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是个瘦高个儿,亮泽的蓬松褐发勾勒出一张俊美的精灵般的脸蛋。他颧骨很高,有着温暖的褐色眼眸。奥利弗身穿破旧的军大衣,法兰绒衬衫,外加有洞眼的牛仔裤。当然喽,这件法兰绒衬衫可是约翰•瓦维托斯①牌儿的,牛仔裤也是博爱公民牌儿②。奥利弗喜欢扮演叛逆少年的角色,他很喜欢到苏豪区③去购物。
斯凯勒和奥利弗的友谊始于小学二年级。那天斯凯勒的保姆没给她装午饭,奥利弗慷慨地把自己的蛋黄酱生菜三明治分了半个给她。这俩人常常替对方把话说完,闲得无聊时喜欢从《无限诙谐》④中随便抽出一页大声朗读。在杜申学校,他们俩都属于拥有遗产、祖先可以追溯到“五月花号”的学生。斯凯勒掰着
①JohnVarvatos,著名男装设计师。
②CitizensofHumanity,美国高档牛仔品牌的领导者之一。
③SoHo,纽约著名的黄金商业区。
④InfiniteJest,该书由作家戴维•佛斯特•□□于1996年写作出版,讲述发生在一家药物康复中心和一所高等网球学院的故事。
手指数过,她的家族仅仅在直系亲属中就出过六位美国总统。然而,纵使出生名门,他们俩也没法融进杜申学校的生活。奥利弗喜欢博物馆胜过曲棍球;而斯凯勒从来不剪头发,身上的行头都是从寄卖行淘来的。
迪伦•沃德是他们新结交的朋友——这个男孩有着一张苦瓜脸,睫毛长长的,眼眸很迷蒙,名声不太好。据说他有案底,刚刚被军事学校开除。传闻为了让杜申学校接收他入学,迪伦的祖父塞了很多钱资助学校新建一个体育馆。一见到斯凯勒和奥利弗,迪伦就看出这两个也是局外人,和他同类,于是自然而然地就和他们混为一伍了。
斯凯勒苦着一张脸,胃里一阵痉挛。他们刚刚还像平时一样舒服地待在奥利弗的房间里,听着音乐,翻看他家数字录像设备上提供的节目。奥利弗在银幕的小窗口里启动《罪恶都市》的另一款游戏;而她正在浏览精美的服装杂志,幻想自己也慵懒地躺在撒丁岛的橡皮艇里,在马德里跳弗拉明戈舞,要不就是在孟买街头出神地漫游。
“这我可没把握。”她答道,心里盼着能回到奥利弗舒适的房间,而不必哆哆嗦嗦地站在外面的人行道上,等着看是否能够通过检查,进入那道大门。
“别老说不行。”奥利弗呵责她。离开舒适的房间,去纽约的夜生活闯荡,这全都是他的主意,他并不打算为此感到后悔。“如果你认为我们能进,那我们就一定能够进去。相信我,这跟
信心有关。”就在这时,他的黑莓手机恰好响了。奥利弗从口袋里掏出来查看:“是迪伦。他在里面,在二楼窗户那儿等我们。好了吗?”
“我的打扮真的没问题吗?”斯凯勒问道,突然间对自己的外表失去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