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地12208.27万公顷;园地1154.90万公顷;林地23574.11万公顷;牧草地26214.38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53.09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601.51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30.85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9.87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与2004年相比,耕地面积减少0.30%,园地面积增加0.31%,林地面积增加0.30%,牧草地面积减少0.2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增加1.11%,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增加3.37%,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0.26%。2005年全国耕地净减少36.16万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3.87万公顷,另外,查出往年已经建设但未变更上报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7.34万公顷;灾毁耕地5.35万公顷;生态退耕39.04万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23万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0.67万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为建设占用耕地的144.56%。
全年新增建设用地43.2万公顷。其中,新增独立工矿(包括各类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15.11万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9.82万公顷,新增村庄建设用地6.66万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0.76万公顷。
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省(区、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会同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六部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下发《关于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和《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全年共备案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326个,项目建设总规模129.12万公顷,其中,位于粮食主产区项目个数和建设规模分别占47%和53%。下发《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采用更加严格的措施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开展全国存量用地调查,查明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闲置土地7.20万公顷,空闲土地5.48万公顷,批而未供土地13.56万公顷,三类土地总量为26.24万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切实执行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和“八个必须”要求,核减建设用地4631.9公顷。总结和大力推广100个节约集约用地典型,制订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新政策。从严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严格审核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24个。
土地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年审批建设用地34.68万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用地14.93万公顷,省级批准用地19.75万公顷;工矿仓储、住宅等分批次建设用地16.00万公顷,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用地18.68万公顷。
土地管理基础业务建设明显加强。《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已正式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18个省(区、市)开展土地更新调查,1526个县(市)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城市市区地籍调查完成82.24%。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率达76.38%,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证率达33.19%,集体土地使用证发证率达70.69%。25个省(区、市)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其中13个省(区、市)通过验收。
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和制度。继续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覆盖面。继续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16.32万公顷,出让价款5505.15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面积和出让价款分别为5.72万公顷和3920.09亿元,分别占出让总面积和总价款的35.06%和71.21%。加强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加强土地市场监测和地价管理。根据1000多个县(市、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结果,土地供应来源结构56%属于存量用地,44%属于新增用地;用途结构43.33%属于工矿仓储用地,30.56%属于房地产开发用地,26.11%属于其他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中,商业服务业用房占29.2%,普通商品住宅占48.7%,经济适用房占9.3%,高档公寓占0.2%,其他住房占12.6%。系统提出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政策。
目前我国土地问题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植被破坏。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柱。一个良性生态系统要求森林覆盖率达13.9%。尽管新中国成立后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但森林破坏仍很严重,特别是用材林中可供采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已大幅度减少。同时,大量林地被侵占,1984~1991年全国年均达837万亩,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植树造林的成效。草原面临严重退化,沙化、碱化,加剧了草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
2.土地退化。我国是世界上土地沙漠化较为严重的国家,近十年来土地沙漠化急剧发展,20世纪50~70年代年均沙化面积为1560平方千米,20世纪70~80年代年均扩大到2100平方千米,总面积已达20.1万平方千米。多年来我国初步治理了50多万平方千米,而目前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79万平方千米。我国的耕地退化问题也十分突出。如原来土地肥沃的北大荒地带,土壤的有机质已从原来的5%~8%下降到1%~2%(理想值应不小于3%)。同时,由于农业生态系统失调,全国每年因灾害损毁的耕地约200万亩。
我国荒漠化面积大、分布广、类型多,目前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超过262.2万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27.3%,其中沙化土地面积为168.9万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和东北等13个省区市。
荒漠化及其引发的土地沙化被称为“地球溃疡症”,危害表现在许多方面,现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环境问题。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40亿元,相当于1996年西北五省区财政收入总和的3倍,平均每天损失近1.5亿元。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共有1000万公顷的耕地不同程度地沙化,造成粮食损失每年高达30多亿千克。在风沙危害严重的地区,许多农田因风沙毁种,粮食产量长期低而不稳,群众形象地称为“种一坡,拉一车,打一箩,蒸一锅”。在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30年间流沙压埋房屋2200多间,近700户村民被迫迁移他乡。
目前我国耕地的特点是:
1.人均耕地面积小
我国虽然耕地面积总数较大,但人均占有耕地的面积相对较小,只有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1/4。到1995年,人均耕地面积大于0.13公顷的省、自治区,主要集中于我国的东北、西北地区,但这些地区水热条件较差,耕地生产水平低。相对自然和生产条件好的地区如上海、北京、天津、湖南、浙江、广东和福建等人均耕地面积小于0.07公顷,有些地区如上海、北京、广东和福建等甚至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人均0.05公顷的最低界限。该组织认为低于此限,即使拥有现代化的技术条件,也难以保障粮食自给。
2.分布不均匀
综合气候、生物、土壤、地形和水文等因素,我国耕地大致分布在东南部湿润区、半湿润季风区、西北部半干旱区、干旱内陆区和西部的青藏高原区。东南部湿润区和半湿润季风区集中了全国耕地的90%以上。
3.自然条件差
我国耕地质量普遍较差,其中高产稳产田占1/3左右,低产田也占1/3。其中涝洼地有约400×104公顷,盐碱地有约400×104公顷,水土流失地670×104公顷。而且耕地地力退化迅速,加上由于污水灌溉和大面积施用农药等原因,耕地受污染严重,都加剧了耕地不足的局面。
这一特点使我国耕地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中国依靠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是一项具有世界意义的伟大成就。但另一方面,这一现实也表明中国耕地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耕地不足是中国资源结构中最大的矛盾。
总之,中国单位面积耕地的人口压力巨大,目前已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2倍。因此,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耕地的保护。
草地资源
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首次全国统一草地资源调查资料显示,我国有天然草地面积33099.55万公顷(为可利用草地面积,下同)小于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为43713.6万公顷),比美国大(美国为24146.7万公顷),为世界第二草地大国。
天然草地在全国各地均有分布,从行政省区来看,西藏自治区草地面积最大,全区有7084.68万公顷,占全国草地面积的21.40%;依次是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以上四省区草地面积之和占全国草地面积的64.65%。草地面积达1000万公顷以上的省区还有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其他各省区草地面积均在1000万公顷以下;又以海南、江苏、北京、天津、上海五省(市)草地面积较小,均在100万公顷以下。
我国人工草地不多,据1997年统计,全国累计种草保留面积1547.49万公顷,这其中包括人工种草、改良天然草地、飞机补播牧草3项。如果将后两项看作半人工草地,即我国人工和半人工草地面积之和也仅占全国天然草地面积的4.68%。我国人工草地和半人工草地虽不多,但全国各省区都有,以内蒙古自治区最大,有443.34万公顷,达到100万公顷以上的依次有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和甘肃省。各地人工种植和飞播的主要牧草有苜蓿、沙打旺、老芒麦、披碱草、草木樨、羊草、黑麦草、象草、鸡脚草、聚合草、无芒雀麦、苇状羊茅、白三叶、红三叶,以及小灌木柠条、木地肤、沙拐枣等。在粮草轮作中种植的饲草饲料作物有玉米、高粱、燕麦、大麦、蚕豆及饲用甜菜和南瓜等。由于人工草地的牧草品质较好,产草量比天然草地可提高3~5倍或更高,因而在保障家畜饲草供给和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海拔高低悬殊、气候千差万别,形成了多种的草地类型,全国首次统一草地资源调查将全国天然草地划分为18个草地类,824个草地型。
在组成全国各类草地中,高寒草甸类草地面积最大,全国有5883.42万公顷,占全国草地面积的17.77%。这类草地集中分布在我国西南部青藏高原及外缘区域。依次是温性草原类草地、高寒草原类草地、温性荒漠类草地。三类草地各自占全国草地面积10%左右,以上4类草地面积之和可占到全国草地面积的一半,且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和西部。下列5类草地面积较小,分别是高寒草甸草原类、高寒荒漠类、暖性草丛类、干热稀树灌草丛类和沼泽类草地,它们各自面积占全国草地面积均不超过2%。其余各类草地面积占全国草地面积在2%~7%,居于中等。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对草地资源采取自然粗放经营的方式,重利用、轻建设,重开发、轻管理,草地资源面临严重的危机。主要表现为:
(1)过牧超载、乱砍滥垦,草原破坏严重。草原建设缺乏统一计划管理,投入少,建设速度很慢。草原退化、沙化、碱化面积日益扩大,生产力不断下降。
触目惊心的植被破坏(2)草原土壤的营养锐减,草原动植物资源严重破坏,草原生产力下降。草原生态环境恶化。
(3)草地牧业基本上是处于原始自然放牧利用阶段,草地资源的综合优势和潜在生产力未能有效发挥。牧区草原生产率仅为发达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等)的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