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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每次送货要经过倒数第二条巷子,那里的一楼住着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那位老太太的腿不是很灵便,根本爬不了楼梯。他们是从别的地方搬过来的,他们家有一条阿尔萨斯狗,总是守在巷子前面。那狗很凶,大家都很怕它。米切尔是绝对不会靠近那条巷子的,他宁愿你杀了他,也绝不过去。那狗总是在台阶那儿站着,盯着路过的人,或者是趴在旁边的花园边。你以为它睡着了,等你靠近些,会发现那狗的眼睛已经睁开了一条缝,而且喉咙里还发出“呜呜”的咆哮声,声音很低,但是听起来很吓人。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那儿,也许是舔它身上毛的时候,弄了些毛团进去。外公的猫就经常干这个,舔完后就不停地咳嗽,然后就吐出一团东西,猫毛混合着灰尘,那东西就卡在它的喉咙。“找找看,没准儿那里面有钱呢!”比利舅舅看到后会这么对我说。

那条阿尔萨斯狗身上的毛看起来脏脏的,也许那对老人家根本就没怎么照顾它。它又一次追着一个送报纸的孩子咬,差点把胳膊上的肉都给咬下来。幸好他那天穿了一件新的皮外套。那个老人还怪那孩子穿错了衣服。“哦,你的外套太显眼了,狗看见什么显眼的东西就好像看到兔子一样,会扑上来咬的。”

可我没觉得兔子有多显眼,而且那件衣服也不像他说的那样有光泽,只是比较新而已。那衣服可是送报纸的孩子攒了好久的钱才买的,是市面上的最新款,你看到了都有也想去买一件的冲动。那衣服他才穿过三次。

哦,既然他是送报纸的,为什么还要穿一件新的皮外套呢!那老人家一副不解的样子。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大家穿了一星期的校服,好不容易可以在星期五的晚上换身衣服了,更何况那天还是收钱的日子。那天你得挨家挨户地去收钱,顺便拿小费,在这样的日子里,你可不会想着穿校服,总是把最好的衣服穿出来,没准儿开门的是小姑娘呢,你站在门口,她们一眼就能看到你。卡洛琳·斯玛特妈妈那本来是米切尔去送货的,我跟他换了一下。开始的时候是因为米切尔去不了,我才帮忙送的,到后来,我就负责她的包裹了,那条巷子里其他的人由米切尔送,他反正是不介意我多送一家的。卡洛琳·斯玛特是个十足的天生的美人胚子,真的,她的一举手一投足都很有味道,面对这样的姑娘,我怎么能不把自己打扮一番呢!星期五晚上,我送完货后总是先回家,脱下校服,换上牛仔裤跟外套,再出门收钱。我的外套不是皮制的,看起来很一般。

有时候,米切尔送完货后也跟着我去我家,妈妈把我的茶分成两份,又多做了一份奶酪三明治给他。爸爸星期五晚下班后都是待在酒吧的,如果他那天有出去工作的话。

那送报纸的孩子很会穿衣服,连米切尔都这么认为。那件皮外套简直就是极品。“明明是被他的狗咬的,那位老人家为什么不赔钱呢?”我跟妈妈说了这事,那老人家应该赔钱,不然对那个送报纸的孩子太不公道了。

“哦,可谁叫送报纸那孩子跑的呢?”妈妈说。“可是,如果我们赶时间,我们就会跑的。那条狗根本就不应该咬人。”“狗又不是人,它能知道什么。”

“是,可狗是那个老人的啊!”

“我真搞不懂,那孩子的妈妈怎么会想着买一件皮外套给孩子。”她说。

“哦,可那是皮外套,又不是什么别的衣服。”“有区别吗?”“当然有,那是他自己攒钱买的。”

妈妈之后就没有再说什么了,因为她就是不喜欢皮外套,连一般的短上衣她都不喜欢,还有牛仔裤,她尤其讨厌牛仔裤。哦,那些都是小混混才穿的。可牛仔裤还有外套是外婆买给我的。这外套也太紧了,再大一个码子穿着就合适了;还有那牛仔裤,裤腿也太粗了,别人穿的牛仔裤裤腿都是紧紧的很贴身,那才是我想要的。妈妈不喜欢外婆给我买东西,可外婆说:“他还只是个孩子,这有什么关系呢!”

“哦,可是妈妈,你会惯坏他的。”

学校那些男孩子穿的衣服料子都很不错,可是款式都太死板了。我才不会穿那些衣服呢,穿着一个个就好像要去教堂或者主日学校一样,只有那些家里有钱的孩子才穿,一个个看起来假模假样的,还有运动衫和法兰绒的裤子,看到这些我头都大了,可妈妈总想把我塞到那些衣服里。如果我有钱,我就去买自己喜欢的衣服,谁叫那钱是我自己挣来的呢?

我还穿着马特的旧衣服,除了那些运动衫还不错,别的衣服我根本不想要。袜子、背心,还有短裤,家里的男人穿的都是一个样子的。妈妈把这些都放在一个抽屉里,我得从里面找小一些的。妈妈是按照马特的身材买的这些,所以都显大,这些应该是马特跟爸爸穿才合适,他们身材差不多,可我哪穿得下呢?我只能从里面找小一些的来穿,可穿的不是很旧了就是已经缩水了。体育课还有游泳课的时候,我换衣服得很快,不然让同学看到我穿这一身,非被他们笑话不可。袜子也是按马特的脚买的,我穿着总是有一截从鞋后跟那儿挤出来。

星期五晚上,吃过晚餐后,我赶紧出门去收钱。米切尔总是慢吞吞的,如果他从自己家里出来,我就不等他了。当我爬上山的时候,我听到他远远地冲我吹着口哨,我回头,看到他正穿过那些河沟。“小史---小史-”我都能听到回声了。我冲他挥挥手,可没有停下,因为离收钱的那个社区还远着呢!他跑着追上我,喘着气问:“哦,小史,你干吗不等我?”

“因为老板还等我们尽快把钱交过去呢,而且人们吃了晚餐会出去散步,如果我们去迟了,他们是不会等着我们的。”可米切尔不管这些。“哦,去他们的。”

“是啊,可米切尔,他们都是付钱给我们的人哪!”“我才不管那么多。”“难道你想星期六早晨再出来收吗?”

“那好,可我们能不跑吗?”“我们必须得跑,不然就迟了。”“要跑你跑,我他妈的可不跑。”“随便,反正我他妈的要跑。”“哦,去你的,小史,你干吗总这么积极啊?”“不然呢?”“随便你,我他妈的不想干了。”

米切尔总说自己很累。我也很累,可我得坚持,为了钱,我也得坚持下去。

要是星期五晚上下了大雨,送完货后我都是直接把钱收好,然后再回家,那样可以提早收工,而且这也是老板乐于看到的,因为你能把钱早些给他送过去。送完货后,正好可以去男生社团,他们七点开始活动,你刚好还赶得上。可惜,我对男生社团那些活动没兴趣。趁着这个时间,回家吃完晚餐,再换好衣服,穿得精神点出来。司机弗莱迪也这么跟我说如果你想多拿点小费,就得穿得得体一点。哦,你的穿着不能让顾客太扎眼。你得让他们觉得你他妈的跟他们是一个档次的。“如果下雨,我们就不回家了,从冰激凌车上买些薯片还有柠檬汁,边走就边吃掉了。可米切尔知道怎样从别人那儿要东西吃。他总是随便敲开一户人家的门,找那些主妇们要一些奶酪三明治或者是果酱面包。我们吃的时候,如果正好送报纸那家伙也来了,就更好玩了。我们正坐在台阶上吃着三明治,看到他走进那条巷子,我会说:“哦,三明治就着果酱可真好吃啊,米切尔!”

“嗯,那当然,小史。”“哦,你们两个浑蛋,从哪儿弄的这些吃的。快他妈的分我一点。”那只放哨的阿尔萨斯狗待在倒数第二条巷子的屋檐下,我们望见它探个头出来望着外面,瞅着那些雨点。米切尔跟送报纸的那孩子说:“瞧,如果是我的话,我就把那只狗给毒死,或者他妈的弄只枪来。”“可那不是那只狗的错。”我说。

“哦,你总他妈的胳膊肘冲外。”我说的是实话。那只狗以前就是放哨的狗,它们被训练着去做一些护卫的工作,比如咬小偷或者强盗之类的。这是那只狗的主人,那位老人家告诉我的。他只告诉我,因为我是他唯一的听众。他还跟我讲了一些别的有意思的事情,我挺喜欢听他说事情的。一旦被阿尔萨斯狗咬上了,就别想它松口,除非你用铁棍把他的牙齿敲下来。它看见任何可疑的人都会冲上去的,如果你跑了,那么在它看来,你就是可疑的人。

所以看见狗,你千万不能跑。幸运的是,送报纸的孩子那天穿了一件皮外套,不然他胳膊上非掉一块肉不可。这只能怪那送报纸的家伙,谁让他跑来着。如果不跑,放哨的狗是不会咬你的,狗都是被这么训练的。你让它干什么,它就得干什么,如果它不听话了,就会被处理掉,送给什么人当宠物。不听从人指挥的狗不能当放哨的狗。阿尔萨斯狗是一种工作犬,经过训练后会听从人的指令,前提是你得掌握训练的方法,如果不管怎么训练,它都不听话的话,你就只能把它给处理掉。

老人家讲话的时候,那狗就趴在他身边。它的视线总是落在我身上。“哦,别怕。”老人家说,“如果狗不喜欢你的话,你早就被咬了。他闻到了你的味道,所以没事的。”

“如果狗凑过来闻你,你让它闻就是了。屏住呼吸,别动。跟它打个招呼,孩子,他在跟你打招呼呢,说声你好。但是千万别拍它。”“我还以为得拍着狗跟它打招呼呢!”“哦,不是的,孩子,它可不是一般的狗,千万不能去拍它,记住了,千万别去。”

它抬着头望着你,有时候米切尔会远远地在巷子另一头看着我。老人家看见他了,问:“你朋友怎么不过来?”“哦,他要去隔壁巷子送东西呢!”

老人家还跟我说了一些别的关于打架的事。他曾经跟一些黑帮的混混打过架。远在格拉斯哥,有个很大的黑帮。大家都怕他们,可他不怕,他总是跟那些坏蛋对着干。那是他的工作。他问我爸爸是做什么的,我说他是海军。

“哦,那可真不错,孩子。你爸爸是个为国家效力的男人。告诉你,海军都是些养尊处优的家伙,可陆军就不一样了。作为陆军,你得做好流血牺牲的准备,那是你的天职,如果你不喜欢,你在里面的日子就会很难过,直到他们让你离开。如果他们觉得你不合格,下一秒钟就把你踢出来了。”

他以前住的地方那才叫糟糕呢,街上到处是小偷和强盗,还有别的一些做着下流营生的家伙。当时他还是一名警卫,所以他成天得跟这些家伙们打交道。遇到什么事情都是用拳头说话。那些家伙们拿着棍子还有刀来找他麻烦的时候,他必须解除他们的武装,就算他们拿着枪也是一样的。他自己有把枪,还开枪打过人,不过那是工作要求,职责所在。那是把军用手枪,他一般都把枪藏在大厅的柜子里。更多的时候,他得徒手对付那些家伙。老人家曾经在军队里接受过训练,黑帮的那些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格斗,凭他在军队学的那些就能把那些家伙们打得屁滚尿流。黑帮那些家伙们其实都是胆小鬼,特别是你抓到他们的时候。你瞅准个机会,逮住他们,然后他们会一个劲地说:“哦,别打我,别打我!”他们一个个吓坏了,唉声求饶着,十足一帮懦夫。除非你面对的是一群真正厉害的家伙,那样你只能远远地盯着他们,然后跟你的同伴发出乌鸦的叫声传递信号,你只能埋伏着,不能轻举妄动。那些老派的黑帮都是这个样子的,他们外表冷酷,随时准备跟人动手。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不像一般的小混混,动不动就拿刀子出来。他们也不骗人,他们有自己的原则。他们都靠拳头说话,喜欢跟人肉搏。跟他们混上一段时间,你也会变成他们那样,一打架就跟疯了似地冲在前面。

我跟米切尔还有送报纸那家伙说这些的时候,送报纸的根本就不信。我们坐在最后那条巷子的台阶上,抽着最后一根烟,等着雨停。“哦,那老东西就知道胡说一气。”送报纸的孩子说,“你怎么这么天真哪!”

“我就他妈的信了,怎么了?”我说。“他就是个爱吹牛的老骗子。”“不,他才不是。”

“哦,那家伙就他妈的是骗子。”“没错。”米切尔说。

可也许他们都错了。那个老人家还告诉了我一些码头那儿的外国水手的事情,他说他们打架都有自己的方法和技巧。

当他们面对对手的时候,往往是一个箭步上来,把你一个背摔,让你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你动作得像他们一样快且灵活,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那没人能抓得住你,你能轻易地躲开他们,闪到一边。那些家伙打起来方法是五花八门,但其中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借力打力。我确信这一点是对的,因为外公在我小时候也是这么教我的。他就是凭着这一点来制服对手的。对手朝你冲过来,出拳,你挡住的同时,抓住他的手,借着他过来的力道把他往旁边一拉,再朝他背后一推,他就会失去平衡而摔倒在地。而这个时候,你就占据了主动地位。这一招无关乎对手的高矮,对方个子越高,这招就越有效。

“哦,你外公说得没错。”这位老人家点头赞成。然后他说到有一次,他要跟一个大个子的外国人扭打,那个外国人朝他冲了过去,他挡住对方的拳头,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扯向一边,对方就一个趔趄,然后他再朝对方屁股上踢一脚,对方就倒在地上。这时候他就跨过去,把那外国人的手扭到背后。“你服不服?”“不服。”“你服不服?”“不服。”于是他手上用力,直到对方嘴里哇哇大叫,彻底认输。

因为如果他不认输的话,老人家会把他的胳膊扭成两截。我跟他们讲的时候,米切尔听得很入神,可送报纸的家伙还是一脸不相信。那个老王八是个骗子,牛皮一张嘴就来,他就是他妈的一个骗子。

“才不是,我外公也这么说。”我说,“他就是这样教我的。”

送报纸那家伙还是一脸怀疑地看着我。要是他敢说外公也在吹牛,那他就等着瞧。外公的确是这样教我的,那些动作我现在都还记得。我哥哥也会。有一次,我们两个还有比利舅舅在一起练习格斗,马特就靠这个动作放倒了舅舅,我看到都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打败了舅舅,马特打败了舅舅!我们、还有舅舅都兴奋地鼓起了掌。然后外公把这个招数也教给了我,我也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能打败外公了,真的。我一边说着,送报纸那孩子一边猛摇头。“可我说的是真的,不骗你。”

“小史说的是真的。”米切尔说。

米切尔知道我说的是真话,因为小学的时候我也教过他这招。你的对手冲过来,你抓住他的手腕,把他往你身后一拉,再一推,对方就失去平衡倒地了。你要推的力道到位,对方就毫无疑问地摔到地上。

“这些全是狗屁。”送报纸那家伙说。“你说的才是狗屁。”“别蒙我了,好吧!”

“现在,你站起来,我做给你看。”“少来了。”

“哦,来啊,你怕了?”“怎么会?”“那来啊,我让你见识一下。”

“他会让你他妈的好好见识一下的。”米切尔说。“哦,去你的,”送报纸那家伙嘴里虽然这么说,可他还是站了起来。“只是玩玩而已,我他妈的警告你。”可我根本就没想怎么着他,我只是教他怎样让你的对手失去平衡而已。如果对手攻击你,你抓住他的胳膊然后往身后一拉,从背后一推。来,“你装作要打我一拳。”我说。

“不。”

“来啊!”“那我可他妈的动手了啊!”“哦,尽管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放下手中的烟,挥动左拳朝我打来,这一拳的角度来得很刁钻,我身子向右边一让,抓住他左手手腕一拉,很轻易地就让他趴到地上,我甚至都没推他后背。他侧趴在地上,口袋里的钱撒了出来,滚了一地。“哦,他妈的。我的小费,我的小费,你他妈的浑蛋。”他迅速地跳了起来,忙不迭地捡着地上的钱。“你他妈的看看我的牛仔裤,全他妈的是灰。”

他牛仔裤的侧边弄脏了,沾了些灰跟泥点。米切尔看着哈哈大笑。“哦,你他妈的笑什么?”这个送报纸的家伙说。“没什么。”米切尔说。

“这他妈的一点都不好笑。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好让我有个准备。你他妈的应该提醒我的。”“我不是故意的。”我说。“你他妈的瞧瞧我这牛仔裤。”“裤子只是脏了而已。”

送报纸这孩子恨恨地摇了摇头,然后跑开了。他就是这样,一点玩笑都开不起。他很容易就生气,还总是喜欢记恨别人,任何你比他强的地方,都能成为他恨你的理由。有时候如果米切尔没到,我会自己先开始送货,一旦我比送报纸这家伙先完成,他就会生气,然后找各种理由来安慰自己。“哦,我今天开始的比较晚。”“哦,今天的报纸来得比较晚。”“哦,别的什么人浪费了我的时间。”“哦,我报纸不够了,重新又去拿了点儿。”如果我们为同一户人家送东西,他还想打听我拿了多少小费。“哦,那女人给你多少小费?”正因为如此,他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赶在我前面去收钱,想比我先拿到小费。司机弗莱迪提醒我,先去收钱的人小费总是会多些。

有一次,我帮一个被锁在门外的女人爬了次阳台,他听说后竟然也觉得愤愤。就是因为那女人找我爬的阳台而不是他。我告诉了米切尔,米切尔安慰我说:“嗯,小史,你是最棒的攀爬高手。”

说到打架,如果我和他真的打起来,那谁胜谁负还真不好说。可如果他跟米切尔打架的话,输的人一定是他。我没跟他提这个,因为我知道他是一定打不过米切尔的。送报纸那孩子以为自己年纪大一点,就能打赢我们,可他忘记了一点,打架讲的是实力,而不是靠年纪。要是那孩子真这么想,那他一定是白痴加笨蛋。他总是装出一副很强悍的样子,说话也粗声粗气的。可要是他再被那条阿尔萨斯狗追上一次,这家伙一定会报警,让警察把那条狗人道毁灭掉。把狗人道毁灭就是杀了它。我是不会去杀害一条狗的。况且他被咬是谁的问题?反正我觉得那条狗没错,就这样把它给人道毁灭了,对它是不是有点不公平?

为什么他就不能跟那条狗交朋友呢?他只要正常走进那条巷子,走近那条狗,它会看着你,这个时候你不能紧张,只要慢慢地靠过去,对它说话:“哦,小狗乖乖,听话,你好吗?小家伙,最近怎么样,过得还好吗?”还要记住千万别把手抬起来,要专心地看着它,这样它才能感受到你。如果这个时候你跑了,之前的努力可就全白费了,而你是不会想这个样子的。你得慢慢来,动作要慢。如果狗在花园里,经过那巷子还比较容易,如果狗是守在巷子口的台阶那边,那情况就比较复杂。这个时候,你能做的就是慢慢地走过去,别看它的眼睛。这个时候你会听到它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感觉到它正盯着你瞧,可你还得壮着胆子走下去。如果你还听到了沙沙的声音,那是它正摇尾巴呢!如果你听到这个声音,那说明它正跟在你后面,只有它跟在你身后的时候,你才会听见它摇尾巴的声音。你得继续走,保持正常的速度,因为如果你突然加快或者放慢脚步,它会提高警觉的。

“还有就是千万别跑。哦,绝对绝对不要跑。”我无数次地这么告诉过米切尔,可他还是不愿意靠近那条巷子。“遇到狗,你千万不能跑,哪怕是小狗也好,绝对不要跑。”要是送报纸那孩子不跑的话,那条阿尔萨斯狗是不会咬他的。那个老人家这么跟我说,而且他说得挺对。如果你怕狗的话,它会感觉得到的,那就像是它们的第六感一样。有人说狗不见得有多聪明,可事实上,它们远比你想的要机灵得多。狗比猫聪明,别人说猫是动物里最聪明,可我觉得那不对,狗才是最聪明的。猫总是懒懒散散地来来去去,可狗,总是很机警地看着你,你是不是陌生人,它们很快就能分辨出来,然后视线一直停留在你身上。

所以遇到狗你得很小心,就算你心里害怕,可你也不能表现出来。这个时候,你得忘掉自己怕狗这件事,头脑里最好想些别的什么事情,好分散自己的恐惧。比如想想你在校足球队踢球,然后在比赛中你有一个精彩的进球,或者是有一脚漂亮的传球。或者想想你为苏格兰青年队效力,而你们对阵英格兰青年队,并取得了5:3的全胜。你们整支球队都为此欢呼雀跃,甚至还包括那些罗马天主教球员。那是在一个真正的足球场里,你们穿过球员通道来到球场上,评选出了最有价值的传球手和最有价值核心球员。甚至你还可以想星期六早晨代表男生俱乐部那支小球队踢球,没准儿他们还不选你上场。“哦,因为你没有准时集合,所以今天你不能上场。”“可是我得去送货呢!”“哦,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你反正就想着这些事情,不管你想什么,只要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不要集中在那只狗身上就可以。我把送货的口袋装进书包里,所以书包被塞得满满的,再也塞不进别的东西。可我讨厌背着书包上学,看起来就跟小学时候一样。班里的一些孩子背的书包更高档一些。要是没有那些送货口袋的话,我根本就不带书包来学校,有什么东西装在口袋里就好。如果我中途溜去外婆家,那就更没有背书包的必要了。

我不喜欢把注意力放在诸如书包啊、课本啊、笔记本啊、铅笔啊、钢笔啊这类东西上。在我看来,这些东西都没多大用处,可如果被老师看到你有不带上述任何一样东西,你就惨了。课堂上,如果老师点我朗读课文,我还得找旁边的同学借课本。老师看到了,会问:“你书哪去了?”

“我忘带了,老师。”“你没带?”

他走到书桌旁,低头瞅着我的书包。“你书包里都装了些什么?我问你话呢,孩子,打开书包。你聋了吗?打开你的书包!我让你打开就给我打开,听到没有!你到底打不打开,现在就给我打开!”

全班都看着我,我才不管那么多呢,好像谁都得听他的一样,反正我不是。他一定知道我书包里肯定没有书,从他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他是怎么知道的?既然他都知道了,我也只能打开书包,把那些袋子抽了出来。也许有人告密了。我现在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把手伸出来,我递给他一个。“这是什么?”他问。

“一个送货的袋子,老师。”“一个送货的袋子?”他把另外三个也拿了过去,一手两个,举起来让大家看着。袋子皱巴巴地从他手上垂下来,瞧着甚至都不像是口袋了。我看着差点要笑出声来。“一,二,三,四,四个送货的袋子。”他说。

这四个袋子甚至都还有自己的名字。看着它们可怜巴巴地被抓在老师的手里,我甚至都有点同情它们,可身为主人的我一点办法也没有。这四个家伙各有特点。一个袋子底下有条缝,所以送货的时候得倒过来拿,不然包裹就会撒上一地;还有一个袋子上的细带子被磨得厉害,看起来像是一个可怜的只有一条腿的老人,每次我都担心这条带子会他妈的随时断掉,所以我都不敢走过一些水坑。如果这条带子真他妈的断掉了,那些包裹可全会掉到水坑里湿透,这当然不是客人们想要收到的包裹,所以你只能他妈的赔钱给客人,因为老板一定会看着。包裹不是我给掉到那该死的水坑里的,孩子。他一定会这么说的。

老师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手伸出来,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他领带的结打得很紧,看起来泛着油光。他到底想怎么样?那是我的书包,可我还得把书包递给他。他的手指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一副不知所谓的样子。我只能把书包递过去,有意思的是,他的手指尖竟然有黑泥,你能想象吗,为人师表的老师指甲里竟然有黑泥。他拿过书包,打开往里看。里面是两个笔记本,可是没有课本。他说:“两个皱巴巴的笔记本,一本书都没有。你在笑吗?小子。”

“没有,老师。”“你上学不带书?”“我忘带了,老师。”“你忘记了?”“是的,老师。”

他把那些袋子扔到地上,我弯腰想捡起来,可他说:“不准捡。”“可那些袋子我还有用呢,老师。”

“不准捡。”

“可是,老师,那些袋子还有用呢!”“我说了不准捡。”“我放学还要用他们去上班呢!”“我知道那袋子是干什么用的。”“我还有用,我上班用得着。”

我最后这句话没有加上老师这个词,他也听出来了,我也没顾得上那么多。如果他要用皮带抽我,那就来好了,反正我不怕。就算是当着全班的面,那又怎样?他们是这个班的,他们愿意怎么看就怎么看,反正我管不着,我一点都不在乎他们怎么想我。真的,这个班里任何一个人的想法我都完全忽视掉,他们跟我就好像是陌生人一样,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眼前这位老师,他说什么来着:不准捡。

哦,去他的,这个愚蠢的浑蛋。司机弗莱迪说过这话。我还是弯腰把袋子捡了起来。

“史密斯,我说什么来着,不准捡。”“这些袋子是我的,而且我上班用得着。”“把它们扔到地上,要捡等会儿再捡。”他边说着边回到讲台边。那我知道了,我只要把袋子扔地上,过一会儿再捡起来就是了。一两分钟,仅此而已。时间一到,我就弯下身子捡起袋子把它们叠起来。我动作轻轻地,老师都没注意到,然后把袋子放进书包。同学们有些在认真听讲,有些看着我做着这些。管他们呢,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

我上班时经过的一条巷子很奇怪,那里没有小孩,住的全部是老人。他们在顶层的楼梯平台上铺了地毯,还放着好些花盆。那里很安静,我会坐在靠窗那面墙的台阶上休息,如果米切尔不在的话,我还会抽上一支烟。这里很少有人来,如果小孩子来到这么个地方,他一定会以为这里的人在跟他玩捉迷藏呢!这条巷子给我的印象是,它是这一整条街上最对我胃口的巷子了。这里很安静、很隐蔽,就算你做什么私人的事情也不会被人发现。所以我有时候会在这儿打打手枪,完全不会担心被人发现或者什么的。而做完后,我又会心生罪恶,我一个劲地在心里说服自己这没什么,可我还是抑制不住那种罪恶感,也许只有上帝能解救我了。如果事情仅仅只是于我个人,我可以毫不理会。可上帝在天上看着我,等待着我忏悔。在他的眼里,人们总是舍弃黑暗而投奔光明的。也许他等着我向他忏悔,作为一个新教徒,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哦,主啊,我有罪,我做了坏事,心怀恶念。”然后再向上帝说着自己的祷告。祷告是与上帝的沟通,忏悔也是。“圣父啊,我向你忏悔。”

然后我就把自己心底的秘密告诉上帝,那些不能向外人述说的秘密。有的人因为打手枪而向上帝忏悔,可他们其实有更深的秘密。如果他们不对上帝坦白的话,他们的罪就更大了。如果做了错事而不忏悔,这些事情会在内心深处堆积,那些坏事还有罪恶。打手枪是一件很坏的事情。我曾经告诫自己别再这样做了,虽然别人也会这么做,但那是他们的罪。我总是用这个念头去说服自己,不管自己是否会继续犯错,这个念头始终留存在脑海里。当高潮来的时候,我会加快动作,或者放慢动作。打手枪的感觉并不好,特别是打完后,我会心生失落。然后我再走上街道,碰到别人,也许是我的一个女顾客,她冲我打招呼,可这会让我感觉更糟糕;如果碰见的是送报纸那家伙,那感觉就糟糕透了。在我眼里,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大家都在纷纷嘲笑着我。

米切尔现在来送货的次数越来越少,即使来,也很晚。我都差不多快送完了,所以他就接着把剩下为数不多的包裹送完。可他从来不会缺席星期五晚上的收钱,那样他就能得到一半的小费。这些我都没有告诉司机弗莱迪还有送报纸那孩子。不然他们一定会讶异地看着我,说:“哦,你个二百五。可那是米切尔的工作,你只是去帮忙的。”当我们把收完的钱交给老板的时候,我们就把工资对半分,他拿走他那一份。也许他拿走工资的时候会觉得不好意思,因为他都没怎么出过力。要是我像他这样,我会不好意思拿走一半工资的,到头还是米切尔硬塞到我手上。毕竟那是他的工作,不是我的。我打算着去跟老板商量,争取自己的那份工作,能拿自己的那份工资而不用跟人分。可如果我这样的话,米切尔一定不会继续他那份工作的。

我还是挺在意这份工作的,因为能挣钱,我再也不用为了几个铜板而看人脸色了。我再也不用听他们的废话,教我怎样去花钱了。这钱不是别人给的,是我自己挣来的,我辛辛苦苦用劳动换来的,所以别人再也不能对我指手画脚,就算是爸爸妈妈也一样。要是继续这样工作下去,我的小费还要多,因为大家喜欢我给他们送货。我的小费比米切尔要多,可我没告诉他。他曾经问过我:“嘿,你挣了多少小费?”

“哦,还不错。”我只能这么说,而不能告诉他确切的数字。我能拿到更多的小费,是因为平时送货大家都记得我了。可当米切尔去收钱的时候,那些客人甚至都不记得他也送过货。因为那只阿尔萨斯看门狗,他从来不愿意去倒数第二条巷子那儿,我从来不介意替他跑那条巷子,反正也就是多跑两条巷子而已。送报纸那家伙也很讨厌那条巷子,可那条巷子住着他的一个顾客,所以他总是赶在我去之前收钱然后离开。

这条街上最难缠的狗还不算是那条阿尔萨斯狗,而是一条混血小猎犬,那条狗简直就不正常。你总是希望它跑远点,可它会绕着你一个劲地转圈,让你一步也走不了。他还一个劲地往你身上跳,还冲你叫个不停,弄得你裤子上全是狗毛,它甚至还会想去咬你的蛋蛋。你得用手重重地拍它才能把它给赶开。我拍着它,真希望这时候有别人过来,于是它会放过我,跟别人玩去。人们都不喜欢这条狗,甚至小孩子见过它都会怕。“这狗真难缠。”米切尔说,“这狗就他妈的是一个麻烦。”他讨厌狗,所以看到它都会离得远远地,看着我怎么对付那只狗的。我告诉他别害怕,那狗不会咬人的,或者只会不小心地咬你一口。

那送报纸的家伙也说:“哦,这他妈的就是个畜生。”他也同样不喜欢狗。当他把报纸塞进邮箱的时候,那些狗总是朝他扑过去。

就算是我,那狗也会扑上来,眼瞅着它就朝我跑过来。它难道还不认识我吗?每次我要拍它都会心生愧疚。它应该认识我。它见过我很多次了,也熟悉我的味道,也许它没想咬我,它只是那样跟我打招呼。它只是条招人烦的狗。其实很多东西都招人烦,连人也是。学校里,每个人都很讨厌,每一个人,看到他们都觉得心烦。每天早上坐火车去学校,就好像走进噩梦里一样。我看电影的时候看到过别的星球,那星球上是一片没有生气的大陆,遍布着碎石和沙砾。天空是没有希望的黑色,有时候会变成血红色,或者沉闷的褐色。天气很冷,大家在等火车的时候,呼出一阵阵的白雾。真希望能突然发生点什么,比如说,我突然消失了,然后出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海滩。我跳下海去游泳,水很蓝,清澈见底,还能看到各种各样的鱼在里面游来游去,还有漂亮的珊瑚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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