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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华兹华斯抒情诗导读

学习提示

华兹华斯的生平与作品。《抒情歌谣集》的内容。《我独自漫游像一片云》中对自然的歌咏。

生平与创作

威廉·华兹华斯(1770-1850)出生于英格兰西北部坎伯兰郡考克茅斯一个律师家庭。这里地处英国湖区,以众多湖泊和秀丽山色闻名,华兹华斯生活其间,培养了对大自然的深挚感情。华兹华斯8岁丧母,13岁丧父。1779-1787年,他在霍克谢德文法学校学习。1787年,华兹华斯入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学习,他对专业课程不感兴趣,却广泛涉猎文学。1790年,他徒步到法国、阿尔卑斯山区和意大利旅行。1791年他返回法国居住了一年,与一位法国女子相爱,并深受法国大革命影响。返回英国之后,他于1793年出版了用英雄双行体写的两首诗《晚间漫步》和《素描》。英国对法国的宣战,以及法国大革命的暴力色彩,使他深受震撼,思想趋于保守。1795年,他从朋友处得到一笔900英镑的财产馈赠,这使他免于操心衣食,能专心于诗歌创作。他和他的妹妹多萝茜先住在多赛特,然后又搬至梭莫赛特,与诗人柯勒律治结交,开展了富于成果的合作。1798年,二人合著的《抒情歌谣集》出版,这是英国浪漫主义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1798-1799年冬,华兹华斯在德国居住,在那里他写了《序曲》的一些片断,以及《露茜》组诗。1800年,《抒情歌谣集》再版,华兹华斯为此写了长篇序言,系统表述了自己的浪漫主义美学理论。华兹华斯从人类和社会本质的高度理解诗,认为“诗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他强调诗歌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主张诗要选择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情节,以及“微贱的田园生活”作为题材,“同时在这些事件和情节上加上一种想象的光彩,使日常的东西在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这篇序言的主张对西方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1800年以后,华兹华斯又创作出一系列优秀诗作。1808年,华兹华斯度过了他创造力最旺盛的时期。19世纪20年代以后,他的诗兴开始衰退,但名声日隆。1843年,他被授予“桂冠诗人”称号。1850年,华兹华斯去世。

华兹华斯与同时代另外两个诗人柯勒律治、骚塞交游深厚,趣味、观念接近,又因为他们有一个时期都居住在英国西北部湖区,故被冠以“湖畔派”之名。华兹华斯是三位诗人中成就最高者,他开创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中的诸多传统,如表现身边的自然,描写农人生活,以日常口语入诗等。

分析与评论

华兹华斯的诗以歌咏大自然为中心,与同时代的其他英国诗人相比,华兹华斯也是最善于表现大自然的。他在《反其道》一诗中写道:“起来,起来,朋友,/丢开你的书本,/书!只带来沉闷和无穷的烦恼,/不如来听听林中的红雀,/它唱得何等甜美!/我敢担保,歌声里有更多的才学。”他用鲜明的对比,讽刺学究、理性生活的沉闷、无趣,力主回到美妙、生动的大自然中去。诗人语气诚恳、殷切、直截了当,反映了他对大自然强烈的感情。华兹华斯以英国独特的自然风景和生物为主要表现对象,它不是壮美的荒原大漠、危岩峻峰,而是秀丽的绿野、灌木、花丛、湖泊、丘壑、鸟雀等。诗人以具体的地域(例如英格兰西北部的湖区)为依托,而不像雪莱、拜伦笔下,大自然以想象的成分居多,且孤立分散。如《瀑布与野蔷薇》以拟人化的手法,描写了瀑布和野蔷薇之间由亲善到交恶的过程。瀑布喧嚣而傲慢,蔷薇楚楚惹人爱怜。《绿山雀》描摹了一只绿山雀与诗人的友善之情。每年春日,鸟儿和花朵都要和诗人在果园重聚,其中一只绿山雀最为欢畅。绿山雀“甜美的歌喉,轻灵的翅膀”,“导演着五月的狂欢”,也带给诗人无限的快乐。

更难能可贵的是,华兹华斯的大自然诗作,把农人、乡村生活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坎伯兰的老乞丐》、《孤独的收割人》、《艾丽丝·菲尔》、《露丝》等优秀的诗篇中,描写了乞丐、收割者的形象,关注他们的尊严和价值。《坎伯兰的老乞丐》描画了一个老乞丐的形象,他形只影单,老朽不堪,吃残羹剩饼,走漫漫长路。这样一个似乎已经被世界所遗弃的人,注定令人产生悲惨的印象,但诗人能从老乞丐身上挖掘出更深的意味,认为他是上帝的造物之一,因为“任何形式的存在,都会同一种/善的精神和意向,同一个生命/和灵魂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老乞丐值得我们尊敬。老乞丐的遭遇又能唤起路人和村民的怜悯与同情。“村民们看见他就像/看见不然就记不起来的往事/和善乐好施的功用”,在习惯性的施舍中,激发起内心善的情感,心灵不再冷漠和自私。诗人甚至想,上天自有法则,将以自己的方式把老人收去,所以,不用人类出于同情而把他送进习艺所或工场。他从自然的霜风和冬雪中来,就让他回到那里去吧。这首诗的题材虽然平凡,但经过诗人独具匠心的处理,读来却意味深远隽永:老人与大自然一体,因此也获得了神的品格。

《我们共七个》基本上由诗人与一个农家小女孩的对话构成,用的是英语口语,浅显、轻快,但诗意却含蓄深长。诗中写诗人在田野里遇到一个小女孩,问她:“你兄弟姐妹一共有几个?/说给我听听,小姑娘!”小姑娘回答:“一共是七个,/……两个当水手,在海上航行,/两个在康韦住着。/……还有两个躺进了坟地——/……靠近他们,教堂边,小屋里,住着我妈妈和我。”诗人反复提示小姑娘,人死了,已经离开人世。但无论怎么解释,小姑娘仍固执地认为“我们共七个”。出自稚童之口的应答凸显出对死亡的漠视,诗人则从中领悟到新的生命存在形式,并表达了对农人卑微却庄严的生命的敬意。

华兹华斯笔下的大自然浸染、深入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亲切而温润,唤起的是宁静、欣悦、忧伤的情绪,具有舒缓、抚慰心灵的作用。如《致雏菊》写雏菊这自然界“平凡的草木”,称赞它“神态谦恭,容颜也朴素,/却自有一派清雅的风度”。诗人企盼它“一如既往/赐我以欢乐,让我学到你/温良的品性!”其他如《丁登寺》、《采坚果》等,莫不如此。华兹华斯对大自然的挚爱,并不限于感性的层面,他把大自然与神性、永恒联系起来。《致杜鹃》中,杜鹃美妙的声音在诗人心中留下深刻印象,“至今,我仍然觉得你/不是鸟,而是无形的精灵,/是音波,是一团神秘”。他在自然的每一处,都发现与神的和谐和不息的力量,从中获得某种启示。他认为大自然是上帝的征象,是达至彼岸、关照和实现生命本质的途径。《我独自漫游像一片云》深刻地表达了诗人这一体悟。

在华兹华斯看来,大自然的真谛并非人人都能领悟到。在这方面,儿童比成人有更优越的条件。《每当我看见天上的彩虹》道出了这个意思:“每当我看见天上的虹影,/我的心就跳。/初生时是这样,/长成人也是这样,老了也该是这样——/否则不如死掉!/儿童乃成人之父。/但愿我这一生/贯穿了自然的虔诚。”彩虹在《圣经》中是上帝和人立约的凭证,初生的赤子能直接领悟它、接获它,而当逐渐成人,也就越来越远离那来自上帝的灵光。华兹华斯在《颂诗:忆幼年而不朽》中,把“儿童乃成人之父”的思想作了更深入、具体的发挥。他把儿童称为“最好的哲人”,“保持着传得的财富”,能看清“永恒的深奥”,而神圣的光也照耀着大自然。当成年时,大自然的“辉煌”在心灵的屏幕上消失了,也忘掉了“所由之来的堂堂宫殿”。华兹华斯歌咏儿童的诗,大多从这个角度立意。除上述诗篇外,还有《从前有个男孩》等。

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序言》中写道:“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歌所表达的情感是回忆起来的情感,这一创作经验得自1798-1799年与妹妹多萝茜留居德国时。在异乡,他靠对英国的回忆来充实自己的想象,直到他被一种同几年前一样身临其境的情感所控制,而他则以这种人为诱发的情感来作诗。他们无法回到童年,却可以通过回忆捕捉那“不朽的海域”,复活那些消失的东西。《颂诗:忆幼年而悟不朽》在这一点上比《我独自漫游像一片云》发挥得更充分。他反复地描写着当人的意识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当一切都焕然一新,当神力把生命赋予无生命之物,当最低级的造物大放异彩的神圣时刻。

《丁登寺》原题为《旅途中重游葳河沿岸,作于丁登寺上游数里处》,是华兹华斯抒情诗中的杰作。丁登寺是位于英格兰西南部葳河畔的一所中世纪寺院,在19世纪上半叶已成废墟,周围景致秀美。华兹华斯1793年曾徒步旅行至此。五年后,他又和妹妹多萝茜故地重游,写了这首寓意深远的名作。在诗中,诗人首先抒发了故地重游,载兴载奔的畅快心情:“五年过去,五个夏天,和五个/漫长的冬季!如今,我再次听到/这里的清流,以内河的喁喁低语/从山泉奔注而下。”诗人欢呼:“这一天终于来了。”在眼前,“一处处村舍场院,果木山丘,/季节还早,果子未熟的树木/一色青绿,隐没在丛林灌莽里”。这自然景色诗人在五年前已经寓目。这五年间,“当我孤栖于斗室,/困于城市的喧嚣,倦怠的时刻”,这景色就成了诗人心灵的慰藉,它“使我纯真的性灵/得到安恬的康复;同时唤回了/那业已淡忘的欢愉”。于是,“这些自然景物/给了我另一份崇高的厚礼——/一种欣幸的、如浴天恩的心境”。如今,故地重游,诗人有了新的收获。诗人认识到,他又从大自然中为自己“储备了/未来岁月的活力和滋养”。此刻的“我”已经不同于五年前的“旧我”,大自然仍一如既往给“我”丰厚的馈赠。由此,诗人认为大自然中有神迹显现,对自己有所眷顾:“仿佛是一种动力,一种精神,/在宇宙万物中运行不息,推动着/一切思维的主体、思维的对象/和谐地运转。”进一步,诗人感到了自己与大自然融合,从大自然中“认出……我全部精神生活的灵魂”。《丁登寺》不仅全方位展现了诗人与大自然的关系,艺术上也堪称典范。它结构完整,气韵连贯,语言朴实自然。

《我独自漫游像一片云》一诗写于1802年。诗人独自在英国西北部湖区漫游时,忽然发现湖边一大片金黄色的水仙在微风中摇曳起舞。大自然的美景虽然令诗人陶醉,但当时他并未感到这景象给自己带来多少启悟。只是在多年以后,诗人再次回忆起那些黄水仙,孤寂无聊的心中才充满了天堂般的快乐。大自然能给人双重的美感,即亲历时的美感和回忆时的美感,后者比前者更持久、更深广。华兹华斯这一认识是和他的哲学观念联系在一起的:成人虽越来越远离神性,但生命之光没有完全熄灭。他只要与大自然亲近,就能够重返天真时代,重新获得神的眷顾。

这首诗在艺术上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第一,多方面多角度的对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过去时态与现在时态的对比。在英语中,过去时用来描述过去发生的动作,现在时表示现在发生的动作,也用来表示事物的常态。本诗的时态对比来自两个方面:人的动作与大自然的活动的对比,亲历的美感与回忆起来的美感的对比,前者意味着短暂,后者则象征着永恒。二是抒情主人公和黄水仙的对比。“我”是独处、空虚、忧伤的,而黄水仙成群成片,充满动感,热闹非凡。有水仙和水波的对比,二者都快乐,但水仙更快乐。第二,情绪的渲染烘托。在第三诗段,诗人被水仙的快乐所感染,感觉很快乐。但这种体验是情绪层面的。诗人用了“愉快的伴侣”和“心旷神怡”两个短语来表示这种情绪。紧接着,诗人情绪一转,“我凝望多时,却未曾想到/这美景给了我怎样的珍宝”。他期待着有更大的收获,然而他失望了。离开了当前的情景,诗人在其他时候感到空虚和忧郁,陷入冥想时,水仙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情感被回忆起来,在心灵中激起反响,带来了至福、狂喜和天堂般的感受,这体验是精神层面的。诗人上述情感体验的变化层层递进,其中大有深意。在第二诗段,诗人把黄水仙比作“连绵密布,似繁星万点/在银河中闪烁明灭”。这里,“银河”所对应的原文是milky way,直译是“奶路”,这是有来历的。在古希腊神话中,银河是连接神居之所与人间的一条路。那么,这条像银河一样的水仙之路就通达到了天堂。所以到最后一个诗段,华兹华斯用了一些有宗教色彩的词汇像bliss(乐园)和pleasure(欢情洋溢),以表达境界升华、捕捉到自然神性时的情绪,就显得水到渠成。它表达了对自然的崇拜,对自然神性的想象,人的心灵的净化、提升,进入天堂的过程。

关键概念

《《抒情歌谣集》序言》浪漫主义

思考题

华兹华斯的《我独自漫游像一片云》对自然的歌咏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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