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女子皆会裹脚(即缠足),目的是让足部变得纤细弱小,这种风气始于五代十国南唐后主李煜时期。
李煜,是五代十国时期南唐的最后一个君主,史称李后主,他是个艺术天才,好读书,善作文,工书画,知音律,但在政治上却是一个昏君。在南唐政权随时有被北宋灭亡的情景下,他仍不思政事,耽于声色。
他有一个宫女娘轻盈善舞,用帛缠足,足纤小弯曲如月,她穿着素袜在六尺高的金制莲花上跳舞,飘飘然若仙,很得后主喜爱。于是李煜便传令让宫中嫔妃都要缠足,并且认为足缠得越小越好,走起路来婀娜多姿,并以什么“三寸金莲”、“三寸弓鞋”作为衡量“娇娘”的标准。唐锆曾有吟娘诗曰:“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
到了宋朝以后,民间妇女也争着效法,缠足之风很快遍及全国,男子求偶也将脚的大小作为衡量女方美丑的标准之一。
女人缠足,其实是对女子足部的一种摧残,这种陋俗在中国盛行了千年之久。据《陔余丛考》记载,清康熙三年,曾下诏禁止女子裹足,但仅仅过了七年,又开禁了。太平天国也曾禁止女子缠足,但在全国范围内,直至辛亥革命以后,缠足之风才被完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