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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诗人』严嵩

严嵩的名字前面,应该加“权奸”或“巨贪”才对,冠以诗人的雅号,实在是对诗人的不敬,然而,这位明朝大奸臣的诗,应该说写得不错,甚至可以说写得不俗。

当个奸臣也颇不易,为臣本难,而为臣还要奸,真得有点功夫。严嵩与周作人的命运不同,是属于因人废文的一种,谈到他的名字时,不会想到他除了奸臣的名分外,还具有诗人的身份。

明·沈德符撰《万历野获编》载:“严分宜自为史官,即引疾归卧数年,读书赋诗,其集名《钤山堂稿》。诗皆清利,作钱刘调,五言尤为长城,盖李长沙流亚,特古乐府不逮之耳。”然后,他的结论是:“故风流宰相,非伏猎弄獐之比,独晚途狂谬取败耳。”从这同时代人的评论看,严嵩的诗,说不上非同凡响,但不同于一般,是可以肯定的。对作家来讲,能够写出有别于他人的作品来,就很足以自豪的了。

此人活到八十多岁,与周作人差不多,是一位长寿文人。我觉得,时下某些上了年纪的作家或诗人,终其一生,还未必能达到严嵩在《四库总目提要》被论及的水平。隔代以后,后人们谈到他名下的《钤山堂稿》时,还认为他的文学成就,“在流辈中乃独为迥出”,能够在清朝的皇家典籍中,获得如此评价,可见其作品确实有独特不俗之处。《明史》称他:“为诗古文辞,颇著清誉。”这也是个相当褒扬的说法。

严嵩在江西老家分宜县一个叫钤山的地方,面壁十年,苦读诗书,声誉卓著以后,也就“文而优则仕”,被召来京城做官了。“进侍讲,署南京翰林院事,召为国子祭酒”。一个读书人,囊萤凿壁,悬梁刺股,熬到国子监首脑这样尊崇的位置上,也就是学术界、文化界的顶尖人物了。在封建社会里,当别的什么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有钱,有势,有关系,有门路,有裙带的援引,能巴结攀附,摇尾示好者,没有不达到愿望的。但要在翰林院混事,肚子里只有《三字经》、《百家姓》,或英文ABC之类,恐怕还是不行的。即或扛着圣旨去了,坐在杏坛上,我想,那被众文人干着的滋味,那假充内行的心虚状态,那说不了三句就露馅的尴尬,也会是挺受罪的。从这点看,奸臣归奸臣,坏蛋归坏蛋,严嵩在文学成就上,是货真价实的。

要不然,“居南京五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就不会把他留下来了。当时,“会廷议更修《宋史》,辅臣请留嵩以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董其事”,要他领衔修史。这是个油水不大,但享有崇高威望的荣誉差使。看来,他当时的文望与人望,比之后他两朝的周作人任伪华北政府教育总署一把手时要高得多。因为无论王揖唐、殷汝耕,还是汪精卫、东条英机,都不曾有过想请周先生去修《清史》的意思。在中国,凡被统治集团认为有资格修正史的文人,都应属于文坛公认的泰斗之辈。例如宋代的司马光、欧阳修,元代的脱脱,当然更不用说汉代的司马迁了。

严嵩到底有没有在嘉靖年间新设的重修《宋史》编审委员会里担任过什么重要角色?是不是有什么高级职称?拿不拿额外的津贴补助?配不配供他专用的小轿车?史无记载,也就无从说起。但由此可知严嵩的文学地位,在当时,确实是众望所归。不过由于他的奸臣名,贪官名,压倒了他的文学名,而使他这方面的“清誉”被湮没了。如今,周作人被某些先生们不遗余力地抬得这么高,严嵩地下有知,一定会埋怨这些鼓吹者,对他的才华,也好像应该得到一些张扬才是。

当时,嘉靖皇帝很赏识他,而且,一直恩宠不减。朱厚熜迷道教,还自号“灵霄上清统雷元阳妙一飞玄真君”,这种一本正经的滑稽,也只有像梁武帝出家作和尚的昏君可堪与之比拟。于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文武大臣及词臣入值西苑,供奉青词”,跟着皇帝一齐向太上老君膜拜了。所谓“青词”,就是写在青藤纸上打蘸祷祝的疏文。只要是皇帝提倡的东西,不管好坏,马屁精们立刻会趋之若骛,加油添醋,蔚为风气。严嵩自然不甘人后,加之他善揣摩,巧逢迎,有眼力,肯无耻,所以,出自他手的“青词”,仙风道骨,典雅华彩,朱厚熜特别欣赏,褒誉有加。这块敲门砖,就成了他进身之阶。

先前,“帝以奉道尝御香叶冠”,为此用沉水香木做了五顶道冠,赏赐臣僚。严嵩竟成为获得这种殊荣的五个人之一,要比今天某些作家忽然被外国人看重而骨头顿轻,更加荣耀,也可见其受嘉靖赏识的程度。因为中国的士,信孔夫子,“子不语怪力乱神”,不大肯拜神礼佛,别人虽受赏赐,有的还不愿意戴。严嵩青词写得好,溜舔尤具功夫,他在朝见皇帝时,特地在道冠外蒙了一层薄纱,以示珍惜,“帝见,益内亲嵩”,这马屁算拍到了点子上。从此,“醮祀青词,非嵩无当帝意者”。应该承认,早年的严嵩,确是文章高手,倘若一个草包,腹中空空,敢坐在那里跟嘉靖谈诗论文吗!

古往今来,能得以与帝王、领袖、最高统治者咏觞唱和的骚人墨客,肯定是文化界领一时风流的扛鼎人物。因此,严嵩的诗作,到了清朝编《四库全书》时,任总编纂的纪昀,也不忍一笔勾销,还引用了王世贞的一句诗,“孔雀虽有毒,不能掩文章”,表示不能因人废文,来肯定他“独为迥出”的文学功力。作为诗人的奸臣严嵩,当不弱于作为散文大家的汉奸周作人,这是可以肯定的。

我们试来读他的一首七绝:“山泉野饭聊今夕,金谷铜驼非故时。随缘自有数椽竹,题俭真成一字师。”假如,不是标明严嵩之作,准以为是哪位尚未脱贫、甘于清苦的诗人,在什么远离尘嚣,还具有一丝黍离之感的故国荒园,孤独行吟呢!可是,当了解这不过是那个穷奢极欲,贪婪搜括,无恶不作,祸国殃民的大奸臣、大贪官,在那里装孙子的时候,就觉得是莫大的讽刺,天大的笑话了。

为文和为人的抵牾,严嵩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奸臣名压倒了他的文学名,在《明史》中,将他和他的儿子严世蕃,都列入了奸臣传。然而,到了更后来,在人们心目中,他的贪污名,又压倒了他的奸臣名。如果有人搞一份中国贪官排行榜,我想严氏父子,很可能在前几名之列。若是把宦官中的大贪污犯如刘瑾、魏忠贤,还有清代的和珅之类不计在内,在政府官员的贪污犯中,严嵩父子很有希望跃登榜首。

在《二十四史》的各史中,对遭唾弃之辈,如奸臣、佞幸、酷吏、乱贼、宦官、阉党等,中国正史的体例,无不有分门别类的章节。很奇怪的一点,独独没有专门的贪官列传,使我纳闷不已。是因为历代没有贪官呢?抑或由于贪官不多而无此必要呢?这当然不是理由。中国的贪污文化或传统,可谓绵绵瓜瓞,源远流长。有一则笑话,说旧时一位地方官员离任,将他在职期间搜括的钱财,全部装车运走。这位官员巡视长长的车队,走到末尾的那辆车上,发现还坐着一个小老头,便问,你是谁?小老头回答,我是本地的土地。这位官员颇为惊讶,便说,土地爷,我已不在你的地面上做官了,你还跟着我干什么?这位土地苦着脸子说,老爷!您把本地的地皮,都搜括走了,我不跟着您,跟谁?

这虽是笑话,但反映了封建社会中,从上到下,无官不贪,四海之内,不贪不官的现象,有时连皇帝本人,也可能就是首席贪污犯。民谚曰:“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这种现象的写照。一个相当于地市级的干部,在一个油水不大的府州,能在三年之内,吞噬如此大量的民脂民膏,老百姓还有活路吗?正因为贪污之官,比比皆是,腐败之风,泛滥成灾,对史家来说,记不胜记,倒莫如搁笔不记了。

如果全是清官,只有一个贪官,记史者可能有兴趣做做文章;相反,遍地贪官,清官成了稀有品种,也就只能让那些一尘不染,两袖清风者,在史书上占一席之地了。正如陈寿在《三国志》里记下东吴顾雍不喝酒一笔。初读时,甚不解,不喝酒有什么稀奇,但读到孙权这个大酒鬼,谁不陪他喝到醺醺然的程度,他还要发脾气。便知道当时喝酒,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不但不喝,还敢抵制,这种罕见的例子,才使陈寿觉得有付诸于史的必要。因之,在史书里,有良吏、循吏的传,肯定是恪尽职守,公平正直,爱民恤民,清廉方正的官员,实在稀少的缘故。而至今尚无一部《贪污史》或《贪官列传》出现,恐怕与历朝贪官多如牛毛有关。

大贪官严嵩、严世蕃到籍没时,《明史》称,抄出来“黄金可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万余两,他珍宝服玩所直又数百万”。在一本《天水冰山录》的书中,更刊有查获出来的赃物详细清单,其中:“纯金器皿共三千一百八十五件,重一万一千余两,玉器共八百五十七件,耳坠耳环共二百六十七双,布缎绫罗纱共一万四千三百余段,扇柄二万七千三百余把,南昌和分宜的第宅房店两共三千三百间。”据沈德符《野获编》,说抄严家时,光碧玉白玉的围棋就有几百副,金银象棋也是数百副。这位老学究感叹:对弈本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拿着一颗颗足赤纯金浇出来的棋子,沉掂掂的,岂不累煞人也。

明代的衡制,一两相当于公制的36.9克,乘以11000的话,应该是405900克,按近日黄金市场价,每克为120元计,光这些金器就值人民币五千万。若以《明史》的三万余两计算,仅黄金一项,值两亿人民币,遑论其它。所以,抄家的当时,就有民谣:“抄了严分宜,肥了嘉靖帝”之说。据《明通鉴》:“所籍嵩等家财银两,诏悉送太仓,以一半济边饷,一半充内库取用。”这后一半,也就是进了朱厚熄的腰包。

抄家,是皇帝发财的一道。据赵翼的《二十二史札记》,王振籍没时,“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李广殁后,孝宗得其赂籍,文武大臣馈黄白米各千百石。帝曰:‘广食几何,乃受米如许?’左右曰:‘隐语耳,黄者金,白者银也。’”刘瑾败后,抄家得“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七百两。元宝五百万锭,银八百万,又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以上金共一千二百五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钱宁籍没时,“黄金十余万两,白金三千箱,玉带二千五百束”。另一说为“金七十扛,共十五万五千两,银二千四百九十扛,共四百九十八万两”。江彬籍没时,“入公帑者,黄金七十柜,柜一千五百两,银二千二百柜,柜二千两”……看来,明代是中国历史上的贪污大朝,当不会错。

赵翼认为,以上这些贪污犯,都比不上严嵩在任时间长,所以,他搜括得也应比他们多。“籍没时,金银珠宝,书画器物田产,共估银二百三十五万九千二百四十七两余。又直隶巡按御史孙丕扬所抄嵩京中家产,亦不止此数。而所估价,又不过十之一。即如裘衣,共一万七千四十一件,仅估银六千二百五两零,帐幔被褥,二万二千四百二十七件,仅估银二千二百四十八两零,则其他可知也。计其值,不下数十倍。”因此,严嵩的贪污记录,是可以上吉尼斯的,“则史传所载,尚非实数”,这就是赵翼的结论。

一般来讲,小贪如鼠,昼伏夜行,鸡鸣狗盗,提心吊胆,贪也贪不出多大油水。而大贪如虎,无所顾忌,光天化日,明火执杖,才能贪出金山银山。“稗史所载,严世蕃与其妻窖金于地,每百万为一窖,凡十数窖。曰:‘不可不使老人见之。’及嵩至,亦大骇,以多藏厚亡为虑。”严氏父子所以敢如此放开手脚的疯狂贪污,聚敛如许钱财,还不是当皇帝的包庇和纵容的结果。这两父子斑斑劣迹,早就民怨沸腾,“南北给事、御史交章论贪污大臣,皆首嵩”。但是,“嵩每被论,亟归诚于帝,事辄已”。而且,“帝或以事谘嵩,所条对平无奇,帝必故称赏,欲以讽止言者”。正因为有倚仗,严嵩才能有恃无恐,正因为他支持,严世蕃才敢胡作非为。

尤其,嘉靖十八年葬章圣太后以后,这位皇帝就不上班了,也就是不视朝了,连皇帝这项最起码的本职工作,也不干了,这就给了严氏父子更大的贪污空间。“自二十年宫婢之变,即移居西苑万寿宫,不入大内,大臣希得谒见,惟嵩独得顾问,御札一日或数下,虽同列不获闻,以故嵩得逞志。”这样,严嵩在里面将嘉靖哄得团团转,严世蕃在外边大肆搜括,敛财聚钱,更是不可一世。

这一对贪污父子,同声共气,合作默契。“短项肥体,眇一目”的严世蕃,比其“长身戍削,疏眉目,大音声”的老子,更能作恶。由于严嵩“旦夕值西内,诸司白事,辄曰以质东楼,东楼,世蕃别号也。朝事一委世蕃,九卿以下浃日不得见,或停至暮而遣之。士大夫侧目视之,不肖者奔走其门,筐箧相望于道。世蕃熟谙中外官饶瘠险易,责贿多寡,毫发不能匿”。凡贪污,必腐败,凡大贪污,必大腐败,于是,卖官鬻爵,贪赃枉法,敲诈勒索,横行都门。严嵩“窃政二十年,溺信恶子,流毒天下,人咸指目为奸臣”。

严嵩最初以文邀宠于上,平步青云,飞黄腾达。最后的失败,也是老暮以后,文思日退,诗情大减,做不出令皇帝高兴的文字来,才失去圣眷的。说实在的,一个诗人,总有江郎才尽的一天,也许七老八十,还能写出分行的文字,但银行账目,商店流水,同样也是一行一行,难道那能叫作诗吗?除非打算将缪斯气死。再说,在帝国宫廷最高层面上的厮杀,并不亚于西班牙斗牛场的角力,你不将刀插在牛身上,牛就会将你顶死,因此,作为诗人的严嵩,究竟还能有多少诗情画意,涌上心头,是大可怀疑的。更何况,他必须干净利落地排除政敌,必须不露声色地告密陷害,必须殚思竭虑地获得好处,必须恬不知耻地曲意媚上,当一天到晚尽琢磨这些外务的时候,他还会爆发创作的灵感吗?

结果,朱厚熄所下手诏,老迈的严嵩竟“语多不可晓”,好像有些老诗人看不懂年青诗人写的东西一样,只有一个劲地摇头。幸好,独眼龙严世蕃能“一览了然,答案无不中”。但“严妻欧阳氏死,世蕃当护丧归”,于是,“嵩受诏多不能答,遣使持问世蕃,值其方耽女乐,不以时答。中使相继促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往往失言。所进青词,又多假手他人不能工,以此积失帝欢。”这样,就走到了末路尽头。

嘉靖四十四年,严世蕃终因外投日本,内怀怨望罪被劾,“斩于市,籍其家”。但世宗还是给严嵩留了条命,削籍为民。“又二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这个大奸臣,大贪官,就这样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真遗憾,他没有周作人那样幸运,至今还在翻来覆去地出知堂先生的书,而同是“堂”的《钤山堂集》几乎不为人知了。早在前清编《四库全书》时,就因“迹其所为,究非他文士有才无行可以节取者比,故吟咏虽工,仅存其目”给否定了。

以两“堂”的遭遇而言,看来,古人较呆,不灵活,认死理,还是今人聪明,脑袋瓜子转得快。要是周作人生在明朝或清朝,会被视作贰臣的,怕就得不到今日的风光了。

从这个角度比,真有点为严嵩的诗文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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