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高宗和武则天合葬墓乾陵东南约 1.5 里处,有一座特别引人注目的陪葬墓。着一位薄命公主,就是中宗李显的女儿、高宗和武则天的孙女永泰公主李仙惠。,年仅17岁就夭折的永泰公主,究竟死于何因呢?据两唐书、《资治通鉴》记载,永泰公主与其夫武延基(武则天之侄孙)及其兄懿德李重润等,由于不满得幸于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张昌宗兄弟的胡作非为,私下,触怒了武则天,所以招致杀身之祸,于大足元年(公元701年)九月壬申被逼令。
可是,有人考释 1960 年 9 月出土的《永泰公主墓志铭》后,竟发现永泰公主的死史书所说全然不同。从墓志铭中“自蛟丧雄愕,鸾愁孤影,槐火未移,柏舟空泛”来是隐喻武延基被杀,永泰公主为他守寡而孤独地生活着,并未同罹其害。墓志铭还段有趣的文字,说:“(永泰公主)珠胎毁月,怨十里之无香,琼萼调春,忿双童之秘药……弄玉箫声,入彩云而不返。呜呼哀哉!以大足元年九月四日薨,春秋十有七这就清楚地告诉人们,永泰公主不是武则天直接害死的,而是由于怀孕患病致死此,旧史书的记载应予否定。
还有人基本上接受对墓志铭所作的考释,但仍坚持传统的观点,认为造成永主等死亡的首要原因是武则天的加害,而永泰公主怀孕患病则是次要原因。其是:一、史书记载武则天杀李重润、永泰公主及武延基于“九月壬申”,即九月初三个时间仅仅比墓志铭所记永泰公主死日“九月初四”早一天,故不能说永泰公主与李重润、武延基的事毫无联系。二、尽管唐代律法中有孕妇犯罪可缓刑的规定,等于惯用刑杀的武则天对永泰公主免于处死,至多也只是缓刑而已。这恐怕才是铭中“槐火未移”的真正所指。三、永泰公主未遭杀害,却又突然死去,可能是由于被杀,精神受到打击而小产病亡,或者是服毒堕胎而死,也有可能是武则天采取手段使她流产而丧生。
关于永泰公主的死因,说法种种,尚难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