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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天空的霸主(2)

恐鸟在生活中一夫一妻制,它们可以共同生活终生或者其中一只死去后,幸存者才去另寻配偶。它们以夫妻为单位终年栖息在新西兰南部岛屿的原始低地和海岸边林区草地里,以浆果、草籽和根茎为食,有时也采食一些昆虫。由于恐鸟身体庞大,需要大量的食物,因此每对恐鸟都有着自己大片的领地。由于恐鸟生活区域人烟稀少,食物充足,并且没有天敌,只有少数土著人猎杀恐鸟为食,但土著人的原始狩猎方式并没有给恐鸟群体以致命打击。恐鸟在400万年前来到这里,直到18世纪初,依然统治着这块土地。

火山爆发是恐鸟灭绝的主要因素,由于恐鸟性情温顺,行动呆笨,又不会飞翔,所以火山喷发的时候,恐鸟几乎全部葬身火海。

18世纪中期,欧洲移民来到岛上,也给恐鸟带来了厄运。恐鸟肉对于欧洲移民来说是美味佳肴。由于恐鸟不知道躲藏,欧洲人很容易捕捉到它们,经常一下子就能捕杀十几只,恐鸟肉一时成了这些欧洲移民的一项重要的肉食来源。同时由于欧洲移民的到来以及当地土著人的不断增加,开始了大面积烧荒、垦荒。恐鸟的生存地也遭到了彻底破坏,恐鸟因失去立足之地而被大量饿死,同时,由于恐鸟破坏庄稼,人们为了保护庄稼大量捕杀恐鸟。与欧洲人一起来到岛上的家犬和家鼠也成了恐鸟的天敌,他们同样给恐鸟以致命打击。

到了18世纪后期,恐鸟的数量已经很少了,人们捕捉恐鸟也越来越难了。而1800年则是人们能捕捉到恐鸟的最后一年。

世界第一大鸟——隆鸟

13世纪,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记述了一只罕见大鸟,他称它为“巨鹏”。16世纪以前,几乎没用“隆鸟”这一说法。人们在各种传说中听到最多的就是“巨鹏”——认为它是世界上最大的鸟。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出现在《一千零一夜》和《马可·波罗游记》之中。

《一千零一夜》里有四个关于巨鹏的故事,辛巴达曾经对它作过描述:它们拥有巨大的身躯和宽阔的翅膀,如果它们完全展开翅膀,足以将日月遮蔽。辛巴达最初见到巨鹏蛋的时候,误把它当作“巨大的圆顶建筑”。这些巨鹏还“十分疼爱自己的幼子”。《一千零一夜》的另外的故事还记述了因船员杀死巨鹏的幼鸟而被巨鹏丢下的石头砸沉船只的经历。

在各种传说中,巨鹏的威力远不止这些。有的故事说,这些巨鹏的体积很大,可以载动骆驼、大象或成群的孩子。有的传说中说得更神奇,说巨鹏的蛋从巢中滚落,竟然砸死了300多棵树,淹没600多个村庄。

也许在洪荒时代真有这只巨鹏的存在,但至今没人能找出与之相对应的证据。

大约在马可·波罗之后的几个世纪,马达加斯加的特使向中国皇帝敬献过一根“巨鹏”的美丽羽毛,但是后来人们发现,这根难得一见的羽毛并非出自巨鹏的身上,而是隆鸟的羽毛。

隆鸟又叫象鸟,也叫大象鸟,主要生活在世界第四大岛——非洲马达加斯加岛的森林中。“隆鸟”的意思即是“高高凸起的鸟”。隆鸟比新西兰的恐鸟还要高2米,比现在世界第一大鸟——鸵鸟就更高了。在300多年以前,可称得上世界第一大鸟。就连隆鸟的蛋也比后两种鸟的大许多,鸵鸟蛋平均约1.76公斤,相当于200多只鸡蛋那么重。

隆鸟的身躯健硕,脖子很长,脑袋很小。圆钝的喙,两只大大的脚趾及粗壮的大腿。隆鸟的前肢已经退化,只留下很小的翅膀,羽毛同鸸鹋非常相似,是一种善于奔跳而不会飞的巨鸟。隆鸟是早期鸟类向大型化发展的一支代表,它同岛上的其他动物一起和谐地生存了很长一个时期。人们认为隆鸟的肉多且鲜美,羽毛修长,可作装饰品。过去,马达加斯加岛的居民常常猎杀隆鸟,取食它的肉,而羽毛则作为身上的装饰品,他们还用隆鸟的腿骨做成项链,佩挂在胸前。那里至今仍流传着许多关于隆鸟的神话传说。

隆鸟数量本来一直不多。到了17世纪,马达加斯加岛的居民数量已增至以前的十几倍,他们很快就出现了缺衣少食的现象,于是大片的森林被砍伐,变成了家田,隆鸟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许多隆鸟就在这颠沛流离中慢慢死掉了!

1649年,是当地居民能够捕杀到隆鸟的最后一年。之后,人们再也没有见过隆鸟。

统治地球的鸟类——戈氏鸟

6500万年前,火山活动开始了,频繁爆发的火山对环境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污染,恐龙和小型哺乳动物的生活环境不再健康。更糟糕的是,受到伤害的不仅是环境,地球本身也遭受了致命性的重创。由于陨石突然撞击地球,短时间内毁灭了所有的森林,恐龙全部灭绝,很多小型哺乳动物也都不复存在,整个世界似乎就此了无生机。

多亏被称之为我们祖先的小型哺乳动物的身材足够小,才得以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中劫后余生。当时的哺乳动物相当于现在的鼠类那么大。经过漫长的修复期,到4900万年前的始新世时期,地球渐渐恢复了元气,森林重新繁茂,森林里已经繁衍出许多珍禽异兽,有鳞爬行类的统治一去不复返。哺乳类适应新世界的速度很快,种类也迅速增多,但体形依然较小。

戈氏鸟是恐鸟的后代,高度和成年男子一样,体重达到甚至超过半吨,其庞大的体形取代了恐龙,统治着陨石撞击后的地球。这是史上惟一一次鸟类统治地球。

那是一个鸟吃马的奇妙世界。现代马的祖先名为远古马,体态娇小,比猫略大,还没有发展出蹄,脚上只有四个像蹄的趾头。由于身体玲珑,防御能力较弱,远古马的胆子非常小,稍有动静就向密林深处逃跑。它们一旦被戈氏鸟强壮有力的喙噙住,就会被悬在半空中,在无数次大幅度左右甩动中晕倒或者死去,最后成为鸟食。远古马非常喜欢吃发酵的野葡萄,饱食后感官变得迟钝,更增加了送命的几率。

霸主戈氏鸟并非处处得意,由于身材的限制,它们只能在树下做窝、孵蛋。在其外出捕猎的时候,如果小戈氏鸟破壳而出,那势必不能活着跟它的父母见面。

戈氏鸟幼鸟的天敌是蚂蚁,确切地说是蚂蚁的一种——食肉蚁,史上最大的蚂蚁之一。食肉蚁成群围攻小戈氏鸟无毛的身体,喝干它的鲜血。

会捕蛇的鸟——蛇鹫

在非洲热带草原和开阔森林地带,生活着一种相貌和习性都很独特的鸟,这就是蛇鹫。

蛇鹫是非洲特有的鸟类,栖息地遍布非洲。蛇鹫总是成对或者小群地在草原上游荡,以地面小动物为食,它快速有力的啄击能使很多小动物当场命丧黄泉。因此人们说,蛇鹫是长翅膀的沙漠王者,如同狮子和猎豹一样,蛇鹫构成了非洲草原上独具特色的一道风景。地处非洲大陆南部的南非还把它强悍的身影搬上了国徽。

蛇鹫身形高大,雌鸟和雄鸟长得十分相似,有十多岁孩子那么高。它的外貌十分奇特:头钩喙似鹰,长腿似鹤,头顶羽冠。羽冠在平时如发辫般低垂,而当被激怒或者紧张时就会高高竖起。蛇鹫的喙短粗带钩,眼睛周围橙红色的赤裸皮肤让人想起美洲的长腿冠鹰。上身披洁白羽毛,翅膀后部和尾部则覆盖着黑色羽毛。尾羽中间的两根白色羽毛极长,坚硬地向后面竖着,仿佛一把戳向身后的长矛。蛇鹫的腿像鹤腿一样修长挺拔,上半部长着黑色的短绒毛,看起来好像穿着一条马裤。小腿和脚表面长有很厚的角质鳞片,使时常行走于灌丛的脚部不致受到伤害。平常,蛇鹫就是这样迈着自己纤巧的长腿优雅地在非洲草原上走来走去——文雅的风度和独特的模样在猛禽家庭中独树一帜,使人很难想像它们捕猎时的凶猛。蛇鹫的腿是所有猛禽中最长的,以至在进食或者饮水的时候,它必须弯曲双腿蹲在地上才行。这长长的双腿看上去虽然纤细伶仃,却威力巨大,用力一踢可以对猎物产生极大的杀伤力。不过,蛇鹫脚爪的握力不强,无法像短趾雕那样施展“无影掌”来对付敌人。

蛇鹫拥有几个名字,都有有趣的来历。在拉丁人中,人们叫它“射手”,来自于它用长腿大步走路的姿态和射手迈开马步准备射箭的姿势极其相似。在英国,人们又叫它“秘书鸟”,来自于它脑后的几根桀骜不驯的飘羽总使人联想起中世纪耳朵上夹着羽毛笔的抄写员。不过,这个文绉绉的名字似乎不太适合它猛禽的身份。于是最近又有人给了它一个阿拉伯语名“捕猎鸟”,这也许更加符合它的性格。

蛇鹫还会捕蛇。许多年前,一位在非洲进行研究的鸟类学家曾报告说,他看到了一只蛇鹫捕食一条长达6米的蛇。这条新闻立刻引起了轰动。但是,人们发现蛇鹫常吃鼠和昆虫,就是没人看到过它捕蛇。

20世纪50年代,一位自然学家终于发现了一个秘密:一天,他在观察蛇鹫时,突然发现有一条120厘米长的眼镜蛇爬向蛇鹫。蛇鹫发现了,就与蛇开始“外围作战”,最终毒蛇葬身鸟腹。

白令岛的黑色巫师——阿拉斯加鸬鹚

大约300年前,自然学家乔治·斯德勒和探险家韦特兹·白令驾驶着“圣彼得罗号”海船,奉女皇安娜的命令去北方进行大考察。

一天,天气骤变,一场巨大的风暴使白令率领的两条船分开,以后再也没有汇合到一起。他的旗舰“圣彼得罗号”又航行了两周多,最后来到了北美的阿拉斯加。随后,白令继续前进,返航时却因气候原因被迫在一个荒凉的小岛过冬。这个原先并不为人所知的小岛后来被命名为白令岛,这是为了纪念因那次海难而没能在岛上度过漫长冬季的探险家韦特兹·白令和其他许多丧生的水手。

在白令岛,细心的韦特兹·白令发现了一种全身黑色、身体较大的不会飞行的海鸟,并将此发现记录在他们的旅行日记中。韦特兹·白令在日记中是这样记载这种黑色海鸟的“它们就像一只鸡那么大,足够两三个人吃了”。

白令十分好奇,整天逗着鸬鹚玩,看它捕鱼和栖息。随同白令探险的自然科学家乔治·斯德勒把这里的鸬鹚命名为“阿拉斯加鸬鹚”。

阿拉斯加鸬鹚主要栖息在气候温暖的靠近陆地的岛屿和沿海地带,它们经常成群停息在露出海面的岩礁上和海岸悬崖中突出的地方,远远望去,就像“黑色的巫师”。

爱斯基摩人、捕鲸人和皮毛商为了各自的利益,主要是为了取得肉食和得到阿拉斯加鸬鹚那品质特别优良的羽毛,对它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大捕杀,这些轮番的大捕杀对阿拉斯加鸬鹚而言是灭绝性的。以致到了1850年,即在韦特兹·白令首次发现阿拉斯加鸬鹚以后100多年的时间里,这些生活在偏僻岛屿上的鸬鹚就灭绝了。这是韦特兹·白令和乔治·斯德勒当初绝对没有料到的“成果”。

鸟类旅行家——旅鸽

旅鸽,顾名思义,是一种特别喜欢旅行的鸽子。它们终年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北美大陆上,每到迁徙的季节,它们像巨幅丝绸幕帘覆盖了天空。其所到之处遮云蔽日,蔚为壮观。

旅鸽是一种体形较大的候鸟,长着长长的尾巴。它的上体羽毛是蓝灰色的,喉部和胸部为棕色,尾巴上的羽毛为灰色。它们常把巢建在树上,巢都是用细细的树枝构成的。

17世纪早期,一位名叫乔司林的新英格兰人这样写道:“我曾在春天里见到一群鸽子,数量有好几百万。当它们返回南方经过密可马斯时,绵延五英里之长,我认为鸽群无头也无尾,既没有长度,也没有宽度,十分密集,使我连太阳都看不到。它们的巢挨着巢,树与树之间由鸽巢连成一片,形成几英里长的松树阵。但是近年来,其数量大为减少,英国人用网捕捉它们。我在波士顿买下10多只鸽子,只花了三便士,其羽毛已被拔掉,内脏也被挖掉。”

旅鸽灭绝是继渡渡鸟之后又一个最为著名的事件。如果说大象鸟是已知现代灭绝的体形最大的鸟,那么,旅鸽则可算得上目前所知聚群最大的鸟。

当欧洲人到北美大陆后,旅鸽的厄运也就从此开始。由于旅鸽肉味鲜美,开始遭到他们大规模的围猎。从此,旅鸽也就一步步走向了灭绝。当时鸽肉在市场上轻易买到,密执安州一个季节里就捕获了750万只旅鸽。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旅鸽从几十亿猛减到濒临灭绝的地步。

到了1900年,最后一只野生旅鸽被贪婪的猎人打死了。就在这之后,美国政府曾登出这样一个特殊悬赏:谁要是找到一只旅鸽便可得到1500美元的奖励。当时各地人都在为此议论纷纷:旅鸽原来不是一种很普通的鸟儿吗?为什么突然间变得这么值钱了呢?可是没有一个人得到奖赏。

在野生旅鸽灭绝之后,人们想用人工饲养繁殖的办法使旅鸽种群恢复,可是一直没有成功。到了1914年9月1日下午,最后一只人工饲养的叫“玛莎”的雌性旅鸽在美国辛辛那提动物园中死掉,代表着旅鸽从此在地球上销声匿迹了。当时许多人围在它的身旁掉下伤心的眼泪,因为人们从此再也看不到这种美丽可爱的动物了,再也看不到它们迁徙时成千上万的壮观景象了。

如果你有幸到美国华盛顿国家博物馆,在展厅里你就可以看到:“玛莎”站在一根树枝上,长长的嘴,尖尖的尾巴,展翅欲飞。但它永远告别了蓝天白云。它再也不能动,也再也不能叫,更不能吃东西了。这是世界上最后一只旅鸽,而且是一只标本。“玛莎”那永不闭合的眼睛圆瞪着,那永不饶恕的目光似乎在谴责着人类,又似乎在提醒着人们记住往昔沉痛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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