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傍晚,李二娃路过一个停车点时,看到有一个人骑在一辆摩托车上东张西望,地上蹲着的一个人正在另一辆摩托车上撬着什么,形迹可疑。于是走上前去大喝一声:干什么的?蹲在地上的人大吃一惊,忙站起来快步跳上那辆摩托车就跑。
李二娃快步赶去。在一个红灯路口,终于拉住了摩托车的后保险杠。李二娃认为红灯路口,偷车贼要停车。谁知就在他松手的一刹间,摩托车却像箭一样冲向迎面而来的一辆夏利车,被撞翻在地。坐在后面的贼摔折左腿,住院用去了三万多元。
李二娃做梦也想不到,一个月后,他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他被那个贼告了,说这次交通事故是他抓贼造成的,要他赔偿三万多元医药费。
更让李二娃做梦想不到的是,法官居然判他败诉,赔偿偷车贼医药费一万元。
法官说:贼的生命权也受到法律保护。你如果紧紧拉住摩托车的后保险杠不放,摩托车就不会突然冲出去造成车祸,使他左腿骨折。当然,偷车贼应负主要责任。因此只判你赔偿一万元!
法官一席话使李二娃哑口无言。
这件事在当地电视、报纸上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有支持李二娃的,也有支持贼的。电视、报纸还将李二娃无力赔偿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于是,很多市民来到李二娃的工棚,给他捐钱。有一个中年人挤进来对市民说:我是护神保安公司经理,他的赔偿款由我们公司负责!我们需要他这种精神,不能因为受了些委屈今后就不要正义了!
李二娃激动地说:谢谢大家!今后,我遇到了贼还是会上前去抓!不过,还是得讲点策略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