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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歪唇男人(2)

“她知道他一定出了什么事,就顺着台阶跑了下去——那个房子恰好就是你今晚看到我曾待过的那个烟馆——她一下子闯进那所房子的前屋,正当她横穿屋子打算爬上通向二楼的楼梯时,她在楼梯口碰到了我之前提到过的印度人,被他推搡回来。很快,那个家伙的一个丹麦助手把她推到了街上。数不清的疑虑和震惊充斥在她心里,她沿着小巷跑了出去,幸运的是,她来到弗雷斯诺街头时恰好遇到正要去值岗的一位巡官和几名巡捕。巡官和两名巡捕和她回到烟馆那里。虽然那个烟馆老板不断地阻拦,但他们还是进入到刚刚圣克莱尔先生所在的那间屋子。屋里并没有什么他曾待过的迹象。甚至在整个楼层,他们也只见到一个跛脚的、面目凶狠的家伙。这家伙和那个印度人一起赌咒发誓说,那个下午他们没有见过任何人曾到过这层楼的前屋。他们的拒不承认,让巡官很是无趣,并且差不多认定圣克莱尔太太眼花了;就在这时,她猛地大喊一声,一下子扑到了桌上的一个小小的松木盒前,掀开盒盖,一大堆儿童玩具积木被她哗地倒了出来,这些玩具就是他走之前答应带回家的那些。

“这个发现,以及那个瘸子脸上明显的惊愕样子,都让巡官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他们对所有房间都认真地进行了检查,其结果就是这一切指向了一件可憎的罪行。陈设简朴的前屋是为起居之用。这间屋子一直通向另一间小卧室,从那间小卧室望去,则是一段码头的背部。一段窄长的地段连接着码头和卧室窗户,以及退潮时干涸,但在涨潮时却有至少四英尺深的河水。卧室的窗户相当宽敞,可从下边打开。在搜查房间时,他们在窗框上发现了斑斑血迹,有几滴还一直滴在卧室的地板上。而在前屋,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被发现在一条帷幕的后面,缺的只有那件上衣。这里包括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及手表。但在这些衣物上都无法看出有任何暴行的痕迹,而且也没有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踪影。显然他应该是从窗户跑出去的,因为这附近没有任何别的出路。但窗框上残留的不祥血迹,却向人们昭示着他游泳逃生的不可能性,因为在这幕悲剧发生的同时,潮水已经涨到了顶点。

“再向你介绍一下那几个和本案有很大牵连的歹徒吧。那个印度阿三劣迹斑斑,是个闻名遐迩的浑蛋。但是,根据圣克莱尔太太的描述,仅仅在她丈夫出现在窗口几秒钟后,这家伙就赶到了楼梯口那里。因此他应该只是这桩罪案的帮凶罢了。他辩解说自己毫不知情,他推说自己并不关心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任何行为。他也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衣物何以出现在那间屋子里支吾不清。

“这就是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而那个险恶的瘸子则在三层楼上住,他应该最后亲眼看到过圣克莱尔先生。他的名字叫休·布恩,他那丑恶的面孔为来到伦敦旧城区的人们所熟悉。他靠乞讨过活,为了避免警察的管制,他往往扮作一个卖蜡火柴的小贩。从针线街往南走一点,在左手那边,你能看到那里的一个小墙角,他每天都会坐在那儿,把腿盘着,几盒少得可怜的火柴就放在膝上。因为他那副惹人哀怜的长相,施舍给他的钱就像雨点般地飞进他搁在人行道边的一顶油腻不堪的皮革帽子中。在我想要了解他是如何以乞讨为生的情况之前,我还曾多次观察过他;但或许只有真正了解他的乞讨状况后,我才因他在短暂时间内的收获之多感到吃惊。你知道他的形象有多么异常,从他面前经过的人似乎没有不看他一眼的。一头红发蓬松着;一块伤疤把那张苍白的面孔弄得难看至极,只要伤疤一收缩,上唇的外部边缘就会翻卷上去;那副下巴如巴儿狗一般;与头发的颜色截然相反,他长着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这样的衣服妆容和一般的乞丐该有多么大的不同啊。而且,他显然还有着超群的智力,即使过路人投给他的是毫无用处的破烂东西,他也有话搭讪。而今我们已经知道他就是那个在烟馆寄宿的人;而且,要是有个人最后目睹了圣克莱尔先生,那就只能是他。”

“可他是个瘸子啊!”我说,“他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对付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呢?”

“要是只看走路这一点,他一瘸一拐,确实是个残废人;但毋庸置疑,在别的方面,他显然营养充足,很有力气。也许你知道的医学经验能帮助我们,华生,一肢不灵是个弱点,但它常常能因其他肢体的特别健壮有力而得到补偿。”

“嗯,也许,你还是继续说下去吧。”

“一见窗框上的血迹,圣克莱尔太太马上就晕了,一位巡捕驾车把她送回了家——即使她留在现场也毫无用处。负责本案的是巴顿巡官,他把所有房屋都仔细检查了一遍,但并未发现任何能破案的线索。他们当时犯了个错误,就是并未立刻逮捕休·布恩,这给了他足够的时间和他那位印度朋友相互串供。但这个错误总算很快得到纠正。他被搜查并拘捕起来,但仍没有任何证据能将他定罪。是的,他的汗衫右手袖子上染了些血迹,但他随即指着自己左手第四指指甲边上被刀割破的地方,说是从那里流出来的血;而且还说他不久前曾在窗户那边走过,那里的血斑应该也是这样来的。他称自己从未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称对于自己房里的那些衣物,他和警方同样深感疑惑。而对圣克莱尔太太提供的曾见到她丈夫在窗前出现的事实,他认为一定是她疯了,否则就是做梦。可是尽管他不停抗议,他还是被带到了警察局。而烟馆这边,巡官留在了那所房中,寄希望于退潮后能得到些新线索。”

“居然真的有新线索,尽管泥滩上并没有出现他们害怕找到的东西。因为他们找到的是内维尔·圣克莱尔的上衣,而不是他本人。退潮后的泥滩上,只有这件上衣留了下来。你猜猜他们在那件衣服的衣袋中发现了什么?”

“嘿嘿,你连想都想不到。421个便士和270个半便士塞满了几乎每个口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件上衣没有被潮水冲走。而人的躯体却不知道哪里去了。那间房子和码头间的潮水退却时十分汹涌。看起来应该是这件上衣因为沉重而被留了下来,而那被剥光衣服的躯体则被冲进了河里。”

“但是,我听你说到,别的所有衣服他们都在屋子里找到了,难道当时圣克莱尔先生身上仅仅穿有一件上衣?”

“不是的,伙计,这件事还能自圆其说。我们假设布恩这个人将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到了窗外,但当时并没有人看到这件事,那他应该干什么呢?第一感觉当然要把屋里这些泄露实情的衣服消灭掉。所以他把衣服抓起来,扔出窗外。可是就在他向外抛时,他接着想到:上衣会在水中漂起来,不会下沉。他已经没多少时间了,因为那位太太要跑上楼来而在楼下吵闹的声音传了上来,或许他已经在他的印度同伙那儿听说了一批巡捕正赶来这里。这是刻不容缓的时候。他马上冲到他密藏乞讨中积蓄起来的银钱的地方。他开始胡乱抓起硬币,尽量往上衣的衣袋中塞去,这样上衣才不会浮出水面,从而深沉水底。他抛出了这件上衣后,还试图用相同方法处理掉别的衣服,但楼下急匆匆的脚步声已经响起——巡捕已经冲了上来,他所能做的仅仅是把窗子关上。”

“这样听起来还是很合乎逻辑的。”

“嗯,但这也仅仅能作为咱们的一个有用的假定,暂时我还没找到更好的。我之前说过,休·布恩已经被关到了警察局里,可是谁也无法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他的罪嫌。很长时间以来,他在人们眼中只是个专门靠乞讨生存的人,似乎他有着安静而无害于人的生活。现在已经有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可这个问题和过去一样仍然远远无法得到解决。我可以提一下这些问题:内维尔·圣克莱尔为什么去烟馆?他在烟馆时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在去了哪儿?他的失踪和休·布恩有何关系?我在想,即使在我所有的经验中,也没有哪件案子,看上去似乎不难,可是却一下子出现了很多困难。”

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边讲述着这许多奇怪的事情,一边驱赶着我们的马车快速驶过这座大城市的郊区,最后那些零落分散的房子都被我们甩在了身后。马车开始沿着两旁设有篱笆的乡间小路前行。他讲完这些事件时,我们刚好从两个房舍疏落的村庄间穿过,几家窗子内微微闪着灯光。

“我们此刻已经赶到了李镇的郊区,”我的伙伴说道,“虽然我们的旅途不长,但一路上却要接触三个英格兰的郡县,我们的出发地在米德尔赛克斯,然后经过萨里,最后一直到达肯特郡。你看到前面树丛中的灯光了吗?杉园就在那里。一位妇女就坐在灯旁,她心急如焚,我们的马蹄声应该已经传到她那静静谛听的耳朵里了。”

“可你为何不在贝克街处理这件案子呢?”

“很多事情在这儿侦查都要方便得多。而且圣克莱尔太太早就盛情安排了两间屋子给我使用。你不用担心,她肯定十分欢迎我的朋友和伙伴。华生,我并未得到任何和她丈夫有关的消息,此时我还真的很怕见她。瞧,我们已经到了。”

我们的车在一座大别墅前停下了,这是座坐落在庭园中的别墅。这时有个马童跑了过来,把马头拉住了。我和福尔摩斯下了车,接着走上一条直通楼前的、曲折的碎石路。我们来到楼前时,楼门已经打开,门口立着一位白肤金发的小妇人,她身着一套浅色细纱布的衣服,一些粉红色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就镶在衣服的颈口和腕口处。灯光照映,更显得亭亭玉立,她一手扶门,另一只手热情地半举着。她微弯着腰,向前探着头,目光热切地凝视我们,双唇微张,似乎是要向我们提出询问。

“噢?”她不禁喊道,“怎么了呢?”接着,她已经看出了我们二人,之前的声音中还充满希望;可一见到我的伙伴摇头耸肩,这声音转而成为痛苦的呻吟了。

“没有好消息吗?”“没有”

“也没有坏消息?”“也没有”

“谢天谢地!快进来吧!你们肯定十分辛苦,忙碌了这一整天。”

“华生医生,他是我的好友。他曾在我之前的几个案子里,极大地帮助过我,对他能和我一起来侦查这件案子,我感到十分荣幸。”

“很高兴能认识您,”她说着,和我热烈地握手,“要不是顾及我们受到的打击太过突然的话,我希望您能原谅我们可能对您的招待不周。”

“亲爱的太太,”我回答说,“我是个在战争中磨炼出来的老战士,即使并非如此,也请您务必不要和我客气。其实能在某些方面帮助您或者我的老朋友,我都是深感荣幸的。”

“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对我的朋友说,此时我们已经一路走到一间灯光闪亮的餐室,桌上是冷餐,“我能不能问您一两个有些直接的问题,希望您能坦率地回答我。”

“可以,你说吧,太太。”

“请您不用担心我的情绪。我还不至于歇斯底里,也不会那么容易晕倒。我只是想听听您心中的看法。”

“哪个方面的呢?”

“请您说实话,您觉得内维尔是否还活着?”

这个问题让歇洛克·福尔摩斯也窘住了。“说实话,请您告诉我!”她又重复了一句,站在地毯上的目光向下直直地盯着我的朋友,此时他正仰着身体坐进一张柳条椅里。

“嗯,太太,我是说实话,我并不能肯定。”

“你的意思是他死了?难道是被谋杀了?”

“我不这样想。也许。”

“他遇害时是哪一天?”

“星期一。”

“可是,福尔摩斯先生,不知道您能否向我解释下我今天接到的他的来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突然从椅子里弹起来,就像是触电一般。

“你说什么?”他大叫道。

“没错,就在今天。”她笑着面对我们,手中高举一张小纸条。

“我能看一下吗?”

“没问题。”

他一把抓过那张纸条,把它摊开在桌子上,然后挪过灯,仔细地审视。我也站起来,透过他背后看着那张纸。信封的纸相当粗糙,邮戳盖着格雷夫森德地方,发信日期就写着当天,实际上是前一天,因为我们来时午夜就已经过了。

“字迹太潦草了,”福尔摩斯自语道,“这似乎并不是您先生的笔迹,夫人。”

“确实不是,但信应该是他写的。”

“我还认为,无论是谁写的信封,他都不得不去问一下地址。”

“您为什么这样说?”

“这个人名,您瞧瞧,是用黑墨水写出来的,然后让它自行阴干。但别的字却都呈灰黑色,也就是说这些字在写完后曾用吸墨纸吸过。要是一气呵成,然后用吸墨纸吸过,那么总有些字不会成为深黑色。这个人先写的是人名,又过了会儿,才写好地址,显然他对这个地址并不熟悉。这虽然是个小事,但小事不代表就不重要。现在再让我们好好看看信吧。嘿!这信里还附有别的东西呢!”

“是的,还有枚戒指,这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肯定这就是您丈夫写的吗?”

“这确实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嗯,他在匆忙中往往就写这种笔迹。虽然和平时的不太一样,但我却能认得出来。”

亲爱的:

别害怕。所有一切都会慢慢变好的。大错已经铸成,也许只有费些时间才能加以纠正。好好耐心等待吧。

内维尔

“这封信应该是一个人用铅笔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写的,纸上并无水纹。看!它还应该是被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从格雷夫森德在今天寄出去的。胶水粘上的封口,要是我没弄错的话,封信之人还在不停地嚼着烟草。太太,您那么肯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确实很肯定。这就是内维尔写出来的字。”

“信物应该是今天寄自格雷夫森德。不错,圣克莱尔太太,乌云快要散尽,尽管我不太应该唐突地说危险已经没了。”

“那么他肯定还在人间了,福尔摩斯先生?”

“要不然这笔迹就是人为的巧妙伪造,以此来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至于那枚戒指,其实什么都证明不了。任何人都能把它从他手上取下来。”

“不,不会的,这笔迹就是他亲手写的!”

“好的。但是,它可能星期一就写了,可到了今天才寄出。”

“那倒也有可能。”

“如此说来,这一段时间还可能发生更多的事。”

“是啊,可您不要总给我泼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肯定他没有出事。在我们二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心灵感应。要是他遇到不幸,我也能感应得到。就在他离开我的那一天,他不小心在卧室把手割破,而当时在餐室里的我却知道他准出了什么事,所以我立即跑上楼。您想这么点小事我都会反应那么快,要是他真的出了事故,我怎会毫无感应呢?”

“我见过很多世面,也很清楚有时一位妇女凭直觉得到的印象要比分析推理家的推理更有价值。这封信就是支持您看法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然而,要是您的丈夫真的还在人世,而且还可以写信,那又能如何解释他至今还留在外面而没有回家呢?”

“我还想不出这到底是怎样一回事,这确实难以理解。”

“他星期一那天离开您的时候,有没有说过什么?”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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