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云、依娜和我,我们三个人经过一番讨论之后,郑重地决定,暂时不把陈学兵暗恋雅华的事情告诉们三个人人吃了饭,撇开了雅华,就携手往小鱼塘去了。
陈学兵忐忑不安地等在那里,见我们来了,他更是不安地红着脸,搓着手,紧张地望着我们。
“知道我们找你什么事吗?”梦云开门见山地问。
我很惊讶,梦云居然一点也不紧张哎!要知道,我的怀里好像揣了一只小鹿似的,小鹿还在我怀里乱撞,我都能听到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那个时候,梦云就已经显现出了作为老师的某种气质,——那种老师找学生谈话的气质。我虽然不具备这种气质,但我还是尽量地显得很大方得体的样子,在梦云说话的时候,我在旁边一本正经、郑重其事地点着头,一来表示我认同梦云的看法,二来表示作为雅华的闺蜜(当然了,闺蜜是现在的说法,那时候我们的说法就是姐妹),我们都拥有着某种至关重要的权利,——也就是决定陈学兵这段暗恋感情的前途与命运的权力。
在那个时候,一个男生想要追求一个女生,在那个女生还没有爱上这个男生的时候,这个男生就得竭尽全力去讨好这个女生的闺蜜,要知道,闺蜜的手中可是握着这个女生爱情方面的生死大权的,就算那个女生不喜欢你,你讨好了她的闺蜜,她的闺蜜就有可能玉成你的好事,说尽你的好话,并且帮你们制造约会,让这个女生喜欢上你,也给你向这个女生展现自我的机会;
相反,如果你得罪了这个女生的闺蜜,而这个女生又不怎么喜欢你的话,你就真的完蛋了。当闺蜜在这个女生耳边随便说几句你的坏话后,你会就彻底地死翘翘了。
因此,那个时候只要有男生想看上一个女生,这个女生周围的女生都能享受到极高的福利待遇,再加上女生谈恋爱会不好意思,或为示矜持,去赴约时总会带上几个要好的闺蜜,吃饭、唱歌或是看电影,闺蜜都有份。
更有趣的是,这些约会过程中,因为约会的女生比较害羞和矜持,吃饭往往不好意思动筷子,唱歌也不好意思抢麦克风,因此吃饱喝足玩得开心的,往往是那个女生的闺蜜姐妹们。这种事情在初中毕业四年以后,雅华还在干这种事情。
初中毕业四年以后,有一个男生追求雅华,但是因为雅华没有看上他,因此对他很冷淡,爱理不理。那时雅华在一个酒店总台工作,于是那个男生为了讨好雅华,便邀请雅华的同事去喝烧烤、吃夜宵、去唱歌、去溜冰。雅华的同事当然很清楚,她们能享受到这种待遇全然是因为雅华,因此,为了能够常常享受到这种待遇,她们极力要求雅华同去,或把雅华强行带去,在同事们的撮合和帮助下,慢慢地,雅华终于对那个用心良苦的男生敞开了心扉……
雅华的这种糗事,想起来我至今还会觉得好笑呢,哈哈,这是后话,咱暂且不提。
这件事足以证明,讨好当事人女生的闺蜜,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
也不知道是谁向陈学兵传授了这种经验,还是陈学兵根本就有这方面的经验,总之他很聪明地跟我们处好了关系,——虽然大家都吃饱了饭,但是陈学兵还是给我们一人塞了一袋大牛肉干,虽然依娜不缺钱花,她买得起零食来吃,但是么!
陈学兵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滴!
陈学兵的这一举动立刻赢得了我们的好感,我们觉得,这个男生不错!
于是,我们的关系一下子拉近了。
接下来,梦云跟陈学兵说话的语气也不像老师对学生、家长对晚辈的语气了,梦云的态度也立刻显得亲热了许多,——唉,没有不势利的家长啊!
好吧,我们真的是见钱眼开的。
梦云像个真正的家长一样,开始和蔼可亲地询问和了解陈学兵的情况了,比如多大年纪啊,什么时候出生;父母是干什么的啊,当然是务农的;家住在哪里啊,当然是同一个乡镇的,都是罗锦人;初中毕业准备怎么弄啊,是继续考学还是回家种田,回答当然是继续考学……
问到这里,梦云的问话戛然而止。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决定了,初中毕业以后不考学了,这样一来的话,我们就成了社会青年了,可是如果陈学兵继续考学的话,那他和雅华两个人的身份就不般配了哎!那他会不会在雅华面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啊?那雅华会不会觉得自卑啊?
——这可不成!虽然要求门当户对是封建思想,可是门不当户不对,问题还是超级多哎!
再说了,他们俩还真是麻烦,虽然陈学兵年龄比雅华要大半岁,但是他却比我们低一个年级,属于是我们的学弟,这个……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姐弟恋?
九十年代可还没有开始流行姐弟恋哇!经典的“菲锋恋”那也是两千年左右的事,距离我们那个时候还要晚好几年呢!
梦云不由得与我们面面相觑。
最后,我们在默默的眼神交流当中统一了意见(其实有个狗屁的交流呢,只不过我和依娜都不吭气,于是梦云擅自作了决定),梦云又对陈学兵和蔼可亲地说:“你喜欢雅华,我们都觉得很感动,不过我们都是学生,最首要的任务还是学习,对吧?我看,大家可以做朋友,至于别的么,以后再说!”
末了,梦云还非常民主地问陈学兵:“你觉得呢?”
哈哈,现在回想起当时梦云装模作样的样子,我就忍不住想笑!那个时候么,其实我们狗屁都不懂!可是却偏偏要装作狗屁都懂的样子,虚伪啊,虚伪!
虽然现在想起来,很想想痛扁一番那时候的我们,但是那个时候,我们还是煞有介事地点着头,表示梦云说得对。
当然了,依娜已经有了自己的主见和看法,但是因为她自己的事情还没处理好,所以她没有那么多的心情来管别人的事,只在我最讨厌,除了“煞有介事”,再也找不到更合适、更贴切的词来形容我那时的那副嘴脸了。
陈学兵恭敬地点着头,表示他完全地、无条件地尊重我们的决定,——汗,这明明是他的事情,为什么会无条件地尊重我们的决定呢,我们有啥权利给他做决定哇!
但是,事情就是这么的好笑,陈学兵表示同意我们的决定,或许,如果不赞同我们那听起来冠冕堂皇的提议,从道德的高度上来说,他肯定是过不去自己的那一个坎儿。
怎么着,也得表现出自己是“学习第一、其他事第二”的好学生的样子来吧!不是好学生的话,别人谁也会喜欢你呢,因为,当时还没有开始流行“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种流氓理论。
于是,我们的第一次会谈就这样结束了。
我们临走的时候,陈学兵想起什么,又掏出一袋零食来,红着脸说:“给她的。”
梦云接过来,是一袋大牛肉干,外加一袋香瓜子。
想不到,他还挺想着雅华的啊!想到我们帮不上他什么,他还要给雅华带吃的,我们有些过意不去了。
为了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误会,陈学兵让我们先走,他则坐在小鱼塘边假装看起书来。
我们这才注意到,原来他带了一本历史书来作掩护,别人不知道的,会以为他学习非常认真和刻苦,无时无地不在看书学习。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突然觉得这个男生有些腐,迂腐的腐。
老实说,我不喜欢这样的男生。
我喜欢灵活一点的、机灵一点的、聪明一点的,还有,不装的,不作的,比较真实一点的。
来的路上,我们还慷慨激昂地准备搓命雅华与陈学兵交往一番,当然,成与不成全看他们自己,我们只不过想成全陈学兵的一片痴心。
但是回去的路上,我们已经不再这样想了。
我们觉得,这俩人还是不合适,算了吧,别勉强往一块儿凑了。虽然陈学兵很喜欢雅华,虽然他无时不刻不在关注着雅华,可是,他们真的不合适呢。
我们也直觉,雅华是肯定不会喜欢陈学兵的。但是,手捧着陈学兵让我们代为转交给雅华的大牛肉干和香瓜子,梦云望望我们:“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问。
“这该怎么跟雅华说呢?说是陈学兵给她的?”雅华望着我。
别望着我啊!我可不知道。
依娜说:“不能说,你说是陈学兵给她的,她肯定不会要。”
梦云犯愁了,“那,扔掉?”
依娜吃了一惊:“扔掉?那多可惜啊!这也是要钱买来的!”
“那怎么办?”梦云郁闷地问。
依娜说:“要不然,我们把它分来吃掉算了!留一点回去给雅华,就说是我买的,这样,陈学兵的心意也就没白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