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怨怨怨年12月11日凌晨2时,郊区公安分局干警严格执法,将身着警服在歌舞厅胡作非为、殴打民警、严重妨碍公务并造成极坏影响的银川郊区双庄村治安联防队队长马某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0日晚11时,郊区双庄村村民吴某某、陈某某在位于北环路金三角加油站前的“龙宫歌舞厅”娱乐后,由于少交费同该歌厅叶某、邵某发生争执斗殴。陈、吴两人当即掏出手机打传呼叫来了身着警服的联防队队长马某,此人到歌厅后不分青红皂白无端指责叶、邵等人,并明知乡村联防队无权独立办案和检查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但为给朋友出气,强行要检查歌厅包厢。遭到拒绝后,马打电话叫来同行联防队员李某某,同歌厅人员争吵厮打起来。接到报警后的红花派出所两名干警赶赴现场,但制止不了马某的恶劣行径。随之赶来的分局刑警大队长陈琦斌同志与另三名干警,在调查了整个事件过程后对马某的违法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马非但不听,反而破口大骂威胁众干警,还对陈琦斌等干警大打出手,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因马某目无法纪,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众干警依法对其拘传并予以刑事拘留,吴某某、李某某也因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被治安拘留。
(发表于1999年12月14日《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