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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看来这个匈奴部落靠近长城,常年越过长城南下劫掠雍州并州,抢到了不少资源,日子过得很好,兵强马壮不说,还拥有了睥睨长城以南诸侯的自信。

“中原小儿,也敢进兵我匈奴铁血男儿的草原!”对方领头的喝道,跋扈嚣张,没想到还说了一口标准的汉语。

“汝等”赵云正要开口叫阵,我挥手止住他,淡淡说道:“不用多说什么,五万大军一齐冲锋,一个不留。”

“好。”赵云答道,然后大手一挥,喝道:“冲杀!一个不留!”

己方兵马数十倍于敌军,以势压人,这种打法,不讲什么兵法策略,什么阴谋诡计,却是最稳妥的胜战之法。

匈奴,青壮年男子一上马就能征战,这是草原游牧民族最大的优势,也是最大的劣势。因为青壮年男子皆是勇士,个个武艺不凡,所以没有受到中原士卒一样的正规训练,纪律疏散。

战争,可不是一个人的事。金庸的书里就提到过,一万武林高手,却比不上一万拿着长枪长戟的士卒。

所谓量变引起质变。就像此刻,在这群匈奴人的眼中,五万中原骑兵一言不发冲杀过来,虽然每个中原小兵的都赶不上他们健壮,胯下的马更是比草原上的马瘦弱几分;只是,五万骑兵,却不能用一个个卑微弱小的人来计算;而是一个整体,一个团结友爱、不离不弃的整体。

数千匈奴士卒,所谓劫掠中原不过是散兵游泳,抢夺一些手无寸铁的百姓,何时见过五万骑兵一起冲锋?

壮观震撼的场面,犹如洪水在草原上冲刷过来,又犹如突然来袭的沙尘暴,又像高山炸裂开乱石冲滚过来。是不可阻止又不能抗击的灾难。

心惊,胆颤;战意,已经全然消退了。

匈奴士卒,还没有与冲杀过来的五万长安骑兵接触,就纷纷溃散了。

领头的匈奴将领发现情况不妙,但好歹是一方头目,却不会临阵脱逃,向士卒吼道:“跑什么跑!都抓紧马缰,跟我冲杀过去!”

只是,平时训练很少,终于在这里产生了成果,数千匈奴士卒,还是自顾自仓皇着退散。

赵云冲在五万大军最前,距离匈奴将领只有一尺之隔,疾驰在白马上的赵云向匈奴武将喝道:

“黄口小儿!接本将军一枪!”

那匈奴武将回过头,两军对战,生死攸关,却无暇去管逃亡的士卒了,紧握手中的长枪,全身调整到最佳状态,双腿在胯下马身上夹紧。坐骑就带着他飞奔而出,向赵云冲去,宛如两颗流星就要撞击。

下一刻,一白一黑两个身影交叉而过,黑的悄无声息地摔下马;而那员白衣将领冲势不减,继续袭杀匈奴挞子。

两军接触,单方面的屠杀正式开始。

这个部落的匈奴两三千士卒,根本不能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就像是尘埃一般,直接淹没在五万大军中了。胜败,已成定局。

不过那些匈奴子弟,到底也是草原上的铁血男儿。

虽然在远远地望见五万中原骑兵冲击过来时,有些胆颤心惊,战意消散,后退逃避。但是,当十死无生的挑战真正来临,当自己在缓缓后退时被数十人包围起来,回头一望,就只剩下了自己,再次看向前方,这群以往自己蔑视不堪的中原小儿,此刻面无表情冷酷肃穆地冲杀过来,铮亮的铠甲反射着似血的夕阳,宛如一身血衣。

这一刻,匈奴子弟再也没有逃避的勇气,那份暂时消退了的从来都是盛气凌人的战意,再次爆发出来,一声啸天的嘶吼“嗷呜呜!”,宛如草原上的野狼,向对方军马冲杀过去。

草原男儿的野性、狂性,来自茹毛饮血的时代,从不因文明的约束而消退。

只是,狼是群居动物,像匈奴士卒这般,一个个落单了;一匹狼,面对一群棱角坚硬的山羊,也只能仓皇退却;更何况是面对从不缺乏阴谋诡计的人呢。

“杀啊!”

“冲啊!”

一声声喊声,在广袤的草原上响起。

远处正率领着兵马游动准备去并州劫掠一番的匈奴左贤王刘豹,听到隐隐约约的来自河套草原上的喊杀声,不由恨铁不成钢地叹息:“这群兔崽子,又在火并了。傻。不知道去夺取汉人的土地、财宝、女子。”

残阳似血,似血的残阳纵然心有不甘,也只能好不停留的落下。

草原上,明月的光辉倾洒而下,空旷盈视,一览无余,视线没有遇到阻碍,整片草原呈现在眼前。

战斗已经结束,霍峻来禀报说道:“报告世子,部落里的青壮年男子有三千多人,已经全部屠杀!”

我冷漠地扫视着草地上的一摊摊血,一具具尸体,血肉模糊,看不出哪里是手哪里是腿了。匈奴士卒被我军围攻,通常都是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同时被多个武器灭杀了。衰落下马身亡后,又经过五万大军的来回践踏,若是还有一口气,便是生不如死。

耳畔不停想起匈奴部落中女子和老人的哭泣声,虽然不停地被长安士卒们斥责喝止,却断断续续,袅袅不绝,而孩童们,更多的是呆滞,呆滞地望着皎洁白净的月光照耀下的血红色的草原。

我叹息着说道:“我军伤亡如何呢?”

霍峻坚毅地答道:“战亡一百,重伤二百,轻伤一千。”语气冰冷,不带一丝情感,战争嘛,总要死人的。霍峻是沙场老将,四五十岁的人,对于麾下将士们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早就习惯了。

可是我,却有几分惆怅,一想到还要继续征战匈奴,整个河套草原打下来,不知要死多少人,便有些消沉。

霍峻看出我的消沉,说道:“世子的仁爱之心,将士们都看着眼里,这也是我们全心全意为世子征战的原因。只要为了天下太平,将士们战死沙场,都是死得其所。臣请世子放下妇人之仁!”

我嘴角一抽,邪笑着说道:“好吧,先让体力充沛的士卒们深挖几个坑,把死去的人都埋了。然后把死去的战马都煮了,兄弟们好好吃一顿。我们休整一夜,明天再次出发;留下一千受伤的士卒,休养一番后,整编成运输团队,负责把匈奴族的女人和小孩运送到长城以内,让他们只能说汉语。”

第二日,我统帅五万大军一齐行动(其实是把军队指挥权交给赵云庞统杨秋吴懿霍峻五人,我发布一些重要的命令,譬如开始行军、开始进攻等后,就躲在中军中),再次袭击了一个匈奴部落。

不过,这个部落很小,人数不到一千,能上马作战的只有数百。行伍最前的赵云望向位处中军的我,我点点头,赵云一声令下,五万大军一哄而上,地方数百骑兵连逃亡的机会都没有。

灭掉部落的青壮年男子后,女人小孩运送到长城以内同化,男人放在原处颐养天年。

第三日,再次向西北方向深入,灭到一个匈奴村落。仅仅是一天的形成,环境却发生了偌大的变化:以往是一眼望去没有边界的草原,当然事实证明人眼是非常不靠谱的,现在我就站在草原和沙漠的交接处。

不过却不是简单的后面是草原,前面是沙漠,然后情节发展为我统帅大军经过千辛万苦穿过沙漠,大刀匈奴皇庭,出其不意啥得他们措手不及,匈奴平定。

河套地区,可以说就是三片大型沙漠,北方一块,西南一块,东南一块。然后三片沙漠之间,就是在地图上看起来“丁”字型,狭小的像通道一样的草原。

世界很大,地图上就是一条狭窄的通道,人眼却看不到边。

不过我们前三天,却还没有进入沙漠区域,这一刻,夕阳西下,我静静矗立着望着北方的天际,却怎么也找不到北极星。

怅望前方两侧,都是草色渐渐消散,一席茏黄弥散而出,不停向外延伸,不时间有阵阵粗糙的风沙来袭,刺人耳目。

我狂放着笑道:“哈,说什么卫青霍去病深入大漠,鞭辟匈奴之功;在孤看来,不过是笑话。只不过是没有好好考察地情,袭击匈奴,还越过沙漠,白白浪费了众多士卒的生命。如今孤要逐击匈奴,却不踏进沙漠半步。哈哈。”

笑起来,颇有些疯癫,众人不知道笑点在哪,只能哂哂陪笑。

唯有庞统司马懿哈哈大笑,庞统身着甲胄,此刻就像是三军总元帅在面对这整个匈奴整个鲜卑豪放不羁地大笑,蔑视敌军,仿佛草原已经是囊中之物;而司马懿笑得发须飘飞,一身秀袍在众多金袍绣甲中显得格外突兀,倒有几分世间的谪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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