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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约翰·施特劳斯

1804年3月14日,约翰·施特劳斯出生在维也纳郊区一户平民家中。他的父亲弗朗茨·施特劳斯是一家小酒馆的老板,母亲是家庭主妇。

小酒馆里一年到头都有流浪艺人与食客们演奏音乐,施特劳斯非常爱听。每当艺人们一曲完毕,他就主动捧着帽子替他们收取顾客的赏金。

弗朗茨见儿子喜好音乐,便给他买了一把小提琴。不久,施特劳斯就能跟着艺人们一道演奏了。

施特劳斯渐渐长大了,父亲认为儿子不能总这样混下去,便送他去当学徒工,装订书籍。然而,施特劳斯很快就逃离了这个岗位,因为他实在不喜欢那种枯燥乏味、千篇一律的工作与生活……

15岁的施特劳斯以拉提琴谋生,不久,他认识了约瑟夫·兰纳。兰纳比施特劳斯大3岁,是一位职业舞会作曲家兼演奏家。他们共同合作,创办了一个弦乐四重奏小组。他们的事业渐渐兴旺发达起来,四重奏小组经过5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很像样的职业乐团,经常一分为二……同时在两处举办大型的舞会。

施特劳斯的才华明显地在兰纳之上,但他创作的舞曲却要以兰纳的名义来发表。1825年……两位乐团领导人之间终于爆发了尖锐的冲突,在一场大吵大闹之后,他们分道扬镳了。

施特劳斯组建起自己的乐团,从此走上完全独立的奋斗之路。或许是老天爷的有意安排,他的第一个儿子就在这个时候来到了人间。他在激动、兴奋中给长子起了一个与自己完全相同的名字:约翰·施特劳斯。当然,他作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小化身”也能成为誉满全球的舞蹈家。

与兰纳分手之后,施特劳斯的才华充分显示出来。他的圆舞曲愈来愈受维也纳人的青睐,以致有时可以左右他们的言谈举止与日常生活。一位德国作家曾这样描绘当时的维也纳:如果人们争论得僵持不下,大师施特劳斯就用琴弓敲打他的小提琴,请大家安静。每逢此时,吵闹的人群就会立即停止喧哗,在大师优美的华尔兹旋律中握手言和,翩翩起舞。

施特劳斯的羽翼丰满了,他率领着自己的乐团云游四海,很快,欧洲各国都刮起了“华尔兹旋风”。

施特劳斯功成名就,他的乐团在鼎盛时期多达200余人。他把乐手们分开,在十几个地点同时举办舞会,而他本人则乘坐马车不断地从这里奔向那里,以便到处都能宣布乐队是由大师本人“亲自指挥”。

为了应付演出需要,施特劳斯必须不停地拿出新的作品,因而,他的头脑总是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中。他在指挥乐队时心里常常会蹦出新的“灵感”,为使灵感不致溜掉,他总是随手将它们写在袖口或衬衣上。这个非凡的习惯后来遗传给他的儿子,并且得到了发扬光大!

使施特劳斯费心的事情数不胜数。除作曲外,他与众多乐手的各种矛盾,家庭内部的复杂纠葛,社交方面的应酬、谈判,经济上的争吵、官司等等,没完没了,永无休止。长期过度的紧张劳累彻底摧毁了他的身心健康。1849年9月25日,施特劳斯在维也纳去世,年仅45岁……

施特劳斯一生共写过200多首乐曲,其中圆舞曲150多首,占一半以上。尽管在今天的音乐会与舞会上已很少再听到他的作品,但人们还是恰如其分地将他尊为“圆舞曲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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