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会议后,陈独秀给胡适写信,寄去《对于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一文。在这篇文章的最后几段,他谈到胡适所提倡的“联省自治”。
1920年,湖南督军谭延闿提出了联省自治,得到广东军阀陈炯明、云南军阀唐继尧等通电响应;此外,梁启超、熊希龄等人甚至主张召开联省会议,成立联省自治政府。一时,“联省自治”口号十分时髦。胡适说陈炯明这一派推翻孙文在广东的势力是一种革命,这样一来,他就站到了“联省自治”一边来了。
“联省自治”依据之一,就是中央权大地方权小,应该分割权利。陈独秀则认为,中国政治纠纷的根源,是封建式的大小军阀各霸一方,全国大权都操在各省督军总司令手里,连国有的铁路、盐税他们都要瓜分了。
主张“联省自治”的人认为,地方自治是民主政治的原则。陈独秀则认为,地方自治是重在城镇乡的自治,地方自治团体扩大到中国各省这样大的范围,已经不是简单的地方自治问题,乃是采用联邦制,属于国家组织问题。他认为,“武人割据是中国唯一的乱源。建设在武人割据的欲望上面之联省论,与其说是解决时局,不如说是增长乱源。增长乱源的政治主张,我希望爱国君子要慎重一点”。“武人割据”指陈炯明等人,“爱国君子”指胡适等人。
9月3日,胡适在《努力》周报第十八号发表了陈独秀的《联省自治与军阀割据》,并写了《陈独秀〈对干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附言》,说:“我们对于独秀‘集中全国民主主义的分子组织强大的政党’的主张,是完全赞成的。我们对他反对联邦制的议论,是不能赞同的。”胡适认为,根据于省自治的联邦制,不仅不有利于军阀,还是打倒军阀的一个重要武器。但具体意见,这期来不及写了。
9月7日夜,胡适作《联省自治与军阀割据——答陈独秀》一文,写到夜半后一时,还未写完,他准备第二天接着写。第二天星期五,胡适写完了《联省自治与军阀割据》一文。
陈独秀是明白地反对联省自治的,但他的文字很武断。他断定,中国政治纠纷的根源在于“封建式的大小军阀各霸一方”等,但他举的也只是现状,并不是纠纷的根源。他讲了许多,只是乱,并不是乱源。如果问陈独秀:大小军阀各霸一方从那里来的?陈独秀说:是“帝制遗下来的”。这不是“米是米瓮里生的”吗?不是同义反复吗?
陈独秀讲,此时全国大权都操在各省督军总司令手里,胡适认为,督军权大,但地方权极小,这是两回事。军阀的权大,是因为地方没有权,又因为中央无权裁制军阀。这样一来,胡适和陈独秀关于“联省自治”的理解完全不同了。陈独秀眼里,有两个东西:中央和督军(军阀);胡适眼里,有三个东西:中央、督军(军阀)和地方。陈独秀把“联省自治”的载体,与督军联系在一起,认为“联省自治”是为军阀控制的武器。胡适则将“联省自治”和地方联系在一起,而把地方与督军区别开来。
看了胡适的《联省自治与军阀割据》,陈独秀又写了《联省自治与中国政象》刊登在9月13日《向导》周报第一期。这次,陈独秀退了一步,说他并不反对联省自治本身,但实现它,要有必要的条件,如人民自治的要求与能力如何。否则,仍然是打着联省自治招牌,行武人割据之实。胡适截然把地方和督军分开,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
三十七年后,胡适于1959年12月28日写信给周德伟(子若),说:当年我也曾赞成“联省自治”的运动,也赞成各省制成省宪的运动。民国十一年九月八日我曾在《努力周报》上发表长文,题为“联省自治与军阀答陈独秀”。(此文收在东亚版《胡适文存》二集,台北版,我把政论文字全删了。)回想前事,真如梦境了。
此时,陈独秀已去世十七年了,所以,胡适说“回想前事,真如梦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