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鸟儿已经飞过;滑过心里的伤口已经愈合,可是依然会痛,伤疤清晰可见。
袁艺坐在房间里,斜斜地歪在椅子上,抬头看窗外的月亮,月亮皎洁清亮,一半被阴云遮住,微微散着乳白色的光晕。远处是万家灯火,近处是嬉笑的人们,她的心情却是这样的惶然失落。
那年她和邵琛的感情真的是很好,两人同时考上同一间大学,上了大学,离开了家人的束缚,他们感情更好了,亲密程度也随着时间逐渐晋级。以前在高中里,他们都有所顾忌,最主要是她不让他有过分的行为,但是青少年血气方刚,而且对性有着无尽的好奇心。很多时候他会充满好奇而带着点贪婪地用手去探索她的身体,记得他第一次将手探进她的衣服里面,隔着内衣用力握住她胸前那处最敏感的地方时,她惊得倒抽一口气,羞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终难堪地将头一直埋在他的怀里不肯起来。
她一直不让他跨越最后一步,可是要发生的最终还是发生了。那次是国庆,大多数学生都回家或者出去玩了。而他却偏偏感冒了,两人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了,他一直说抱歉,她倒觉得无所谓,因为她真心觉得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去哪里都是一样。
那天晚上,他打电话到她宿舍,用浓浓的鼻音向她撒娇,说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在宿舍里很无聊,说得好不凄凉,她笑着答应过去他宿舍陪他一会,然后就发生不该发生的事。
当时两个人都是第一次,他青涩而没有技巧的进入让她没有感受到一点快感,当他挤进自己的身体时,那股撕心裂肺的疼痛让她哭了出来,眼泪如断线的珠子,他的汗水和她的泪水融成一片,她哭,他却一边动,一边安慰她,说他也会痛,一会就好了,然后咬牙彻底挺身进去,她记得当时她的指甲完全陷进了他的肉里面。一生中她第一次知道,原来男女之间可以这样的亲密和贴合对方,那天晚上,他们好奇地探索着那陌生的领域,分享着陌生的激情,直到累到沉睡过去,而他在沉睡之前,对她低喃道:“小艺,现在是我的人了,以后你可要乖乖听话哦。”
那一刻,她真的以为可以天荒地老的,只是,夏虫不可以语冰,他们始终是生活在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他的世界,如他母亲说的那样,她永远也无法融入进去。
她不怪邵夫人,以一个母亲的立场,她没有错,她完全可以理解,却无法原谅!她不应该用那么极端的方式将她逼得走投无路,那段时间,她就像只过街老鼠,只能躲着所有的人,一走出去,不是担心被抓去做人流,就是担心会湮灭在人们的唾沫中。后来孩子没有了,他母亲依然担心她的存在会影响到邵琛的未来,所以让人将她的行为告之学校(当然传言中的男主变成了流氓),最终她连学校也无法去,对一个只有十八岁的女生来说,同时失去名声、家人,学业这三样最重要的东西,她当时真的崩溃了,她奶奶下葬的那天,她再也忍不住了,坐在马路中间就哭了起来,她什么都没有了,没有父母,没有了学业,没有了孩子,一无所有,她活着还能有什么意思?要不是当时王峰教授刚好路过,恐怕今天就没有袁艺这个人了吧。
她在爱里面丢失了他,最终将自己也给丢掉了,她想再也没有人像他们那样,相爱,却最终化为灰烬,不,应该是只有她化为灰烬,而他,或许早就忘记了她,忘记了曾经这段爱恋。八年了,流光飞舞,时间可以让人忘记很多东西,包括爱情,包括勇气,她再也没有当年的勇气,再也无法那样奋不顾身地竭尽所能地去爱,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再次站在爱情面前,她会忍不住犹豫,带着观望的眼神去衡量是否该接受。
其实她一直觉得很奇怪,人明明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为何还要去依恋上另外一个人,以致最后痛苦,离不开逃不掉,这跟作茧自缚有什么区别,可是偏偏却有那么多人甘之如饴。而她就是其中一个,有人说,人的一生中注定要有一段失败的恋情,来教会我们更多的事情,她学到了,只是付出的代价太重了。
她记起一篇报导蔡琴的文章,上面说蔡琴曾在一次演唱会上喃喃问自己:“像我这样受过伤的女人,如果碰到一个对象,到底还要不要恋爱?”
台下观众异口同声回答她:“要!”
蔡琴又说:“可是我会害怕。”
观众鼓励她:“不要怕!”。
那她呢?像她这样受过伤的女人,对爱情没有信心的女人,遇到像苏木良这样的男子,该不该勇敢地去爱呢?
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她揉揉眉心站起来,打开门,他出现在眼前,眉心跟她一样皱着,“望”着她,她怔了怔,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堵着,她一直觉得可惜,他最吸引她的地方,恰恰就是他的眼睛,初中那一次意外相遇,让她至今记忆深刻,外表看上去好像很冷酷,可是目光去那样纯净,没有一丝杂质,可是就是这样一双漂亮的眼睛,却看不见了,虽然外表看上去,跟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她很想知道,如果他能看到她的样子的话,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和表情?
外面很安静,显然苏夫人已经走了。两人站了好一会,他才开口,“你怎么样了?还不舒服吗?”
“不会,好多了。”
“那一起去吃饭吧。”
“哦,好。”
“陈阿姨做的菜都凉了,我们出去外面吃吧。”
“哦,好。”
他停下脚步,转身,终于忍不住问道,“袁艺,你能不能说点别的话?”
她迟疑了一下,回答道:“哦,好的。”
他翻白眼,继续走,他在前面,她在后面跟着。他不问她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她也不问他母亲苏夫人来干什么,对方不说,彼此就不问,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夏天的风吹在身上,很凉爽,她乌黑的头发在风中飘动着,风卷起一些碎发,她抬头望了一眼星空,小跑两步,跟上他的步伐,跟他并肩走。
路灯把他周身笼罩在光晕之中,他真的很高,这样并肩走着,她刚好到他的肩膀处,每次跟他说话时,都必须抬起头来。
走着走着,她忽然“啊”了声,站住。
他问:“怎么了?”
“鞋带掉了。”
“我来。”他脸色柔和,语气却不容反抗。
“不用了,我自己来就行了。”要一个瞎子摸索着给自己绑鞋带,她会觉得自己很无良。
“我来。”他重申道,不给她拒绝的机会,来到她面前就蹲下去,摸索着给她绑鞋带,理查很乖巧地在一边站着。
她觉得有点别扭,但心里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细细的,像三月的烟雨,细致绵长,缓缓流入心肺。
可能是练习过,所以他做起来动作倒是不慢,很快就绑好了,她低头一看,比她绑的还好,她对这些小事情一直做不好,不知道为什么,她绑的鞋带很容易掉。记得以前每次掉鞋带,都是邵琛帮她重新系上,他说,小艺,我要帮你绑一辈子鞋带。可是现在那个人却不知道在哪里,爱情的甜言蜜语,当时听听就算了,不要记住那些花,假若把甜言蜜语放到心上,总有一天****会变成苦水的。
他站起来,两人对面站着,挨得很近,他可以那股熟悉的香味,清淡而悠远的花草香,令人不忍轻易放手。
理查大大的眼睛望着他们,在一边当小型电灯泡。
“像绑鞋带之类的事情,虽然我看不见了,可是我还是可以做到的,袁艺,给我个机会,我会努力成为一个正常人。”他的眸子里是一片纯粹的坚定。
她抬头刚好撞进他的眸子里,那里深晦如大海,涌动着柔情,她犹豫半天终于说出口,“苏木良,你喜欢我什么?”
他想了一下,认真说道:“不知道,有时候我也觉得奇怪,有时候我甚至会想,如果我眼睛没有瞎,我可能就不会喜欢上你了。人生就是这么奇怪,有些人你穷其一生也不会爱上,有些人你一秒内就爱上了,可能早一步,或者晚一步遇上你,我就不会喜欢上你了。”
平淡实在的回答,她以为他会说什么爱你之类,或者将她夸奖一通,可是他没有,他甚至对她说他不知道自己喜欢她什么!
或许每个人都在等候一种幸福,等候适当的时光相遇,一旦时间对了,地点对了,你便会爱上那个人。他的话令她想起了张爱玲那句名言: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光的无涯的荒原里,没有早一步,也里没有晚一步,刚巧遇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 ”
路边橘色的灯光落在他身上,反射出温暖的光,此情此景此话,都让人觉得温暖感动。她感到心中涌动起一种软软的温暖,她的眼睛有些湿湿的,她记得王峰教授跟她说,受过伤的人更应该勇敢,因为什么伤都受过了,还怕什么?或许她应该再勇敢一回?
两人沉默着,他在等待她的回答,仿佛天地间都静了下来,静得她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好一会,她才开口:“苏木良,要是我说,我的心理有个无底洞,有可能这辈子我都走不出来了,你愿意等吗?可能这辈子我的心里都会放着另外一个男人,这样的我你还会喜欢吗?”
他的心微微震动了一下,果然!他从另外一个训导员秋凉那里得知,她一直没有男朋友,他当时就想过了,应该是她曾经有个一段情,受了伤害,所以从此不敢再提及,不敢再爱,因为爱怕了。现在亲口从她嘴里说出,却是另外一番感觉,不是无奈,而是心疼,为她感到心疼,要怎样一段伤害,才会让一个人那么痛,以致从此不敢再爱呢?对于过去,他来不及参与,更无法抹掉,所以他只能等,等她慢慢走出来。
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被一个人伤了心,然后自己又去伤另外一个人的心?看到他似乎在犹豫的样子,她低下了头,觉得自己真好笑,问得真傻真天真,有谁会愿意去等这样一个人呢?
“我们走吧,我饿了。”她绕过他,率先离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声音从背后低低传过来,“我愿意,袁艺,我愿意等,等你走出来,直到有一天你爱上别人,或者我等累了,不想再等为止。”
她愣住了,他的话从她耳边拂过,带着点暧昧不明的低哑,却好像仙音般悦耳,她转身看他,觉得自己的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那么柔软,她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呆呆地看着他,看着眼前这个男子。
袁艺,你何其幸运,你何德何能让一个人这么为你?倘若有一天自己伤害了他,那该怎么办?此刻她的心里如同酸甜苦辣咸通通搅在一起,既感动,又担心,既期待,又害怕,说不清楚的感觉在心中涌动。
他嘴角扬起一个弧度,“不是说饿了吗?我们走吧,理查,GO!”
她在原地站了好久才跑上去追上他的身影。他们去一家西餐厅吃饭,店内生意很好,最重要的是,他们接受导盲犬的进入。他们选择一个靠门的窗户边而坐,看着餐厅里来来往往的人们,她觉得感觉很不错,至于为何觉得不错,她没有深究。
回来时,他们依旧没有搭车回去,散步着走回去,路过一个广场时,她看见有人在卖拉丝棉花糖,五颜六色挂在一起,特别好看,旁边有不少孩子在挑选,其中不乏大人。
她跑过去,要了一个粉红色和一个粉蓝色的,然后跳着回到他的身边,将粉蓝色那个递到他面前,“请你吃。”
“什么东西?”
“拉丝棉花糖,软软的,很好吃。”她边吃边回答,然后补充道,“你的是粉蓝色的。”
他低眉浅笑,“那你的呢?”
“粉红色的。”
但是他只是“哦”了一声,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既没动手吃,也不说不吃,那个棉花糖一直由他拿着,夏天热得快,回到公寓时,棉花糖早就融了,她气得骂他浪费钱财,说不吃可以还给她,一个要三块钱啊,他只是笑,然后淡淡地说,你刚才其实是不安好心吧?
她想,见鬼了,他怎么会知道的,莫非他会读心术?她的确是有点“不安好心”,她刚才忽然很想看一个帅哥在公共场合手里拿着一个大大的棉花糖,然后边走边吃的诡异样子。她一副心思被人戳破却极力想掩饰的窘迫样子,支支吾吾了一阵找了个借口就想躲回房去。
他嘴角扬起一抹微笑,顿时让他脸上流光溢彩,听到她要回房,马上叫住她:“袁艺……”
她站住,回身看他,看到他嘴角的笑容时,不禁愣了下,回过神时,在心里低低骂了句,该死,这瞎子怎么越看越好看呢?没天理啊。
“明天有个晚会,你陪我去吧,好吗?”
“什么晚会?我去那里干什么?”她有点紧张,今天苏夫人的到来,跟这个有关吗?
“我决定回公司当总裁,明天会召开一个记者招待会,我希望你能陪我去,你不用做什么,只要在我身边就行了。”他的声音隐约有些颤抖,他害怕她会拒绝。
她考虑了一下道,“好的。”
他一颗心这才放了下来,嘴角慢慢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