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我对这后一位作者肃然起敬的,除了他的有趣的毁书过程和细腻的、寓庄于谐的心理刻画之外,主要更在我前面已提到的一句话,即作者说:“我不想让这些书囫囵着出去,让哪位倒霉的清洁工家里人从这些书里对英国的诗坛得出错误的印象。”原来,作者毅然毁书的目的,一方面是因为书太多了,没地方搁了,另一方面,也是怕“谬种流传”,贻误世人呵!也就是说,作者是在保护书的名声,捍卫文坛的品位与尊严呵!
我们也面临着书越来越多的困境。书太多了!成千上万册书,伴着商品经济的潮水,向我们涌来。好书犹可说,令人忧虑的是那些不好的书,那些坏书。它们比好书还多。它们在挤压着好书,凌辱着好书。它们是伪劣的书,假冒的书,平庸得无可名状的书。它们是彻头彻尾的书的赝品,是徒具书的外形的印刷垃圾。它们占去了我们生活的空间,使原本就窄小的书房变得更加窄小。它们也占去了我们的一部分时间,因为它们的存在,我们得拿出时间和精力来对它们做极其无聊的应酬。由于金钱和浮名的缘故,它们在种种艳丽、媚俗甚至表里不一的包装下,鱼目混珠,滥竽充数,狐假虎威,招摇过市,堂而皇之地走进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善良的买主的书架和书房,占去了原来只有好书才配拥有的那份至尊与荣光。它们暗自得意,弹冠相庆,甚至飞扬跋扈,不可一世。它们以书的形式横空出世,而以商品的实质潜伏在市场上。它们像一只只肮脏的、看不见的黑手,抓走了贫穷和善良的买书人的钱财,然后再把人们的阅读趣味,把整个社会的文化素质,拖到最低的档次上,拖进可怕的泥淖之中,直到像病菌,像瘟疫一样,毁掉一代人、几代人,毁掉整个的一个民族的素质,它们才高兴,才可能罢休。
是的,它们压迫着好书,覆盖了好书,使好书蒙难、蒙羞、蒙尘,而又无处诉告。这些可怕的坏书,平庸的书,伪劣的书,书的赝品!它们互相勾结,沆瀣一气,正在制造着这样的“怪圈”:好像我们的文坛---我们的诗歌、小说、散文、戏剧、评论就是像它们这样的,或者说,它们就是我们今天的文坛新书的代表了。它们以卑劣的方式进入了一些善良无知的家庭,进入了一些嗷嗷待哺的年轻的读书人的视野。他们满怀热情地走近它们时,结果令人大失所望-怎么啦?我们的作家、诗人创作出版的东西,原来就是这样的?这就是我们的书?不,不,太不值得读了!与其读它们,倒不如不读的好……就这样,“怪圈”成功了。它们把乘兴而来的读书人,生生地给吓跑了,赶走了。他们原本是要来寻找“王国冶的,结果却看到了”陷阱“。他们原本是可以收获”龙种“的,结果却只得到了”跳蚤“。他们感到受了欺骗和污辱,他们从此对纯文艺书产生了一种抵触情绪,产生了永远的拒绝感。他们从此也就疏离了好书,疏离了真正的诗、小说、散文、戏剧和评论……坏书们的阴谋得逞了:它们把一部分无知的读书人,拉到了自己的一边,然后大量地给他们鸦片、美女和光怪陆离的生活刺激,而以他们的所有的钱财与精神做代价……起来吧,起来抵制坏书。
掉书
简宛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对书有那种爱恋的?只记得只要摸到书,走到书店或进入图书馆,那些琳琅满目,排列整齐的书,就使我有一种心平气和,踏实满足的快乐。大概也是这个原因,从出国到现在,才一直在图书馆混饭吃,成天与书、书卡及书目为伍吧!
和我一样有这种嗜好的是二妹,我们在念书时,花得最多的是买书的钱。朋友们知道我爱书,每逢生日,都以书为赠礼,我真是爱不释手,希望有一天能坐拥书城,享受读书的乐趣。这次回国,看到妹妹家中一墙墙的书,甚至扩充至创办了一个能与大家共享的图书馆,这真是爱书人的积极行为。我好想就那样把自己关在书房内,好好过过读书的瘾,谁知时间有限,未能真正静下心来读书,反倒是和妹妹逛书城时,买了不少书,又从她书架上”偷“了不少书,加上隐地兄赠送的尔雅丛书,林海音女士又送了我一些纯文学的丛书,我竟有满载而归之感了,心想回美国后,可以有足够的精神食粮供我度过异乡的时光了,于是赶忙用海运寄出,希望能早日抵达。
谁知,这一箱书竟遗失了。原来,代我邮寄的朋友,因为去邮局时,纸箱太大,不合邮局规定,欲带回重新包装。在回程路上,停下来,办一点私事,等他办完私事出来时,那一箱绑在摩托车后面的书,全部遗失了。当蔡小姐告诉我时,我简直不敢相信。为什么要偷我的书呢?我盼了那么多年,才回一次国,才满足我那久违了的快乐,那些书,有朋友给我的友情,有妹妹给我的亲情,有我自己蕴藏在心底多年的对书的感情,如今,全丢了,全丢了。小偷能拿去卖多少钱?除非他也是爱书的人,能好好珍惜那一箱书,否则,我怎能忍受他拿去称斤论两卖给旧书摊的下场?
说到掉书,这已不是第一次,我那遗失近百本的儿童文学书籍,如今想及仍心疼不已,事隔三年,我的旧痛未愈,如今又加上一刀,真是”爱之深,痛之切“,也许我太爱书了,才有这种”痛心“的经验。
三年前,我们从伊里诺大学搬回绮色佳时,我特地把自己修课时所收集的参考书、儿童文学书等,与四十多箱书先用邮寄,因为美国寄书有特价,比货价低廉。我们把笨重的家具卖掉,拖了一个拖车,就往北开。谁知,等我们抵达绮色佳后,那一批书全到了,唯独少了我的儿童书,近百本的图画书,在我盼了一个多月之后,终于宣告追查无处,邮局又因我未保险,只赔我十元了事。我当时真是欲哭无泪,十元,还不够买一本书呢!那些图画书,全是印刷精美、纸张高级的精装本。我难过,因为我不会再有余钱去补买那些心爱的书,那些夹有我的附注和我与孩子们共度的快乐时光的小书,在邮局一纸”追查无处“的声明中,宣告永诀,我再也无法享受它们了。
今天,收到了二妹为我补买的那一箱书,她根据我留下的书单,请蔡小姐一一为我买齐寄来。我如获至宝般,小心抚摸着,像是要拭去它们远渡重洋的旅途劳累。我一本本把它们摆放在书架上,作为我读书写作时的良伴。我不敢想象下次再搬家时,这些书将如何处置?家具可以送人,衣服可以捐给教会,唯独这些书架上的书,陪我东部、中西部、南部,迁移多次。它们已不仅仅是我的良师益友,给我智慧,伴我写作,同时也成了我们家的一员,夹带着太多我们的回忆。看,这是大学时买的,这是生日时某某人送的,这是在某地大特价时买的,这是廷儿小时候最爱听的……最近,我已经很少买书了,一则书价昂贵负担不起,再则,爱一样东西,爱一个人,都是情感上很大的负担,因为我不忍心失去时的痛苦,只好消极的不去拥有。图书馆是我的好去处,要多少、借多少,用完了再还回去,但是话虽这么说,看到喜欢的,仍想买一本回家独享,这,大概是人的占有欲吧!在工业化极点的社会,虽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近了许多,但是,人,仍是渴望一种了解与被了解,也就是读者与作者间的共鸣和呼应,而这些,只有从书本中找寻,因为只有书才是人类忠实的友伴。
看着那满书架的书,我真有坐拥书城的快乐,我知道我与书的缘分,永远不会了结。
偷书一席谈
隐地
我到南部一家书店收账,不过二千多元,老板竟要扣掉零头。他说:“书的生意愈来愈不好做,房租、人事费、水电、税金……连想维持都不容易,更别说赚钱了!”
“你们书店至少每天还有现金收入,我们做出版社的,一批新书印出来,发到书店后,一两个月才能跑来收账,就是收到了也都是三两个月的期票,等于整笔资金投下去,要四五个月后才能零星收回。而一本四十元的书,七折批给书店,只要有人来买,转手之间,你们赚了十二元,而这本书的作者反而只有四元版税,说起来,书店的利润也不算薄啦!”“老兄,你应该清楚得很,我们卖出去的书哪有全折的?书店这种行业,做的是学生和年轻人的生意。学生没几个有钱的,买一本书讨价还价,他们精得很,偏偏同业之间竞争得又激烈。你如果九折不肯卖,别人却在举办八折大廉卖,所以说一本四十元的书能赚八元已经算是好的啦,碰到爱讲价的客人,有时候辛辛苦苦卖一本书,只赚四块钱而已,哪有一本赚十二元的事情!倒是偷书的风气愈来愈普遍,三天两头,总有年轻的学生到我书店偷书,好不容易卖七八本书,也不过赚个四五十元,可是只要被偷一本书,这赚来的几十块钱就要全部吐出来,你说累不累人?”
“偷书的年轻人难道不觉得自己罪过吗?”“嗨,问题就在这里,他们从来不觉得偷书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在他们的观念里,偷书极好玩,他们还为偷书想了一个专门名词,叫‘摸书’,谁有能力到书店‘摸’几本,谁就了不起,没有人承认自己在作贼,他们‘摸’到了书,公然在同学间宣扬,就像打了一场胜仗,兴奋不已!”“那是你们姑息,如果抓住几次,往学校或警察局一送,难道他们还敢偷吗?”
“话是不错,可是你曾想过,要是这么一来,这个年轻人的前途不就完了吗?一本书到底值不了多少钱!”“值不了多少钱,就眼睁睁让他们偷吗?”“你真说对了,有时候,我看他们老练地把我书店里的书顺手牵羊地摸进他们带来的袋子里,我还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满不在乎的大胆行为看得我目瞪口呆,脸红心慌的经常是我,而不是他们。你尤其想不到的是,一些看来规规矩矩的女孩子,衣服穿得整整齐齐,一副好人家孩子的样子.她们‘摸’起书来才厉害,通常她们摸一本是不过瘾的,经常喜欢一次就摸三两本!”
“女孩子也偷书?”“不但单枪匹马地偷,还结伙成群地偷。有一次,我店里来了一大群穿校服的女学生,我还暗自高兴,以为生意上门啦,没想到她们是一窝女贼,事前早计划商量过的。其中一个女学生拿了一本字典跟我讨价还价,另外的女学生,却一本一本地把我书店的书传了出去,等我发现,她们已经一哄而散。我抓到了两位,可是她们死不承认,还反咬我一口,如果我在她们的书包里搜不到,就告我诬赖,我真是找不到确切的证据,能拿她们如何?”
“我好像是在听神话,你不是在跟我说笑话吧?”“只要开过书店和做个书店店员的,都会知道我讲的是不是笑话。你也许认为我添油加酱,夸大其词,可是,你没有看到报纸,前几天有一篇文章,是一个他们所谓‘摸’书的家伙的自白。他说:偷书比借书还简单,借书还要办手续哩!他又说:偷书也须付出代价,他是花费了脑筋,冒着风险,和任何行业一样,并非不劳而获!”
“这样说来,偷书已经变成第三百六十一行!”“他还有更妙的逻辑,他说:小偷、强盗也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秩序!”
“总有一天,他会把抢银行,也当做是替天行道!”“其实可怜的是我们,一天站到晚,不过赚个工钱,偷书的孩子却说:反正大书局也不缺那几个钱!”
“缺钱的难道是他们?”“他们倒也说得坦白:有钱的时候就买书,没钱的时候只好摸书!”
“我看问题还是在他们的观念,根本不认为偷书是什么严重的窃盗行为,甚至还有人美其名曰:‘雅贼’。就像我们的法官,总不认为盗印书籍和盗窃金银财宝一样严重。一句话,我们的文化财产,太不受保障啦!”
“这样看来,我以后真的不能再对这些年轻的偷书孩子太客气!”“你不报警察局,至少也应该打电话通知他们的父母,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孩子在外面闯了祸!”“除非我不想继续做生意,最好还是不要通知他们的父母。”“怎么,他们的父母会跑到你的书店打架?”“他们不但要打架,还把书钱丢到我脸上,他们通常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几十块钱的一本书值得我孩子去偷吗?放屁!”“真是什么样的孩子有什么样的父母!”“还有一种父母更妙,他们跑来书店,一句话也不说,板着一张棺材脸,噼里啪啦,就是一顿毒打,冲着我们的面,打他们的孩子,店里马上围了一大群人看热闹,还以为我们欺侮客人。你说叫我们怎么做生意?弄到后来,反而要我们出面当和事佬,对他们说:偷书不算什么,把孩子带回家就行啦!你看,好像做错事的是我们,而不是他们的孩子。”
“这么说,你是没办法对付偷书的孩子们啦!”“除非他们改‘行’,否则,看样子只有我改行啦!”“开书店的若都改行,老天,我这个做出版社的又去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