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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鲁迅与朱安

在对于中国文化革命巨人鲁迅的研究中,几十年来人们一直有意回避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鲁迅的元配夫人朱安。上个世纪整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以至于七十年代,人们一直以为鲁迅的夫人只是许广平,朱安这一历史存在被抹掉被删除了。这位从1906年到1936年鲁迅逝世时为止与鲁迅夫妻关系存续了整整三十年、在周家生活了四十一年的女人,对鲁迅的人生、事业、个性都产生过巨大影响,这样一位人物在鲁迅的研究中被忽略当然不是一件偶然并且是非常荒谬的事。为什么所有的学者几乎都有意回避朱安的存在呢?我想这决非这些研究者的初衷,他们也是不得已。事过境迁三十年之后,我们回过头来历史地检讨这件事,当然不难得出结论。在那个政治上大是大非问题上尚且常常指鹿为马、指黑为白的时代,无视一个旧时代的女性的存在,至少在当时不是一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被奉为神明的鲁迅,成了那个时代的至圣先师,他的一切一切,都应该是完美无缺的,因此他在许广平之外当然不应该有一个小脚的旧式女子的夫人。中国历史上“为尊者讳为贤者讳”的传统被发扬到了极致,这样就只有让这位朱安女士受一点委屈了。我们在把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叫得最响的时候,恰恰是唯心主义与形而上学泛滥得最猖獗的时候。

胡适先生说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多少流露出他对任意阉割篡改历史现象的无奈与嘲讽。是的,历史决不应该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朱安,1878年6月7日(光绪四年五月初七)生于浙江绍兴丁家弄,祖上曾被清政府任命为杨州府官吏,她家住的朱家台门,是一座三进大院,宅内有书房、石池、花园、楹联,大厅正中,悬挂着“孝友堂”的匾额,在绍兴这个地方应当算是相当富足的人家。她的父亲年轻的时候做过幕僚,也曾经商,其弟学法律出身,曾做过师爷,当过法律承审员。从这样的家庭背景和出身看她应当属于大家闺秀一类的女子。她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长期在士大夫家庭的熏陶中,养成了恪守礼仪温和谦恭的性格。据接触过她的俞芳等人的回忆称,她个子不高,身材瘦小,脸型狭长,脸色微黄,前额、颧骨均略突出,看上去似带几分病容。眼睛大小适中,但不大有神,而且有些下陷,梳发髻。脚缠得很小,步履缓慢不稳。从她仅存的一张肖像照及与他人的合影看,与俞芳的描述大致相符。俞芳是鲁迅1923年与其弟周作人失和从八道湾搬到砖塔胡同61号时二房东的妹妹,她所描述的朱安的形象当是朱安四十五岁以后的样子,她年轻的时候,按理说总应比此时至少多一点青春气息。但是她与鲁迅结婚时已经是一位二十八岁的老姑娘了,所以她一米五的瘦小身材,突出的额头与颧骨是不会有多少改变的。况且俞芳对于朱安是抱着深深的同情与尊重的,当然是尽量地用比较含蓄的口气来叙述她的形象的。朱安在结婚时给人的印象是什么样子呢,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那时见过她的人了。周作人在五十多年后写的《知堂回想录》中提到当时为鲁迅与朱安做媒的鲁迅的族婶娘谦少奶时无意地透露出他对于朱安的直感:“人(指谦少奶)极漂亮能干,有王凤姐之风,平素和鲁老太太也顶讲得来,可这一件事却做的十分不高明,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这些情形,姑媳不会不晓得,却是成心欺骗,这是很对不起人的。”“发育不全”是他对朱安的第一印象,“成心欺骗”“很对不起人的”是他对媒人作为的不满意,朱安与鲁迅结婚时的外貌于此可略见一斑。

丁家弄朱家与昌坊口周家系姻亲,鲁迅的族叔祖周玉田的夫人就是娶的朱家的女儿,人称兰太太。因此两家过从较为频繁,兰太太常带着朱安到周家串门,不知为什么,鲁迅的母亲对朱安产生了好感,想将她娶为儿媳。便托周玉田的儿媳谦少奶做媒,朱家十分愿意这门亲事,一说即成。于是鲁迅母亲自作主张派人往丁家弄朱家“请庚”即去要回朱安的生辰八字,看命相是否相合,并下了彩礼。这是1901年的事。其时鲁迅21岁。朱安24岁。那时鲁迅的祖父尚在狱中服刑,鲁迅的父亲也已去世,为了营救祖父,为了给父亲治病,周家的家产早已几乎荡尽,连周家新台门的的近亲都与他们逐渐疏离冷落甚至相欺了,而朱家为何对这门亲事答应得这么痛快?这故然可以有很多原因,但一来朱安此时已经二十四岁,在当时这已是很老的老姑娘了,另一方面朱家当然想把这样一位其貌不扬的老姑娘赶快嫁出去,好不容易有周家这样一位读书人家的公子来说亲,岂有不允之理?

鲁迅的表亲很多,年龄相仿的表姐表妹也不少,他其时正在南京路矿学堂读书,虽然当时上洋学堂为传统习俗所轻,但鲁迅完全可以找到一位与他在各方面更为般配的女子,鲁迅母亲为什么会相中这样一位儿媳呢?我想大约不出四个原因,一是她从旧的传统观念出发,认为朱安性情平和,懂礼节,有规矩,符合旧式妇女的“德”的标准;其二当时鲁迅祖父周福清因八年前贿考案被判“斩监候”,幸未处死,戊戌变法失败后,刚刚被释放回家,而鲁迅父亲周伯宜也早已于1896年去世,家道中落,她体验了过多的世态炎凉,对儿子的婚事不敢抱过高的奢望,觉得朱家是大户人家,门当户对,不愿错过了这门婚事;其三是因为这些年来,鲁迅做为长子出门在外求学,一个大家庭全凭自己一个人苦苦撑着,也委实太累了,想要尽快地娶一个儿媳做帮手,朱安正是一个比较理想的人选;此外,就是周建人从旁观测得出的结论“那就是她(鲁迅母亲)相信谦婶的话,认为朱安一定胜过她所有的侄女、甥女。”

那个时代,一个女子到了二十四岁还未出嫁应当说是很罕见的了,所以鲁迅母亲很着急,大约原想这一年底鲁迅就要从路矿学堂毕业就可以完婚了,却不料鲁迅1901年12月毕业,次年3月就到日本留学去了。在日本时她收到母亲的来信说他与朱安的婚事已经定下来了,按理说以他的学识,经历与眼界,以他自身的标准,他是不应该同意这门亲事的,但他也没有正面反对,只是回信提出要朱安放脚 ,并到学堂读书。1903年夏,鲁迅回国省亲,当他看到他所提出的放脚与读书两件事一条也没有做到,他是很失望的,但他对此事仍然没有表示明确的抗争,这或许是一方面由于回家省亲时间短暂,不愿惹母亲生气,再者那时退婚对于女方来说是一件奇耻大辱的事,况且已经耽误了人家两年时间,又没有在当时看来十分充足的理由,这样无故退婚甚至比休妻对于女方的刺激还要大,倘若女方一旦想不开引起什么不测来,就会有脱不开的干系。因此事情就这样拖下来了。鲁迅带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回到日本继续求学,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思想的成熟,这桩婚事令他痛苦万分,朱安与他心中妻子的标准实在相去太远,他写信给母亲请求“要朱家姑娘另外嫁人”,但母亲当然不会同意这样做。此时,又有谣传说鲁迅在日本与一位当地女子结婚,有人还神乎其神地说在日本的神田亲眼看到鲁迅与日本妻子散步而且还带着一个他们的孩子。这更急坏了鲁迅的母亲,她佯称自己生病,又是电报又是信件连连催促鲁迅回家,鲁迅对母亲的感情极深,他知道母亲为了他们兄弟,为了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多年来心力交瘁,听说母亲生病,他万般焦急,于1906年6月初不顾一切地赶回来,当他回到绍兴新台门的家,母亲好好的并未生病,而家里到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他心里这下什么都明白了。

鲁迅当时是十分矛盾和痛苦的,他必须在孝道和个人幸福二者之间做出痛苦的抉择,他也曾抗争过,据周建人在口述的《鲁迅故家的败落》中讲,“只见母亲和他单独谈了很久”,这当然是在做他的“思想工作”,晓以利害,动之以情,总而言之是要促成这桩婚事,鲁迅终于违心地同意了。于是他和朱安女士在1906年7月26日举行了一场完全是旧式的结婚庆典,鲁迅拖了一条假发辫,戴一顶拿破仑式的高帽,身着套袍,足蹬布靴;朱安则是红纱衫,黑绸裙,二人拜完天地祖先之后,被众人拥入洞房,整个婚礼全过程,鲁迅始终默默无语,任由别人摆布,别人向他祝贺,他苦笑着自嘲道“是母亲在娶媳妇”。结婚的次日,他就一人到自己的书房里独住,四天之后,7月30日便与赴日留学的二弟周作人结伴匆匆离开了绍兴再次东渡日本。这一切,不都说明他对这桩无奈的婚姻的不满么?在对好友许寿裳说起朱安时,这种无奈与不满就更加明显:“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她,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从1901年开始提亲到1906年结婚,鲁迅对朱安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爱意,对这桩婚事,他从未痛快地表示过同意,但也从来没有表示过坚决的反对和抗争。最终还是妥协了,而妥协之后仍然并不甘心,这种状况几乎一直持续了一生。在这件事情上,他尴尬,无奈,矛盾,痛苦,默默地吞咽着旧时代给他的这枚苦果。正如他在回到日本后在一首《自题小像》的诗中写到的那样“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谙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一位一生高举战斗大旗在反封建战线勇猛冲杀的斗士,一位个性坚毅果敢不从流俗的思想家,为什么在对个人一生至关重要的婚姻大事上如此优柔寡断逆来顺受最终向命运妥协了呢?诸多的研究者历来都认为有以下几种理由,一是鲁迅母亲的传统观念,认为儿子的婚事当由长辈做主,即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自作主张订下了这门婚事,且不由儿子分说;二是鲁迅自己觉得,自从祖父下狱,父亲病故,家道中落,母亲一人苦苦支撑着这个家是十分辛苦的,自己是长子,既然母亲十分愿意这门亲事,他不愿拂逆母亲的意愿,便答应了;三是鲁迅当时已决心投入反清革命中,自己随时都有遭遇不测的可能,早早地娶一个媳妇给母亲做伴,可以减少母亲对自己的牵挂。我想这三条无非都是出自研究者们的推测或者可以说是臆测,因为鲁迅本人以及他婚姻的见证人如周作人周建人都从来没有明确地提起过鲁迅之 所以接受这门他原本极不情愿的婚事是基于这几种原因。鲁迅在个人的婚姻问题上错走了一步,为自己酿就了一杯一生都饮不完的苦酒,因为他是鲁迅,是我们所尊敬所爱戴的文化旗手,所以想方设法要为他这着错棋找几条客观理由,使后人觉得鲁迅在这个问题上的错失也是由于孝顺的美德,由于革命理想所致,这其中,是否也有“为尊者讳,为贤者讳”的观念作祟呢?这三种理由不能说完全不存在,但决不是主要的原因。鲁迅母亲相中了朱安不假,但鲁老太太是一位知书达理十分贤慧的妇人,说鲁迅的婚事是她一手包办全然不听儿子的一点意见,那她岂不成了焦仲卿母亲式的老顽固了么?周作人在日本娶了日本妻子羽太信子,她一点也没有加以干涉,回到绍兴后对羽太信子很是热情,而且三儿子周建人与羽太信子的胞妹羽太芳子的婚事,她老人家也丝毫没有反对,在上个世纪初的浙东绍兴,一家三个儿子娶了两个外国媳妇,不说是惊世骇俗之举至少也是标新立异的事情,何以鲁老太太在大儿子的婚事上那样固执而在另外两个儿子的婚事上却如此开通,这岂不判若两人么?所以要说将鲁迅与朱安的婚事的责任完全归在鲁老太太一个人身上是说不通的。说鲁迅与朱安结婚完全是顺从了母亲的意愿也不通,1901年鲁迅母亲第一次提亲“请庚”,其时鲁迅正在南京路矿学堂读书,他每年的假期是要回家的,因此这事他不可能不知道,但没有任何资料表明他曾经坚决反对过这件事,直到第二年他到了日本,母亲告诉他说这门亲事已经定下来了,他仍然没有表示反对,只是来信说要朱安放脚上学堂。其实放脚读书,只不过说明这是鲁迅到了日本眼界开阔以后认定的一个择偶的起码标准,而当时在中国,女子不缠足就与男子不留辫子一样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据我所知,直到清朝复亡十多年后,内地偏远山区的女孩缠足者仍不在少数,请看今天九十多岁的小脚老人不是比比皆是么,她们当出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也就是辛亥革命十年之后。再说放足,缠足后再放开者确有其事,但其实那根本于事无补,因为女孩子缠足一般是在两三岁时脚很小的时候就用裹脚布使劲将除去姆趾外的四个脚趾勒到脚底,完全限制其生长发育,造成畸形其实就是残疾。如果是刚刚缠了足时间不长的小女孩,放开以后尚有一点继续发育的可能,像朱安那样已经二十四岁缠足二十多年的老姑娘即使放开,早已定型的残疾决不会有任何改观,只不过是不再缠裹脚布,足部宽松一点罢了,这就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所谓的“解放脚”,农村称作“红薯脚 ”的放足。再说鲁迅要朱安读书,可以想见,无论到学堂还是读私塾,一个二十四五岁的老姑娘混迹于一帮七八岁孩子们中间都是一件极为尴尬的事。所以说读书与放足都不过是鲁迅自己心目中时尚女子的一种幻影,他希望朱安成为这个样子,这就说明他当时对朱安并没有完全绝望。不愿拂逆母亲的意愿的因素是有的,但不是主要的,否则他结婚的第二天就睡在书房里,婚后四天就离家赴日,在北京从不与朱安同室甚至很少说话就不怕惹母亲生气么?而且鲁迅单单是为了母亲与朱安结婚也与他一贯的反封建立场以及他倔强得近于固执的个性不相符合。至于说鲁迅当初娶朱安是为投身反清革命,以防自已一旦遭到不测后朱安可陪伴母亲左右,这就不免有点拔高之嫌了,好象那时的鲁迅便已是一位视死如归的革命志士了。这表面看是在抬高鲁迅,实际实在是对于鲁迅的贬低,为了自己能安心革命,能忠孝两全,不惜毁了朱安一生的幸福,那样鲁迅岂不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利已主义者了么?果真他对朱安一开始就抱着这样一种暂时利用一下的态度,那么他回国以后特别是到北京教育部任职后,还朱安一纸休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那个时代境遇改变了的男子休妻再娶是常有的事,可鲁迅并没有这样做。

鲁迅的家庭是一个封建士大夫家庭,鲁迅是周门长子且当时已成人,鲁迅的母亲在那个时代那个家庭一般是走不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这样一种道德格局的。所以说鲁迅与朱安的婚事如果他坚决反对那母亲是无法代庖的。他犹豫过,矛盾过,痛苦过也抗争过,但最终还是妥协了,套用一句法律名词就是当时他已经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只有他自己应该为这件事负主要责任。这是鲁迅一生中办的最大的一件糊涂事,造成了他多半生的痛苦,也毁了朱安的一生。他当时只有二十多岁,应当说还只是一个各方面都尚未完全成熟的青年,他真正的革命斗争生涯还远远没有开始,这之前他所受的还主要是封建的正统教育和封建大家庭的伦理影响,他涉世未深,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家庭事务还缺乏经验。一句话,他当时还只是年轻的周树人,而不是鲁迅。

1909年7月,鲁迅从日本留学归来,在沈钧儒任校长的浙江两级师范担任生物和化学教员,第二年回到绍兴中学堂任学监兼博物学教员,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临时政府设在南京,教育总长蔡元培召鲁迅到教育部工作,他便于1912年1月1日到了南京就任教育部第一科科长,五月随教育部迁至北京,被任命为佥事。据此推算,他在绍兴总共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平时就住在学校里,只有星期六才回家,在家时也是与朱安严格分室而居。

鲁迅到了北京后,只在1913和1916年回过两次家,第一次回家6月24日抵绍兴,7月27日返京,只住了三十三天,第二次回家只住了二十多天,也就是说他从1912年到1919年12月将近八年中只在家中住了五十多天,而且始终与朱安各居各室,互不相扰。1919年,因绍兴新台门老宅出卖,鲁迅回绍兴处理卖房事务,同时将母亲、朱安和三弟周建人一同接到北京新买的八道湾11号院。1923年鲁迅因与二弟周作人失和,从八道湾迁至砖塔胡同61号,翌年,又迁至新购的西三条胡同21号。直至1926年鲁迅南下去厦门大学任教,朱安与鲁迅在北京一同生活了大约六年半的光景,这期间,他们从未同室而居过,我在现在已辟为鲁迅纪念馆的阜城门内西三条胡同21号的小院里,可以看到鲁迅与母亲及朱安的生活格局。南屋为书房及会客室,东屋是下人们的卧室,西屋为厨房,北屋西侧是朱安的居室,东侧是鲁迅母亲的居室,鲁迅在北房的正北,自已设计建造了一间后来称为“老虎尾巴”的小屋,这便是鲁迅自己的卧室兼工作室,那间屋在北房的背后,是窗户朝北的南房,照不到一点阳光,鲁迅宁可独自住在这阴冷潮湿的小屋里。

鲁迅对待朱安的态度,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四个字:冷落,尊重。

他对于朱安可以说毫无情爱,更无性爱。这一点他从不隐讳,正如前面提到过他对好友许寿裳曾说过的话。他不承认自己对朱安有爱,同时把她做为母亲送给自己的一件礼物,这在鲁迅来说虽然并无恶意,但完全可以看出朱安在他心目中的份量,一人活生生的人,怎么可以当做一件礼物呢?其实说朱安是母亲送给他的一件礼物,还不如说是他送给母亲的一件礼物,因为是他明媒正娶将朱安接进周家,让朱安陪伴了母亲一生(尽管朱安自己情愿如此)。

鲁迅从1912年开始写日记直到逝世从未间断,有人统计过,二十五年的日记中提到有名有姓的人共有1949人,然而直接提到朱安只有两次。这就不难看出,他的心中从来没有朱安的位置,而且一提起她来,不免有嫌恶之情。如1914年11月26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下午得妇来书,22日从丁家弄朱宅发,颇谬。”

有的研究者曾不厌其烦地考证鲁迅究竟和朱安是否曾经有过夫妻生活,我觉得这一点并不重要,而且也是极不容易弄清楚的事情。曾经有过,难道就能说明曾经爱过或者“不清白”了么?从来没有过难道就“清白”了么?这样世俗地绝对地看问题只能把对于鲁迅的研究引入岐路。我们只要从鲁迅与朱安夫妻关系的总体上把握就完全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鲁迅对朱安从来没有过兴趣没有过情爱的。

作为夫妻,分室而居足见没有夫妻情份,不但如此,而且鲁迅从来很少与朱安有语言上的交流,这固然一方面是由于两人思想文化修养相去甚远没有共同语言,另一方面不也是没有感情的原因么?鲁迅的母亲就曾问过他:她到底有什么不好?鲁迅说:不是什么不好,而是和她谈不来。母亲又问:怎么会谈不来呢?鲁迅说:和她谈话无味,无趣,不如不谈。鲁迅随便举了一例子:有一次他和朱安说起日本有一样东西很好吃,朱安马上附和道,是的,她曾经吃过。其实那种食品不仅绍兴没有,中国也没有,那是一种地道的日本吃食。朱安所以这样说,当然是有一点夫唱妇随讨好他的意思,但因为他对她无爱可言,所以越是这样,越会引起他的反感与不快来。对此,鲁迅母亲总不能理解,她感叹道:“不知为什么,他们总是好不起来。他们既不吵嘴,也不打架,平时不多说话,但总没有感情。两人各归各,不像夫妻。”到了北京以后,鲁迅母亲仍然对他们两人的关系抱有幻想,希望他们能有一个共同的后代,大约总免不了在朱安面前叨叨几句。朱安委屈地说:“老太太嫌我没有儿子,大先生终年不同我讲话,怎么会生儿子呢?”

1923年鲁迅从八道湾迁至砖塔胡同之前曾征求朱安的意见,问她是愿意继续留在八道湾呢还是回绍兴娘家去?如果回绍兴娘家,将按月寄钱回去供养着她。自己和三弟失和要搬家另过,却不愿意带妻子一道走,说明他时刻想要摆脱朱安。如果是一般的女人在这个时候听到丈夫说这等话,至少要生气或者哭闹一番的。而朱安没有,她平静地说:“八道湾我不能住,因为你搬出去,娘娘迟早也要跟你去的,我独个儿跟着叔婶侄儿侄女过,算什么呢?再说婶婶是日本人,话都听不懂,日子不好过啊。绍兴朱家我也不想去,你搬到砖塔胡同去,横竖总要人替你烧饭、缝补、洗衣、扫地的,这些事我可以做,我想和你一起搬去。”可见至少在此之后,朱安就非常清楚自己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了,她不再把自己当做女主人了,而是心甘情愿地担着女主人的名份去做女佣人的角色。同时也可以看出她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个性。朱安的这番话既朴素又真诚,鲁迅也觉得有道理,他只好无奈地带着朱安一同来到了砖塔胡同。搬到阜城门内西三条21号的时候,朱安已经四十六岁,在那个时代,将近五十岁就已经是一个老妇人了,加之她几不识字,思想守旧,足不出户,成年把自己封闭在家中,与外界没有任何联系。多年来没有任何爱的滋润与情的抚慰,整天嘴上不是叼一支湘妃竹的长烟管就是“滋噜滋噜”吸水烟袋,这样一种形象,平心而论,是很难唤起任何男子的爱意的。她可以说是另一种类型的祥林嫂,同样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甚至可以说她比祥林嫂更为不幸,祥林嫂尽管一生受尽了苦难,可终究曾经有过一段与贺老六的短暂恩爱。而朱安没有,她在感情的牢狱里被整整幽禁了一生。

在1925年遇到许广平之前,鲁迅对自己的爱情生活早已心如止水,这种悲凉的情绪正如他发表在《新青年》上的《随感录四十》中引用了一位与他的爱情经历相似的青年的诗作以后所发的感慨:“爱情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但在女姓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的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鲁迅清醒地认识到,他与朱安的爱情悲剧,朱安是没有一点责任的,因此他对她的人格历来都是尊重的。即使在属于个人隐私的日记里,也从未出现过对于朱安的歧视的贬称,他在日记和书信中一直称朱安为“妇”“内子”“太太”“大太太”等,1934年朱安给鲁迅写信,和他商议想让她娘家哥哥的孩子到北京寓所中暂住然后再找个工作,鲁迅在复信中这样写道:“此等事情,可请太太自行酌定。”

也许是出于对朱安的歉疚之意,更是因为鲁迅的人道主义精神,他对朱安生活上尽量地予以满足,经济上尽量尽到供给的责任。他先是每月给朱安十块大洋的零用钱(相当于当时小职员一个月的收入),1926年8月鲁迅离开北京后,每月由北新书局送去版税大洋百元作为给母亲和朱安的生活费,另朱安的零用钱十元,两位老人绰绰有余,还有了为数不小的积蓄。从1932年后得知朱安身体不适,每月给她的零用钱增至十五元。1933年,大约朱安身体不适,在原有一位女佣的情况下,要再雇一人,专门服侍她。鲁迅虽觉得有些过份,但还是没有回绝,他给母亲的回信中这样写道:“家中既可没有问题,甚好,其实以现在生活之艰难,家中历来之生活法,也还要算是中上,倘还不能相谅,大惊小怪,那真是使人为难了,现既特雇一人专门服侍,就这样试试再看罢。”虽然心中不满,还是迁就她。朱安生病的时候,也和母亲、鲁迅生病一样送到日本人开的山本医院治疗,而且鲁迅亲自到医院为她和日本医生做翻译,但守在床边陪侍的责任那是女佣的事。鲁迅从外面买回吃食来,总是先到母亲房间里让母亲挑选,然后到朱安那里请她挑,剩下的自己享用,而朱安总是挑小的、差的,尽量留给“大先生”大的、好的。这相敬如宾的礼让的背后却是隔阂和冷谟。

对于朱安的亲属,鲁迅并未由于自己和朱安的关系而冷落歧视他们,能帮助的尽量帮助,能照顾的尽量照顾,以尽亲戚情谊。即使几年回家一次,也不忘到朱家去看望一下。他在1916年12月28日的日记中就有这样的记载:“下午往朱宅。”1931年五月,得知朱安胞弟朱可铭去世,次日上午即“由中国银行汇泉一百。”1932年11月鲁迅赴北京看望母亲,朱安又提到朱可铭去世后,娘家生活困难,要鲁迅予以资助,鲁迅返沪后即于12月29日“上午寄绍兴朱宅泉八十。”第二年春节前,又“寄绍兴朱宅泉五十。”1934年5月16日,朱安给鲁迅去信,要将朱可铭的二儿子接到北京寓中,想在北京找个工作,鲁迅给母亲的回信中说朱安“言可铭之第二子,在上海作事,力不能堪,且多病,拟招至京寓,一面觅事,问男意见如何。”对于此事,鲁迅说,“可铭之子,三人均在沪,其第三子由老三荐入印刷厂中,第二子亦曾力为设法,但终无结果。”他对母亲说,“京寓离开已久,更无从知道详情及将来,所以此等事情,可请太太自行酌定,男并无意见,且亦无从有何主张也。以上祈转告为祷。”鲁迅对朱家的帮助和照顾,朱家人也颇为感激,直到1935年,鲁迅还收到过“朱可铭夫人寄酱鸭二只,鱼干一尾。”足见鲁迅与朱家的来往过从是很正常的。

鲁迅对朱安的态度,对许广平和海婴也是有一定影响的,鲁迅去世后,许广平挑起了照顾鲁迅母亲和朱安的责任,从1936年10月到1938年6月,许广平照鲁迅生前之数,每月寄给母亲及朱安一百元生活费,即使设法借支也从未间断过。1938年7月至1940年4月之间,许广平从《鲁迅全集》初版、二版、三版的4000余元版税中,汇到北京的就有1300元之多。只是1941年12月16日许广平被日本宪兵逮捕,由于自身的困难和邮寄不便等原因,曾间断过一个时期,此时北平家用多由周作人负担。不仅在经济上接济她,在生活上感情上也对她关怀照顾,朱安与许广平在鲁迅逝世后书信来往从未中断。直到1947年朱安去世前的几个月,许广平还去信问候:

朱女士:

今天收到3月1日来信,知你患心脏病颇厉害,马上借到壹万元,已托银行电汇至平。你一面医理,一面陆续做些衣服冲冲也好,但千万不要心急,年纪大了,有病自然不舒服,也许吉人天相,天气暖了,逐渐会好起来。海儿也在生病,照了X光验血,是初期肺病,现天天打针,所以我一时也抽不出身来看你。你如果有事要人照料,阮太太她们心肠好,宋先生也好,是不是请他们帮忙一下好呢?你的意思欢喜请他们帮忙,我想他们不会不体谅的。以后需要怎样办,随时再商量就是了。

匆此,敬候痊好 许广平3月3日

从她们的书信往来中完全可以看出,她们相处得很融洽。不但许广平对朱安如此,就是海婴对她也是十分尊重关心的,他也经常给朱安妈妈写信问候,现摘录其中一封:

妈妈:

11月24日及27两封信都奉到了,听见唐先生说,您等钱用,我们就想尽方法,但是都没法子寄去,后来辗转托人(谢先生)带上法币1万元,合中储券200万元,真真不易找人带,所以累您焦急,真真罪过,现在款已妥收,望您好好保养身体,千万千万。那位沈兼士先生是爸爸的好朋友,据妈妈说,是他(沈先生)老人家经过上海时,妈妈特地托他带上1万元,但是沈先生不肯收款,因为他觉得我们也为难,却是答应到北平时由他设法送款。没法子,妈妈答应了。他也是妈妈的先生,人很好,姆妈不必客气,收下好了,不过妈妈也和您一样脾气,不肯“要人怜恤”,宁可自己吃苦,所以我们都是一条心,对得起爸爸的。 就是上海寄上的款,除了一次唐先生(妈妈后来才晓得)寄上千元联钞,其余都是妈妈筹措的,朋友可以托办些事,但是生活艰难,绝不敢要朋友捐助,使人为难,这一点妈妈晓得的,请您放心。婴身体弱,今年四五月间生了一次伤寒之后,妈妈费了许多苦心调理我,现在身体比较好些,秋凉以后也未发过气喘宿病。现在学些无线电,在家补补功课,明年夏天再考学堂,我们都望快快交通恢复可以来看您,但是一时还不容易做到,因为飞机坐不起的,望您多多保重,总会来的,三爹曾经写过好几封信,有没有收到呢?

请安

海婴上

[1945年]11月30日

朱安从1906年与鲁迅结婚到1947年逝世在周家生活了41年,她整个一生主要是陪伴着鲁迅的母亲。结婚第四天,鲁迅去了日本,回国后在绍兴的一年多时间里,又基本住在学校,1912年至1919年将近八年中,鲁迅只回家两次共五十多天。夫妻二人接触最多的是1919年12月将朱安接到北京到1926年8月他离京南下之间这六年多的时间,这六年里,鲁迅换过三个住处,1919年12月鲁迅将母亲、朱安、三弟周建人、三弟媳羽太芳子从绍兴老家接到北京,与二弟周作人、二弟媳羽太信子以及羽太信子的弟弟羽太重九同住在刚刚买下的八道湾11号一座三进的大院中,那时一家人其乐也融融,兄弟三人曾相议永不分家。1923年鲁迅与周作人失和之后,鲁迅与朱安搬出八道湾,暂住在砖塔胡同61号,九个月之后,最终搬到西三条21号,并把母亲接过来同住。

在北京的六年多时间里,朱安对鲁迅经历了一个从“抱有幻想——逐渐失望——彻底绝望”的过程。她从28岁嫁到周家,一直到41岁这十三年间,除去鲁迅在绍兴工作的那一年多时间里,她都是每隔三年才能与鲁迅见一次面,多少个日日夜夜,她都是在“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的期盼中度过的。当鲁迅回到绍兴接了全家去北京,从此她就可以与她敬重爱戴的“大先生”生活在一起,她的欣喜是可以想见的,她对即将开始的新的生活是充满了幻想的。但是到了北京后,她与鲁迅的关系并无多少改变,照理说,她是周家的长媳,按照旧时家庭中的惯例,应当由她来掌管家庭的经济事务,但是,这个权力却交给了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这肯定是鲁迅同意或者说就是鲁迅这样安排的。这当然可以有一种解释,朱安不识字,没有能力。但是这样一来,朱安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就显然在羽太信子甚至羽太芳子之下了,因为信子和芳子是同胞姐妹。事实也是如此,周作人夫妇住在三进大院中最好最安静的后院,而朱安独自住在中院的西屋,与鲁迅的母亲比邻而居。鲁迅与朱安不仅不同住,而且平时很少说话。对此,憨实的朱安并未表示过任何异意,她不但不与羽太信子争什么,而且从不干涉不过问家中的事务与经济往来,甚至很少出门,整天陪伴在鲁迅母亲身边,手中端着一只水烟袋“咕噜咕噜”吸水烟。她大约觉得,能来北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就比在绍兴好,她很知足,她认可自己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

即至搬到砖塔胡同的时候,她还抱着能和鲁迅开始新生活的幻想,当她表示既不愿留在八道湾更不愿回绍兴老家时,鲁迅同意带着她一同搬走。她甘心情愿地如她所说的那样“你搬到砖塔胡同,横竖总要人替你烧饭、缝补、洗衣、扫地的,这些事我可以做,我想和你一起搬出去。”到了砖塔胡同,她没有雇佣人,而是自己包揽了鲁迅的一切生活起居事务。生活上她对鲁迅的照顾几乎可以说用心良苦无微不至,房东两姐妹吵架,朱安就恳求她们说:“大先生回来时,不要闹,让他安安静静写文章。”有一次两姐妹吵架,姐姐不让妹妹回屋里睡,朱安就去调解,并且把妹妹领回屋里和她睡在一起。她千方百计地做好家务,想要做好家庭主妇的角色。搬入砖塔胡同不久,鲁迅大约由于与周作人之间的龃龉,心中的气愤久久郁积,再加上工作的劳累和搬家的操劳,病倒了,发烧、咳嗽,吐血,躺在床上,朱安全力地护理照顾着他,给他做最可口的饭菜,鲁迅胃口不好,她就托人从外面买回鲁迅爱吃的糟鸡、火腿、肉松,把米碾碎,熬成糊状的粥,这样好消化,他便能多吃一点。在她的照料下,鲁迅的身体逐渐得以康复。

她很清楚,鲁迅对她没有感情,可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敬重他,爱戴他,照料他的生活。这决不只是由于她头脑中“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传统道德观念所致,而更是因为鲁迅的人格、学识、能力令她敬佩,在她的心目中,鲁迅无论教书写作,都是经国济世的大事业,她甘心情愿地牺牲自己去辅佐他。当然她也想通过这种接触让鲁迅感觉到家庭的温暖和她贤慧。但是,由于两人在志趣、学识、个性诸多方面的差距太大,她的这种努力终究没有结果。两人还是无话可说,只有在吃饭的时候,她没话找话地问几句“咸不咸”“淡不淡”,力图打破这种沉闷而尴尬的局面,可得到的回答仍然只不过是点头摇头或者是“不咸”“可以”这样简单的回答。一个时期里,在她的和鲁迅的房间,各放着柳条箱拆开来的一只箱盖和一只箱底,箱盖里放着鲁迅换下来准备要洗的衣服,她拿去洗好了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箱底等着鲁迅替换,两人就是这样默默地生活着。在砖塔胡同一个院子里同住的邻居好长时间都没有听到过他们之间是怎么称呼对方的。

1924年5月,鲁迅和朱安搬到新买的西三条21号,并将鲁迅的母亲接来同住。此时二人的生活格局仍无变化。小院里的北房,鲁迅母亲住东屋,朱安住西屋,而鲁迅自己则在北房的背后自己设计接出一小间斗室,自称“老虎尾巴”,作为他的工作室兼卧室。鲁迅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接待他的朋友、学生,和他们一道谈人生谈文学。他们的话题,朱安不感兴趣更听不懂,所以她也从不插言,至多不过做些添茶续水的事情。她与鲁迅在思想、观念、志趣各个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之间的鸿沟也越来越深。她刚刚来到北京时心存的一线希望也渐渐破灭。

就在他们迁居西三条胡同前后几个月中,鲁迅正积极参与着一场与北洋政府的斗争中,在这场斗争中,鲁迅与从1921年就成为他的学生的许广平由相识而至相知,由相知而至相惜,终于在1925年10月相爱。他们之间由师生到朋友,由朋友到同志,由同志到恋人的过程是很自然地发展过来的,两颗心灵是无意间的碰撞逐渐磨擦出爱情的火花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一开始他们的接触并不避讳朱安,作为学生和朋友,许广平经常到鲁迅家中做客,也常帮鲁迅抄写稿件,北京女师大爱国学生运动遭到北洋政府的镇压,章士钊、刘百昭等官僚政客拟将许广平等六位学生领袖迁送原籍时,许广平就是在西三条21号南屋里避难住了好几天。鲁迅与许广平的接触,一开始在朱安看来也应当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因为当时鲁迅除了编辑《国民新报》副刊及《莽原》杂志外,还兼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及世界语专门学校等多所学校的讲师,有许多的社会活动,接触很多青年学生,许广平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位,所以她常到西三条鲁迅的家中来是很自然的,而且他们一开始的关系也是很正常的师生关系,至多不过是一种忘年交的朋友关系。但是当他们逐渐发展成为恋人关系的时候,朱安以一个女性的敏感是不会不有所察觉的,这对她来说当然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她对于此事并未表示出强烈的不满,而是始终处于一种无奈与无助的状态。1926年8月鲁迅与许广平一同离开北京南下,她既无法干涉又茫然不知所措,两年后,当她得知鲁迅在上海与许广平结婚并生下了海婴时,朱安彻底绝望了。据俞芳回忆说,当她和朱安有一次谈起这件事时说:“大先生和广平姐结婚,我倒想不到。”朱安说:“我是早想到了的。”俞芳问:“为什么?”朱安说:“你看他们两人一起出去……”(指鲁、许二人同时离北京南下)俞芳便又问她:“那你以后怎么办呢?”朱安感伤而沮丧地说:“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我好比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然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看来我这一辈子只好服侍娘娘一个人了,万一娘娘归了西天,从大先生一向的为人看,我以后的生活他是会管的。”从朱安的这段表白中至少可以看出,第一她原先对鲁迅的抱着希望的,希望他能回心转意,和她一起好好地生活下去;第二也可以看出她对鲁迅与许广平二人关系的发展是敏感的有所察觉的;第三她对鲁迅的所作所为是无可奈何的;第四,她对鲁迅的人品和为人是信得过的,她不相信鲁迅和许广平结婚后会抛弃她不管她的生活。后来的事实证明,她的估计是对的,说明朱安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头脑是清晰明智的。

朱安对鲁迅与许广平结婚一事的认可,当然主要是由于她一向对鲁迅的敬重与服从,此外是否还有别的因素?我们可以做一些分析与推理。在上个世纪的二十年代,男人纳妾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生长在那个时代的朱安,对这种现象是司空见惯了的,“女权主义”“一夫一妻”这些观念在她的头脑中尚未确立,她会不会将自己摆在“正房”的位置上呢?这种可能不是没有的,她与许广平通信一向都自称“姊”的,这就从旁印证了她对自己与许之间关系的认识。还有一层原因就是她可能意识到,如果在这个问题是她不让步的话,那就只有“你死我活”了,而最终的结局只能是鲁迅与她离婚,那样对她来说,后果就更加严重,她已年近半百,没有任何生存技能,在北京孑然一身,绍兴娘家又无可依靠,等于自己走上绝路。所以只能委曲求全了。

至于鲁迅,在这个问题上许多人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不先同朱安离婚再与许广平结合?这在鲁迅来说,当然是最简便最彻底的办法了,而且在那个时代,许多类似鲁迅这样情况的人都采取了这样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鲁迅没有这样做,我想,这主要是由于鲁迅的人道主义的同情心,她不愿伤害无辜的朱安,宁可给自己留下一些麻烦和烦恼,给敌视他的人留下攻击他的把柄,他始终都没有忘掉当时他自己许下的诺言:好好供养她。在这件事上,俞芳的回忆说得比较符合情理。她写道:

当时大先生的朋友、学生们都是经过“五四”运动洗礼的,大多思想进步,特别是孙伏园、章川岛、常维钧等人思想都很解放。他们都曾劝过大先生,有的直言不讳地说,既然没有感情,就送她回娘家,负担她的生活费,这是很客气也很合理的办法,何必为此苦恼着自己,和她一起做封建婚姻的牺牲品呢?而大先生则考虑得更多些,他总是为大师母设身处地地考虑:绍兴习俗,一个嫁出去的女人,如果退回娘家,人们就认为这是被夫家“休”回去的,那时家人的歧视,舆论的谴责,将无情地向她袭来,从此她的处境将不堪设想,还有她家庭的社会地位,也将一落千丈。性格软弱的女人,一般说是挡不住这种遭遇的,有的竟会自杀,了此一生。大先生从不欺待弱小,遇事总是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的好心肠,使他下不了决心,一直没有这样做。

除此之外,鲁迅这样做,母亲也不会同意的,她与朱安已经相处得如同母女一般,让这两位老妇人相依在一起,未免不是一个比较妥善的解决方案。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大抵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种各家各自不同的不幸,正如中国广泛流传的一句谚语所说的那样: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周家的这本经就这样嗑嗑巴巴念下来了。自从鲁迅南下,母亲和朱安就留在西三条那个小院里,鲁迅按月将生活费寄去,朱安替鲁迅陪伴着年迈的母亲。鲁迅定居上海后,曾于1929年和1932年两次回北平探望母亲,当朱安得知海婴出生的消息时,她也很高兴,一方面为了她所崇敬的“大先生”终于有了继承人,另一方面,从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统观念出发,她也认为自己未能为周家尽到的责任终于由许广平替代了,鲁迅的“后”也就是自己的“后”,她将海婴视作已出,表示了特别真诚的关爱,去信时常常要问起海婴的情况。1932年鲁迅从北京给许广平的信中说道:“某太太对我们颇示好感,”“某太太”指的就是朱安。朱安与许广平的关系,也相处得很好,尤其是鲁迅去世后,两人书信往来从未间断,朱安称许广平为“景宋女士”,许广平称朱安为“朱安女士”,朱安在信末的署名前总要加一个“姊”字,显得很亲切很得体。她也常给海婴去信,表示关心,如1946年1月24日的信中这样写道:“现值严冬,汝素来体弱,务要强饭多衣,不可大意,以免远念,切嘱切要。”

1936年鲁迅逝世,消息传来,朱安悲痛欲绝,她在家中设立了灵堂,灵堂里挂起了那幅著名的陶元庆为鲁迅作的画像,灵前供着鲁迅生前爱吸的香烟,爱吃的甜点及清茶,以及鲁迅生前用过的文具,她自己则白鞋白袜,白绳挽髻,一身素服,接待着前来吊唁的鲁迅的亲友和学生。灵堂里整日香烟缭绕,烛火通明,她寸步不移地守在鲁迅亡灵前,表示着自己对亡夫沉痛的悼念之情。就在她悲痛万分之际,依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前来采访的记者中,难免有敌视鲁迅或者无聊小报的记者,她回答他们的问题时很有分寸,既表示了自己对于鲁迅逝世的无限悲痛之情,又丝毫没有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

朱安虽然思想传统守旧,但却是一位非常通情达理、识大体顾大局的人。在鲁迅逝世后,一直照料着鲁迅的母亲,与许广平融洽和谐地相处,自始至终地维护着鲁迅的尊严与声誉。她在鲁迅遗著的出版,保存北京鲁迅故居,保存鲁迅手稿、藏书和遗物方面,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鲁迅逝世后,许广平着手整理鲁迅遗著,在《鲁迅先生纪念集》、《鲁迅书简》出版之后,开始筹划《鲁迅全集》的编辑出版事宜。这是对鲁迅一生事业的总结,更是对鲁迅最好的纪念。她的想法,与鲁迅众多的友人与追随者不谋而合,大家一致认为,《鲁迅全集》这样的巨著,应当选定一家严肃的享有盛誉的出版机构。经胡适从中斡旋,当时国内最大的商务印书馆接受全集的出版事宜。但商务印书馆从商业操作的角度出发,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版权争端,提出须要鲁迅遗属出具版权委托书。朱安得知这一情况,即致信许广平:

景宋女士:

闻先夫鲁迅遗集全部归商务印书馆出版,姊甚赞成,所有一切进行以及订约等事宜,即请女士就近与该书馆直接全权办理为要。女士回平如有定期,祈先示知,以免老太太悬念。其余一切统俟面谈。此颂时祺,并祝婴儿健康。

姊朱氏裣衽七月二日

为朱安代笔写信的宋琳(紫佩),是鲁迅在浙江两级师范的学生,又是绍兴中学堂的同事,鲁迅曾介绍他到北京图书馆工作,他与鲁迅既是师生又是朋友,鲁迅1926年南下时,曾以北京家事相托。他在寄给许广平这个委托书时还附了一封信,内中有这样的话:“大先生遗集出版有日,不甚欣喜之至。大师母(按:指朱安)处已与说明,兹按照她的意思代写委托书一封附上,即请检核。此事自当由先生办理。大师母处已甚明白,外间自无从造谣也。”

朱安不但请人代写委托书寄去,还将自已的图章寄给许广平,以便在办理各种手续时使用,而且从未提出过关于版税的事。这说明她很清楚鲁迅遗著出版的重大意义,说明她对许广平的信赖。此事商务印书馆因战乱等原因虽最终流产,但1938年终由鲁迅先生纪念委员会印行了二十卷的《鲁迅全集》。

鲁迅逝世后,许广平一直负担着鲁迅母亲和朱安的生活,按月寄钱给她们,周作人是在1938年底才开始负担母亲的生活费,而朱安仍由许广平供养。1941年12月许广平被日本宪兵逮捕,虽于第二年由内山完造保释出狱,但由于自己的困难和邮寄不便等诸多原因,无法再给她们寄钱,此时,周作人才开始负担她们二人的生活。1943年鲁迅母亲去世,临终时她放心不下与自己相处多年情同母女的朱安,她嘱咐周作人无论如何要照料朱安,把平时每月给自己的15元零用钱转给朱安,周作人应允了。鲁迅母亲怕朱安不愿意接受周作人的钱,她恳切地对朱安说,这是自己留给她的钱,与别人无关,朱安这才勉强答应了。此时周作人在伪政权中担任高官,每月15无折合伪“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准票”150元,这对于他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朱安靠着这150元维持着自己和一位与她相处多年无家可归的老女佣的生活。随着物价飞涨,货币贬值,这150元伪币越来越难以维持两位老人的生活了。1944年,朱安被迫决定卖掉鲁迅在北京的藏书。这其中周作人是起了一定的撺掇怂恿的作用的。他一方面指使北京图书馆几位职员将鲁迅藏书编成中文、日文、英文三种书目,委托来薰阁书屋出售,一方面将鲁迅一部分藏书做了记号,表明自己想要购买。而南京的的大汉奸陈群已表示一人全部包下这部分藏书。1944年8月25日《新中国报》报导了这一消息,在全社会引起很大震动,许广平得知此事,心急如焚。她于8月30日紧急致函朱安:

朱女士:

日前看到报纸,登载“鲁迅在平家属拟将其藏书出售,且有携带目录,向人接洽”的消息,此事究竟详细情形如何,料想起来,如果确实,一定是因为你生活困难,不得已才如此做。鲁迅先生生前努力教育文化工作,他死了之后,中外人士都可惜他,纪念他,所以他在上海留下来的书籍、衣服、什物,我总极力保存,不愿有些微损失,我想你也一定赞成这意思,至于你的生活,鲁迅先生死后六、七年间,我已经照他生前一样设法维持,从没有一天间断,直至前年(卅一年)春天之后,我因为自己生了一场大病,(按:此处暗指为日本宪兵逮捕之事)后来又汇兑不便,商店、邮局、银行都不能汇款,熟托的朋友又都不在平,因此一时断了接济,但是并未忘记你,时常向三先生打听,后来说收到你信,知道你近况,我自己并托三先生到处设法汇款,也做不到,这真是没奈何的事,鲁迅先生直系亲属没有几人,你年纪又那么大了,我还比较年轻,可以多挨些苦,我愿意自己更苦些,尽可能办到的照顾你,一定设尽方法筹款汇寄,你一个月最省要多少钱才能维持呢?请实在告诉我,虽则我这里生活负担比你重得多:你只自己,我们二人,你住的是自己的房子,我们要租赁,你旁边有作人二叔叔,他有地位,有财力,也比我旁边建人三叔清贫自顾不暇好得多,作人二叔以前我接济不及时他肯接济了,现在我想也可以请求他先借助一下,以后我们再设法筹还,我也已经去信给他了,就望你千万不要卖书,好好保存他的东西给大家做个纪念,也是我们对鲁迅先生死后应尽的责任,请你收到此信快快回音,详细告诉我你的意见和生活最低限度所需,我要尽我最大的力量照料你,请你相信我的诚意,海婴今年算是十五岁了,人很诚实忠厚,时常问起你,只要交通再便利些,我们总想来看望你的,其实想北上的心总是有的,鲁迅先生生前不用说了,死了不久,母亲80岁做寿,我们都预备好了,临时因海婴生病了取消,去年母亲逝世自然也应当去,就因事出意外,马上筹不出旅费,所以也没有成行,总之,你一个人的孤寂,我们时常想到的,望你好好自己保重,赶快回我一音,即候

近好

许广平

[1944年]8月31日

许广平写信加以阻止,但仍不放心。因此在给朱安写了这封信之后,她与海婴委托律师事务所于1944年9月10日在《申报》刊登声明:

鲁迅先生终身从事文化事业,死后举国哀悼,故其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以备国人纪念。况就法律言,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规定。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认。

这个声明,当然不是针对朱安的,而是为了阻止鲁迅藏书的出售,然而从法律的角度,声明只能如此写,这样,就会使购买这批藏书成为不合法的行为。

朱安在接到许广平的信后,于9月23日托人代笔复信,这封信是寄到内山完造那里转去的,大约由于许广平当时已从大陆新村搬出,朱安不知道她的新住处或者是别的原因。信中有这样的话,“到了日暮途穷的现在,我也仍旧知道名誉和信用是很可宝贵的。无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压迫,比信用名誉更为严重。迫不得已,才急其所急,卖书还债,维持生命。倘有一筹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此下策呢!”

朱安发出这封信的同时,立即停止了售书之事。而且她在给许广平的信中明确地说“倘有一筹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此下策呢?”的话,口气显然松动了,并没有坚持一定要卖书,那意思很明白:既然你答应继续供给我的生活,我又何必卖书?卖书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朱安明确表态了,但许广平还未收到她的信时,还是非常焦急的,她惟恐卖书成为事实而无可挽回。同时,鲁迅在上海的友人对此也颇感焦虑,大家商定由唐弢和刘哲民前往北平说服朱安,唐、刘二人于10月10日人上海出发,15日见到朱安,唐弢在《关于周作人》人一文中对这次会面有一段生动描述:

那天宋紫佩陪着哲民和我去到西三条二十一号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朱夫人和原来待候鲁老太太的女工正用膳,见到我们,两位老人都把手里的碗放了下来,里面是汤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里有几块酱罗卜。朱夫人身材矮小,狭长脸,裹着南方中年妇女常用的黑丝绒包头,看去精干,听说我们来自上海,她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

宋紫佩说明来意,我将上海家属和友好对藏书的意见补说几句,她听了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却冲着宋紫佩说:

“你们总说鲁迅的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的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说时指指自己的鼻子,很有点激动的样子。

她也是鲁迅遗物,要保存她,这是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可说。我便将许广平被日本宪兵逮捕,上海书籍抄走,直到导致汇款中断的经过,仔细说了一遍。听我谈到海婴,朱夫人脸上现出关切的神情。我想了一下,索性将许广平当宪兵抄家的时候,安排将海婴转移到外边的细节,尽我所知的告诉她。她脸色缓和下来,渐渐露出笑意,说大先生只留下这点骨肉,不知现在孩子的哮喘病好了没有。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当我回答已经痊愈的时候,她以微微责备的口气,问我为什么不将海婴带到北平,让她看看。

“兵荒马乱的,我们来一次都不容易,怎么带得了孩子呢!”我说。

朱夫人点点头,自己也笑了。

满天的乌云过后,又开始谈到藏书的出售问题。……我告诉朱夫人:生活仍由在沪家属负担,倘有困难,几个朋友愿意凑起来代付,但千万不能将鲁迅先生藏书出售。

“每月拿人家一百五十元,”朱夫人低下头,细声说,“我的眼泪一直往肚里咽。”

“的确太少了。”

“不!”她望了望我说,“我不是这意思,你知道,大先生生前从来没有要过老二一分钱。”

“……”

“一百五十元我不要。我没有办法,才卖书。”

从这些材料可以看出,一,当时朱安的生活确实拮据;二,她因为生活困难才产生了卖书的想法;三,她羞于接受周作人的供给;四,她对许广平存在着误会。

许广平由于被日本宪兵逮捕等原因中断了供给,周作人给她的钱又因物价飞涨而远远不够生活,在周作人的撺掇和怂恿下,她想到了卖书应该是很自然的事。许广平被捕的事她一点都不知道,因此她可能对许广平中断供给一事不满,所以一听说唐、刘二人从上海来,“脸色立刻阴沉下来”。还发出了“我也是鲁迅的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的牢骚。待唐弢说明事件的详细经过之后,她的脸上露出的笑意。误会终于解除了。唐弢说:“气氛一转,藏书出售的问题也便迎刃而解了。”

鲁迅的藏书就这样完好地保存下来了。从保存鲁迅藏书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我们既看到了朱安性情率真直爽的一面,更看到了她识大体顾大局的一面。她对于鲁迅藏书的保存起了重要的作用。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不久,北平、上海有人发起为救济鲁迅遗属募捐的活动,两地分别有人将募捐所得款项送给许广平和朱安,两人都不约而同地谢绝了这些捐赠。她在写给海婴的信中说,“为顾念汝父名誉起见,故不敢随意接收莫不相关之团体机关赠送,若为汝父筹设图书馆等纪念事业,应该有整个计划,具体办法,方为合适,故宁自苦,不愿苟取,此与汝之将来前途,亦大有关系也。”只有一次例外,1946年1月24日,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郑彦芬到家中来看望她,代蒋介石赠送了10万元法币,她收下了。她在信中对海婴说“以后再有来者,应如何应付?望与堂上(按:指许广平)商定方针,函告照办。”

出售鲁迅藏书风波过后,朱安的生活仍由许广平负担。1946年10月,许广平到北平,探望了身体日渐衰弱的朱安,许广平将鲁迅在北平故居藏书、碑贴、手稿、古董一一清点整理,朱安也在一旁帮忙,两人一起生活了将近两周时间。

1947年春,朱安罹患多年的心脏病日渐加重,临终前一周她致信许广平:“我的病好恐怕是不容易的事……您对我的关照使我终生难望(忘),您一个人要负担两方面的费用,又值现在生活高涨的时候,是很为难的。”逝世的前一天,她对来访的记者说:“周先生对我并不算坏,彼此间没有争吵,各有各的人生……许先生待我极好。她懂得我的想法,她肯维持我,不断寄钱来……她的确是个好人。”这一天她又将宋紫佩召至榻前,留下口头遗嘱,希望她死后能与鲁迅合葬。宋紫佩在给许广平的信中说:“她病时一无亲故可靠之人,情实可怜,一见琳总是泪流满面,她念大先生,念先生(按:指许广平),又念海婴,在这种情况下,琳惟有劝慰而已。”

1947年6月29日,朱安逝世,终年69岁。葬于北京西郊保福寺村鲁迅母亲墓旁。

毛泽东与周作人

1920年4月7日,周作人在他的日记中记下了这样几个字:毛泽东君来访。

这一年,是毛泽东第二次来到北京。1918年8月15日,他与罗章龙、李维汉等二十四名湖南青年第一次来到北京,主要是为了组织赴法勤工俭学的事。在毛的恩师、北京大学哲学教授杨昌济(杨开慧的父亲)的引荐下,认识了时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的李大钊,并在北大图书馆谋得一助理员的职位,每月薪水是大洋八元,1919年春,毛回到长沙,同年12月再次赴京。毛在北大,结识了李大钊、陈独秀、傅斯年这样的学者名流,而且在李、陈等人的影响下开始具体地接触了解了马克思主义。那他又为什么又要去见周作人呢?这一点,周作人的日记中并未有丝毫的披露,依照毛与周当时的身份、处境、地位以及所研究所关注的社会问题,可以找到根据的是他们此时有一个共同都感兴趣的问题,那就是关于建立“新村”的事。早在1918年6月,毛从长沙一师毕业后,就曾与张昆弟、蔡和森等人在岳麓书院半学斋湖南大学筹备处,想要建立一个半工半读、自给自足、平等友爱的新村,他们在岳麓山附近的农村做了调查研究,自己挑水做饭,进行了新村的实验。由于组织赴法勤工俭学的事暂时搁置下来了。

而此时周作人也在关注新村问题的研究,1919年3月,他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日本的新村》,同年7月,他还实地考察了日本空想社会主义实验基地新村,并发表了《访日本新村记》。他的文章在当时影响巨大,可以说是当时研究新村问题的理论权威了。所以毛泽东在1920年4月7日回长沙的前几天去造访周作人,讨论有关新村的问题的可能性几乎是惟一的了,至少是他们这次会面的一个主要话题。除此之外,周作人当时在年轻学生中威望很高,如果说毛另有慕名拜访的意思也是很自然的事。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月未北平沦陷,北京大学南迁,北京文化名人纷纷离平南下,周作人迟迟不动,作为北京大学留平四教授之一,代为照看北大校产。三弟周建人来信劝他,他不理,郭沫若写了《国难声中怀知堂》,文中甚至说:“‘如可赎兮,人百其身’,知堂如真的可以飞到南边来,比如就像我这样的人,为了掉换他,就是死上几千百个都不算一回事的”。对这样于他过誉的赞颂,他也不置可否,当时在国外的胡适也写了一首诗,希望他南下,他也婉言拒绝了,还有很多朋友劝过他,但他在这个问题上似乎很固执。他之所以不肯南下的理由,依他所说,是“弟以负累甚重”,他所说的“负累”,据他后来的解释说是因为家中有妻子羽太信子和儿子丰一,以及羽太信子的妹妹、周建人的发妻羽太芳子及其三个孩子,还有老母和朱安连他自己共九人的生活需要他来负担。实际是他的日本妻子羽太信子起了至为重要的作用,这一点,鲁迅的学生魏建功1938年5月29日在给许广平的信中说:“八道湾(指周作人——引者)近日捉襟见肘之象已露(指周作人参加日本人召开的“更生中国文化建设座谈会”从而迈出事敌的第一步后,茅盾、郁达夫十八名文化人联名在《抗战文艺》发表了致周的公开信,周处境极为尴尬——引者)……而家索系于司晨之牝,为可叹耳!”魏建功以“司晨之牝”这一典故暗喻周作人无论大小事务均唯妻子之命是从的意思是很明显的。一开始,周作人还信誓旦旦地表示:“请勿视留北诸人为李陵,却当作苏武看为宜”。也确实拒绝了大汉奸汤尔禾要他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兼文学院长的职位。可最终禁不住日本人和周围的种种人的包围影响,还是出任了伪职,先是接受了北京大学图书馆长,后继汤尔禾出任伪教育总署督办,沦为汉奸。

毛泽东于1942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讲话中论述文艺为什么人的问题时提到了周作人说:“文艺是为帝国主义者的,周作人、张资平这批人就是这样,这叫做汉奸文艺。”

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周作人惶惶然在考虑自己的出路。他通过曾在燕京大学同事过的时任晋察冀边区副议长的董鲁安,表示想到解放区去,被时任议长的成仿吾拒绝。12月,周作人被捕,翌年11月6日,首都高等法院判决,处其有期徒刑14年,周作人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大学和蒋梦麟都为其出具证明,证明蒋曾以校长资格电示周照看北大财产,同时,沈兼士、俞平伯等十五名教授也联名呈文首都高等法院,“证明周作人在伪政府任职期内,曾有维护文教消极抵抗之实情,请求核查”。直到1947年12月9日,最高法院将周改判为十年徒刑。1949年元旦,蒋介石“引退”,宣布释放政治犯,原本不属于政治犯而是汉奸罪的周作人只服了不足三分之一的刑期,便也交保出狱了。

从已有的资料分析看,四十年代末,在国共两党之间,周作人对共产党所抱的希望更大一些,这当然首先因为解放战争已取得全面胜利,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此外,周作人是不是还考虑到这样一些因素:他与周恩来是远亲,与毛泽东是师生(毛在北京大学时曾是旁听生)至少他与毛还有过一面之交,且他在任伪职时不但保存了李大钊的文稿,也确曾掩护营救过一些共产党人,同中共的地下组织有过联系。因此,解放前胡适曾劝他离开大陆去台湾,他没有答应,在去留的问题上,我想他是认真思考过的,他一定觉得他留在大陆比去台湾的处境要好一些。上海刚刚解放不久,他给周恩来写了一封六千多字的长信,作了一些检讨,也为自己的过去作了一些解释。周恩来将这封信转呈毛泽东,毛批示:文化汉奸嘛,又没有杀人放火。现在懂希腊文的人不多了,养起来,做翻译工作,以后出版。

对于毛是否真的看到周作人的这封信,真的是否作了这样的批示,学界目前尚有争论,但想来周作人是得到了党的高层人士的宽大和默许的,否则,他怎么敢于一个多月后就贸然回到北平呢?

回到北平不久,他就应约积极为上海《亦报》写稿,两年半中竟然写了九百多篇,这对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应该说是非常高产的。文中不时流露出对新政权真诚的肯定和拥护。1950年的春节前夕,时任出版总署副署长的叶圣陶、周建人和秘书金灿然一同来到了八道湾周作人住处,谈及请他译书的事。多年来与周作人早已形同陌路的二弟偕另一位副署长一同去看他,想必是出于“公务”才来的。建国初期,对旧知识分子的“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在周作人这样有历史污点的人身上还是体现出来了。他开始翻译《伊索寓言》,并交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1951年初,周作人又写了一封长信给毛泽东,胡乔木向毛泽东报告了此事:“周作人写了一封长信给你……他现已在翻译欧洲古典文学,领取稿费为生,以后仍可在这方面做些工作,周扬亦同此意。当否请示。”毛泽东在这封信上批示:“照办”。

应当说,毛泽东的这个批示对于周作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整个五十年代他的处境与比他汉奸罪恶小得多的张资平、无名氏(卜乃夫)等人相比,要好得多。中国文联曾安排他去西安旅行参观,回来后文联的领导还设宴招待他们,这是其他被褫夺公民权的汉奸所不敢想象的事。很多报刊登载他的文章,人民文学出版社甚至向他预约译稿,而且每月预支二百万元(旧币,折新币二百元)稿费,后来又增加到四百元,当时政府部门中科长的工资大约六七十元,一级教授的月薪亦不过三百八十元左右,一般平民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十多元。周作人还有一定数量的零星稿费收入,那时老母与朱安早已过世,他的孩子也都有了工作,他只负担着羽太信子、羽太芳子及保姆等几个人的用度,平均生活费用要比普通市民高出许多倍。周作人在日记中以及给香港友人的信中一再抱怨生活困苦,这恐怕与他全家习惯了比较糜费的生活不无关系,其次的原因就是他的妻子羽太信子从五十年代后期常常生病,花费相对多一些。

1966年,“文化大革命”风暴席卷全国,周作人在劫难逃。他所有的译作早已被视为“大毒草”,人民文学出版社约他译稿并预支稿费当然被视作“招降纳叛”,6月,出版社正式通知停止预支稿费,他彻底断绝了经济来源,8月22日,一群红卫兵闯进了八道湾十一号,查封了他的房屋,把他捆在一棵老榆树上用木棍、皮带抽打,晚间则只许睡在洗澡间里喂蚊子。1967年5月6日,在毛泽东亲自发动领导的“文化大革命”的高潮中,贫病交加的周作人走完了他的一生,在这间小小的洗澡间里溘然长逝了,时年八十有二。

(原载香港《大公报》2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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