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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鲁迅的赢与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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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沉浮,是和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密切相关的。他本人,以及他的影子,是文化乃至政治领域极其重要的一个参照系。

1936年,一面以“民族魂”命名的旗帜覆盖着鲁迅那光荣的尸体,这不是在降旗,而是升旗仪式。剩下的大半个世纪里,他并没有死去,反而获得了新的生命,成为最著名的一位“缺席的在场者”。他以影子的形式继续存活。这影子难免有所夸张,但栩栩如生,以至人们忘却他的真身。一个完美的鲁迅,如同一尊不会生病的神。

这完全可以理解。危急关头的中国,总是需要旗帜、需要偶像的。况且这并非鲁迅先生自己所策划或安排的,也非他所能把握的。

“时势造英雄”,用在鲁迅身上也颇为合适,他成了首屈一指的文化英雄,尤其在后来,孔夫子也遭到批判之后。真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的新圣人。魂兮归来!

说鲁迅是英雄,似乎一点不为过。他本人是想做战士的,眉宇之间也弥漫着硝烟的气息。而且形容鲁迅的文风,大家也习惯了以投枪、匕首之类比喻。让人联想到刺秦的荆轲。鲁迅,文坛的武士,哪怕后来成了影子武士。出于时代的需要,他本身也成了一件带有仪仗性质的兵器,用来在思想领域披荆斩棘或镇妖捉鬼呀什么的。兵器有兵器的骄傲。兵器也有兵器的悲哀。

鲁迅仿佛有两个。一个是作为文学符号的,一个是作为政治符号的。他的政治色彩经常压倒了他的文学色彩,至少在读者心目中如此。这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他获得了领袖或明星般的效应,几乎妇孺皆知。然而也有更多的人误会了他,鲁迅这个概念变得抽象了,变得虚无了。就像谁都知道孔夫子(或孔老二),却不见得真研究过或弄懂了儒学,哪怕是在开万人批判会的时候。中国人,经常闹这样那样的误会。

鲁迅是旗帜、是偶像、是兵器。鲁迅是大手笔、是巅峰、是学习的榜样(学鲁迅曾经像学雷锋一样风行)。鲁迅是我们民族的文科状元、教师爷。作为诗人、小说家的鲁迅,恐怕也不愿意自己被误解、被误读吧?作为唯物主义者的鲁迅,恐怕也不愿意自己被美化、被神化吧?可惜,鲁迅还是成了中国文化的一个神话。

其实鲁迅也是有缺点的。鲁迅本人并不讳言自己的缺点。在《战士和苍蝇》一文中,他说过:“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我的朋友车前子认为:“既然是民族魂,当然也就不可避免这个民族的弱点。”鲁迅的缺点并不会贬低其价值。如果我们死劲掩盖或回避他的缺点,反而会模糊了他的真实性以及可信度。鲁迅从来不会骗人的。那么,我们干吗要欺骗自己呢?欺骗自己也就等于欺骗后人。没必要给鲁迅的遗体做整容或美容手术。更不应该给他镀上金边、戴上光环呀什么的。夸张他等于贬低他,等于压制他。

因为,鲁迅自己首先就会反对。我想。

鲁迅这个人,在任何时代,恐怕都不愿意坐在主席台上。更不能接受别人向他进贡或烧香了。鲁迅没有虚荣心。鲁迅不是任人摆布的僵尸,不是道具。他肯定拒绝生活在放大镜的下面。鲁迅很平凡。只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只是一个半途而废的医生,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一个专栏作家,最早的自由撰稿人。一个爱国者,一个思想者,一个写作者。有这些就足够了。朴素的鲁迅,其实比那些强加于他的华丽的外衣更有魅力。

我最早知道的两位作家,是鲁迅与高尔基。我几乎是同时知晓他们的名字的。在那个时代,文学领域里似乎只推举这两位巨人,甚至不惜把他们神化,总要慷慨地冠以“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之类头衔,而没有像现在这样习惯以大师相称作为最高荣誉,这两位太阳型的作家,使其他的星辰都黯然失色了。所以我的童年,只留下对这两位作家的记忆,一轮本土的太阳,和一轮外国的太阳,共同映照着我。在我幼稚的想像中,他们更像是兄弟一般的关系,甚至其相貌都不无神似之处:瘦削的四方脸,平头短发(如今在北京叫“板寸”),额浓眉,犀利的眼神,尤其都有一撇浓密的八字胡(好威风呵),简直像同一个人的化身。他们的作品,对那个时代都起着圣经般的作用。他们简直就是那个时代的两位文学神父。

直到现在,我仍然有这样的感觉:鲁迅,是有中国特色的高尔基;高尔基,是前苏联的鲁迅。

必须承认:我是因为对这两位偶像的崇拜而关注起文学的,甚至于梦想成为一个作家。他们那双峰并秀的形象给了我的童年以极大的影响。在那个时代,作家的地位似乎是因为他们精神上的存在而得到提高,以致令世人羡慕的。从主观上来说,如果我今天能算一个作家(可惜作家已不吃香了),则完全来自于他们给予我最原始的教育,他们相当于我的文学父亲。我一直保持着那种对父亲般的尊敬与感激,虽然时代变了,在独联体国家,高尔基早已失宠了,而鲁迅在自己的祖国同样遭受了某些非议。

我忘不掉七岁时的一个细节。父亲领我下澡堂子,修脚的师傅逗我:“小朋友,长大后想干什么?”我豪情万丈地说:“我要当鲁迅!”老师傅继续逗我:“那你知道鲁迅叫什么名字吗?”我被问得愣住了。他得意洋洋地挑挑我的小下巴:“叫周树人。”回家的路上我一直纳闷:鲁迅怎么有两个名字呢?还是父亲替我解开了疙瘩:鲁迅是他的笔名。这无形中使鲁迅在我眼中显得更伟大了:连修脚的老头都知道他有两个名字。我便更坚定了当作家的理想。当作家多好啊,可以取两个名字,而且可以出大名。

之所以插叙这些,是为了证明鲁迅在那个时代的影响(一个有着无限生命力的影子),同时也是为了证明自己,对鲁迅还是很有一番私人感情的。我是爱鲁迅的,因而更有权利写这篇文章,哪怕在文章中会表露一些比较尖刻的观点,譬如呼吁摘除鲁迅头上的光环呀什么的。真正爱鲁迅的人,才希望还原鲁迅,反对者则不过爱自己罢了。或许他们把鲁迅当作金字招牌来使用了。

脂粉是应该洗去的。本色的鲁迅,有什么不好的呢?干吗非要镀金呢?

不知现在怎么样了,反正在我读书的那个时代,中、小学的语文课本里,选收鲁迅的文章是最多的了(除了毛泽东的政论之外)。那时候,除了读毛选,就是读鲁迅文集了。一个是政治经典,一个是文学经典。不仅鲁迅的书带有红色经典的味道,他的人也被偶像化了,几乎成了文化的“高大全”。他的人格魅力得到了空前的突出与强调,譬如“吃的是草流的是奶”呀,譬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譬如“怒向刀丛觅小诗”呀,尤其是毛主席说了,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也就给众生以“铁人”的印象无懈可击。古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还有个易受伤的脚踵呢,而鲁迅连脚踵都是铁打的,一点破绽都没有。鲁迅啊,一个时代的变形金刚,在烈火中永生,在花丛中永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历史、对伟人的评价越来越客观了。有一部书,叫《走下神坛的毛泽东》。是否还有一个走下神坛的鲁迅呢?或者说,走下圣坛的鲁迅,这一个鲁迅,给世人的印象,会更富于人性或人情味一些。

其实,中国的文学多多少少还沾了点鲁迅的光。在以前,没有哪个作家的地位达到鲁迅这么高,被称为民族的魂魄。这令我联想到有“俄罗斯的良心”之誉的老托尔斯泰。俄罗斯有托翁,咱们中国也有鲁迅先生,大家已习惯了以此尊称。自从有了鲁迅,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更为微妙也更为密切了。政治不再漠视文学了。有了鲁迅这只领头羊,中国作家的地位也普遍提升了,被视为喉舌、号角、鼓手或宣传队。也有些人想做小鲁迅或鲁迅二世,像郭沫若、茅盾、周扬,甚至还包括胡风。无意插柳柳成荫。随着鲁迅的褪色,文学也失重了,作家们开始退居社会边缘,成为“多余的人”。鲁迅的光环被摘除了,作家这种职业也失去了神圣感,或许并没有失去什么,只是恢复成鲁迅少年时的那番模样。鲁迅活着的时,不也是这样过的吗?是我们把他想得太复杂了。是我们造就了另一个鲁迅。鲁迅不会感到失落。失落的是我们自己。

在二十世纪中国作家的花名册里,鲁迅的名字恐怕是最醒目的。简直像用大号字印刷的,并且闪闪发光。这是一个被政治的放大镜扩充了若干倍的鲁迅。鲁迅生前一直呼吁并追求人的平等,死后却被赋予了特权。只是这种特权绝不是他自己所需要的。一个影子的特权,滋养了诸多不相关的食利者,他们把鲁迅当成公开化的遗产,当成一日三餐的饭碗,当成做生意抑或政治赌博的本钱。其实他们才是把鲁迅误读得最厉害的一类人。鲁迅被改造得刀枪不入,鲁迅又被解构得体无完肤。鲁迅的只言片语,被他们搜寻来作为舍利子,作为镇塔之宝。于是,鲁迅成了先知、导师、民族的佛陀。他们在拿鲁迅念经呢。

鲁迅赢了,鲁迅又输了。

他遇见的知音,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实用主义者。鲁迅的遗产,在政治的拍卖行里被哄抬成了天价。

这不是鲁迅的错,是时代的错。

进入市场经济之后,鲁迅的股票行情又下跌了,简直跌到了历史的最低点。许多人将其视为文化的怪物,敬而远之。未能被旧社会封杀的鲁迅,尝到了被抛弃的滋味。

把鲁迅打进冷宫,同样是时代的错。被废黜的鲁迅哟。

有一次和诗人曲有源聊起鲁迅,曲有源说:鲁迅在写作那些杂文时,肯定充满了快感。

是的,不仅有愤怒,有憎恨,而且充满了快感。但我不想将此理解为一种对积郁的宣泄。鲁迅是一个文学的复仇者,令我联想到古罗马的角斗士,斯巴达克思呀什么的。杂文对于他来说,是短兵相接时最得心应手的一件武器。鲁迅的杂文闪烁着青铜的光芒,斑斓的绿锈曾经映衬过殷红的鲜血。他游刃有余地运用这种文体,不只用来防身,也是为了攻击,进攻才是防身的最佳方式,这堪称鲁迅的哲学。也就可想而知他被困于怎样的绝境。把鲁迅视为攻击型的作家是最大的错误。他只能以攻为守,来维护最后的防线,否则就等于背叛自己的原则。在当时的力量对比中,鲁迅或许处于弱势,但弱者的反抗,绝望所带来的反抗,能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和巨大的勇气。匹夫之勇,为鲁迅的尊严打下了基础。鲁迅身上有刺客的气质。刺客的愤怒与暴君的愤怒完全是两码事。当然,刺客的快感与暴君的快感也不可同日而语。

我同意曲有源的观点:鲁迅那一系列批判论敌的杂文,不仅充满报复的快感,而且洋溢着写作本身的快感。杂文最能唤醒他的兴奋点。这也是他越来越离不开杂文的原因。以至到最后,批判(纸上的决斗)简直成为他生命的游戏,成为一种瘾。甚至可以说,鲁迅每写下一篇杂文,在发表之前,在自己的论敌读到之前,在溅起千层浪之前,就完成了愉悦的过程,就提前获得了满足,这也是文字的魅力或魔力之所在。愤怒、憎恨乃至快感,成了鲁迅循环往复的精神食粮。就像枪手得意于百步穿杨的枪法,剑客得意于雷厉风行的剑术,鲁迅每写下一篇淋漓尽致的杂文,同样也会有一种小小的得意吧?或许还可能自我夸赞一番:好身手!在他杂文里的某些段落,甚至会流露“炫技”的痕迹。这是可以理解的:在中国,无论当时还是以后,写杂文还没有谁写得过鲁迅的。鲁迅,一个民族的辩论赛冠军。真正的辩手,不仅会得意于自己的立论,而且会得意于自己的技法。

在理解了鲁迅的愤怒之后,我们也应理解他的快乐。他靠这种快乐打破了孤独。并且源源不断地补充着生命力。鲁迅的一生其实活得很从容的,在休闲中战斗,在战斗中休闲。当然,只有他的对手,抑或观众,会感到累,感到沉重。

2

中国有句俗话叫“少不读水浒”。现在,社会上又有一种说法,认为鲁迅也不适宜少年人阅读。理由很多。要么觉得鲁迅已过时了,他所描写的旧时代、旧生活已使当下的青少年有隔阂,晦涩难懂,提不起兴趣。要么以为鲁迅太偏激,老是抨击这抨击那的,年轻人若受其影响,容易成为“愤青”。唉,仿佛读多了鲁迅文章也会上火似的。于是自上世纪末开始,就陆续有先锋派作家号称要跟鲁迅的那种文学传统“断裂”,或者呼吁搬掉鲁迅这块“老石头”(老人家成绊脚石了)。近期,网络上又为中学语文课本是否该删减鲁迅文章而争执不休,吵闹成一片。在中学教育中,鲁迅的作品究竟属于香花、野草,还是不可或缺的五谷杂粮?关键要看鲁迅离新世纪的中学生究竟有多近或多远,这位曾因呐喊“救救孩子”而跃上时代潮头的“中国新文学之父”,对现在的孩子们有什么意义?

也许,这是一个在文化上“弑父”的年代,推倒旧偶像成为时尚。但我仍然要说,鲁迅是推不倒的,不信你就试试吧。因为他不是泥塑的偶像。如果非要说他是偶像的话,他也是一尊有血有肉有体温的偶像。他在纸上一个字一个字地爬格子之时,已无意识地塑造出自己。鲁迅必将永生在我们的母语中。他以青铜的质感进入历史,并且成为历史本身,历史不可以假设,也很难推翻。就像李白的出现使唐诗一扫前朝之萎靡,在白话文取代文言文的新文化运动中,鲁迅同样属于创世纪的人物。我们今天的语言,无论口语还是书面语,都无法完全剔除那个伟大转型期的影响。毛泽东赞扬“鲁迅吃的是草,挤的是奶”,其实,仅就汉语演变和文化传承而言,我们确实是吃鲁迅那一代文学革命家的奶长大的。

鲁迅呼喊“救救孩子”的时候,是否想到,孩子也会有孩子,孩子的孩子还会有孩子?如此顺延直至无限,他的呐喊没有过期,也就不会失效:孩子是中国的未来,拯救现在也就等于拯救未来。我不知自己属于鲁迅怜爱的孩子中的第几代,现在的孩子又是第几代,但我知道:鲁迅的呐喊,与我有关,也与你有关,与我们大家都有关。鲁迅的爱,鲁迅的恨,恨铁不成钢的那种恨,也同样如此。

作为一个读鲁迅文章长大的孩子,一个曾经的中学生,我最初就是通过语文课本了解鲁迅的。鲁迅给我的印象,是一个有大爱,也有大恨的人,说到底他除了有小我之外,还有一个大我,这个无形的大我与时代、民族、国家、群众等融为一体。鲁迅印证了我对文学大师的想象:如果没有大爱、大恨、大我,如果不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又怎能算得上大师?又怎能成为一个时代的代言人?也许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见得能做到这点,不见得能成为英雄,但我们应该景仰这种精神。人类为什么需要超凡脱俗的英雄,英雄能使更多的人看到更大的希望。正如鲁迅在《故乡》中所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而披荆斩棘的开路人,领路人,每一条新路上走过的第一个人,注定将给后来的追随者带去远比一条道路虚拟得多,也重要得多的希望。

我想,鲁迅对于中学生最重大的意义,在于使年少的读者在未来成长中有可能成为一个理想主义者。至少,会给那些幼稚的心田播下理想主义的种子。是否能如期发芽、开花、结果,尚不好说,但他们会知道,人类中的一种人,譬如鲁迅,总是能超越自我的爱与恨、超越个人的乐与忧,把视野与胸怀投向更多的人、更广大的人群。

鲁迅之所以有大喜与大悲,因为他有大理想,即对全体中国人的关怀与期望。鲁迅之所以对旧中国的现状不满,因为这与他理想中的中国不符,他的理想对于现实有更高的要求与更多的希望,这无疑将有益于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理想,或许正是社会进步的驱动力。

有些中学生觉得读鲁迅太费劲,对鲁迅的人与文敬而远之。我想起自己读中学时,了解的也只是鲁迅的一个侧面,甚至只是模糊的形象,远远不足以概括其全部。后来走向社会,体验到人生诸多酸甜苦辣,我心目中模糊的鲁迅,伴随我一起成长,逐渐变得清晰,变得丰富。当然,这一切都因为我在年少时记住了鲁迅这个人。“文学是人学”,鲁迅的文章更是如此,是关于人生的学问。你了解了人生,也就了解了鲁迅。你理解了鲁迅,也就理解了自己。

鲁迅的文章,不仅适合成年人读,少年人也应该读。鲁迅的文章不仅适合不同的人读,也适合同一个人在人生不同的时期反复阅读,不断地会有新发现。我年少时偏爱读鲁迅的小说散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还有《社戏》、《故乡》。成年后更愿意重读他的杂文,还有散文诗集《野草》,觉得更淋漓尽致,更过瘾。就像逐渐熟悉社会一样,我逐渐熟悉了鲁迅,熟悉了鲁迅的不同侧面。原来这是一个立体的人。可直到今天,就像不敢说自己历尽人生况味,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鲁迅的全部,但我愿意继续读下去。

你问我为什么热爱鲁迅。那我就要问自己,我为什么热爱杜甫,热爱那个在“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实中,忘了自身的饥寒,却傻乎乎地祈求“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杜甫?我为什么热爱屈原,热爱那个自己原本混得不错(至少食有鱼、出有车吧),却“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屈原?

和屈原一样,和杜甫一样,鲁迅也是经常叹息的。他们还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都不在乎个人的得失,却总为别人的命运而叹息,好伤心哟!就凭这一点,如同爱屈原、爱杜甫一样,我也会爱鲁迅的。因他的叹息而叹息,因他的伤心而伤心。如果我想说:“鲁迅爱人民,人民爱鲁迅”,语气上是否会有点显得“假太空”?但这种因果关系是存在的。我就换一种说法吧:“因为鲁迅爱别人,所以别人也会爱鲁迅。别人也会把鲁迅当成自己人。”其实,中国人爱屈原、爱杜甫,爱了千百年也无法忘记,都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你不爱国、不爱民、不爱别人,只爱自己,即使文章写得再漂亮,谁还爱你呢?谁还爱理你呢?况且,没有这种大爱,文章也不可能写得大气。

中国文学史,倒也浩浩荡荡,可惜小鼻子小眼、小气的作家太多,有一股浩然之气的作家太少。幸亏有了屈原、杜甫、鲁迅这“三个代表”,证明“爱人甚于爱己”的作家仍大有人在,我们也就不至于为自己民族的文学史失望了。

历史不曾让我们失望,现实呢,是否令人怅然?今天,这样的大作家还有吗?还有多少?难怪文学不景气呢。难怪诗人、作家越来越让人瞧不起呢。所谓“文学的边缘化”,作家们总把责任推卸给外因,是否也该找找内因呢:是读者抛弃了你,还是你先抛弃了自己,抛弃了自古传承的神圣使命?总是自怜自爱、自私自利、孤芳自赏的作家,被读者抛弃了也是活该。

屈原、杜甫、鲁迅,可不是这样的。他们是忘我的,无私的。至少他们的诗文中体现出的是这种精神。他们忘掉的是小我,却忘不掉大我,忘不掉和自己本是同根生的那些别人,忘不掉家人、族人乃至国人。“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肩头抢着挑的担子越重,手中写出的诗文也就越有份量。相反,如果天生一副溜肩膀,啥责任都不愿扛,吟诗作文也不过是花拳绣腿。

你也许会说,鲁迅的文章固然“关注民生”,谁知道他不写文章时怎么想的,说不定是个伪君子呢,日常生活中照样尽惦记着自己?但我觉得,一个作家,他真正的生命应该延续在作品里,他真正的形象应该是作品里烘托出的形象。仅凭读过的鲁迅文章,我就爱上他了。确切地说,我爱上的是文学中的鲁迅。或许我并不了解鲁迅的生活,但了解他作品中体现的情感、思想、精神就足够了。即使生活中的鲁迅对于我很陌生,这不妨碍我把作为文学形象的鲁迅当作亲人、导师,当作孤军奋战的先行者。我会为他喝彩、鼓掌的,我会为他擂鼓助威,我会为他的《彷徨》而彷徨、为他的《呐喊》而呐喊。我会从他的文字中汲取力量。一个作家,能给后人带去力量,这还不足够伟大吗?没准我从鲁迅那儿汲取的力量,还能转化为另一种能量,去感染更多的人呢。

从屈原、杜甫直到鲁迅,我感受到一种巨大力量的传递。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大写的文人的形象,以及这种形象所产生的力量。他们就像是同一个人,就像是同一个人生活在不同的时代,就像是生活在不同时代的同一个人。他们的形象是同一个形象。他们的形象是文学的形象。他们因为文学而体现出感召力,文学也因他们而显得高大、伟岸、悲壮。

鲁迅正是因为符合了国人对诗人、作家的期望,符合了国人理想中的文学形象(既是民族的代言人,更是民族中弱势群体的代言人),而成为鲁迅的。当代的诗人、作家还别不服气,有本事你就当一回鲁迅试试?别提在现实中当鲁迅了,即使在作品中,想扮演一下也不容易的。鲁迅真正是进入角色了。所以他的诗文是有体温的。我不管生活中的鲁迅如何如何,作品中的鲁迅绝对是热血沸腾的,捧读他八十多年前写下的文字我一样觉得烫手。当代的某些诗人、作家,即使在写作时都很难进入角色,从那些假话、废话、套话中我看不到他们的喜怒哀乐。这病态的或懦弱的文学形象怎么可能让人肃然起敬?

唉,与其读这些无关痛痒、味同嚼蜡的“伪文学”,还不如转过身去读鲁迅呢。如果你对文学、对中国的诗人、作家形象还抱有什么期望值的话,读鲁迅才过瘾呢。读鲁迅会帮助你回到文学的巨人时代。读鲁迅等于是在读杜甫、读屈原。既是读书,更是读人。伟大的诗人、作家,既是一个时代的精神标杆,更应该是一个民族的情感标本。

屈原、杜甫,在我想像中都是爱叹息的,甚至爱哭。文学是他们的伤心泪。到了鲁迅,很少哭了,因为他知道哭不管用,现实中的黑暗是不相信眼泪的。长歌当哭,忧伤在鲁迅这里变成了愤怒。叹息的时间长了,变成脱口而出的呐喊。鲁迅也就一改屈原、杜甫的愁肠百结,变得焦燥不安,最终豁出去了,宁愿让斯文扫地,冲着茫茫黑夜和世间的不平等狂吼一声:“我操你大爷的!”[我想像的。]

鲁迅也就以一个老“愤青”的形象,留在人们印象中。以骂为哭。

很多人不喜欢鲁迅的愤怒。我却是喜欢的,因为我理解,理解他的愤怒。你可以因为他的愤怒觉得他“疯掉”,我却因为他的愤怒觉得他并没有“垮掉”。

只要鲁迅还在愤怒,则证明他没有“垮掉”。只要还有人喜欢鲁迅的愤怒,则证明我们这一代人,还没有“垮掉”。鲁迅的愤怒是双重的,即针对让他看不惯的某些世态,又是基于旁观者或看客的麻木,他愤怒于“中国人你为什么不愤怒?”

我想杜甫面对“朱门酒肉臭”时是愤怒的,他努力克制着自己,指引大家:“瞧一瞧,路边还有冻饿而死的尸体呢,吃饱了撑的人该脸红吧?”鲁迅则没那么含蓄,比杜甫更进一步,直接控诉当时的社会是“吃人”的,恨不得当场把那桌以别人为鱼肉的千年筵席给掀翻了。对于世间的种种不平等,敢怒不敢言的人多,到了最后,敢怒的人都不多了。麻木的看客,或者连看都懒得看的人,越来越多了。鲁迅,也就越来越成为少数中的少数,越来越像是异类。鲁迅最终必将是孤独的,甚至是不被理解的,或者被误解的。越来越多的人会因为愤怒者的呐喊扰了自己的清梦而责难:“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至于嘛?”说明越来越多的人已对不平等见怪不怪,乃至视之为必然的常态。

眼里容不得沙子的鲁迅,敢怒,敢言,还敢动手。动笔对于他,就相当于“动手”了。他把笔当匕首、投枪来使唤了。有的人怕他,有的人恨他,有的人烦他。我却是爱他的。我爱他的真性情,包括他的愤怒。我还敬他,说出了我这类人不敢说的话——若把我放在他当时面临的场景里。

跟鲁迅相比,我这类诗人、作家还差很大一截子。若连这份敬与爱都没有,都失去了,我们将离鲁迅更远,离屈原、杜甫那伟大的文学传统更远。那么不过是把笔当成筷子来使唤,挟一点儿名利,挟一点儿鱼肉,使那不平等的筵席多一个消费者而已。那么,我们就不配称作屈原、杜甫的传人,只是他们的叛徒。我们就对不起手中这杆祖传的笔。

鲁迅再怎么抨击历史,抨击的只是历史中存在过的不平等,为了警示现实,他骨子里,并没有叛变屈原、杜甫所谛造的那种有大爱的中国知识分子传统。他没法不忧国忧民,他也就没法不愤怒。

如今,愤怒的鲁迅也进入历史了。我们将如何面对鲁迅已不在了的这个现实?如何面对属于自己的这一段“未来的历史”?

我想,进入历史的鲁迅,面对屈原、杜甫,不会感到脸红的。

我们呢,将如何面对鲁迅,如何面对自己?

最近,因中学语文教材删减鲁迅作品的事件,被冷落的鲁迅再度热了起来,孰是孰非,该纪念还是该忘却,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这是一次谁也没预料到的“鲁迅热”。估计修订教材的部门都想不到这原本平常之举,竟在民众中激起如此巨大的反响。有媒体称之为酷夏热浪中的一场鲁迅保卫战。我在新浪博客贴出一篇《鲁迅为什么走下圣坛?》,两天有近八万点击率。逐一浏览近九百条网友评论,发现支持鲁迅的占多数。也算一项小小的民意测验吧:看来中国人并没有淡忘掉鲁迅。看来像我这样爱鲁迅的大有人在。

你若问中国人为什么爱鲁迅,那是因为:鲁迅爱中国人,爱他同时代的中国人,也爱未来的中国人。当他深情呼吁“救救孩子”时,其实是在呼唤救救中国,救救中国的未来,救救未来的中国。对于遥远的鲁迅,我们都是孩子,都是他孩子的孩子,都是那一代孩子的孩子的孩子,事隔多年,事隔若干代,我们仍然能感受到鲁迅那不死的爱,对现实也对未来的爱。我们今天的现实,对于鲁迅就是曾经的未来。我们的未来,未来的未来,仍然需要鲁迅的爱。

当代作家应该如何面对鲁迅,还真该好好想一想。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吧。北京小说家张弛,读了我纪念鲁迅的一系列博文,给我打电话,他说近期赶写了话剧剧本《大先生鲁迅》,想先给我看看。我俩在电话里聊鲁迅又聊了好一会。张弛在生活中,是个“一点正经没有”的幽默人物,极爱开玩笑。等我打开电子信箱,读完张弛的《大先生鲁迅》剧本,发现他没有开玩笑,真的写了个大作品。如果没有鲁迅,他哪来的力气在大热天里码这么多字?张弛准是从鲁迅的源泉里汲取了点力量,这部让人耳目一新的话剧剧本,同样也使作为小说家的张弛,在我眼中更有力量了。他说的没错,不管对于他还是对于我,或者对于当代的作家们,鲁迅都称得上是大先生。鲁迅身上还有好多东西,我们还没学到手呢。一时半会儿,想学也学不会的,还得去慢慢琢磨。新文学诞生以来,快百年了,还没有哪位作家,能像鲁迅这样耐得住咀嚼、经得起琢磨的。

越是琢磨,越是有更多的思考,鲁迅的形象便显得越丰富。说白了,鲁迅不属于他自己,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鲁迅。每个人心目中塑造的鲁迅形象,都无意识地掺杂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血肉。如果你非要说这是在造神,历次鲁迅热都属于造神运动,那只能说明:中国的文学,太需要神明了,它已被平庸与世俗折腾得太久,快失去那份崇高了。

同时是否也说明:鲁迅,至今还未找到新的替身?

鲁迅未获诺贝尔文学奖照样很牛。鲁迅未获诺贝尔文学奖照样令人尊敬。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最崇拜的中国作家就是鲁迅。鲁迅身上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强自立的精神,只有这样的作家,才能获得世界的尊敬。鲁迅被称为民族魂,很少有几位作家能担得起这样的称呼。但目前,我们的国家和我们国家的文学,同样处于一个历史性的关键时刻,需要激发民族精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的文学艺术,确实到了一个需要重新呼唤鲁迅精神的时代——魂兮归来,民族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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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是酒,鲁迅是药。鲁迅的药,在中国的坛坛罐罐里熬了数十年,还是那么苦。某些人是皱着眉头喝下去的。这是一位比李时珍重要得多的“老中医”。他的杂文在任何时代,都应该属于民间偏方一类?他死了,对手却依然存在,那就是我们民族躯体里乃至性格中顽固不化的病毒。

我印象中周树人改名鲁迅,从绍兴变卖了古宅举家北上的。他在北京大学执教,讲授过哪些课程,我无法查考了。我只知道,1918年4月至五四运动前夕,他在北京用那字体刚健的小楷写下了《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一系列作品。这一系列代表这位大学教师人生中第一座高峰的作品同样震撼了那个时代。

掀开中国现代史的第一页,我首先想到了蔡元培、陈独秀、鲁迅、胡适的那个时代,他们当之无愧为20世纪进入北京的第一代外省文人的代表。他们置身的是刚刚推翻了帝制、刚刚结束了数千年封建时期的新时代,他们进入的是一座没有皇帝的皇城,一座以“民主”和“科学”为文化旗帜、但又在背影里隐约拖着传统的辫子的古都。所以他们不得不以远道而来的斗士形象出现,在血气方刚的壮烈搏击又不乏浪漫的游侠作风。他们先声夺人地占领这个国家文明断层的上风和世纪更替的关卡,或者说,他们是第一代新青年,新型知识分子。

站在五四大街,能看见老北京大学的红楼(今文物出版社院内)。红楼本身就是一个沉甸甸的文物,证明着一段辉煌的历史,同时也是诸多文化名流的见证。想当年鲁迅曾经穿着灰布长衫、围着白围巾在红楼里出入呢?红楼这个名称,永远给人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甚至相信,最著名的红楼至少有两个,一个是曹雪芹梦见的,另一个则从属于现实,即老北京大学的红楼,简直称得上世纪初的一座文化堡垒,它对历史的影响不比曹雪芹的那座空中楼阁逊色。

自“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诗人小说”堪称一种小传统。仅仅凭着那部散文诗集《野草》,鲁迅在我眼中就是个大诗人,他的小说也是“野草”,在《野草》的基础上长出的“野草”,以野火为燃料、《野草》为肥料而春风吹又生的“野草”。

鲁迅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他以有限的生命获得无限的阐释。可以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鲁迅:每增加一个新的读者,就增加了一个新的鲁迅。有时候还远远不止这个数量。同一个读者,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可能认识不同的鲁迅,只要你拥有不断地重读的勇气。也许只是多发现了一个侧面,却足以刷新鲁迅给你的印象。又有谁敢说自己已全面地了解鲁迅呢?

在没有鲁迅的日子,我们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好。但鲁迅又是一个让人忘不掉的话题。每一种新的阐释,都可能唤起更多的人的好奇:想看看自己阅读时的死角究竟在哪里。想比比别人发现的鲁迅与自己眼中的有何不同。我只能这样猜测;我们可以忘掉鲁迅,而鲁迅从不曾忘掉我们,因为他在写作时不仅想着同时代的人,也想着未来的人,这导致他提出的问题以及所作的解答长期有效。

现在,我又想起鲁迅了。又想说说鲁迅了。表面上的原因,是我的诗友蒋一谈,刚出了叫作《鲁迅的胡子》的小说集,这本新书带给我一些新的启示。潜意识里,说说鲁迅是一件很过瘾的事,我盼望通过认识鲁迅而更深入地认识自己,乃至周围的人。一般的作家,很难有鲁迅那么大的能量:既让人看不透,又让人说不够。

蒋一谈跟我年龄相近,也都算是鲁迅的老读者。中学语文课本,先入为主地给我们头脑里灌输了一个鲁迅,一尊有点概念化的塑像。然而真正把他当作大活人来看待,还是在走向社会之后。当我们自己长高长大,才能真正意识到鲁迅的高大;当我们经历了成熟的痛苦,才能体会到鲁迅之成为鲁迅的艰难以及可贵。让一个人成为塑像是容易的,而让塑像复活成人,却需要更为漫长的时间,需要填加大量来自自身的人生体验。在我眼中,鲁迅已不是他自己了,鲁迅是一副燕窝,之所以富有营养,乃是因为一代代读者借鲁迅的羽毛、枝叶为自己的灵魂筑巢,并且在近似于祈祷的劳作中,不计代价的投入了唾液、眼泪、心血,加以搅拌,使之水乳交融,鲁迅成为塑像本不是什么错,关键是要让这尊塑像带有我们自己的体温,才真正地有意义。

如今,蒋一谈又用小说的形式,为鲁迅画一幅肖像。他并不是把脑海里的鲁迅塑像推倒重来,而是想将它给捂热了,使青铜的材料变得像血肉一样丰满。如果说符号化的鲁迅是一个孩子堆出的雪人,在《鲁迅的胡子》这本书里,我看见了另一个孩子,小心翼翼地靠近雪人,大口大口呵着热气,不是梦想把塑像给呵化了,而是怕塑像的原型冻僵了。这个孤单的孩子,想入非非地在给冻僵的雪人进行人工呼吸,希望自己呼唤的对象早点醒过来,身体变暖、变软、变得灵活,直至成为自己最默契的伙伴……茫茫旷野,他找不到第二个适合给自己作伴的人了,鲁迅是孤独的,那些真正热爱鲁迅的人,又何尝不是孤独的呢?一个孤独的人,才能跟另一个孤独的人成为朋友,才能打破彼此的孤独。

蒋一谈的小说《鲁迅的胡子》,没有直接描写鲁迅的孤独,只描写了一个仰慕鲁迅的人的孤独,却间接地渲染出了鲁迅那命中注定般的孤独:鲁迅在他那个时代的孤独,鲁迅在当下这个社会的孤独,以及鲁迅未来的孤独,鲁迅,是中国的百年孤独啊。鲁迅,因为孤独而伟大,也因为伟大而孤独,而在别人眼中显得更为孤独。可总有一些孤独的人,因为读懂了鲁迅的孤独,而变得不再孤独了,或者说,不怕孤独了。蒋一谈,应该算其中的一个吧?我希望我也是。

《鲁迅的胡子》一书的封面,使用了一幅鲁迅的木刻头像。这也是蒋一谈理想中的鲁迅形象吗?木刻的鲁迅,表情严肃、冷峻,在夜色的背景下,似乎只有那张脸是亮的。黑暗无法侵蚀他,他却在咀嚼着黑暗、消化着黑暗。

我很好奇:蒋一谈为何用《鲁迅的胡子》来命名这本书?仅仅因为这部小说集收录了一篇叫《鲁迅的胡子》的小说?如果给鲁迅看面相,他那浓密的胡须确实很有特色。这是大师的胡子,经典的胡子,曾令我联想到高尔基的胡子、契可夫的胡子。

蒋一谈怎么注意到鲁迅的胡子,并且为之写一篇小说呢?在这篇小说里,“我”是个长得很像鲁迅的当代人,被星探公司发现,因为正有个导演寻找外形酷似鲁迅的演员。试妆时粘上鲁迅特有的胡子,简直就是鲁迅的化身。“我”为了过足扮演鲁迅的瘾,以鲁迅的造型走在大街上、坐出租车,甚至回到自己开的足底保健店也舍不得卸妆,还以鲁迅的扮相站在店门口招揽顾客,有的客人很乐意享受山寨版“鲁迅先生”的按摩服务,这遭到了市场纠察队的干涉,禁止“我”打着鲁迅的旗号做生意,,后来又发生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我”甚至还遇到一个研究一辈子鲁迅的老专家,

详细的情节大家最好还是看小说吧。绝对出乎你们意料。读完之后,我很佩服蒋一谈的想象力,他给我们讲了一个与鲁迅有关又似乎无关的故事,以山寨版“鲁迅”的命运揭示了鲁迅对于当代现实生活的意义,或无意义。

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写鲁迅的。从一个从来未被发现的视角,勾勒出不同人心目中不同的鲁迅。翻过小说的最后一页,我不禁感叹:冷静的鲁迅,最能让人痴迷,也最能让人疯狂。在这篇小说里,假胡子是最重要的道具,构成假鲁迅与真鲁迅的区别,同时也是当事人向鲁迅靠拢的方式。但他心理上的变化,更像是在向鲁迅致敬。

小说家蒋一谈,虚构出这个“黑色幽默”的故事,同样也是在向鲁迅致敬:让笔下的人物代替自己去圆一个梦。一个在物质世界里显得比物质更为奢侈的梦。我没有把蒋一谈的《鲁迅的胡子》当成小说来读,而把它读成了一个寓言。

鲁迅的胡子,还从来没有人这么形容过吧?我也不妨就此展开更深入的联想。

毛泽东说过:鲁迅的骨头很硬的。其实,鲁迅的胡子也是很硬的。又岂止是胡子?鲁迅的头发也很硬的(尤其是怒发冲冠的时候),鲁迅的眉毛也很硬的(“横眉冷对千夫指”嘛)。这一切,使鲁迅成为中国文学史里最典型的“硬汉”形象。鲁迅的胡子,似乎比屈原的胡子还要硬,比李白的胡子还要硬。胡子的风格,其实也就是文章的风格。李白写诗,是很自我的,美髯飘飘,再潇洒,也是站在小我的立场,关注自身的升降。鲁迅“怒向刀丛觅小诗”,却是一个“大写的自我”,有“大我”的气象:不仅关心“我”,更关心自己寄身于其中的“我们”。

我们已习惯了这个留胡子的鲁迅,胡子仿佛就是他面部的战旗。我们已习惯了这个战斗着的鲁迅。鲁迅死了,中国的文学似乎一夜之间变成了沉寂的古战场。

再也找不到像鲁迅那样的旗手了。鲁迅的遗体曾覆盖一面写有“民族魂”的红旗。那面旗帜,如今传到了哪里?还有谁配得上与那面大旗共舞?

我和蒋一谈这一代人,是读鲁迅文章长大的,也可算作“红旗下的蛋”(借用崔健的歌名)。鲁迅死了,可他的文章仍然如同旗帜飘扬,使我们学会了仰望。没学会仰望的人,无法真正长高、长大。鲁迅以其精神上的海拔,使一代代读者相信了巨人或巨匠的存在,而避免成为现实的侏儒或奴隶。

2009年夏天,因为“中学语文教材删减鲁迅文章”而在网络上引发的论争,被《光明日报》等媒体称作“鲁迅保卫战”,我是站在支持鲁迅一派的。我在新浪博客发出《鲁迅为什么走下圣坛》、《少不读鲁迅》、《鲁迅的骨头很硬、心很软》、《中国青年是否还需要鲁迅》等一系列博文,有的近十万点击率,有的被收入《2009中国最佳杂文》等选本。重读博文下面数百上千的网友留言,感到鲁迅的铁杆粉丝大有人在。也许,我们并不仅仅是需要那个历史上的鲁迅,而是我们的现实中,太需要像鲁迅那样的人,遍寻无着,只能到往事里去重温了。鲁迅无法被取代,一方面证明了鲁迅的伟大,另一方面也说明现世的悲哀:怎么再也出不了思想的巨人?但鲁迅无法被取代,至少比鲁迅被推翻要好。我们毕竟还有仰望的对象。也许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仰望的对象,更需要的是仰望,仰望才能使人渴望飞翔,而在精神上避免成为永远的爬行动物。

鲁迅确实是一个梦了。如果连这个梦都不敢做,不愿想一想,那你确实活得很累了。梦见鲁迅,梦见鲁迅的理想,梦见鲁迅的梦,也不轻松啊,没准更累。但那种累是值得的。因为你知道了什么叫高空,什么叫远方。近视眼是看不见鲁迅的,更看不清鲁迅的胡子,埋藏着怎样的爱与恨。鲁迅的胡子好像很扎人,其实是一种大温柔。

鲁迅的胡子比李白的胡子还硬?鲁迅的骨头比李白的骨头还硬?

我在《鲁迅的骨头很硬、心很软》博文中说过:鲁迅本质上是一位诗人。在他身上,既有着李白的激越与孤傲,又有着杜甫的沉郁与悲悯。可见他笔下的《野草》也是有根的。但我们经常只注意到他的硬骨头,却忽略了他深藏不露的菩萨心肠。这就是鲁迅:骨头很硬,心很软。他的杂文之所以有如此之大的杀伤力,那是因为他自己首先伤心了。

祝贺蒋一谈,他做了一个有关鲁迅的梦。他梦见鲁迅的胡子。祝贺蒋一谈,不惑之年仍然是一个有梦的人。

其实我也梦见过鲁迅的。只是没跟你们说罢了。

别看这世界越来越势利,越活越艰难,梦见鲁迅的,仍然大有人在。他们需要的不是鲁迅,而是梦。需要用梦来证明自己还活着。做梦也是一种能力啊。鲁迅就这样,偶尔会出现在一些人的梦中。

4

在老北京大大小小的数百所会馆里,我最早听说的是绍兴会馆。因为它和鲁迅先生有关。

1912年,鲁迅作为名不见经传的外省青年迁往北京,就落脚在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一住就是7年。鲁迅跟绍兴会馆挺有缘分的:30年前他降生于绍兴城内东昌坊口的新台门周家府邸,祖父周福清点翰林,恰巧在京中的这家会馆待考候补。鲁迅无意识地追随了老祖父的足迹。到北京的第一个晚上,三、四十只臭虫为他举行了“欢迎仪式”,咬得他无法安眠,只好挪到大方桌上去睡。不知那期待着金榜题名的祖父大人,是否也曾遭受过类似的“款待”?绍兴会馆的臭虫,因为吸过一位大文豪的血,也就出名了。

当时鲁迅仅仅在民国政府的教育部挂着闲职(当个小科长呀什么的),终日生活于苦闷与彷徨之中,靠抄写残碑拓片消磨时光。这是他一生中最难熬的“蛰伏”期:青灯黄卷,愁眉苦脸。他经常夜饮。一街之隔的广和居,一年中就去了多达20余次。(叶祖孚曾听一位在广和居遗址附近居住了数十年的老大妈讲述:“这里还常来参观的人,有日本来的,他们说要瞧瞧鲁迅吃饭的地方。”)借酒浇愁愁愈愁,鲁迅或许是从那时候真正理解了阮籍、嵇康之流的魏晋风度,理解了黑暗年代里人性的挣扎?前来访谈的钱玄同发现鲁迅案头堆满了古碑抄本,便善意地责怪他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鲁迅环顾闷热的陋室:“中国原本是一个没有门窗的铁屋子。假如这座铁屋子万难破毁,里面又躺着许多熟睡的人们,这些人最终都要被闷死,在不知不觉中由昏睡转入死亡,谁也感觉不到痛苦和要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声喊叫起来,惊醒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让他们尽管醒来却依旧无可逃脱,让这些人知道痛苦和将死的悲哀,而你又无力拯救他们,这究竟是仁慈,还是残忍?”(引自钮岱峰著《鲁迅传》)

绍兴会馆里那些颓败的老建筑,使鲁迅产生了这个著名的关于“铁屋”的比喻。不是在沉默中爆发,便是在沉默中死亡。恰恰是绍兴会馆的寂寞与压抑,打造出一位未来的呐喊的战士。绍兴会馆建于清道光六年(1826年),原名“山阴会稽两邑会馆”,主要招待山阴、会稽两县进京赶考的举人。鲁迅来的时候,科举制度已废弃了,但他们仍然能嗅闻到封建的残余,旧中国那腐朽的气息。他知道自己病了。他知道整个中国都在生病。1916年10月,姨表兄弟阮久孙自山西逃到北京,投奔住在绍兴会馆的鲁迅,说是被人追杀,并且写了遗书,学过医的鲁迅,知道这位惶恐癫妄的亲戚患了“迫害狂”类精神病。他通过一个人的遭际而窥察到一个时代的病情。于是创作了《狂人日记》,新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一发而不可收,接着又写出《孔乙己》、《药》、《一件小事》、《我之节烈观》等等。绍兴会馆,是鲁迅早期作品的摇篮,它也最清晰地目睹了这一代文豪从抑郁、沉沦到觉醒的过程。可以说,鲁迅是到了绍兴会馆之后,才成为鲁迅的,在此之前他仅仅是文学青年周树人,一个逃婚的外地人,一个不会搞人际关系的失意的小职员,一个毫无斗志的悲哀主义者。

鲁迅在绍兴会馆,先住在藤花馆(院内的那根花枝招展的古藤曾被他写入小说),又迁入补树书屋,原有棵开淡紫色花朵的楝树,不幸折断,就补种了一棵槐树,故名。钮岱峰在《鲁迅传》里写道:“补树书屋毕竟太古旧了。严密少窗的北方民居有时以阴凉见长,而在真正的闷热来袭之时,却显出更加深重的压抑憋闷感。这儿壁虎很多。周树人发现它并非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是五毒之一。在夏天里,他甚至养起了壁虎,养在小盒子里,而生法捉一些蚊蝇之类喂它。抄写石碑疲倦的时候,周树人往往会受不了老屋的闷热,到古槐树下手摇蒲扇纳凉。”传说这棵古槐吊死过某财主的姨太太,因而许多人对补树书屋敬而远之。鲁迅却不怕。在我想像中,绍兴会馆时期的鲁迅,颇像聊斋里的落魄书生,背井离乡,寄宿于荒宅古庙,虽无红袖添香,潜意识里却并不畏惧美艳如梦的狐仙造访。他在树阴下摇动着芭蕉扇,是否还闻见了那隐形的佳人吹气若兰?我曾经说过:在弱不禁风的书生们(包括蒲松龄)身上,幻想就是一种战斗,就是饱经磨难的生命力的体现,尤其是对于善与美的幻想。鲁迅比蒲松龄进步的地方,在于他幻想之余,还学会了直面人生的惨淡,直面现实中的丑与恶。他虽然也有过短暂的逃避与妥协,最终还是选择了对抗,选择了梦碎后的出击。

继钱玄同之后,刘半农也去补树书屋看望过鲁迅,发现他仍在临摹《六朝墓志》,便问他为何执迷不悟?鲁迅这次的回答要清醒得多,积极得多:“这不过是在吃鸦片而已。不过就要吃完了。”果然,不久之后他就开始写投枪与匕首一样的小说、诗歌乃至杂文。

鲁迅住藤花馆时,北侧的嘉荫堂住着好友许寿裳兄弟二人。总算有个伴,可以一起去广和居聚餐,去琉璃厂淘书。当他从家乡来信中听说同仁范爱农溺水而死,便怀疑他是因社会的黑暗而自杀。范爱农身上的那种绝望仿佛也传染给他了。他连忙冒着倾盆大雨去嘉荫堂找许寿裳兄弟,以缓解内心无限的悲凉。

绍兴会馆时期的鲁迅,上班,下班,拿薪水,付房租,吸烟,喝酒,读古书,练毛笔字,发牢骚,养壁虎(这可比八旗子弟养鸟、养蛐蛐另类得多)。

绍兴会馆时期的鲁迅,没有爱情,不修边幅,郁郁寡欢,甚至会想到死(在床褥下藏有利器)。孤独的根子在他心底埋下了,无法自拔。他曾经跟许寿裳透露:我搜集和翻译这许多书,不是为了求学,而是为了替代美酒和女人。后人恐怕难以想像:铁骨铮铮的鲁迅,居然也曾有过如此脆弱的一面,在绍兴会馆,生活着一个颓废而陌生的鲁迅。

当然,鲁迅也正是在绍兴会馆面壁、磨剑、修炼并探求真理的。从自我封闭的铁屋里爆发出一声惊世的呐喊。一个沉默寡言的漂泊者,居然成为一个时代的男高音。

绍兴会馆是个好地方啊,是培养斗士的温床。在鲁迅搬进来之前,一位叫徐锡麟的老乡也曾在这里住过。仅仅相隔6年。徐锡麟回到南方后,于1907年刺杀安徽抚巡恩铭,发动安庆起义。失败后,心脏被剜出祭恩铭,又供恩铭和保镖们煎炒后分食。徐锡麟是跟秋瑾齐名的绍兴烈士,鲁迅住在绍兴会馆时,不可能不想到这位悲壮的乡亲(当然也会想到“秋风秋雨愁煞人”的鉴湖女侠)。他在《狂人日记》里批判旧中国人吃人的现象:“从盘古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麟)。”而他的另一篇小说《药》(以革命者夏瑜被砍头为背景),则很明显是哀悼秋瑾的。

徐锡麟生前曾为绍兴会馆(时称山会邑馆)慷慨捐款,其时他担任安徽巡警学堂副办。在会馆内镌刻捐款者名单的石碑上,能找到徐锡麟的名字(鲁迅肯定关注过)。只可惜这块石碑,十几年前失踪了。

1917年,应鲁迅的推荐,北大校长蔡元培同意聘请周作人为北大文科教授兼国史编纂员。周作人抵达北京即雇一辆洋车直奔绍兴会馆,与自己的兄长会合。哥俩“翻书谈说至夜分方睡”,这一其乐融融的情景在鲁迅日记里有记载。而周作人的日记也写道:“至四时睡。”

鲁迅帮周作人在补树书屋隔壁的王家租了一所房子。你来我往,频繁走动,而且经常一起会见共同的朋友。兄弟俩并肩在北京创业,多多少少抵消了长期折磨着鲁迅的孤独感,周作人的到来,确实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鲁迅的生活面貌和精神状态。绍兴会馆时期,也是周氏兄弟关系的黄金时代。“从1917年开始,在绍兴会馆,两颗文化新星冉冉升起。新文化运动给周氏兄弟带来巨大声誉,也带来稳定的高收入。”(阿忆语)于是,他们合力在西直门内八道湾购置了一套四合院,喜迁新居。

鲁迅是1919年11月21日搬离绍兴会馆的。他在北京共居住了14年,其中有一半时间是在绍兴会馆度过的。在这漫长的暗夜般的7年里,他像一只成蛹的蚕,艰难而执著地咬破束缚着自己的厚重蚕茧壳,咬破无边的夜幕,最终蜕变为一只自由的蝴蝶(或者说是扑火的灯蛾)。他一生所提倡并身体力行的“韧的战斗”,其实从绍兴会馆时期就开始了。

在绍兴会馆,寝食不安的鲁迅酝酿了自己的未来。

在绍兴会馆,鲁迅还是一柄藏在混沌的鞘里的宝剑,但已经常作壁上鸣。他的个性渐露端倪:叛逆性格,批判精神,以及烈士风度。至今在我心目中,鲁迅仍是个老“另类”。

与其后期的坚强、稳健与成熟相比,鲁迅早期的脆弱、孤独与稚嫩甚至更令我感动。绍兴会馆时期,鲁迅还是一个旧时代的青年的影子,是困顿无奈的弱者,是手无寸铁的一介书生,是运行在地层下、尚未爆发的岩浆,当他终于拥有活火山的发言权之后,就彻底告别了寂寞,告别了苦涩的青春。

绍兴会馆时期的鲁迅,哀声叹气,借酒浇愁,黯淡无光,衣冠不整,反而显得无比真实。而这些,恰恰是历史喜欢删去的内容。

与光辉夺目的太阳相比,我更喜欢猜测月亮背面的风景:是野草丛生,还是一片荒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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