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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小说(3)

“好地方啊,就是太干,脸上直掉皮。前年我去过,真去过。你不信?什刹海,就是后海,有这个水汪子没有?就你们北京人胆子才敢这么大,那也叫个海!看看咱们的海,浩浩荡荡。”他把两手从方向盘上拿开来,作巨浪滔天状。“别担心,我技术绝对过硬。咱这路宽敞,车少,不像你们那儿,有‘鸟巢’的那是几环?对,四环。那哪是路啊,就是个停车场,要在那路上开车,我得给尿憋死。不过我跟我儿子说了,将来给你爹到北大读书去!”

“不怕被尿憋?”

“不当司机就行了嘛。北京钱好挣,没见着人人都往首都跑?我跟儿子说,哪天不小心被国家领导人握了一下手,我和你妈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你儿子多大?”

“八个月零十二天了。”

这个当爹的真有追求。彭泽用方言说:“师傅,麻烦你把车开到人少的海滩去。”

“人少的地方海滩不好看啊。咦,大哥,你不是北京人?”

“你听呢?”

“早说呀,这普通话说得我舌头都不会拐弯了。就这儿下吧,前面路窄我不好挑头。”

没有了对北京的敬畏,司机说话的兴趣都没了。但他把彭泽丢下来的理由很正当,沿路走下去,彭泽发现的确很难挑头,奇形怪状的石头太多。他沿沙滩上的泡沫往前走,最大限度地靠近涌上来的波浪但又不被打湿鞋。

二十五年之后,他再次来到故乡的海边,海依然很大,这次大得连艘轮船都看不见,除了碧海就是蓝天,泱泱大水看出去,既是空空荡荡的大有,又是实实在在的大无。这一段沙滩人迹罕至,只有三两个年轻人在几百米外,拎着鞋子追逐在海水里打闹。这地方气温比市区低好几度,穿短袖T恤还有点凉,凉爽助长了安宁。海浪虽然喧哗,但鸟鸣山更幽,渺远的海浪仿佛从世界尽头推送过来,它的连绵和缓慢把寂静也放大了,彭泽觉得这里不仅空间和时间辽阔无边,连安静也漫无尽头。在北京,每天他关上靠近马路的双层隔音玻璃窗时,就梦想有朝一日能在抬眼看到天高地远、安静得让人身心放松的地方生活,最好还能转身看到山势起伏、草木葱茏;当然这只能是梦想,他还是得待在北京,要工作、奔波和生活,每天看见多得碰破脸的人群,忍受两千多万人抢银行一样转动着巨大的城市沙盘发出无所不在的噪音,然后每天关上双层玻璃窗;双层玻璃也抵挡不了具有波粒二象性的喧嚣,他在书桌前坐下来,要花半个小时才能进入阅读和写作的状态,半个小时里,他觉得书桌旁挤满了人,整个北京满满当当地塞进了他的书房。彭泽在湿沙里走累了,找一块平整的白石头坐下,一转身,看见了草木葱茏的山。

这个城市有山有水,这是他耳闻已久的常识,真正看见,真正转过脸就在眼前,这是头一次。刚才坐车里竟然没看见。四月底水秀山青,绿色覆盖连绵的几座小山,海拔没一座能过千,但要那么高干什么呢?在彭泽的理解里,适合生活的山不能大,大得爬不上去只能算摆设;他希望的是能够看见绿色、呼吸到好空气和清静山,爬上去又下来不至于累成残废。他决定往山上走。手机响了。

“彭老师起床了?”朱砂问。

“我在海边。”

“和朋友?”

“一个人。”

“对不起,我失职了。我这就赶快去陪您。”

“没必要,这地方没狼。”

“那,我想请教您一些问题呢。您等着我啊。”就挂了。

彭泽其实不希望她来,这时候一个人转悠很舒服,还可以随时在山水之间回归一下自然,随便弄出点怪声,或者撒泡野尿。在朱砂到来之前,彭泽的确在山上的树丛里吼了几嗓子,惊出了各种小鸟。他唱的是大半首变了调的《青藏高原》,最后的高音没爬上去,下山时候撒了一泡尿。

朱砂穿的是双凉鞋,光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脱了鞋直奔海水,海风吹乱了她头发,裙子裹在小腿上。她招手,彭老师,过来啊。彭泽想,我也就比她大六七岁,怎么觉得人家就那么年轻呢?我在沙滩上走了好几个来回了,愣是没想到光脚到海水里感受一下。他进了沙滩就开始脱鞋。

海水有点儿凉。“初老师说晚上你们还有局,我怕时间不多了。”朱砂说,“对不起,我是说,请教您的时间不多了。”

“我是个闲人,可是随时审问。”

“才不呢。您要讲座、见朋友、吃饭,可能初老师还会带您去唱歌。初老师说,您就在这边待两天。”

“你们初老师真把我弄成公差了。你有问题?”

“嗯。我想去北京。”

“你不是已经定下来留校了吗?”

“我不想一辈子就干那些没意义的杂事。学生处,现在听起来就觉得烦,每天就是开些无关紧要的会、写材料、收发文件,看看有没有学生头脑出了问题。”朱砂的一双白脚在海水里和沙滩上交换着走。“而且,这是行政岗,转教学岗都不行。”

“你可得想清楚了,现在进高校多难哪,盯着你这位子的眼球能装一麻袋,不夸张吧?我听说你们初老师可是花了不小的力气的。”

朱砂撅着嘴低下头。“我知道对不起初老师。我也就是这么一想。可是,您当初不也是这样从大学里辞职的?而且还是教学岗!”

“哈,我那是上了你们初老师的当了。他在北京隔三差五就给我打电话,说,来吧来吧,一块玩儿。我就过去了。”

“您后悔了?”

“那倒没有。”

“那不就是了!北京还是个好地方。”

这个还真没法跟她解释。当初他和这丫头一样,也是头尖着要往外跑的,老初的召唤不过是个药引子。和朱砂还有一处相同,北京到底有什么好,他当初其实一无所知,只知道众口一词的抽象的那个好:好啊,就是好。大都市,机会多,弯腰就能捡到钱,文艺和思想的前沿,理想主义者的大本营,波希米亚啊波希米亚;如果你想当官,那更方便,数不清的衙门,那些部级的单位,端茶送水倒垃圾的都是处级干部。处级是啥概念?相当于中文系主任。老初现在是副主任,照级别,也就是个倒垃圾的候补。当然,像他和老初这样半路往北京跑的,要冲着衙门去,除非是脑残。老初去北京,是没办法,把人家老婆肚子搞大了,不跑路菜刀就落脑门子上了。彭泽去北京,完全是因为在那个地方待腻了,差不多算是年轻人的不耐心吧,想透一口到世界去的理想主义的气。老初那会儿已经扎下了半个根,拍着胸口说:“老弟,有我在!”他就给系里递了辞职信,拎着几大箱书回到老家,从海陵坐火车去了北京。那时候他总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

那年他二十四岁。真是说来话长。

他们在另外一个小城市。那个城市有条运河穿城而过,沿街分布废弃的小码头,隋唐以降水就一直流,大大小小的传奇故事肯定不会少,不过这些是彭泽离开了以后才真正意识到的。当时老初就在史志办,任务是搜集整理史实和传说,实在搜集不到就几个人凑一块儿瞎编,反正是传说,再离谱也没人敢有疑问。那一年七月彭泽大学毕业,背着铺盖卷来中文系报到。手续办完,系主任说,年轻人要多锻炼,现在就给个任务,帮市史志办编本书。他很听话,顶着大太阳来到史志办,老初正在空调办公室里跟左隔壁团市委的一个女科长调情。被搞大肚子的不是这个科长,是右边隔两间办公室的文联杂志的女副主编。那几年老初在年轻的副主编身上花了不少精力,回报相当丰厚:杂志发了他不少瞎编的民间故事,这些日后成为他评二级作家的重要参照,不过那时候,已经不叫“民间故事”了,改叫“笔记小说”;人家帮他怀了个儿子,可惜最后做掉了,老初现在想起来就直嘬牙花子,他老婆只给他生了个女儿;第三个回报成为老初一生的转折点,副主编的老公扬言要拿菜刀剁了他,老初被迫远走北京,感谢那把菜刀,成就了眼下的初副教授和初副主任。

当时老初忙着与三个女人同时周旋,腾不出时间管这本书,润色和校对就成了彭泽的事。彭泽对这些半真半假的陈年旧事没什么兴趣,那会儿他还不知道如何把这些材料用在后来的写作中。史志办主任病得半退休,提前在家颐养天年,没人管老初。每天老初来点个卯,晃荡一下就没影了,很有点魏晋的范儿,彭泽替他坐了一个暑假的班。史志办清汤寡水,老初拿不出那么多钱付给彭泽,就三天两头掏腰包请他吃饭。好在饭也不贵,学校的大锅饭此时还决定着彭泽的饮食标准,所以随便一个小炒就把他打发得屁颠屁颠的。在饭桌上经常能碰见老初的相好,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一概不避讳。老初就这点好,从来不把偷情搞得很难看。如果就他们俩,碰上老初情绪来了,还会向彭泽重温那些陈旧的情史和情事。为了教会彭泽谈恋爱,老初恨不得手把手传授,他当着彭泽的面给科长和副主编之外的一个相好打电话,那个肉麻和腻歪,让彭泽开了眼,情话竟然能说成那样,完全是一套前所未有的修辞。

男人的情谊很奇怪,一旦能够不藏着掖着谈老婆之外的女人,雷打不动的哥们关系就确立了。后来老初说,他认定了彭泽是个好兄弟才什么话都往外捅的,第一眼,直觉,对上了。他老初不是嘴大的人。也因为这份信任,和吊儿郎当的洒脱劲儿,彭泽把老初当老哥待。

老初刚到北京也是只没头苍蝇,北京真的很大,十年前就很大,老初吃了朋友两个月的救济才活下来。那人在出版社,因为出版老初他们的史志认识的,不管怎么说,能让他过去,又救济他两个月,还整天帮他出谋划策怎样在北京坚持下去,算相当哥们了。经朋友的朋友介绍,老初进了一家文学杂志当编辑。杂志不大,连会计加起来也就十个人,可但凡在北京的东西都给别人一个顶着“国字头”大帽子的印象,所以杂志在外省的作者眼里还是座殿堂。偶尔出个差,老初也常常被众星捧月。但杂志社工资不高,要过上每天能喝两瓶啤酒、一盘猪头肉的生活,还得弄点外快。

老初开始正儿八经写作,小说、散文、传奇故事,甚至论文,比如《论运河文化的衰落》、《文学作品中的运河主题考辨》、《运河文化的民间性和现代性》。老初完全是被生活逼成了个作家。有一天,经常过老初手发小说的一个省内作家巴结他,以初老师的成就,申报二级作家准上,他还可以帮老初在省作协活动一下。老初把长长短短的东西和一部由过于杜撰的传说故事改头换面而成的专着《大河传》(上下册)报到省作协,过了。当晚他给彭泽打电话,兄弟,过来喝两杯,老哥我副高了。二级作家是副高职称,相当于副教授,彭泽喝完酒才弄明白。那时候彭泽已经在北京好几年了。

彭泽去北京,老初的一句话给他垫了底。老初说:“兄弟,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让你饿死。”那时候彭泽有点儿烦,莫名其妙的烦,觉得这地方小,没几个说话的人,搞学问的不像搞学问的,教书的不像教书的,写东西的也没几个像样的。有个据说在八十年代暴得大名的小说家,牛皮哄哄的在这城市到处充当文学教父,其实也就给他争了脸的那一个短篇小说还行,即便这个短篇,彭泽也觉得如果是自己写出来的,一定羞于拿出来示人。他还慕名听过该教父在本校的讲座,整个阶梯教室挤满了文学爱好者,他也踮着脚尖在门外听,半小时后气愤地离开了,简直就是个骗子。他在电话里跟老初感叹,在八十年代,咱们这小城市要成名竟然如此容易。他开始明确地看不上小城市。后来到北京,他已经在副刊做编辑,收到那位教父寄来的几篇回忆八十年代的小散文,说不上好,但也没差到不能看,挑最好的一篇用了,写了封信客气地将其他几篇退回。写信的时候他在想,难道当年真认为教父不堪入目?很可能感情用事。他不过是觉得那地方太小,骑个自行车一天都能所有巷子都跑遍。他只是盲目地想到更大的地方去,恨不能跺跺脚就飞到天上,而他从各种报刊杂志得到的信息中知道:聪明有抱负的年轻人要到北京去,就像三四十年代年轻人去延安,就像海明威当年去巴黎。正好老初在电话里说:

“兄弟,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让你饿死。”

当然,这些都不能跟朱砂讲,如果她要知道,追根溯源老初是因为一把菜刀才成为她尊敬的导师,那老初还怎么混。此外,彭泽对战斗过的地方态度有极大的转变,现在他喜欢小城市。喜欢那座城市里有条悠久的河流,运货的单放和拖船缓慢地行驶在水上,码头残破,青苔爬上路面。生活保持自行车和步行的速度,你可以从容地穿过一条漫长的巷子,可以完整地看完一次日出和日落,可以随便在街头的椅子上坐下来,抽根烟或者打个瞌睡,不会有喇叭齐鸣来追赶你。现在他几乎每年都要回到那个城市,沿运河边走上一圈,和朋友们找一处茶楼和饭馆坐下,好好地说一会儿话。几年以后再回到那里,内心的安宁让他惊异。他不认为自己提前老了,而是,他终于能够沉下来,在这个不那么气急败坏的小城市里,看见时间和生命的流逝,以及镜子中的自己。小城市才可以成为一面镜子,北京不行,上海也不行,在那些慌张的都市里,镜子还没来及置起来就因为压迫和追赶,碎了一地。

朱砂和他当年一样年轻,道理要亲自体证才行。所以彭泽说:“嗯,北京是个好地方。不过我更喜欢这里。”

“那你会和初老师一样回来吗?”

“现在不会。”

他知道此刻朱砂头脑里跳出来的一定会是个成语:叶公好龙。他不认为自己是叶公。但这事的确是个悖论,如果必须拿实际行动来证明你不是叶公。在朱砂看来,因果之间只有这一条最简洁的路径。质疑他的人事实上还有很多。有一次他和报社老总一起出差,在一个沿海小城市,晚上他们俩从酒店出来散步,彭泽就感叹该城市的整洁、安静和祥和,感叹夜空高远星星明亮,像洗过的一样。他说,要是能在这样的小城市生活就好了。老总不以为然:那你这么多年为什么还不从北京搬出来?吃着碗里看锅里的,虚伪!没准你还想打进二环以里呢!

老总用的就是“虚伪”这个词。

“我缺少连根拔起的能力。”彭泽说,“是我个人的问题。”

“初老师不是连根拔起,回来了么?”

“他的根不在那里。他只是选择了一个很好的时机离开了。”

当时老初的一个大学同学,上下铺的哥们,就是现在的大学副校长,当时还是人事处处长,去北京出差,喝酒的时候彭泽也在。开始完全是个玩笑。

处长:老初,行啊,首都都被你拿下了。

老初:上下铺一场,没这么挤兑人的啊。

处长:全国人民都仰着脸看你,还穷装。

老初:穷是装不出来的,老兄。你说的那是天安门上的主席像,经过长安街我也仰脸去看。

处长:还装。你往天安门旁边一站,仰脸的时候顺便把你也看了。在我那小地方,圈子里都知道咱们省有个作家在北京,混得人五人六的,我一打听,原来是你这个狗日的,当年一躺下我就盯着上铺看,咋就没看出来你屁股上有啥胎记呢?名作家了都!

老初:再损,这段饭你用公款买单。我他妈都快流浪街头了,还刺激我,人道主义点儿行么?

处长:再装有公款我也不买。

老初:行行好吧,买了单你不嫌弃我跟你混。

处长:跟我混?真的假的?我可把这话当中央精神执行了啊。

老初:看大门都行。

处长:大作家要去看,那咱们大门哪扛得住。起码也得干个教授啥的,不是副高么?转个副教授问题不大。

老初:当真?

处长:你以为我千里迢迢来跟你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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