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导岗位上,不但要精于思考,而且要勤于工作;不但是享受各种荣誉,而且要承担各种风险;不但要合理运用手中的权力,更重要的是要尽到自己的职责。我在岗这些年,特别是1993年以后,为了彻底提高甘井子区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除了采取前面提及的一些重要措施外,还对中小学干部队伍进行了适当的调整,特别是对“一把手”的选用,做了大量的工作。从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采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方针。据不完全统计,我在岗,特别是任党政一把手这六年,先后调整干部三十余名。这样就必然会导致一些干部情绪上的变化。有的干部不能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而把怨气集中到教委,矛头指向了我。凭良心说,调整这些干部没有一点与我个人关系的亲疏有关,主要是从事业出发,从提高质量出发,所以,我不怕得罪人,因为我问心无愧。尽管这样,我还必须承认我是调整干部的“众矢之的”。
开始是表现在党委换届选举上,我的得票率按我们国家党政换届惯例,“一把手”一般是满票或得票率最高的,但我不是,处于预选对象的中间位置。我知道这是我“调整干部”的副产品,我更知道得票率100%是假民主。西方国家选总统得票51%就当选,有几个人不投我的票,反对我在台上,是情理之中的事。有的同志还担心我挂不住面子,然而我心里很坦然。后来,就有莫名其妙的电话,刚拿起来还“喂”一声,然后就一点声息都没有,又不挂掉,显然是在“静候”点儿什么信息,但谩骂的没有;还有的以“外地名人”身份给我“支招”,实质是讥讽我耍“铁的手腕”,大批砍杀“能人”等;个别时候有说一两句风凉话的,但不敢报出自己的名字。最后是写恐吓信,我接到的第一封恐吓信至今还记得清楚。
恐吓信开头说我出了“人命案”,说某某为我办事……后来死了。接着就提出条件,如果保留她的干部职位,这件事她就给压下去,“嘛事没有”,否则就要上告区委、区纪委,甚至法院,要跟我拼个你死我活……刚一看信确实把我吓了一跳,“出了人命案”,谁能不惊出一身冷汗。但我阅完全信,心里就有底了。这不是一封匿名信,所以信中提及的事的前半截我是清楚的。原来是那年春节前夕,老家农村的哥哥来了,临走前两天我托这位写信的干部给我买点儿鱼。现在的记忆我好像是事前付了钱,也许是事后付了钱的,总之,在这个问题上没有“索贿”的嫌疑。写信人买好鱼后,让一名本村的亲戚骑车给我送到教委,然后骑车回村,几天后她的这位亲戚发生车祸身亡。如果说她的亲戚是送鱼后回村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发生车祸,说我有责任,也许我不能推脱,起码从良心上我要受到谴责,因为人家是为我送东西而发生的事故,或许在法律上有连带责任。然而回去几天后发生事故,说与我有关,就有点牵强了,甚至属于讹诈。接信后,我没有理睬这个人,我等她上告,我等她“制裁”我。过了一两个月没有声息,有一天,我把这人请到我的办公室,请她就这封信谈谈看法。没想到她一见面就承认错误,并说信发出后就已后悔。在交谈中问及那个亲戚事故的情况,她也老实承认与“送鱼”无关。我当然要批评教育她一番。从此,这位干部有幡然改过的表现,这是后话,就不啰嗦了。
感悟
在领导岗位担风险是正常的事,但身正不怕影斜。如果那次是我“索贿”,我就底气不足了,说不定就会让人家揪住辫子,搞个“权鱼交换”。常理言,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干部自身不洁不廉,就等于拿着狗屎抹面子,想争个脸也难。
我退二线后,一直到现在退休回家已多年,半夜敲门心不惊,因为我尽管“得罪”了部分干部,可都是从工作出发的。甘井子区硬件建设,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都属一流,我们还能允许那些领导不了教育深化改革的同志继续留在其岗位上,贻误我们的下一代吗?正因为这样,历史证明,秉公办事上符天理,下合民情。这些年我的心境很太平,也没人对我“秋后算账”,就是一个字“公”,才出现一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