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重名鸟果然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孙破军就被送出了那暗无天日的洞穴,重新回到了地面之上。
朝着东方拜了三拜,那里正是重名鸟所在的方向,孙破军不清楚自己为何要这么做,但是他的心中明白,能够将自己送出那蚩尤地宫,重名鸟前辈一定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但是此刻却不是纠结这件事情的时刻了,当务之急,是要找个人了解一下自己在蚩尤地宫中如此长的时间发生了那些事情,自己当初被抓走之前,可是要配太公去参加蚩尤遗族的大蒐的,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而此时正是早上时分,阳光明媚,百花怒放,徐徐微风吹在身上,说不出的舒服,看样子应该是春天了。而自己当初进入地宫的时候可是盛夏,这么说来,自己在蚩尤地宫当中至少呆了有半年的时间,想起在地宫中的日子,一切仿佛幻影般划过自己的眼前。
四下空旷,原野中除了及腰高般的长草,别无他物。认准风城所在的东方方向,孙破军撒腿就跑。孙破军奔跑起来,双脚接触到大地,只觉得一股股磅礴的力量从地面一支传输到自己的体内,源源不断的补充着自己损失掉的力量,跑得越来越快了,直到最后,两侧的风景已经连成了一条线,最后简直化为了一团朦胧的光影,耳边除了细微的破空声之外,根本没有了别的声音。前方,无边无际的墨绿色的草原,延绵不绝的一眼望不到尽头。
一路疾速前进,这草原不知道究竟有多大,孙破军全速前进,饿了就摘点野果,渴了就喝点湖水,就这样连续前进了数十天,一路上看到数百起部落之间的争斗,往往都是失败一方的部落男丁屠杀殆尽,女人小孩尽数抓走,毫无人道可言,孙破军偶尔想要出手相助,但是这部落之间的争斗,往往残忍无比,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甚至有时候还没等孙破军出手,这一面倒的屠杀就已经结束了。孙破军也只能仰天长叹:“蛮夷啊,蛮夷!”
凭着已经进入断水境界的巫力和几乎可以媲美落日境界的力量,一路上虽然碰到了几个不开眼的家伙,孙破军却是丝毫无伤,反而是经过几个被屠杀干净的部落的时候,捡到了不少值钱的小玩意。而终于在第十五天的时候,离开了草原。
穿过草原,爬过高山,度过大河,孙破军终于来到了平原地带,一条铺着石子,勉强能看出来的一条道路像东方蔓延,路上也出现了马车、行人的踪迹,而在路边,还出现了一座原木为墙的城池。
城池,一座真正的城池,高数十米的的粗大原木围成的城墙,长宽超过了数百米。虽然是用木头构造的城池,但是孙破军觉得这里更像是一座巨大的哨岗,一座负责监视北方草原的前哨阵地。城门上的旗杆上,一面漆黑的旗帜迎风飘荡,上面的字只有一个,也是孙破军在这个世界上仅认识的一个字,和风城悬挂的旗帜一模一样的风旗,这说明这座城池或者说这座哨岗,归属于防风氏所有。
来到城门口,看着城门附近站着十几名身披铠甲的战士,这些都是普通的人类士兵,并非防风一族的嫡系军队,但在孙破军看来,这些战士眼中杀气腾腾,显然都是一些身经百战的精锐战士。这些战士看着穿着破烂的孙破军,并没有露出嫌弃的表情,也没有上前刁难,孙破军默默的点了点头,看来,这群战士的纪律还是非常严格的,看样子,应该属于一支正规的军队。
孙破军在一个看上去像是头领的战士面前停下了脚步,拱手说道:“这位兄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距离风城还有多少路程?”
那领头的战士看了一眼孙破军,回答道:“这里是风城属地,蒙山以东,本城盛产檀木,叫做檀木城,不知道这位小兄弟从何而来?”那战士看着孙破军裸漏在衣服外面和钢铁一般的肌肉,下意识的问道。
“蒙山以东?檀木城?”孙破军眨了眨眼睛,看来和自己猜测的不错,这里果然是风城的属地。“多谢这位大哥,我是从极远的蛮荒山林中来的,前往风城寻人,不知道这里距离风城还有多少路程?”
“风城?”领头的战士有些诧异的看着孙破军。“往东直走一万里,就能到风城了。普通人想要从这里去风城,恐怕要走上好几年,小兄弟你若是想要去风城,我建议你去买一头赤角兽代步,估计十来天就能到了。”
孙破军谢过了那名战士,走进了檀木城,看到城中的街道两旁商铺林立,商人小贩往来行走,热闹非凡。那地上的货物,更是聆郎满目,天南地北的东西似乎都能在这里寻找的到,兽皮,草药,矿石等等,偶尔出现的一两块极品的玉髓,更是引起了周围人的竞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显示这里的民风似乎非常淳朴。
可是这些现在都不是孙破军关心的事情了,现在的孙破军只想大快朵颐的吃上一顿,自从进入地宫之后,自己似乎就再也没有吃过食物了,每天只是依靠那些能量液维持生命,出了地宫之后,为了赶路,每天也只是实用一些野果而已,可以说,对食物的渴望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过。
随意选了一家小酒楼走了进去,吩咐大酒大肉的端上。那酒保也是一个势利眼,见孙破军穿的破破烂烂,还以为是个穷鬼来吃霸王餐的呢,毕竟这里往来商队众多,人员复杂无比,每天遇到几个吃饭不付钱的家伙实在是太平常了,这孙破军穿的破破烂烂,看上去就没什么钱,进了酒楼,张口就要大酒大肉,这酒保没动手揍孙破军就已经算是不错啦。
孙破军自然懒得和这种小角色计较,一枚玉钱从孙破军的手上扔到了桌子上,滴溜溜的旋转着。那玉钱在阳光下闪烁着迷人的光芒,看的那酒保是目瞪口呆,只是呆呆的立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只是一个低级的酒保,虽然听说过玉钱的存在,可是在这偏僻的地方,确实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周围几桌的商人走南闯北多年,自然明白这一枚玉钱的购买力,别说吃一顿饭,就算买下这座酒店,也是绰绰有余的了,再次看向孙破军的时候,眼中更是充满的深深的忌惮。
这一枚玉钱也不过相当于一千贝的价值,但这只是天下氏族暂定的兑换比例,而在普通的百姓当中,大家还是更愿意接受价值更高的玉钱,除了玉钱本身容易保存,更因为玉钱本身就属于一种战备资源,更是受到了普通百姓的追逐,在这乱世当中,只有玉钱才是真正的硬通货,是自己能够活下去的保证。这玉钱不仅是财富的象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同样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就算这些一旁的商人虽然有钱,有时一个商队的货物加在一起足有上万贝,但要他们拿出一枚玉钱,确实如此的困难,只流通于上层的玉钱,对底层的民众来说,拥有着莫名的吸引力。
酒肉在老板的督促下很快就搬上了桌,酒店的老板,一名四十多岁,面白体宽的胖子一直陪在旁边。酒是烈酒,肉是好肉,只不过烹饪的方法实在太过粗燥,除了一把粗糙的还含有沙子的海盐作为调味料以外,别无他物,若不是这肉质本身细腻可口,孙破军宁可去吃野外的野果。
足足吃了十几人份的肉食,孙破军才满意的抹了抹嘴巴,大叫了一声:“结账!”
那一直陪在一旁的酒店老板有些畏惧的看着孙破军,他可不是他那没有见过世面的酒保外甥,那小子只知道以貌取人,早晚要出大事。这酒店老板能在这檀木城经营酒店,每日接待三教九流,来往之人,若是没有一点眼力劲,这酒楼早就被人给拆了。他见孙破军虽然衣服破烂不堪,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衣服破烂之处漏出来的线头居然是银丝的,一件衣服内里的线头都是银丝的,可想这件衣服若是完好无损的,岂不是价值千金?此人来历必定非同小可。这些权贵之人往往视平民如草芥,同时还瑕疵必报,若自己真的得罪了他们,最好的结果恐怕也只能落个弃家逃跑。想到这里,酒店老板头上冷汗直冒,小心翼翼的组织了一下语言,又想了一下措辞,这才说道:“这位小爷,一共四百贝。”
“四百贝?”孙破军楞了一下,他可没有吃饭不付钱的习惯,虽然这些肉食有些难吃,但毕竟份量够多,自己吃起来也是非常的爽快。四百贝,听上去似乎很多的样子,不知道这一枚玉钱够不够啊?”
“什么?小爷,您要用这玉钱来支付?”那酒店老板似乎听到了一个最不可思议的消息一样,居然有些神经质的问道。“小爷,这段饭就算是我们小店孝敬您的了,这钱,您还是收回去吧,我可承受不起这枚玉钱啊。”
“哦?”孙颇军有些诧异的看了一眼酒店老板,又看了一眼店外几个如狼似虎的壮汉,顿时反应了过来。这老板也是一个聪明人,知道自己没有保护这枚玉钱的能力,匹夫无罪,怀璧其玉,这枚玉钱若是落到酒店老板的手中,说不定就会成为一道架在脖子上的利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落了下来。
“我孙破军从来就不白吃别人的东西,既然你不要这玉钱,我也不勉强你,这样吧,我就用这把匕首来抵偿这顿饭钱。”
一柄半尺宽半寸厚两尺长,纯钢锻造的匕首被孙破军扔到了桌上,这把匕首是孙破军在草原上顺手牵羊过来的,刚才路过市集,一把类似的,青铜打造的匕首到卖到了三百贝,孙破军相信,这把匕首的价值绝对要超过这顿饭。
如果老板仍然不肯接受,那孙破军也不介意吃一顿霸王餐,至少心理上没有负罪感了。
好在老板明智的将匕首收了起来,一把纯钢锻造的匕首罢了,成本价不过七八百贝而已,这么一点钱,酒店老板相信不会有任何人来找自己麻烦,和那扎手的玉钱不一样,这匕首就算当原材料去卖,都不止四百贝了,这一顿,自己算是赚了。
“老板,我还有点事情想问问你,你这里有没有安静一点的地方啊?”孙破军环视了一眼四周,慢慢的说道。“当然,若是你的回答能让我满意,这赏钱,我也不会少你的!”
酒店老板双眼一亮,顿时明白了孙破军的意思。“有有有,小爷,后院是我居住的地方,绝对安静,小爷如是不嫌弃,还请移步后院,小爷想要消息的消息若是在我这檀香酒楼打探不到,那在这檀香城当中也一定打探不到,我檀香酒楼可是这檀香城当中消息最灵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