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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朋友如歌

培根说,没有朋友的人,不是神灵就是野兽。假如没有朋友,我们所感受到的,绝不是神灵般的宁静超脱,而是野兽般的寂寞孤独。朋友是一面时光的镜子。作为七十年代初出生、已过而立之年的我们,开始渐渐地感到青春正一点一点地远离自己的视野。拽着青春的尾巴,数着青春逐渐远去的脚步,心中涌动的是几多记忆,几多留恋?如果说时光是一首老歌,朋友就是歌者和吟者。回顾这些时光,那些歌者吟者熟悉的声音总能在耳边想起……

一、书友老郑

前些天骑车在西湖边上闲逛,无意中遇见老郑,还是十多年前一副干干瘦瘦、无拘无束的模样,倒不显老。他先认出了我,笑笑地过来打个招呼,告诉我他已经辞职了,现在西湖边上买了栋单元房住下来。西湖空气景色都好,辞了工作,既有闲钱,又有时间,打算好好看上几年的书。再说老婆也快生产了,他要在家等孩子长大。说罢拉上我到附近的茶馆下了把围棋。

老郑是我认识的最嗜好读书的人。我和他是同乡,高中同班。老郑虽在上学,但总不安份,爱和社会上一帮朋友哥们神神秘秘地交往。在学校,他不算刺头,就是爱打抱不平、拔刀相助,因此家里也少不了老师的告状。老郑总体成绩不好,在班上属中游,但语文单科成绩一直优秀,文章也好,总是标新立异、愤世嫉俗的,作文的分数也并不稳定,时高时低的。除了打架和写文章,老郑还写得一手好字、下得一手好棋。在班上,他总和同学淡淡的,偶尔露点萨特、尼采、叔本华什么的,由于平常和他交往不多,倒也看不出他的深浅。

高一暑假时,我在当一个文学社的社长,稿件收了不少,但总觉得平常。忽然想到老郑,就托了一个和他关系不错的朋友阿SIR,一起去他家约稿。穿过窄窄的弄堂,来到一个小小院落,迎面一座小阁楼,走上古旧的老式木梯,然后是一溜长长的松木过道,直通到一扇古旧的木门,那就是老郑的房间了。看到我们来,老郑有点惊讶,因为我和他交往不多的。我则惊讶于那满室的书,甚至雕花的大木床的一半也被大小不同的书所占据,令我不禁想起了领袖的卧室。我直截了当地谈了来意,他想了想,说好吧。于是我们就告辞了。出来的时侯,看见门板背面写着一行黄庭坚的诗句,“坐对真诚被花恼,出门一笑大江横”,典型的米式行书。门的功能也似乎就此放大。夏日黄昏的阳光懒懒地照在走道上,令人有一种慵懒中毫无拘束的快感。

过了两天,老郑出现我面前。三篇稿子,一篇小说,两篇杂文,他说你看看吧,可能偏激些,不好发就算了。小说题目是《三郎》,反映的是农村计划生育的问题。两篇杂文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大概都是讽刺文章,有点鲁迅杂文的那种味道。文章后来我用了其中的两篇。接触的时间久了,我们的关系逐渐密切,开始逐渐地相互借书,藏书少的我自然也成为受益者,每天读书一小时的习惯也就在那时开始养成。

老郑看书很杂,和我只喜爱文史、艺术不同,他是什么书都看,从各种书籍到报纸、杂志,什么题材也都看,哲学、政治、经济、法律、文学、历史,几乎无所不包,就是艺术类的书看得少点。老郑看书是精读,所以看得不快,而且看过后基本不再重温,他说书看完就可以扔了。我也因此多了若干本他弃之不要的藏书。老郑为人很仗义,他有文人气质,但更有豪侠之气,高中时由于手脚比较利落,帮人打架与人斗殴是常有的事。我印象中,他常用的兵器是一段废弃的钢纤,他说这玩意好带,可以袖在袖子里,需要时拔出来就打。老郑不喜欢参加班级活动,家境也不宽裕,但遇到同学困难或者赈灾活动的,他总冲在前面。老郑做事极干脆,绝不拖泥带水,只要他答应的事,百分百给你办到,如果做不到,他会一开始就很干脆地拒绝你。他的诚信和效率,让他赢得了不少肝胆兄弟。老郑喜欢特立独行,高中时常穿一套绿军装军裤,解放鞋,甚至由于曾经崇拜伟人,胸前佩着一个毛主席像章,让生管老师哭笑不得,又不好指责他穿戴有问题。雨天老郑有时不打伞,而是穿一件农民伯伯用的蓑衣,戴一顶斗笠,有那么点魏晋风度。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高三全班同学合影,大家都一脸笑容灿烂,他却故意在人丛里翻起白眼,搞得原本有些留恋煽情的毕业照味道变得很怪。据说初中毕业时他就是这样照的。但不管怎么说,自己高兴就好。在他的圈子里,老郑总能成为绝对的老大。跟他交往两三年下来,我学会了下棋,开始练习书法,但这么多年了,这两样功夫我一直赶不上老郑。

高二那年除夕,老郑邀我吃完饭去他家。到了他家,房间里只开着一盏蓝灯,有点如水的味道。他递了杯水给我,说请我听听音乐。于是打开了录音机(那时可是稀罕货),一阵美妙的钢琴声传来,如天籁之音。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叫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法国人弹的钢琴曲,自此我对克莱德曼钟情了好多年,直到前段时间看见他第若干次访问中国,忙于做秀的电视,老了也油了,琴也弹得没有灵感了,于是这一段好感也就只好打住了。法国人在琴声中老了,我们的青春也在岁月中不知不觉走过了十多年。

这一年的除夕我终身难忘。

老郑高考没考好,到了外省的一所大专,还让我们很惊讶地泡了一个妞。大二时,他居然把妞带回家,那时他家拆迁,他们一家挤在一个他母亲工厂的单间宿舍里,没有卫生间,骑车和女朋友一起上公厕也成为老郑的例行公事。我和那个妞见过几面,文静静的,有大家闺秀的味道。毕业后,老郑先是回来做老师,和女朋友也告一段落。但他又没耐心,于是跑到四川搞石板材生意,又亏了本。然后又到一家企业当负责人,小赚了一把,现在终于实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快乐。

棋下完了,果然还是我被杀了一条大龙。回来的路上,看着美美的西湖,我想老郑的日子也和这风景一般地滋润吧。

二、画友大L

考虑了九年之后,大L终于到福州打工了。来福州的那天,大L约我中午到五一路的“黄淮人家”吃饭。正午时分,一路闪躲着热毒毒的阳光,在推门而来的一袭冷气中,我看到了静坐在角落中的他。他还象十几年前我认识他一样帅气、沉静而略带一些腼腆,似乎十多年的时光只是从他身边轻掠而过的,从未带走过什么。

认识他是在美丽的鹭岛。那是我正是大二,听说美术系来了个老乡(我们老乡在厦门还算稀有品种),于是急急地跑去看他。记得他穿着一件蓝色的T恤,米黄的牛仔裤,高大而文静。尽管是学弟,但他却比我大了五岁,他曾经出去工作了几年,然后因为喜欢美术,就又考了美术学院,算是圆梦吧。我们的宿舍在同一层,又是老乡,于是就逐渐熟悉了起来。

我从小就有学画的情结,但急于求成又好高骛远,所以练到能为校刊或者板报画点花边就停止了。自从认识了大L,就想把自已画画的天份发扬光大,于是提出了学画的请求。先从素描开始,而后国画,而后水粉。与其说大L是教我画画,不如说是他替我画画。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缺少耐心,素描常常是画个大概轮廓就不画了,大L却总表扬,好、好、不错之类的,他也实在没有更多的词汇。然后他就接过我未完的草稿继续画,边画边自言自语般地讲解,某处形不对,某处明暗没处理好,某处应该再强调一下等等,这是他说话最多的时侯。宿舍规定11点熄灯,他就搬了画板在走道的路灯下画,常常改画到深夜。这样两三年下来,连我这样的笨鸟,也开始窥出点门径来。

大L有三绝,字、画和篆刻,他的字得过全国大奖,隶书中兼有魏碑的味道,平和而耐看。篆刻他以魏牌入篆,古拙又不失灵动。画是不用说了,毕竟是主业。只是他花在画上的时间似乎也并不多。大L似乎不是个很用功的学生,因为他总是旷课,总是跑到福州看他在师大上学的女朋友。以至于他经常要在上交作业的前一两天忙着赶画,但他也总能投机取巧地通过,甚至得到高分。记得有一次要用一个月时间画一幅超写实的作品。大L又习惯性的逃课了,这段时间我曾上他们画室走走。呵,什么主题的作品都有,有画汽车的,有画人物的,还有一家伙画厨房,在厨房的桌子上放着各种无数的水果、杯盘,甚至还有一个半透明的牙签盒。这画呀,光这一根根的牙签画起来……,似乎一个月时间是紧了点。我不禁为大L担心起来。

交画的前两天,大L尘灰满面地从福州过来。一头扎起了画室。两天两夜后,大L说终于搞定了!画得这么快,我满腹疑云的来到他的画架前,好家伙,是一只又松又软的米黄色大皮鞋,后面是深蓝色的背景,皮鞋的质感表现得很好,配色也醒目。我不禁想起了刚见到他时侯的穿着。那皮鞋算是他自己吧!那幅赶出来的作品果然得了高分!

尽管大L常常逃课,但这并不影响他对美术的爱好,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欢,我还从未见过对专业如此专注的人。翻开任何一本美术书籍,无论看了多少遍,大L总能细细地端详半天。他平日寡言少语,但只要谈起绘画或者书法甚至雕塑,从达芬奇到毕加索到达利,从宋徽宗到董其昌到八大,他总能不紧不慢地和你侃上半天。那份自信,那份亲切,那份神采,似乎展示在你面前的完全是另外一个人。那一刻,他已经忘我……。

由于成绩好,大L先是进了装潢班(美术系似乎首推装潢,其次油画,再次国画。哈哈,世风日下),又在中期选择中升了本科。大三以后,家里经济并不宽裕的他也勤工俭学,开始竞标设计。一次,一个小日本公司要印制一批蔬菜包装并在厦大贴了招标广告,设计竞争者无数。大L告诉我他也想试试。过了几天,他笑笑告诉我设计的图案中标了。蔬菜制品有胡萝卜、南瓜、扁豆等种种,在大L的笔下,胡萝卜用红色轻轻一刷,画两眼睛;南瓜则土黄、扁豆则绿色,以此类推。思路的简洁、用笔的准确、线条的灵动,让客户很是喜欢,在100余幅设计脱颖而出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是典型的大L式设计风格,简约单纯又令人印象深刻。这一次中标,让大L的腰包里多了1000多两银子。但他没想到,更大的意外之财还在后头。

1995年,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更名为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需要重新设计航空港标志。大L偶然从报上看到这个信息,中标是5000元,入围分一二三等奖,各有奖金不等。他于是开始设计,颜色是红蓝两色,整个图案是一个红色的图形图案,中间横亘三条V字形的蓝线。红色部分象征太阳或者腾飞的厦门港,蓝色部分象征天空和跑道,形态象三只展翅高飞的白鹭。那段时间,我陪他几乎走遍了厦门的大街,一路看着各种各样的商店标志、酒家灯箱,一路欣赏点评,那时他正疯狂地喜欢百事可乐和耐克的标志,航空港标志的创意从中多少受了点启发。一个月后,评选结果揭晓,大L的创意因得到一等奖。多少年后,当我往来厦门途中看到航空港醒目的标志时,我总会想起它的设计者——大L。

毕业那年,厦门港空港集团的老总盛情地挽留他,也有人劝他留校,但大L却出人意料回到了县城,当了一名中学老师。因为在那里,在那所学校,有他相恋多年的女友。大L是个重信义重感情的人,他无法放下曾经的那段感情。这一呆,就是整整十年。这些年,我们联络很少,只偶有书信往来。他的信一概用旧式竖格信笺,行中兼有隶意,沉静而有君子之风,语多平和精妙。每一封信,我都在信封背面标注珍藏。其实,大L虽擅长绘画却不善言辞,当老师是有点为难自己了。我的一个表妹是他的学生,她告诉我L老师脾气特好,上课简单说几句就开始示范,边示范边自言自语,上面老师画兴正浓,底下学生也谈兴正酣,一节美术课简直与自习课无异。呵呵,这么多年了,他还是一点没变。

在我的朋友群中,大L是个另类。他从不衿夸,也从不与人争锋。无论地位高低,他总能平等待人。和他相处,总是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我从未见过他发火。即使遇到不爽的人或者不顺的事,他也绝无半点怨恨之语。交往时间久了,我知道他内心自有一种对俗人俗事的不屑,他是一个生活在自己境界中的人。

菜终于上齐了。我和大L之间的又一次长聊开始了!

三、棋友小Q

前段日子回了一趟老家。听说小Q搬了新家,又做了爸爸,于是到他家走走看看。虽是新购的房子,倒也不新,一座八十年代末的旧单元房,六七十平方,有客来就稍显局促。小Q家生育的风水一贯好,自己两兄弟两姐妹。即使实行了计划生育,他所制造出来的也是男丁,这倒应验了他所说的必生男孩的狂语。

轻轻抱过小小的婴孩,长得蛮象小Q的太太,大大的眼睛,满脸纯纯的清秀,我不禁庆幸没遗传小Q一样“周星驰”式的脸(小Q的外号就缘自“唐伯虎点秋香”,呵呵)。小Q在一旁拍着我的肩膀满意地笑,随手递过一支香烟:“满来一支,三五的,比当初的喜来宝好吧”。

“喜来宝”!一个遗忘了很久的烟名。那一瞬,十多年前的回忆一下满满地涌上心头。忘不了那一段每天合抽一支“喜来宝”的日子,忘不了那个分给我烟抽的兄弟……。

缘份是一种奇妙的东西。88年我上高一,小Q留级到了我们班。一个学年下来,我们之间几乎没有交往,只是略略知道他字写得好,好像懂点围棋,但从未与同学们拆过招。唯一相通之处,是他二进宫后成绩还是在班上位居下游,我则是数理化英四门红灯,荣居全班倒数第一。暑假的时侯,学校盖新大楼,为安全起见征募学生巡夜,每个晚上给三角钱点心费。我和小Q都报了名,恰巧被安排在同一天。长夜无聊,知道小Q会下棋,就带了棋具到了学校。巡夜的临时宿舍是一间大教室,几张课桌拼成的床,两床旧被单,没有灯,学校准备了长柄手电,我们也带了蜡烛。夏夜蚊虫多,被单都是汗味,根本无法入睡。我们就在烛光下摊开蓝色的塑料布撕杀起来。三四盘下来,我连战皆北。和老郑的搏杀力战大输赢不同,小Q的棋布局合理、中盘计算精确、官子也少有失误。更让我心折的是,每当我困境中要求悔棋时,他总是一无例外地爽快同意。说起来那时我无师自通地学棋已近十年了,尽管不济但从未有如此惨败的经历。我才知道遇到高手了。凌晨三点的时侯,我们打着电筒,走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那时正是高考期间,我们沿着长长的石阶拾级而上,夏夜的星空清秀而美丽,教学楼上还亮着高三学长们备战的烛火。我们走进考区,看见几位寄宿的学长们有的在课桌上酣睡,有的还在埋头攻读,迎接下一个初起的晨光和即将到来的人生选择。我不知道小Q心中有何感想,但那一刻,我被深深地震憾了,我开始强烈地感受到高考这道坎的残酷,开始有了奋斗的冲动。下楼的时侯,由于口渴,我们打开考场边上的大铁桶的龙头,仰头喝了一通凉水,水清甜清甜的,原来是为了给考生消暑,加了“六一散”!

巡夜之后,我对小Q的棋艺佩服得五体投地,接下来的暑假,我和新朋友老郑、老棋友阿SIR等和小Q经常一起切蹉。有时每人一天八九盘车轮战,下得头昏眼花,但那种忘了吃饭睡觉,心无旁骛的过瘾,真让人痛快!我们边下棋边神侃,从聂卫平擂台赛十一连胜到应氏杯惜败,从武宫正树的宇宙流到小林光一的地铁流……。我们用一盘一盘的黑白搏杀打发着自己的青葱岁月。年少的兴趣和精力似乎总是无限的,若干年后的今天,我再也找不到当年下棋的这种激情四溢的感觉了。一个假期下来尽管大家都长棋了,但谁也不是小Q的对手,包括曾经横扫我们的不可一世的老郑。

一起下棋的那段时间,小Q做了一件让我颇为解气、至今难忘的事。80年代末期,正是聂旋风天下无敌(其实只是外战,内战还是妖刀强)、围棋生机勃发的年代,擂台赛在全国一度盛行。90年元旦,我们当地文化局搞了一次围棋擂台赛,守擂共有7人,从先锋到副帅、主帅,向先锋挑战要交一元钱,赢得可得2元;然后一路杀下去,打败主帅可得50元。我抱着学习的愿望,东拼西湊了一元钱向“先锋”挑战。“先锋”是个20多岁的小伙,也是大砍大杀型的,一开始还是两分局面,但中盘时我一步误算,一条大龙愤死。本想就此认输,但代价不菲、机会难得,想多学一点,于是还在勉力支撑。“先锋”不禁有点不耐烦,边行棋边不屑地唠叨,“兄弟,这棋输定了”,“这样还下啊”,“再下就没意思了”,“赶快认输吧”……。我本意是学习,生性又好强,因此也不管他的挖苦,仍然一步步认真地下,说实话,“先锋”的感觉应该比我还煎熬。好不容易下完一盘,回头想想觉得很不甘心,本想再去扳本又没有钱,郁闷中告诉了小Q。小Q听完没吭气,出门到修手表的朋友“老鳝”软磨硬泡地借了一块钱,和我进了场。虽说兴奋,但我很担心他输掉这来之不易的一块钱。那盘棋,小Q一反平和的棋风,主动攻击、分断锐利,把“先锋”逼得四处救火、狼狈不堪。棋到中局,小Q笑笑说,别再撑了,这棋你输定了!“先锋”在我解气的注视中,满面惭愧地推坪认负。但小Q还不停手,一路攻杀下来,真杀到副帅才以半目惜败。从此,小Q在棋友中开始小有名气。

高三在期盼和恐惧中终于还是来了。经过一年的努力,我高二期末成绩跃居全班第一,数学也从29变也92,小Q却还是一如既往地下棋打谱、练硬笔书法,成绩虽有进步,但仍只在中下游。随着最后一个学年的来临,学校开始要求学生到校自习到晚上九点半。小Q日日来,准时走。不过我知道他只是来混混时间,摆摆样子,他常常一个人蹲在教室最后一排的椅子上对着书发呆,脑子里却在想棋。考虑再三,我向他提议晚自习后一起散步,绕远路回家,顺便把白天的功课复习复习。小Q答应了。

每个夜晚,我们花5分钱买一枝“喜来宝”,每人轮流抽上两口,沿着学校的外墙一路走向城郊广阔无边的稻田。晚风中稻香醉人,脚下的土地丰沃松软,我们就这样走着谈着,偶尔从路边的竹排上抓一把农民伯伯晾晒的地瓜丝嚼两口,甜甜的,湿湿的,凉凉的。有时夜朗星稀,有时夜雨滂沱,我们在无尽的田埂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也在憧憬和期待中走过了整个高三学年。高考成绩出来,小Q堪堪考取了福州地处闽江之畔的一所大学。我呢,除了收获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外,还收获了至今难戒的烟瘾。

大学四年,小Q的烟没少抽,还沾了点酒瘾和赌瘾,泡了一个贤慧温柔、精通茶道的女友。大学毕业,小Q回到老家进了政府部门,快十年了,他还像往日般自在和散漫,和领导也不太相能,岗位也日渐远离中心、远离县城,最后总算在一个山清水秀的乡镇检查站安身下来。那个地方产绿茶,山谷中土壤好,阳光雨水适中,茶叶品质也极清新,但由于工艺古老,总有浓浓的青涩味,所以城里人不爱喝,名气更不用提了。但小Q爱喝,我也很喜欢,因此每年都能收到小Q寄送的这种绿茶,每次回家也少不了尝尝小Q太太亲自泡制的香茗。

沉思间,一杯清爽通透的绿茶已递到我眼前。看着闲闲沉淀在杯底的绿叶,喝一口清新而略带苦涩的茶水。我想,这就是我心中的小Q吧!

四、琴友阿勇

在我的小小的书房的一角,静静地躺着三把吉它。第一把是“天使”牌的,那是高中时父亲朋友送我的礼物,吉它上的钢弦已了无踪影,只留下寂寞空荡的琴身。第二把是LP在大学时所用的“梅花”牌吉它,LP现在偶尔还用它练练指法。第三把是广东产的“红棉”牌吉它,白松面板沉静淡雅,尼龙弦丝散发着幽光,这也是我所拥有的最珍贵的一把,每一次轻轻地拨弄着琴弦,在悠扬的乐曲中,我总忍不住想起琴的主人——阿勇……。

阿勇是我的初中同学。我们认识至今已经快二十年了。阿勇出生在一个异常偏僻的高山农场,在县供销社工作的哥哥以微薄的工资供他上学。那时我父母忙,没时间管我。我于是常去阿勇家一起读书。说是读书,其实就是变相地玩。在低矮的阁楼里,我们聊天、看书,一边听着老录音机播放的歌曲,一边看着窗外发呆。从我家到他家,要经过一段长长窄窄的小巷,旁边耸立着一座座老式深宅大院的高墙。每次我回家,阿勇总自告奋勇地送我,他说在小时在山里走夜路惯了,比我看得清楚,不容易摔跌。尽管小巷悠长,尽管路灯昏暗,我们总要来来回回互送几趟,边走边聊武侠小说中的种种情节,或者道听途说的笑话轶闻,他也常常给我讲大山里的神奇故事,溪流、森林、茅棚、居然还有偶尔出没的老虎。昏黄的路灯映照着两个年少单薄的身影,隐隐间透着一丝暖意。

阿勇很聪明,也很勤奋。到了初三年级,尽管我仍旧到他家自习,但已经有了明显的分工,他学习、我看闲书;他自习,我睡觉;两不干扰,各取所需。88年初中毕业,我被保送进了高中。阿勇则以全县中考第二名的成绩,考取了外贸中专。在考中专还是上高中的问题上,他曾经一遍又一遍地征求我的意见。尽管阿勇很想上大学,但是家里的经济绝对不允许。阿勇家的孩子天生是读书的种,但没有读书的命,初中毕业的大哥成了家里最主要的经济支柱,二哥二姐尽管成绩好,但都不得不缀学回农场劳动。能让阿勇上中专,家里已经算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了。阿勇的父母说,之所以读外贸,是听说出来以后可以赚大钱呢!

阿勇终于上了外贸中专。那时学费虽然低,但还是得靠东拼西凑,伙食更不用说了,自然是全班最寒碜的。中专生活就这样一点点曲曲折折地支撑下来,只是他的成绩却一如既往地好,总在年段名列前茅,特别是外语。每次回到老家,阿勇总要在我家睡上一两晚,和我讲讲学校的人和事,告诉我他在班上心仪的女生,但谈得最多的,却是他从学校阅览室里看到的诸多书籍,以及愤世疾俗的种种感想。那时开始我初初学点指法,不时在他面前露上两手,他总是羡慕不已连声称赞。有时他用从学校省下的一点点钱请我吃宵夜,在老家的街头小摊,一碗拌面,一碗扁肉,就算是我们最好的美食了。

中专二年级以后,阿勇开始做家教勤工俭学,他极重信用,又有耐心,各科的基本功也好,因此在“业内”逐渐有了好的口碑,他也逐渐在经济上开始自立。到了中专三年级,他终于拥有了一把自己的吉它!

若干年以后,LP常对我说,阿勇长得像张国荣。不但外形像,气质也象,特别是那种忧郁中带点颓废的诗人气质。但我总觉得,阿勇的这些气质,也许只是在他弹吉它以后才逐渐挖掘出来的吧。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学琴的,只觉得他的进步近乎神速。中专三年级的那年暑假,他已经边熟练地拨弄着吉它,边用他那充略带忧郁又不失清亮的嗓音,呤唱着的一支支动听的歌曲,“光阴的故事”、“橄榄树”、“BlowingInTheWind”、“FiveHundredMiles”……,从那时起,我迅速从歌者沦为听众,至今未能翻身。中专毕业那年,阿勇开始频频被附近的师大和其他学校邀请在一些晚会上弹唱吉它,他迷茫的歌声和娴熟的指法,赢得过无数MM的青睐和尖叫,在师大那一带的校园里,阿勇颇有点声名鹊起,请他教琴的人也不在少数。

我始终认为,在所有的乐器中,吉它最能直接表达真挚激越的情感。大学期间,我认识了不少音乐系的朋友,有些甚至得到过比赛大奖。我偶尔也听他们唱歌弹琴,论技巧、论嗓音,都远在阿勇之上,但我总是找不到听阿勇弹唱的那种感觉。也许音乐的好听与否,不在于技巧和工具的孱弱或者强大,而在于情感,灵性,思想……。阿勇天生就是一个把琴声和情感融合得很好的人。

中专毕业后,阿勇因成绩优异被分配在了省外贸中心集团。开始做欧洲一带的出口业务,然后是南美洲。他的办事干脆,资信又好,业务量也一点一点地扩大着。到我大学毕业的时侯,他已经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的住处很近,骑车不过十来分钟,但是可能太熟太近又都忙,反而往来得少。大概也就是一年一聚吧。

毕业后几年,阿勇身边从不缺女生,但也总不固定,好在他是传统的“发乎情,止乎礼”的君子。经常一段恋爱故事结束,最多也就是牵牵女孩的手(现在肯定后悔啊!)。谈得累了,阿勇就结婚了。新娘是一家外企的会计主管,很漂亮,也大方。更难得的是酷爱美术,阿勇新房也因此有着明显的DIY痕迹,虽谈不上华丽,但边边角角间总散发着温馨。婚礼那天,我被任命为伴郎,左招右呼,累得半死。酒阑人静后,我开车送他们回家,到了楼下,阿勇招呼我上去小坐。尽管我猜这家伙已有暗渡陈仓之实,但毕竟春宵一刻,扰人鸳梦也似乎不近人情,因此推辞要走。阿勇想想说好吧,立马冲上楼扛了那把吉它下来:“这把琴已跟我七八年了,送给你吧。有伊人相伴,风花雪月的日子也该成为过去了”。新娘娇立在他身畔,一脸幸福地笑。

时间又过了六七年。我们更忙了,联系也更少了,只是在孩子出生时记着给对方打电话。阿勇的男孩出生在凌晨,那天我在美梦中被一个激动不已的声音唤醒。去年三十岁生日的时侯,我意外地收到阿勇的贺卡,卡很精美,字也潇洒,只是骚包地写得极长。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二十年了,昏黄灯影下的相伴巡行,漆黑月夜里的促漆交谈,西门楼顶上的悠悠琴声,一次次分离的注目凝视,老弟,我陪你走过昨天、今天……成长的过程中,欢乐总是乍现乍落,之因为寥落与得意并举,所以我们从稚嫩的童声走向粗旷的男中音,我们的感情线也一丝一丝地注入新生命的颜色,得以在激情过后仍然以微笑指点人生……”。

思绪随着琴声漫落,轻轻放下手中的吉它,拨响了阿勇家的电话。“喂,请问你找谁?”一个清脆的童音在另一头响起,我的眼前顿时又闪现起二十年前那张倔强顽皮的笑脸来……。

五、道友棒兄

“棒兄”的外号纯属偶然。我和他是大学同学,隔壁宿舍。棒兄姓徐,其时同屋有一哥们从图书馆借了一本《林海雪原》,迷恋于其中情节,就给宿舍的弟兄们一起外号开心,如姓郑的称为“大炮”,长得凶一点称为“雕哥”等等。“徐”、“许”谐音,因此徐同学就被称为“马棒”。时间久了,改尊为“棒兄”。

棒兄外形魁梧,方面大眼(这一点倒颇似“许大马棒”),但却是谦谦君子、胸藏万卷,绝无半点匪气或者痞气。我向来以读书多读古书多自诩。及至遇到棒兄,才发现自己是井蛙夜郎,无足道也。我引以为荣的不过是水浒绰号倒背如流,三国章节熟记于胸,略观二十四史,泛阅诗经论语而已。但这些对于棒兄来说,充其量算是应知应会。他读正史,亦读野史;读经史子集,亦读轶闻笔记。他喜程朱理学,更推崇老庄学说。《世说新语》、《容斋随笔》、《阅微草堂笔记》中的奇人奇事他都尽收眼底,连《周易》、《朱子近思录》、《四书章句集注》这样晦涩难读的书籍,他也看得津津有味。他肯定是全校学生中去“古籍阅览室”最勤的人。

棒兄读书颇能“闹中取静”。他所在的宿舍是我们班打“八十分”之风最盛的寝室。不仅搞“邀请赛”,请其他宿舍来打,也玩“窝里斗”,自湊一桌,打牌看牌,分工井然。棒兄书桌在靠窗一角。斗室牌声震天,他却坐拥书城,崴然不动,有些领袖当年在长沙南城门洞读书的风范。棒兄也有手痒难耐时,偶然披挂上阵打打,他自嘲为“见猎心喜”(呵呵,自比程大儒)。不过,棒兄打牌的速度和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常常是“三思而后行”,想了许久,轻轻打出一张臭牌,把对家的弟兄气得够呛!

除了读书,棒兄还有一绝,就是卜卦。说也奇怪,棒兄随身带有三枚铜钱,都是亁隆币(据说占卜最好)。开始大家都不在意,只是听棒兄偶尔说点易经八卦。大四那年,不少哥们参加律考,有好事者请棒兄试着算算。仪式很简单,用三枚铜钱摇卦,然后棒兄根据正反面,在纸上画一些甲骨文般的符号去推算。当时占卜的大约有六七人,平时法学基础有强有弱,但棒兄算下来倒是基础最差的大黄绝对通过,年年拿奖学金的小陈反遭淘汰。大伙有些不信,哄笑着说“以观后效”。成绩出来,竟几乎一一应验,唯有一人不准。不过棒兄自有他的说法,问洗手了吗?答曰洗了,再问是不是洗手后上过厕所?那位老兄低头想了半天说好像小便过但实在记不清了。这下棒兄来劲了,说那可能上过厕所了,想想介个介个没再洗一次,有……,之嫌啊!肯定不准了!于是大伙钦服,棒兄也就再增加了一个“老道”的外号。

棒兄为人诚实信用,除了偶尔玩笑外很少作逛语。不过对自己拥有的三枚“亁隆币”,他却是讳莫如深。我们常好奇地问三枚铜钱到底源于何处,何时拥有。他的答案竟然是记不清了,反正从懂事时就有了。不禁令人想起“衔玉而诞”的宝二爷!

可能是受了老庄养生之道的影响,棒兄生活极有规律。每天六点左右起床,十一点前睡觉,有机会必午睡。睡前必用热水洗脚。大学期间,他每天总打两瓶开水,一瓶饮用,一瓶洗脚。饮水和大家共用,洗脚水则一人独享。据棒兄说,每夜临睡前洗脚,是曾国藩养生五法之一,不得不学也。我曾用有关曾氏一联嘲笑过他:代如夫人洗脚;赐同进士出身。这些好习惯他一直保持至今。偶逢朋友聚会,他总是准时到、准点走,决不留连拖延。棒兄酒量极好,善饮红酒,但从不贪杯,微醺即止。性好素食,尤喜米饭青菜豆腐,不过遇有好的荤菜,他也会却之不恭了。棒兄的房间、书桌从来都是整整齐齐、一尘不染。穿衣也严肃单一,冬天西服衬衫,夏天衬衫西裤,但总是那么熨贴、整洁、得体。与朋友交谈,棒兄总以倾听为主,从不乱发议论,从不卖弄学识,若偶有评论,必定精当;若有指正,必定准确。因此他虽与大家接触不多,在朋友圈子里却很受尊重。

毕业后,棒兄分在政法系统。他严谨细致的长处充分得以发挥,连话少也成为一大优点。据棒兄说,一是利于保密,二是笔录易突破。棒兄坚持认为骗人得靠编,编的东西说多了总有破绽。因此他一般先不发问,而让嫌疑人想办法自编自演自圆其说,再一一指出破绽之处。然后再随意发问,就比较容易搞定了。棒兄办案水平虽高,但发展却平平淡淡,也是性情使然。办案时他总“耻居人前”,提拔时却总“愧在人后”,好在棒兄从不以为意,他倒乐得过得自在。

每逢周末,只要有时间、天气好,棒兄总会到我家走走,下盘围棋、喝喝茶,或者一起出去散散步。他棋力与我相当,但行棋速度极慢,频频长考。所以他总是一大早来,中盘休息时边吃点午饭边聊聊天,下午继续鏖战。一盘大约得五六个小时。他长考时,我是该忙啥忙啥,比如到从书房到客厅看会电视,或者烧点水泡一壶铁观音等等,下棋反倒成为副业。但只要有长考,棒兄下一着准是臭棋,往往遥相呼应、意味深长却绝不是急所,遭到攻击也在所难免,所以我在局势不利时总会期待他的长考。棒兄是个很讲究礼仪的人,每次来访都衣履整齐,从不空手,总要带点水果、牛奶什么的,数量不多,但心意浓浓。朋友搬家、生小孩他也总要送点什么,或衣服、或奶瓶、或茶具。我们不禁都感动于他的细心。他知道我爱喝茶,也攒烟盒,所以总利用到各地出差的机会买些茶叶,或者把别人送的茶叶小心藏在冰箱里,有两三罐了,就拿过来给我。时不时给我一些奇怪的各式烟盒,瑞士的、日本的、泰国的……,我知道这尤为难得,因为他从不抽烟,肯定是一盒一盒向别人要的。LP常说,棒兄守信真诚得近乎迂,但我喜欢的就是这种迂。

记得大学毕业前一个的晚上,我和棒兄相约再去看一眼芙蓉湖的夜色。月华如水,轻斜的细柳随风撩拨着湖面。我们坐在湖边的石椅上谈人生、谈理想、也谈论将来,我不禁问棒兄,既然占卜看手相可知过去未来,一切皆由命运缘份注定,人生还有何意义?棒兄答曰,非也,命运并非一成不变,譬如手相,一生中都在细微地变化。只要积极地面对人生,人就有能力掌握命运。他说话时口气那么决然自信,仿佛命运和未来就握在他自己手中似的。离我远去的一些感觉题记:

一直告诫自己不要恋旧,也叮嘱自己要谢绝忧伤,每天都要有灿烂的微笑。可当我察觉到许多美好的感觉渐渐离我远去的时候,难免还是陷入无可救药的伤感。或许,这就是我的宿命。

于是依然用笔记下这些美好的感觉,渺小的刺猬活在回忆的长河里。

01.小火桶和小书桌

小时候冬天给我留下的回忆除了雪人和雪球就数家里那不起眼的小火桶和小书桌了。我是一个很怕冷的孩子,天一冷就缩在火桶里不肯下来,于是老爸特意要木匠师傅做了一个能够架在火桶上的小书桌,我就这么经常趴在小书桌上看书和写作业。其实那时的我并不怎么爱幻想,可我却清晰记得我时常想着这个小火桶就是一个太空飞船,它能载着我在外太空遨游。

及至高中的最后一个冬天,我下了晚自习后经常要看很久书才睡觉,妈妈心疼我,又把小火桶给翻了出来,让它继续和小书桌一起为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是这时的我远远没有童年时那样安分,总喜欢随手用笔在书桌上写下某些话语。

如今,小火桶和小书桌安静地躺在我家的柴棚里,小书桌上面的话语随着时间模糊,它们的身上布满了灰尘。

02.沙包、橡皮绳、扇画片

和运动相比,小时候我更喜欢悠闲的在家里看书,对于我来说,沙包、橡皮绳以及扇画片,就是我童年仅存的户外运动。至今不能明白为什么我经常会傻气的在自家楼下和同学们打沙包,吵得我老妈不得安宁,以致她怒火三丈的指责我胆大包天,竟然胆敢在她的眼皮下兴风作浪。更是难以理解,为什么我能厚着脸皮和女同学一起一边高唱“学习雷锋好棒样”,一边跳着橡皮筋,并深深羡慕她们总是跳得那么好。

至于当初“耗巨资”买下和辛苦赢来的那些画片,现在它们又到哪里去了呢?

03.电子游戏机

感谢家人们的开明,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因为电子游戏机的问题受到他们的责备,唯一的争执还是玩俄罗斯方块时,老爸不满意我总是和妈妈霸占游戏手柄而滥用父权压迫我退位让贤。

现在想来家里人的开明或许在于他们发现我并不会痴迷于游戏,而是从小就仅仅只是把游戏当作游戏,因而极为放心我在游戏中遨游。事实上我也并没有让他们失望,对于游戏,我心态一直很平和,怡然自得的享受它带给我的简单快乐。

记忆中,永远有这么一个画面:某年大年三十的晚上,表兄弟几个围绕在那台小彩电面前,排着队玩《魂斗罗》。没有轮到唉声叹气,轮到了的手舞足蹈,但是眼神中流露的都是天真的微笑。

现在,懒散的靠在沙发上独自拿着数千块钱的游戏机玩着耗资数千万制作的游戏,遍寻不到当初心里的那份感动和快乐。

04.运动会

由于左手曾经受伤,读书这么多年,除了小学一年级的运动会上因为老师的甜言蜜语,傻气的报了铅球项目,就再也没有积极对待过。很多时候校园运动会对我来说不是坐在小板凳上看着漫画书,就是和同学们不遗余力写着虚假的广播稿。甚至到了高中时期,竟然和小罗在入场队列的时候躲到操场那不显眼的角落里,忙里偷闲的回忆昨天的足球比赛。

那时运动会对我来说犹如一个节日,不需要考虑太多的问题,只要自由自在的微笑就可以了。而也正是在初二的运动会里,我把那本《科幻世界94年合刊》开心的送到硝基苯手里,然后直到现在,记忆里还一直停留着她那一瞬间的微笑……

去年秋天,当我在二中担任实习老师时,正好遇到二中举办校运会。一边组织学生参加比赛,一边维持秩序,每天都要吃一包“金嗓子喉宝”。没有漫画、没有小罗、没有硝基苯、更没有那份悠闲,只有学生们那似曾相识的千篇一律的广播稿,让我想到这就是当年让我着迷的校园运动会。

05.眼保健操和课间操

明明下课铃已经响起,可却不得不做着课间操或眼保健操,学生时代最可悲最无奈的痛苦莫过于如此。即使很明白这种细微的运动是为了自己的健康,但当学校把这作为衡量纪律的一种手段的时候,我也就再也无法对它们产生好感。在我心里,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就是学校管辖我们的一种手段,学生时代我无时无刻不在诅咒每到快做操的时候全校突然停电。

遗憾的是我终究不是当黑巫师的料,无数次诅咒,无数次落空,久而久之,竟然习惯了每天例行的两操,并把这当成一种与娱乐的手段。课间操时,我总是睁大眼睛寻觅着尚未被我们挖掘的美女;眼保健操时则偷偷看着各种报纸,只有当外面巡查的人走过来,我才装摸做样的闭上眼睛轮刮眼眶。

06.上课和旷课

小学上课时,不敢随便说话,更不敢和班上女生说话。乖乖的端正坐着,如同虔诚的信徒,眼神随着老师的粉笔而游动。从不旷课,心里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中学上课时,不屑和女生说话,但开始偷偷传小纸条和朋友交流昨天球赛的心得,也小心翼翼把漫画书藏在教科书下面,悄悄在另一个世界里漫游。很想旷课,心里想偶尔的忙里偷闲也是一种情有可原。

高中上课时,经典语句在和四周的闲谈中常常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开始频繁和女生说话,依然小心翼翼的偷偷看着漫画。旷课后心里有点惴惴不安,心里想原来女孩子这么有趣。

大学上课时,不想和女生说话,更不想随便说话,安静的坐在教室的角落,光明正大拿着一本小说翻阅。习惯性旷课,心里想什么时候生活才能更加有意思。

07.归家队

放学后,同学们排成两队,雄赳赳气洋洋的朝校门走去。绝对不能和女同学站在一排,不然别人会笑话……我大无畏的站在队伍的前列,仿佛带着一大队士兵,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而前进。

校门口的检查小组个个都是很严肃的样子,指指点点,老远就在为我们的队列打分。看见他们,我们屏住呼吸,偷偷检查自己是不是带上了红领巾。而在擦肩而过的瞬间,我想轮到我们班检查的时候,我一定会比他们更加威风。

出了校门,比分几路,队伍变得稀稀拉拉。同路的班长很负责任的维持着小分队的秩序,但遗憾她就在学校门口不远,她一回家小分队也就马上变成一盘散沙。

继续前进。先到家门口的同学得意的朝队伍挥手告别,剩下的人开开心心的也和他挥手再见。由于我家离学校也比较近,我一直不知道当小队只剩下最后一个人的时候,他是不是还能开口微笑。

08.家家酒

童年时,附近的小伙伴只有我一个是男孩,所以玩家家酒的时候,卓尔不凡的我总是当仁不让的扮演唯一的男主角。

小孩子总是爱模仿点什么。看了郑少秋演的《戏说乾隆》,我就扮演乾隆,可爱的她们则是乾隆身边的妃子和佳人。而看了梁朝伟和刘德华演的《鹿鼎记》后,我们就把郑渊洁的《十二生肖童话》当作《四十二章经》,藏在家里的各个角落,学着韦爵爷带着美女们悠悠荡荡,美其名曰“反清复明”。

至今还清晰记得,在扮演乾隆的时候,她们要我安静的坐在床前,为我宽衣解带。

也清晰记得,有一次扮演葫芦娃,她们争着想当最可爱的小蝴蝶,可我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对面楼上那个多年后某个朋友疯狂喜欢的长发妹妹,以致我多年后每次和他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他都有点郁闷。

只是遗憾小时候并不明白左拥右抱其实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在一片众星揽月中,我反倒埋怨身边的女孩贴我贴得太紧。

09.大风车

大风车,转呀转,这里的风景真好看……

小时候每当这样的歌声响起的时候,我就会很老实的坐在电视机前,随着电视傻傻的笑个不停。很喜欢那个总是会想出稀奇古怪游戏的金龟子,但总觉得那个看似很有亲和力的毛毛虫很碍眼,更是郁闷为什么参加节目的孩子都是那么蠢,就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会回答。

现在刘纯燕还是在当着她的孩子王,当年的毛毛虫则出了他的第二张唱片,至于电视机前傻笑的孩子,他已经早已不再看这些儿童节目。

10.动画片

一休和西右卫门时常遇到一些有趣的故事、擎天柱和威震天总是打个不停、蓝精灵们和格格乌互赠礼物后打开盒子永远都是“砰”的一声爆炸、恐龙丹佛莫名其妙的习惯性惹是生非。

人间大炮发射出去后克赛就一定能胜利而归,可葫芦兄弟却一个比一个傻。希瑞公主并不比希曼王子差,但那只叫做汤姆的猫竟然斗不过名叫杰克的老鼠。

当然,不得不承认杰克的运气一直很好,然而舒克贝塔的运气似乎比它还要好。如果再算大洋彼岸迪斯尼的那只和唐老鸭一起玩转世界的米老鼠,只能说虽然同样是老鼠,可怎么也逃不过黑猫警察追捕的一只耳运气实在太差。

童年时这些家伙们就是我心中的英雄,但现在我的英雄已经变成了有理想的海贼和热血的篮球少年,甚至是明智维新时那个十字刀疤的刽子手。虽然依然喜欢动画片,但更多的把它当成了一种综合艺术在欣赏和感悟,而不再是享受当年那份简单的快乐。

11.家长会

家长会带给我的心情,很大程度上和我考试成绩成正比。考好了,自然迫不及待的催着家人快去学校参加家长会,然后狮子大开口,缠着他们为我买这买那;考差了,则惴惴不安的等着家人们散会回来,从他们脸上流露出的表情来估算自己下个月的零用钱是不是又被打折。正是因为如此,在我心里家长会的召开就是审判的代言词。

但是在小学的时候,我并不是这么认为。那时我成绩很优秀,也很守纪律,家长会对我来说就是明天可以买新玩具和新书的新闻发布会。而更让我开心地是:家人们参加家长会的时候多半都带我一起去,于是他们在教室里开会,我则和同样跟随家人们来开会的同学们在校园里嬉戏。对于平时只能在白天的校园里相见的我们来说,此时能够光明正大的在校园里玩耍,实在难得。

如今自从进入大学以来,家长会对我来说已经不知不觉成为暂时尘封的一个名词。

之所以说是暂时尘封,是因为我知道不久的将来我肯定要再度感受家长会的,只不过是身份不同而已。

12.压岁钱

恭喜发财,红包拿来。还没到新年就在盘算着压岁钱。

首先是和家人就今年压岁钱怎样分成展开谈判。从当初的十分之一,到后来的十分之三,再至前几年的照单全收。其中的斗争虽说可歌可泣值得歌颂,但战争的持续时间显然过长。

其次就是主动出击。我是孩子我怕谁?新年时仗着童年无忌,厚着脸皮紧随家人出入各种场所,口口声声说这不好意思不要压岁钱,但总是心安理得的把钱放入自己所得口袋。

再则就是开心的用钱。起初总爱拿钱去买花炮,可稍微懂事点就发现买花炮是一件拿自己的血汗钱来娱乐大众的很傻气的事情,于是转而把钱用来买书和音像制品。拿着压岁钱的时候方才觉得自己很有担任旧社会地主的潜质,总认为这些钱是自己劳动所得,对于家里的干涉义愤填膺,完全忽视了她原本来之家人的“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最后则是存钱和还债。凭心而论,到了这个阶段还债的数目远远多于存钱。我是个超前消费的人,当我意识到自己终于可以支配全部的压岁钱的时候,也就在新年的第一天,就透支了明年的压岁钱。

现在,终于没有脸面继续去要压岁钱了。

13.大扫除

星期一和星期五的下午是最没有意思的下午,这两天除了打扫教室卫生,还要为学校出生入死,不遗余力地打扫校园卫生。

现在看来,当初老实的拿着清洁工具到学校来瞎忙活着,是我学生生涯所干的最傻气的事情。即使爱劳动、爱卫生是人类的美德,可学校凭什么要我们年复一日的为他们义务劳动呢?尤其是高中以后,每个学年都交纳的那笔不算便宜的学费,已经让我们告别义务教育的范畴。所以我也就怎么都无法容忍学校拿着一笔颇为可观的学杂费,却不考虑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理应承担的维护环境卫生的义务,反而变本加厉的利用着我们充沛的劳动力,并美其名曰:“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当然,进入大学之前我并没有这么高的觉悟。那时的我虽说有点察觉不对劲,但难免还是不能脱俗的和大家一起乖乖的打扫着,偶尔偷懒的代价是班会上被班主任狠狠的批评。

不过孩子终究是孩子,纵然有着天多的不满,但只要在打扫中发现一点乐趣,就会忘记自己所受到的委屈。

小学打扫卫生时,深信“学校是我家”,激情四射,干劲十足。所以老爸看到我大扫除之后每次都是脏兮兮的很晚才回来,就不由感慨现在学校教育果然伟大。

初中打扫卫生时,男生个个飞舞着扫帚,满以为自己就是《天龙八部》里少林寺那个深藏不露的扫地老僧。而女生则提着小桶,拿着抹布,自以为自己就是正在打扫皇宫的一个倾城的美女,完全忘了真正的美女在皇宫里从来不打扫卫生。

高中打扫卫生时,革命觉悟性逐渐萌发,也就相方设法的逃离蒋匪,投靠共军,并侥幸取得一定的阶段性胜利。高三时更是拿着“高考”这个免死金牌,悠然享受一切特权。但纵然如此,心中却始终记得恶心的班主任不顾我们劝阻,执意要点燃那堆垃圾,从而让我们免费欣赏了一场他自导自演的放火到救火的闹剧。

14.爱情

爱上一个人的感情是很微妙的。

初中时,深爱着一个女孩但是又不敢让她知道,和她说几句话就激动半天,更不用说和她漫步街头了。每天晚上胸口非要紧握她的相片才能安然入睡,偶尔碰一下她的手,我小脸红的足以温暖太阳。

高中时,爱上了另一个女孩。和她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一天没听到她的声音,浑身上下就没有干劲。也正是因为她我喜欢上了因扎吉、喜欢上了贝克汉姆、喜欢上了张信哲,并且在街上一看到他们的书籍或资料就条件反射似的买下,然后傻傻陶醉于她得到这些礼物时开心的样子。而当光是牵着她的手,把她搂在怀里,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进入大学不久,一天时间,有个女孩就成为了我的女朋友。刚熟悉的晚上,我就放肆的亲吻她,抚摸她。和她分手后,更是随意和女孩开着玩笑,有些日子,竟然同时和几个女孩保持暧昧的关系,甚至和某人同床而眠。

可为什么和女孩的距离越来越近,心里却越来越空呢?固然始终坚持着某些原则,固然相信自己依然单纯,但是当初牵着女孩手时心里那又紧张、又激动、又害怕、又开心的感觉却不复存在了。

15.郑渊洁

小时候最想得到的除了机器猫的那个百宝袋,就是皮皮鲁所驾驶的幻影号汽车。皮皮鲁在幻影号里和那位女生一起玩魂斗罗的场景,更是让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浮想联翩。

挺羡慕皮皮鲁和鲁西西这俩兄妹,他们身边总能发生一些有趣的故事;更是羡慕郑渊洁,他似乎随便就能勾画出一个天马行空的童话世界,这个世界里每个孩子都是一脸灿烂的微笑。

羡慕之余,更多的是感谢。从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走出后,正是郑渊洁让我始终保持着一份童真。而更加难得可贵的是,除了童真,郑渊洁还用他的童话和语言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这些感悟让我直到现在都受益匪浅。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成长和皮皮鲁和鲁西西这俩兄妹、和郑渊洁独自打造的《童话大王》密不可分,而这也正是当初我喜欢用文字来表达某些感情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在,郑渊洁的创作依然文思如涌,但我却很久没有看他的文字了。今天到他新浪的博客看了看,百感交集。她用柔弱的双肩托起四个大学生哥哥1998年8月24日,一场特殊的追悼会在山东加祥县后中庄举行。

死者申春玲是一位年仅16岁小姑娘,但她却享受了这个村最高的葬礼规格,她的三个哥哥穿上了为父母送葬才能穿上的孝衣。在灵柩前长跪不起,全村老少自发地佩带黑纱哭着为她送行——

然而有谁知道这位早逝的姑娘其实与这个家庭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只是一个连户口都没有的继女;在继父瘫痪,亲母亲离家出走后,她却勇敢地留了下来,用柔弱的双肩托起了四个大学生哥哥!

1994年6月,失去丈夫的春玲的母亲带着申春玲姐弟从山东范泽龙周集来到加祥县后中庄。春玲的继父申树平是一个木匠,为人忠厚老实。继父上有70多岁的二老,下有四个正在读书的儿子。其中大儿子申建国在西安交大读书,其它三个儿子在县里读高中。尽管家庭负担很重,但继父有一门高超的木工手艺,再加上一家人勤俭节约,生活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对于春玲母子三人的到来,继父全家都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或许因为家中没有女孩的缘故,爷爷,奶奶,继父都对小春玲疼爱有加,哥哥们更是亲热地叫她小铃铛。小春玲到继父家时,早已经过了上学的年龄,可是由于父亲去世,她只能失学在家。继父知道后二话不说,拿钱给她上了学。家里本来就有四个孩子上学,再加上小春玲,继父的肩上又增添了一份负担。好在继父勤快,农闲时间常跟镇上的建筑队外出施工赚些外快,总算能对付家里的支出。

小春玲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学机会,第一学期就考了个全年级第三名。除了学习,她还包下了部分家务活,一有空闲,就帮几个哥哥洗脏衣服,帮继父抬木头,拉锯,继父逢人就夸:我这辈子有福气,天上掉下个好女儿!

然而,快乐的时光转眼即逝,一场横祸从天而降。

1995外初夏,继父在一次施工队中从三楼摔了下来,瘫痪在床。一根大梁倒下了,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断绝了,而且为给继父治病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看着瘫在床上的病父,二哥申建军率先提出辍学,父亲坚决不同意,因为他和老三马上就要高考了,他的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老三,老四也要求辍学,好挑起家庭的重担。

正在哥哥们相争不让,继父左右为难之时,小春玲却提出由自己辍学,帮妈妈支撑起这个家。继父流泪了,爷爷,奶奶也不停地抹泪。继父沉痛说:玲儿,爹对不住你,你的几个哥哥读了这么多年书,现在放弃可惜了,只能委屈你了——

三个哥哥也紧紧握住小妹的手,并在父亲床前共同许下诺言:不论以后谁考上大学小妹的这份恩情要加倍偿还。

可刚刚走出磨难的春玲母亲却承不住再一次的灾难打击。她从医生口中得知,丈夫很可能终身瘫痪在床,她对这个家彻底失去了信心,更惧怕自已挑起这副沉重的担子,决定带着小儿离家出走。任春玲如何哀求,如何劝止,母亲还是在继父受伤三个月后离开了危难的家。母亲走了,家里的支柱又断了一根,爷爷,奶奶成天抹泪,继父唉声叹气,哥哥们心中更是怕恐不安。家里又陷入一片泪雨纷飞中。村里的人们也好心地劝慰春玲:

“这里没有你任何亲人了,你也回范泽你姥姥家吧,要不,你会受一辈子苦的!”

小春玲坚定地摇摇头:“不,我不能走,俺娘走了俺不能再丢下这个家。”小春玲把哥哥们叫到继父的床前,一字一句地保证道:“爹,娘走了,是娘没良心;我不会走,我要留下来陪你们共渡难关,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亲生女儿。”

这一年,申春玲年仅12岁。

只要哥哥们有出息了,就是小妹有出息了小春玲说到做到,她包揽了家里所有的农活和家务,和真正的家庭妇女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整个家庭精打细算地过日了。小春玲知道,这个家要想好起来,首先得让继父好起来,所以,在繁忙的农活之余,她一刻也没有停止为继父治病。

1996年盛夏,由于天气炎热,继父的病情加重,小春玲决定带他去济宁市住院治疗。安顿好家里的事,她拉着板车上路了。80多公里的路程她足足走了两天一夜,走到目的地时,她的脚磨破了,肩也肿得老高。在医院为了节省住宿费,春玲住在医院的自行车棚里,看车的老大爷以为她是讨饭的乞丐,几次往外撵她。

小春玲只好实话实说,老人深受感动,不仅把她睡觉用的板车放在最里边还专门为她找了一顶蚊帐。

在春玲的精心照顾下,继父的病情得到了稳定,她又拉着继父走回了家乡。刚回到家就赶上了麦收。哥哥们都在上学,爷爷奶奶只能帮着做做饭或捆麦子,7亩多地的麦子只能靠春玲一个人。为了抢收,好连续几天都睡在地里,累得实在支撑不住了,就趴在麦跺上睡一会儿,醒来以后接着再割。

由于心急,再加上过度劳累,小春玲的嘴上起了水泡,手脚也磨出了血。她真有些支撑不住了,可剩下的两亩麦子怎么办?这些都是全家人的口粮啊!她急得禁不住在麦地里失声痛哭起来,哭声引来了乡亲们,大伙对她同情不已,七手八脚帮她割完了麦子。这次艰难的麦收,换来了全家的粮食,二哥在高考中也取得了巨大的丰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上海同济大学录取。手捧着二哥的录取通知书,小春玲似乎忘记了自已的劳累,高兴地跳着,喊着。望着又黑又瘦的小妹,落榜的三哥申建文不由地流下了伤心的泪水,自责地说:我对不起小妹,她为我们受了这么多苦,可我却——说着痛哭起来。

小春玲慌了,拉住三哥的手,劝道:“哥,今年考不上,明年再考,你别灰心!”

小妹的话让申建文更是惭愧不已,他表示不复读了,留在家里帮妹妹。春玲执意不肯,她哭着问三哥:我受苦受累不就是让你们好好上学吗?哥哥们有出息了,就是我有出息了,你怎么就想不通呢!三哥终于听从了妹妹了劝说,也决定复读,二哥去上海读书的日子越来越近。3000元的学杂费压得全家人喘不过气来。

无奈之际,小春玲想到了卖血。第一次去血站,因年龄太小,医生不给抽;第二次去,她虚报了年龄才被允许抽200CC血。当她拿到400元“营养费”时,脸上的愁容仍没有散去。她知道,这400元钱对于3000元的学费只不是杯水车薪。

于是,她第三天又一次来到血站。这一次,医生说什么都不给抽了。

情急之下,小春玲向医生下跪讲述了卖血的原因。医生沉默良久,才叹了口气说:好吧,就这一次,以后可别再来了;你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位好心的医生象征性地给她抽了少量的血,并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钱,凑了700元钱给了小春玲。小春玲感动得直掉泪。

回到家,春玲如数把钱交给了继父,继父忙问她从哪来这么多钱。小春玲撒谎说是借的。细心的二哥却从她那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上明白了一切。他抓住小妹的手看了又看,又从她兜里掏了两张卖血的收据,全家人都惊呆了!可是,这些钱还远远不够学费的一半,继父决定卖掉一块老宅地基,爷爷奶奶也决定把他们准备打寿棺的三棵大杨树卖掉。继父不同意,两位老人执意说:“小玲子为了咱这个家拼了命了,我们还要那棺材干啥。”

在全家人的努力下,二哥,三哥的学费总算凑齐了。为了让二哥申建军体体面面地去上大学,小春玲连续几个晚上没休息,给哥哥缝制了新棉被和新布鞋。临行前,春玲去车站送二哥,她说:“二哥,咱家虽穷,但有志气,你一定好好学习,别担心家里,你在外面也别苦了自己,需要钱尽管来信给家里说,俺给你操办。”申建军再也忍不住了,他把小妹紧紧地搂在怀里,感动得泪流满面——

你们可以忘了我,但不能忘了你们的妹妹。

哥哥们上学走了,小春玲开始盘算着怎么赚钱给继父治病,为哥哥们缴来年的学费。

起初,她也想着跟村里的女孩子们外出打工,可家里的三个老人没人照顾,她只能在家想办法。冥思苦想后,她决定种棉花到富。种棉花与种其它农作物不一样,管理起来不仅费事,而且喷洒农药也很危险,可小春玲却在心里盘算着一年下来种棉花大约可收入八九千元,就毫不犹豫地开始忙乎起来。她雄心勃勃地种起了棉花,可不久,鲁西南地区的棉花全部遭受到棉铃虫的袭击。这可急坏了小春玲,身材没有棉花高的她赶紧背着20多公斤重的药桶在棉田里喷洒农药。

她听人说,中午最热的时候,除虫最有效。她就挑中午阳光最强的时候打药,炙热的太阳晒得棉田像个大蒸笼,令她常常喘不过气来,她只好喷洒一行就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一天中午,由于药桶漏水,她中毒晕了过去,被村里人发现送了回去。醒来后,她不顾继父劝阻,又挣扎返回了棉田——

巴心巴肝的苦做终于换来了棉花大丰收,可由于当年棉花收购价太低,小春玲依然没能把攒到她计划的钱。聪明的她又动起了脑筋,什么赚钱她就干什么。

农闲时,她和别人一起收过槐米,柳条,也推销过草帽,黄豆。后来,她听人说泗水的苹果便宜,她又跟着村里的大伯去泗水贩水果。每天晚饭后拉着地排车上路,天亮时赶到苹果园,装上车就往回赶。壮年男子拉一排车,她也拉一排车。在路上,别人都吃苹果解渴,她却一个也舍不得吃,连烂了点的也留下给继父,爷爷,奶奶吃,四哥申建华看到的仅14岁的妹妹如此艰辛,心中实在过意不去。他决定退学参军,留下来帮妹妹。

小春玲却很支持哥哥,她偷偷地劝慰哥哥道:“我最羡慕的是军人,留在家里又有什么出息呢?你放心去吧,家里的困难我能顶住。”

经不住小春玲的一再劝说,继父终于同意了。

四哥去部队那天,小春玲从口袋掏出一大把皱巴巴的零钱塞到哥哥手里:“哥哥,这是80多元钱,是俺省下来的,你留着零用,到部队后你好好干,争取当个军官回来。”申建华的眼睛湿润了。

1997年春节,是小春玲最快乐的一个春节。除了四哥在部队外,三个哥哥都回来了,并且三个哥哥都为小妹准备了新年礼物。大哥带给她的是一套新衣服,二哥送给了她一条红围巾,就连三哥也给她买了一盒美容霜。小春玲抱着礼物从里屋跑到外屋,不住地跳着笑着,此时的她又恢复了孩子的天性,那么天真活泼。

小春玲喜悦的神情让全家为之动容,继父的脸上也绽开了笑容。他把儿子们叫到床前,说:“你们三个哥哥做得对!玲玲太苦了,以后你们有了本事,可以忘了我,但不能忘了你们的小妹。”

我们永远爱着你——亲情小妹

在繁忙的农活中,春玲始终不忘给继父治病,一有希望,哪怕山高路远,她也带着继父去。苍天不负有心人,继父的病有了很大的好转,有时还可以拄着拐杖挪步。哥哥们也是学业有成。大哥申建国在完成本科学业后又考取了硕士研究生。

四哥申建华在部队入了党,并被提拔为班长。

1997年9月,三哥申建文高考顺利过关,被山东中医学院录取。

1998年3月,奶奶突然重病,临终前,老人紧紧抓住小春玲的手艰难地说:“玲儿,奶奶这辈子不亏,有你这么个好孙女,奶奶真舍不得人呀!”说着老人颤抖着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玉手镯递给春玲,春玲迟疑着没接。爷爷说:玲儿,这是奶奶原本留给你长嫂的,可奶奶想,这个手镯最该给你,你就满足了奶奶的心愿吧!春玲含泪接过了手镯,老人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奶奶去世后,四哥来信了,说他原准备考军校,可知道奶奶去世后,家里又用了不少钱,他决定放弃。春玲看了信,急了,她马上找人给哥哥去信劝说,并寄去了200元钱,让哥哥买学习资料。她说:“哥哥,考军校是你一辈子的大事,可千万别为了眼前的困难而耽误了一生啊!”就在春玲想着法了鼓励四哥时,出走了几年的母亲突然来信了,原来,母亲离家出走时就偷偷开了个假离婚证明,后来去了平阳县,找了一个做食品加工的老板做丈夫,生活还算可以。她从别人口中得知女儿这几年受的苦难,心里充满了愧疚。母亲来信想让女儿也去平阳县跟着她过,还允诺给小春玲找一个好婆家。读着母亲的信,春玲的眼泪夺眶而出,她恨母亲的无情,可那毕竟是自已的亲生母亲啊!她多想扑到母亲的怀里好好地哭一场,多想跟着母亲过一个正常女孩无忧的生活。可她怎能舍弃这个家,这个家虽穷,但家人都是真心地疼她爱她啊!

善良的继父看出了她的忧愁,劝她道:“玲儿,你去找你娘吧,爹不怪你,咱家这么苦,会拖累你一辈子的,爹也于心不忍啊!”春玲咬了咬嘴唇,双膝跪在继父的床前:“爹,再大的苦俺都能吃,您可千万别赶俺走。”春玲让人代笔给母亲写了一封回信,拒绝了母亲的要求。

她一如既往地为这个家操持着。为了给四哥多筹点钱买学习资料,1998年8月的一天,小春玲又一次想到了卖血。在她的再三请求下,医生一次为她抽了300CC血,原本身体虚弱,营养不良的她此时更加虚弱。她强打起精神去邮局汇钱。

没想到,过马路时一恍惚,她被一辆满载着钢筋的大卡车挂倒,沉重的车轮从她身上轧过——

噩耗传来,爷爷承受不住打击,病倒在床上,继父四度昏厥过去。

三哥申建文是第一个知道消息赶到家的,他扑到在妹妹的遗体前,哭昏了过去。

二哥申建军接到电报后,在火车上两天没吃没喝,哭着从上海站着回到家乡。

远在西安的读研究生的大哥申建国闻讯失声痛哭,他实在抽不出空回家奔丧,流着泪为小妹发来唁电:亲情小妹,你用母亲般的胸怀挑起一个沉重的家;至爱小妹,你用脆弱的双肩撑起一片希望,我们永远爱着你——亲情小妹。

刚刚收到桂林陆军学院录取通知书的申建华同时收到了妹妹的噩耗,他当场晕倒在训练场上。他也匆忙赶回了家乡。

按当地的风俗,未成年的人死后不仅不能举行葬礼,就连祖宗的“老林”也不能入。

小春玲到继父家四年,除了改姓,连户口也没来得及报,所以,她还不能算村里的人。可村里的长辈们深深地被这个“亲情义女”的大仁大义感动,不仅破例为她举行了最高规格的葬礼,而且还在祖宗的“老林”为她选择了一块坟地。老人们流着泪说:这么好的闺女,死了再不能让她受屈了。

曾经采访过申春玲的山东省女作家刘红也赶来参加了葬礼,并为她撰写了祭文:

你,宛如山涧一朵野花,

你,又是天边的一抹云霞,

悄悄地来了,又悄悄地走了。

柔弱的双肩担起满腔挚情,幼小的心灵托起一个完整的家,年轻的岁月,本应如诗如画,如丝如缕,可是你的面前却堆满了太多的艰辛和沉重,一个毫无血缘的家,演绎出一番轰轰烈烈的真情;一个小小的你,虽不惊天地,泣鬼神,可又让许多天下人为这动情。

你走了,走得那么轻,那么轻,轻得像天边那朵云——

你留下的情又是那么重,那么重,重得像巍峨的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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