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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谁和谁最后散落在天涯(1)

可乐还在,只不见香草

这一天,顾子若一个人坐在街边喝一杯可乐。年轻时那些热血的朋友,那个喜欢笑的甜蜜爱人,都像这些短暂的气泡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找遍整个城市的菜单,也没有一道叫“可乐鸡翅”的菜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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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那年,顾子若还是热血青年,35℃的天气里伙同一帮兄弟在球场打球。他的女朋友林季真守在场边,拿着他的杯子和毛巾,每当他投进一个漂亮的3分,她总是全场最早跳起来欢呼的那一个。

顾子若的身边,有一个林季真。这是N大人人都知道的事。她场场都去篮球场加油,每次都从校外的超市买家庭装可乐带去。

顾子若和兄弟们分享着这样欢乐的饮料,也毫不掩饰地招摇着他的爱情。他总在球赛结束后搂着林季真甜蜜地扬长而去。花香满径,整个校园的人看见他们都会微笑。

大四时,顾子若在校外租了房,为成为一个正式的上班族而准备。22岁生日那天,他叫了一堆同学去住所,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林季真在屋外陪大家说着话,一杯杯地倒着可乐。那是年轻聚会里不可缺少的饮料,气泡充足,热闹而甜蜜。

开席的时候,众人起哄:“你这个二十四孝男友,每次都是你下厨,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尝到你女朋友的手艺啊?”人人皆知林季真是独生女,家境优越,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家务事一概不会。

顾子若喝了一大口可乐,一把搂过林季真的肩膀,朗声答道:“我的女朋友,哪里需要下厨啊,会倒可乐就行啦!”

顾子若毕业后去了软件公司,加班加点是常事。这样日积月累,他生了一场胃病,在医院住了一周。林季真总换着法子给他做好吃的。出院那天,一大帮队友纷纷起哄,没想到顾子若生了一场病,倒点化了林季真的厨艺。那些汤,煲得很不错呢。

林季真亦笑,偷偷地把一双手藏在身后。没有人知道,这双纤细的手,满布着大大小小的伤痕;亦没有人知道,她用了多少毅力,才克服了对明晃晃的刀具、灼热的炉火和那些动物尸体的恐惧。

出院以后的第一餐饭是林季真煮的,那是一道可乐鸡翅,色泽浓郁,鸡肉鲜嫩,口味清甜。由于借了可乐的香,对味蕾是种奇妙的勾引。顾子若吃得食指大动,连声赞好。林季真放了筷子,定定地看着他吃,眼睛里都是满足。

从此只要顾子若回家吃饭,林季真便会煮这道菜来犒劳他的胃,把所有的鸡翅夹到他碗里。他吃得尽兴,林季真看得开心。

2

两年后顾子若外派北京,认识了总部的秘书林珊珊。一开始只是谈得来,吃餐饭,一起散散步,或是一起看场电影。大概所有感情的起头都差不多,顾子若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这样轻易陷落。

他很幸运,林珊珊精通厨艺,只是她从川中来,格外注重调味,各式辣酱、红油、泡椒轮番上阵,每次菜未见,先是一股子味道霸道地闯出来。

人的味觉真是奇怪的东西,受得了咸,便回不了淡;受得了辣,便回不了清甜。那年他回到故乡,吃着林季真精心烧制的可乐鸡翅,竟觉得索然寡味。他连问了好几遍,你是不是忘了放盐?林季真一遍又一遍地答,放了,确实是放了。他问不出什么,唯有埋头吃饭。林季真坐在对面,看着他吃,两人之间,是沉默的巨大鸿沟。

回到北京后,每个夜晚,他握着电话,都想跟林季真摊牌,每次都是清了清嗓子又退缩下来。顾子若有时候在电话里竟会莫名地口吃,林季真总是安慰他说,别急,别急,慢慢说。到最后顾子若只得不发一言,电话两头,两人相对沉默,秒针这样滴答响起,时间缓缓淌过。

3

顾子若终于还是下决心带林珊珊回到原来的城市,推开之前租住的房门,竟然发现桌上落了厚厚的尘。顾子若这才想起来,已经有一个月没有接到过林季真的电话了。

他拨打那个熟悉的号码,只有机械的女声回答他,有事请留言。他想说林季真我们见一面吧,却无论如何说不出口。

顾子若一回来便不似在北京那样拼命了,一来毕竟不是初出茅庐,已有了些底气;二来在北京的两年他透支得太厉害,实在想抓紧机会歇一歇。

可林珊珊不这么想。眼见着当年的青年才俊懒散下来,她渐有不满滋生。他们目前手头的钱只够在此地买一个两房的小居室,若有了孩子或是接父母过来恐怕都很困难。后来狠一狠心,从安逸的秘书职位上跳出来,转去销售部。一个一个市场跑,有时候对方的大老板去工地视察,她也去围追堵截,好好的白色羊皮靴子踩进泥水里也顾不得心疼。这样一天下来,精疲力竭,顾子若做好晚餐等她回来,她却连吃的力气都没有,匆匆扒两口便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渐渐地,林珊珊向着女强人的路子一路走下去,顾子若便天天在外面吃快餐。不知道是不是小吃店的食物不干净,顾子若生了一场严重的肠胃病,在深夜里腹痛得死去活来,林珊珊的电话却始终打不通……

林珊珊直到第三天下午才出现,据说是临时出了个差。双方都心知肚明两人已经穷途末路,分手是最好的选择。

4

顾子若恢复了单身,他的胃不似从前一般铜墙铁壁,只能吃清淡的食物了。

他突然开始想念那一年的林季真,想念她亲手做的可乐鸡翅,浅淡的香,清甜的味,有种温暖踏实的味道。从此他每进一家餐厅,必先问有没有可乐鸡翅这道菜,侍者总是回答没有。

也曾买了材料自己做,来来去去却再也没有当年林季真煮的味道。从此这道菜成了他心里的挂念。

半年后的某天,顾子若在书店里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试探着喊,林季真。对方回过头来,竟真是林季真。他与她在咖啡馆里小坐,顾子若胃不好,便叫了奶昔,林季真却点了可乐。当那杯气泡新鲜的饮料端上来,顾子若觉得,年轻时的岁月又回来了。林季真却没有给他回到过去的机会,她说,其实,她偷偷去过北京。

那夜她一直站在他的楼下,看窗内透出温暖如水的浅黄色灯光。站在北京零下10℃的天气里,听见狂风似刀片般刮过她单薄的身体,她听见自己原本完整的内心溃败不堪……

林季真很平静地讲述着这些惊心动魄的往事,她是真的放下了,她即将去美国念MBA,正在筹备相关事宜。

顾子若看着她,内疚不堪。可是他忍不住问:“为什么你做的可乐鸡翅那样好吃,我却做不出来?”林季真一样样地同他确认,可有在鸡翅上划小口,可有腌制30分钟以上。顾子若一一答有。林季真一拍额头:“啊,我知道了,我当时用的是香草味的可乐,所以有种特别的甜香。”

香草味的可乐早已停产,这个为对抗百事可乐而造出来的竞争产品,寿命并不长。可是顾子若会一直记得它,记得它的甜香,也记得那些永不复返的青春时光。

因为胃的问题,他不太能喝可乐了,可还是习惯买上一杯,坐在街边的长椅上,看人潮来去,看云卷云舒。一声声地,听着气泡声稀疏了;一声声地,听着青春和爱情都远去了。

记得,那浸满橘香的遇见

中学的学校,是一所百年名校。学校郁郁葱葱的,就像一个古老的植物园。校园的围墙那头,是一所橘园。入校不久,正是秋天,墨绿的叶间,金红色的小橘子若隐若现,如同一盏盏玲珑剔透的小灯笼,看得男生们心里痒痒的。他自然也是。

体育课,跑过800米,大家坐在地毯一样的茵茵草地上休息。凉风忽地吹过面庞,他隐约听到她清脆的声音:“是啊,我也最爱吃橘子了……”他不觉转过头,穿着清爽的白T恤的女孩子,风吹起她的乌发,拂出一张生动的脸。他心里微微一动,是她。

他当然记得第一次看到她的场景。

他喜欢晨跑,就在第一天来校晨跑的时候,也是在这茵茵草地旁,见到了一个女孩。她有着清新而又倔强的轮廓,令他不由得怔住,然后心旌摇荡。

她穿着清爽的T恤和清爽的短裤,有着清爽的短发和清爽的白球鞋。她见他看着她,便很大方地抿着嘴一笑,然后跑了过去。他心里温柔地动了一下,宛若有橘子的清香弥漫心间。

上课了才发现,原来这个清爽的女孩就在同班。顷刻间,喜悦漫天铺地。如同樱花最烂漫的季节,只要风轻轻一吹,洁净细小的粉色花瓣就飞满整个天空。

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终于有一天,他主动提议,男生们翻过围墙去。

站在橘树林,满身都浮动着让人心神疏朗的清凉清香。他心里却突然浮起她的眉眼来,含笑的,生动的,清爽的。也是在那么一个清凉的早晨,他碰到了那个清爽的女孩,从此念念不忘。

他们摘了很多金红色的小橘子,用衣服兜了。他找到守橘园的老人,付清了钱款。老人笑道,你们这些孩子就是爱闹,等橘子上市去买不是一样嘛,还跑过来自己摘。

他只是笑。不一样,感觉完全不一样。大家都回去了,而他跑到女生宿舍楼下。她下楼来了。她看到香樟树下的那个少年,眉眼俊朗,含笑望着她。那笑容,是多么干净,仿佛散发着淡淡清香。

她低着头,提着裙角,小心地单足跳着走近。早晨的草地上遍是晶亮的露珠,沾湿了她光洁的脚背,有细碎的清响,音乐一般,不知道是露珠坠地的声音,还是心中花儿绽放的声音。

他始终只是微笑着,忽然伸手。金红色的小橘子,便跃入了她的掌心。她惊喜地抬头,却见他的眼睛是如此明亮,亮得如同她手中带着露水的橘子。

她含笑接过橘子,他傻傻地看着她。她一低头的羞涩,让他想起清晨跑步时从林荫道的青碧树叶上滴到他头上的清澈水滴。橘子很小,在女孩洁白的掌心滚来滚去,极为可爱。室友们看到这么好玩的小橘子,都围过来了。很甜,清凉多汁。她忽然有了某种微妙的感觉。

放学时,她禁不住也去橘园。橘园的围墙有一扇小小的铁门,和蔼的老人看她在外面只是隔着铁门静静地看,于是好心地开了门让她进来。

纤长的手指抚过褐色的树皮。想象着他爬树,蹙着眉要摘到那个金红色的橘子,线条明朗的脸显现出孩子的欢喜。于是,仰起头,在金色的阳光下,不由自主地,微微地笑。

在橘园里徜徉,风拂过来,橘叶沙沙轻响。闭上眼睛,只是沉醉。如此许久。

当他第十次把橘子递给她时,他们相视而笑。像是有一种默契似的,他们恋爱了。在十几岁的时候,比爱情浅上几层的喜欢,却足以把整颗心装满。那时候的喜欢,简单到没有理由,可是纯美,而且清香。

不过只是一起做题,一起回家,一起散步,在学得头昏脑涨之时彼此望望,彼此微笑而已,却是心满意足,仿佛整个世界,已经如同一个小小的清甜多汁的果子,可以轻易地握于掌心。

绿意侵人的林荫道,喷泉流珠泻玉,蝉鸣,鸟儿偶尔的清啼,云朵舒舒卷卷。他们并肩走着,不知多少个来回。当然还有橘园。那个对他们来说具有特殊意义的、弥漫着清凉香味的地方。

一个夏日的黄昏,她在橘树下问他,你为什么会喜欢我?他微笑着,我说不出。她嘟起嘴,非要他说。

他凝视着她,说,记得看了一本书,书上有一个句子——我想你也说不出为什么你会喜欢夏天清晨草叶上的露珠和冬天落到掌心的细小雪花。

她于是微笑,想了一阵又仰起头问,那么,你第一次看到我是什么时候?他微笑着,不回答。那是他永远记得的那个清爽的早晨。

于是,两人便都在橘园中徜徉。夕阳中他的眸子温柔如琥珀,仿佛封存着那个夏日的黄昏。明亮的颜色组成的场景,让年轻的心自在地幸福着自己的幸福。

高一、高二,以及传说中暗无天日的高三,就这么风也似的飘过去了。回想,那些惨烈和压力已经淡去,早已不觉压抑,更多的,是一抹一抹琥珀色的美好。然而,毕业也呼啸着而来。

她发挥出色,上了北京的一所名校。而他由于过于紧张,不幸落榜,最后调剂去了南方一所二本大学。现在她大学也快过完了。

后来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他们通了很久的信,但是空间和时间,真的可以很快改变一个人,不过一年时间,仿佛经历了沧海桑田,终于分手。

她穿行在大学的校园,金黄色的银杏叶飘飘洒洒,是以前在电视里才看到的北方独有的澄净清明的美丽秋天。在明亮宽大的宿舍里看书,窗帘轻轻拂起的时候,金色的阳光会照在她青春的面庞上。有时,会停下敲打论文的手,怔怔想起,那个黄昏,他们真的是非常年轻,非常幸福。

放假的时候,她回到家乡,也会回到高中的学校,去到橘园。橘园里只有她一个人。她静静站在那郁郁葱葱的树林里,聆听着初夏芬芳的绿叶间漏下的清脆鸟鸣,安静而微柔的凉风在空气中脉动的清澈波声。

她独自站在清凉的香气里,却是如此寂寞与空荡。

想起和他在一起时满心欢喜地摘在日记里的句子:“我们在一起,会怎么样呢?在一起走过每条街道,在一起蹚过每条河流,在一起发呆,在一起笑,在一起看着你的头发被每一阵风吹过,在一起看太阳落山。如果太阳每天都落山,我们就每天在一起。”

有时,两个人不能永远在一起,可是能够遇见,那是多么美好的事。便如夏日里橘树的清凉芬芳,永远萦绕在年少的记忆中。

他的眉眼,他的笑容,如此鲜明,恍若近在咫尺,触手可及。那逝去的,云淡风轻的年少爱恋,将永是记忆中的完好,充溢淡淡清凉的芬芳。

尽管永不回来。

如果你曾奋不顾身,爱过一个人

我上小学那年,你在我隔壁教室,我知道你是老师最头疼的孩子,被老师关在柜子里,你一下子蹦了出来,结果老师就早产了。从那时候我就被告诫,不要和你说话。

上初中的时候,你又在我的隔壁教室,那时候你已经高出我一个头,总是能把白色的校服穿得很好看,干净的脸上有好看的眼睛,那时我能想到的形容词也只有这样了。那时候的我没有飘逸的长发,瘦到在风里站不稳一样,一个夏天穿着单调的棉布裙,这样毫不起眼的我却让你看在眼里。那是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你的字迹并不像本人那样好看,很简单的几句话。于是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开始了大人们口中的早恋。

春天的时候,乡下的路上有一片大大的油菜田,花开的时候一片金黄。你会经常跑到那里,摘一束湿漉漉的油菜花插在玻璃瓶里,放在我的桌子一角,后来也会有牡丹、桂花、菊花,或者叫不上名字的野花。那个玻璃瓶摆在桌子上两年,我保护得小心翼翼,毕业典礼那天班里乱成一团,前面的一个女生只轻轻地一挥手,就听到刺耳的一声,我还记得你最后一次放进的是白色的牡丹。矫情一点地说就是我还记得,那是我第一次趴在你的肩膀上,明明很瘦弱,当时却觉得宽厚,我哭了很久。你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这个瓶子早就该换了,又怕你说我喜新厌旧,这下可以名正言顺地换掉它。其实我想说,我只是突然想到,在我们的生命里再不会有这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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