顾惜;时下的红学家除了穿旧鞋,走老路,陪着脂砚斋一条道走到黑,不可能有太大作为的原因所在。

我一直认为脂砚斋像鲁迅文章中,提过的一位阔少,读《红楼梦》太深,陷入角色不能自拔,便到四马路的会乐里(清末民初那是上海滩的红灯区)发出七八张堂会局票,然后,黄包车拉来一群花枝招展的姑娘,莺莺燕燕地围住了他,便派定自己是宝哥哥那样的自作多情,才生出那么多的感喟吧?有的红学家竟拾俞平伯的余唾,认为这位太滥情的脂评主角,非小说中人史湘云莫属。如果真是这样,《红楼梦》岂不是曹雪芹和他太太开的夫妻店里的产品?

这类滑稽透顶的笑话,都是以今人行事的准则,去度量古人的结果。只有在市场经济,追求钞票的大背景下,才有可能出现妻子写出了名,先生也搭起了顺风车,儿子成了神童,老爹也跟着老王卖瓜的抓钱一族。曹雪芹没落,但并不堕落,他可以赊酒,但绝不揩油。古人也有小人,曹还不至于是,就冲他一部原稿辗转借走传抄,弄得七零八落的这样轻信于朋友,可见他君子风,大于小人气。如果,他有一位红袖添香夜著书的夫人,果然是那位心直口快的史湘云,为他当家作主,不但借阅困难,传抄就更无可能,那么,全书原璧留存后世,岂不使红学家无事可干,无文可写,等着下岗吗?

如果按红学家之见,脂砚斋是曹雪芹写《红楼梦》的高参,那岂不是有点像别林斯基主持《祖国记事》时,他和他周围作家那样的关系了吗?即或真的如此,别林斯基不会坐着驿车,从彼得堡赶往乌克兰,到果戈里的家乡大索罗庆采村,不识相地介入其写作过程之中。但今天的红学家偏要把脂砚斋一伙,装进面包车,拉到香山脚下的黄叶村(其实那也是一个红学伪作),与曹雪芹一起写这部不朽之作。

我不知道红学家,是有意识回避,还是完全茫然这个属于常识性的问题,真正的文学作品,其创作过程是极其个性化、私秘化的。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的过程中,不可能有一个全天候包围着他的脂砚斋集团。按红学家的想象,曹写出一回,脂集团轮流传阅一遍,予以点评,曹再进行改写,是一条流水作业线。这想法的形成,实属不可思议,但细想想,红学家也非凭空而来,是根据生活经验,是有所本的。

时下电视连续剧的编剧方式,不就是这样工厂化生产的嘛!我的一位年青文学朋友,被一个剧组从西安请来,住在丰台某机关招待所。那五层楼全被剧组包了下来。一楼是编故事的,二楼是写本子的,他在三楼,是写人物对话的,四楼还有一个车间,是将他的台词再改写成京片子那种油嘴滑舌的土话,因为那是一出写老北京的电视剧。

我开玩笑地问他,五楼可有畸笏叟在,他说,有人送稿件来,有人取稿件走。上家是谁,下家是谁,都很懵懂,很有一点地下工作的劲头。不过,有时候,已写好的某一集,又从一楼、二楼传上来,重新改过。他说,也许五楼会有什么脂砚斋之类的权威,如导演,如老板,因为有时候能闻到雪茄和咖啡的香味,在那里终审,自然有资格“命芹溪删去”,这样,楼下的他们就得返工。

听到这里,我为红学家心目中的曹雪芹一哭。同时,我也想到,香山黄叶村那里,在曹雪芹与脂砚斋中间穿针引线者,跑来跑去,脚都跑肿了的,当为史湘云莫属了。幸好张爱玲考证出来,大观园里那些女孩子,执行满洲风俗,不缠足。虽然这位最后孤独地死在美国的女作家说:“《红楼梦》是创作,不是自传性小说。”但她并不特别反感“集体创作”说,令我纳闷。后来,我终于悟道,她在美国新闻处打工的时候,也曾经当过写作机器的。

胡适、俞平伯则不然,胡一号倡“自传说”,认为小说的内容与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有某种联系,但从未断言字字有据,事事皆真,从未断言《红楼梦》即曹雪芹的家传,可当信史来看的。而创史湘云为脂砚斋说的俞二号,也始终未敢大言不惭他这判断百分百地准确。这两位,固然是红学家,其实更是文学家(这一点非常非常的重要),红学家可以想当然,文学家则懂得作家的写作与照相馆里按快门的师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很难想象在黄叶村伏案疾书的曹雪芹,身边有脂砚斋这样一个小舰队的事实。为什么当下的红学家会如此确信不疑呢?我认为,这不是红学家的错,除了以上这种电视剧工厂化生产的启发,半个世纪以来,当代文学中实行的抹煞个性的集体创作方式,也把红学家们迷惑住了。

我在工程队劳动改造那阵,曾经在苦水区修过路,当地老乡喝到我们深井打出来的甜水,咂咂舌头,倒觉得没有什么滋味似地不以为然。这就是惯性,谬误被习以为常以后,正确就会被视作反常。他们以为纠合几个笔杆子,关在宾馆或者招待所里,进行集体创作;以为领导出思想、群众出生活、作家出技巧的三结合,是天经地义的创作方式。

样板戏就是这样炮制出来的,《朝霞》时期的什么《虹南作战史》等作品,也是这样出笼的。“大跃进”那阵的《红旗歌谣》,更是早期集体英雄主义的“胜利凯歌”。除了郭沫若、周扬这两位编者的大名外,绝大部份的作品,不知作者为谁。在过去五十年里,小说、戏剧、诗歌,很多都是这样以集体创作署名。好一点的,加上一个括号,括号内写上某某某执笔字样,就是了不起的恩典了。

汪曾祺在新时期文学中成了被膜拜的圣人,可他当年在样板戏的写作班子里,连在括号内露一露脸的资格也没有。正因为如此,到了讲求版权的后来,集体创作就成了一家缠夹不清的胡涂账。汪曾祺差点被告上公堂,就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堂堂正正的样板戏《沙家浜》的作者。他这样“觉得”也的确没有错,样板戏《沙家浜》,主要是他写的;但《沙家浜》前身《芦荡火种》,却是上海沪剧团集体创作,而且是标有执笔人名姓的。汪曾祺不写明这孩子是抱来的,就认定为自己嫡生,编入文集之中,难怪要起纠纷了。

这都是集体创作害的,也害了红学家,他们以为这种泯灭创作个性的做法,是理所应当的正确行径,想当然曹雪芹也应该接受这样的安排,作一个括号里的执笔者;想当然脂评集团的那七八个人,像电视连续剧草台班子里的编创人员,起策划、创意、编剧、出点子的作用;因而也就想当然《红楼梦》是曹雪芹和脂砚斋天衣无缝的合作成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匪夷所思的念头,归根结底,红学家是学问家,不是文学家,基本上不甚谙熟文学创作的规律,不甚了然形象思维是怎么一回事。于是曹大师堕落成为三楼四楼的普通写作机器,而脂砚斋却是在五楼上抽着雪茄,喝着咖啡,有权“命芹溪删去”的主创人员。

幸好,五十年的文学实践,集体创作的名声已经一蹶不振,在小说领域里,尤其如此。有的合作者,最后弄得反目成仇,有的夫妻档,最后索性各干各的。看来,别的艺术门类也许能够精诚团结,文学,大家很难坐在一张写字台上,而小说这一块,恐怕更不能集体的。因此,很难想象在曹雪芹的写字台旁,坐着七八个爷们,还有一两个娘们,在那里评头论足,说三道四。那时,既没有雪茄,也没有咖啡,光这些批评家的口臭,也早就把我们的大师薰死了。

据说,“文革”期间,样板团在“旗手”江青“同志”的关照下,每人每天有一块巴掌大的巧克力可吃,援此例,黄叶村里的曹雪芹,更该愁肠百结,无以聊生了。一来没有银两,二来无处可买,怎么对付畸笏叟、棠村、梅溪、松斋、鉴堂、绮园、立松轩、左锦痴道人……这些死缠不放的脂评家,可真让他苦恼透顶。

如果,曹雪芹倘健在,肯定会恳求红学家,你们做做好事,开辆面包车来,把这些批评家先生,女士从黄叶村拉走,哪儿凉快,就请他们到那儿凉快去吧!

拜托了!大师会一揖到地,吁请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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