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语棠回应得豪迈。
馄饨西施脸一红,先是看向齐子皓,“我早已经有这念头,即使不跟着七七娘走,我还是会结了这家店的。”
顿了下,又怪不好意思地嗫嚅着说,“二位叫我莺莺吧,西施二字,我当不起。”
就这样,馄饨西施,哦,不,是莺莺,馄饨店结业,莺莺跟着白语棠走,临分别前,齐子皓还一脸担忧。
但见二人并没有任何顾虑,嘻嘻哈哈的,就差没当场认起姐妹来,摇摇头,便随她们去。
大街上,莺莺边走边问,“七七娘,你今日出来是做什么?”
白语棠一敲脑袋,怎么就把正事给忘记了呢?“啊,我差点忘记了,我要去取我的铅笔。”
“钱币?”
“不是,铅笔,用炭做的笔,写字用的。”
莺莺糊涂了,虽然她识字少,但是也有常识的好不好,“写字用的不是毛笔吗?”
白语棠骄傲的小下巴一扬,“说你不懂的,跟着我去看就是了。”
两人取了笔,一路上莺莺还在为刚见识到的铅笔,惊叹不已,白语棠给她讲了下铅笔的方便,并且,顺带提了下自己要去学院当夫子的事情。
莺莺立即表示无限的崇拜。
要知道,虽然这个世界重男轻女的思想不严重,亦没有哪条法令规定了女子不准抛头露面,但是,官场上的清一色的是男人,而且,归根究底,男尊女卑的思想还是存在人的心中的,白语棠要去做夫子,那是千万女子的骄傲。
莺莺与有荣焉,两人路过一条长街,前面一群小孩子手拉手在唱歌。
白语棠开始顾着跟莺莺讲述她的计划,并没太大在意去听,等走过去了,孩子们稚声稚气的嗓音钻入脑袋,她突然脚步一滞。
莺莺走着走着,发现身边不见人,一惊,回头,就见白语棠样子呆呆地望着不远处一群小孩。
她走回去,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怎么了?”
“你听。”
莺莺侧着耳朵听。
没什么特别的。
“有什么啊?不就是小孩子在唱歌,你没听过吗?”
白语棠神情有些不可思议,“你也听过?”
莺莺张了张嘴,仔细一听,“这首童谣倒很新鲜,我没听过的。”
她回话的时候,白语棠已经迫不及待地快步走过去。
莺莺在身后叫她,“嗳,七七娘,你去哪?”没见回头,赶紧跟上去。
孩子们还在笑嘻嘻地围着个圈圈大声唱。
“青菜青,绿莹莹,辣椒红,像灯笼,妈妈煮饭我炒菜,爸爸种菜我捉虫,好孩纸爱劳动,人人叫我好儿童……”
“小鬼,这首歌谁教你们的?”
一群小孩停下来,看着脸色泛红的白语棠,不满地蹙起眉头,“我们不叫小鬼。”
白语棠深吸一口气,“不是小鬼的小鬼,这首歌谁教你们的?”
小孩个个鼓起腮,年纪稍长的那个看了看伙伴们,最后看着面前的女子,“是前面那个酒楼的店小二教我们唱的。”
“店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