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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惜别:竹叶青(1)

竹叶青,最毒的蛇,最烈的酒。自别后,思念同竹瘦,却又刚烈得从不向什么而低头。唯有那年青丝,用尽余生来量度。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卫风·伯兮》

伯兮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

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我知道钩是一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人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曾说过:这是一个流行离别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古龙的小说《离别钩》中的杨峥用一种极为残酷的武器,钩名离别,恰恰是为了可以不离别。而《伯兮》中的女子自从与爱人离别,则首如飞蓬,不膏沐,不适容。

我的阿哥,你真是我们邦国最魁梧英勇的壮士,手持长殳,作了大王的前锋。自从你随着东征的队伍离家,我的头发散乱如蓬草,更没有心思去涂脂抹粉——你不在身边,我打扮好了给谁看啊?

天要下雨就下雨,可偏偏又出了太阳,事与愿违不去管。我只情愿想你想得头疼。哪儿去找忘忧草,能够消除掉记忆的痛苦,它就种在树荫之下。一心想着我的大哥,使我心伤使我痛。

战争残酷,会破坏掉很多东西,伤亡惨重,生民流离,但它首先破坏的就是军人的家庭生活。军人出征,还没有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就被抛置,成为弃妇,处于孤独与恐惧之中。不过,《诗经》中众多的弃妇诗,也只有《卫风·伯兮》种的这句“自伯之东,首如飞蓬”最简练、最形象。意思是说,自从丈夫出征了之后,我的头发,就如飞蓬一样乱糟糟,并不是我没有物品没有时间去打理,而是我懒得去收拾,即使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又给谁看呢?一语道破“女为悦己者容”的意念。你不在身边,谁适为容!

《战国策·赵策一》中有“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句子,说当时侠士之风盛行,士可以为欣赏自己的人卖命,而女性也只为喜爱自己的人而修饰妆容。如杜甫《新婚别》中,面对即将远征的丈夫,新娘表示“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我只对你化妆描眉,展现美容。古时候女子对男子的依恋过重,造成了这种现象。《诗经》中《郑风·狡童》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女孩邂逅了小伙之后就容易得相思病,就有了《狡童》这个故事。你怎么不愿和我再说话啊,因为你的缘故,我吃不下饭!你怎么不愿与我同吃饭啊,因为你的缘故,我睡不着觉!热恋中的人儿,特别是古代。男子一不跟女子说话,她马上就吃不了饭,只不过没有跟她一起吃饭,她马上睡不着觉,真正是寝食不安。如此一来,恋爱中的女人永远没有精神的安宁,男子一个异常的表情,会激起她心中的波澜,而他的离开,更让她寝食难安,还谈什么梳妆打扮!

自古以来女人爱美,先前都是打扮来打扮去的,而《伯兮》中这名女子如今却懒得梳妆,蓬头垢脸坐着等待,等待她心目中那个威武健壮的“为王前驱”的夫君归来。然而思念的日子实在不好过,想他想得头也痛心也病,真想得到一棵忘忧草把他忘却。但是尽管痛苦难忍,还是有点想念的好,想着他,也许生活还有些盼头与希望,心甘情愿地想念着,承受着煎熬,“愿言思伯,甘心首疾”,必要的时候甚至连性命都可以交付。

也许他们是新婚夫妇,上战场前他还执画笔为她描眉,然后在云鬓旁别上几朵小花,娇羞脸庞,顿时生辉。这是她所盼望的现世安稳。哪知道,残酷的战事就把心爱的丈夫拉到生死未卜的战场。战场上,短兵相接,朝不保夕,自己在日日夜夜不安之中,肝肠寸断。天下女子所希望的也就是那现世安稳与岁月静好,有爱人,还可以被爱,长相厮守,到生命的尽头,这就是人生的完满。往往,天意弄人,连这仅有的一点美好都不成全,道不尽的离合,唱不完的悲欢。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确实,离别有时候就如一把钩,那一瞬间,整个人的心好像被钩子钩碎,更痛心的是斯人已去,你就只能抱着那已经随他远去的不再完整的心,默默承受着这苦痛。翘首企盼,不知道能否等到那个人的回来,怕是要等到飞蓬凋谢、生命尾声了。

说到诗中的植物飞蓬,还有另一层的意味。“其华如柳絮,聚而飞如乱发也。”《集传》中这样说,飞蓬也由此得名。作为乡野间俯首皆是的一种荒草,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它们的根甚浅,叶落枝枯后,极易从近根处折断,飘摇不定,遇风则四处飘落,这也是它得名的一个原因。这样一种微不足道的植物,出现在《伯兮》里,就有别的意味了。“首如飞蓬”,不过是一种表象,弃妇的思念,才真正的如风中飞蓬,早随夫君上前线走天涯。而她夫君,又何尝不是一棵飞蓬,他的生命飘摇在战争这场“大风”中,怎么可能回得来。如此,她们哪还会有心情打扮自己。

“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诗仙李白曾这样对诗圣杜甫说,明知道世事难料,二人都似飞蓬在空中旋转飘落,不知道是否还会相见,且干尽了这杯中酒吧!尽管《伯兮》中的女子没有诵诗饮酒,但她自此不妆容的行为比起二位大诗人更多了几丝悲伤。

如何能相忘于江湖——李白《秋风词》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从宋玉那句“悲哉,秋之为气也”无端为秋染了一层悲伤起,秋就不从快乐起来,纵使秋天独擅清气,天空高蓝。刘禹锡曾写过一首《秋词》尝试为秋辩驳,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一句“我言秋日胜春朝”总显得没那么多说服力,想想还是聂鲁达说得最好:“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引秋意却不含悲,不带怨。

再众多关于秋的诗词中,我一直最心仪王夫之那句“梧桐暗认一痕秋”,有段时间,一直念叨着这句诗当做安眠曲。若论全诗,则最喜欢李白这首《秋风词》: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秋天的风总是如此的萧索凄清,秋天的月却又总是如此的清明高远。叶子飘然落下,纵使相聚也要被风儿吹离散,而寒鸦在树上栖息却又不是要被人惊吓飞走。

想当初我们彼此相爱相守,便以为会是天长地久,可是分开后却再难得知何日能够再此相聚。如今,我站在这秋风秋月的夜里,往事历历在目,让孤单的我情何以堪?

一旦走进相思之门,识得相思之味,就必然要尝到那相思之苦,我本以为,只有永远的相思不得、永远的回忆才是痛苦的,磨人的,谁知这短暂的相思也是无止境,难穷极的。

早知今日,相思会在心中如此难缠地牵绊,还不如你我当初不要相识,不要相爱,更不要相许。

喜欢它却不是因为李白写秋的笔力如何,仅仅是因为那句“何如当初莫相识”。每个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心中多少都会存着些足够下酒的往事,平时不与示人,却会在某个时刻,人事浮现,弄得自己的内心狼狈不堪,却只能自怨自苦。

为爱受苦,是任何人都不能免俗的。正如杜鲁门·卡波特所说:“头脑可以接受劝告,但是心却不能;而爱,因为没学地理,所以不识边界。”相思和爱注定是无指望停歇的,唯有内心带着无限的悔意: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那个一生为情、为佛两相撕扯的仓央嘉措,以有情人,以修道者之身这样劝告世人: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想到萧亚轩那首《最熟悉的陌生人》,她刚出道时的歌,那时她还没成为所谓天后,眉目尚清淡,声音中花哨也不多,才能将一曲悲伤的歌唱得这么好。

“我们变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今后各自曲折,各自悲哀/只怪我们爱得那么汹涌,爱得那么深/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如果当初在交会时能忍住了/激动的灵魂/也许今夜我不会让自己在思念里/沉沦。”

也许还是收出初见时怒放的心花最好,那样才能耐得住终老的寂寞,不会任自己一味在爱里沉沦;也许还是压根就没遇见过最好,省得自己被情思萦绕;也许还是做个不熟的陌生人最好,便不会向如今这般心思颠倒。这些想来也不过是些赌气的话,但凡在爱里走过一遭的人又怎会轻易舍了爱?

高中时,痴迷于简桢的文字,如今对她虽早已淡然,却仍对《四月裂帛》中的一句记忆尤深:认识你愈久,愈觉得你是我人生行路中一处清喜的水泽。几次想忘于世,总在山穷水尽处又悄然相见,算来即是一种不舍。

若一人曾投石,打破那一池春水,如何还能回到最初的无绪无波?要与深爱的人相忘于江湖,注定是说得出,做不出的憾事。

当我猜到关于爱情的谜底时,才发现一切都已过去,而岁月早已换了谜题。既然如此,你就趁着秋天过去,冬日将至,把我冰封在冬天里吧。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自在地宽慰自己:不去爱、不去感觉、不去了解;让一切可能从不发生;拒绝生命中的危险、想像、开闯、创伤、希望与失望,并时时对自己说:自此,你要为自己事事周全,只有这样,才可以得到你要的安心稳妥。

我们受的教育是: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纵使人生也是一雨成秋,转眼即物换星移,缀满凄凉,我们也不会容许自己如一个灰头土脸的弃妇。人世迢迢无尽,纵使枯枝上仅剩落叶几枚,我们依然要眉目飞扬。

“如果某一天,当我们听到她的名字时不再感到肉体的疼痛,看到她的笔迹也不会微微地发抖,更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她而改变自己的行程,那么,我们的情感现实正在渐渐地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也就是冷漠和遗忘。到那时,我们周身不会有任何的伤口和血迹,而爱情就这样消逝了。”这是那位鼎鼎大名的普鲁斯特写下的,看着这段话,我想他一定也目送爱情离开过。

只怕水远山遥,梦来都阻——李商隐《无题》

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

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

蜡照半笼金翡翠,麝薰微度绣芙蓉。

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不得不承认,有些人是血里带风的,总要不时地离开,到处地漂泊,难安于一座城的风景。这些年来,不断地在和他人告别,曾经的玩伴,知心的老友、拳拳的亲人。然而浸淫在古书中日久,心中总有遗憾:离别应当有柳,有酒,有人为我高歌击筑,有萧瑟的风或缠绵的雨,在凄寒的水旁,或驿路的断桥边上,如今,却在这聒噪蝉声都不响,只有大太阳的钢铁丛林中,离别就这么轻易地上演了。

爱因斯坦曾慨叹现代科技唯一值得称颂的就是现代的交通技术,它让思念的距离变得更短了。但是我依然怀念古时那跨越云山几重的绵长思念。在古代,我们不发短信,用黑色的墨、蝇头小楷、薛涛笺慢慢写一封手书;在古代,我们不视频网聊,想你时用记在脑中的模样画一幅你的像,日日相对便是相见。在古代我们不坐飞机漂洋过海,不会在见你时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就行尽江南,翻过两座山、走几十里路,牵着马走过你的馆楼,去牵你的手。我最喜欢翟永明那首《在古代》:

在古代,我只能这样

给你写信 并不知道

我们下一次

会在哪里见面

现在 我往你的邮箱

灌满了群星 它们都是五笔字形

它们站起来 为你奔跑

它们停泊在天上的某处

我并不关心

在古代 青山严格地存在

当绿水醉倒在他的脚下

我们只不过抱一抱拳 彼此

就知道后会有期

现在,你在天上飞來飞去

群星满天跑 碰到你就像碰到疼处

它们象无数的补丁 去堵截

一个蓝色屏幕 它们并不歇斯底里

在古代 人们要写多少首诗?

才能变成崂山道士 穿过墙

穿过空气 再穿过一杯竹叶青

抓住你 更多的時候

他们头破血流 倒地不起

现在 你正拨一个手机号码

它发送上万种味道

它灌入了某个人的体香

当某个部位顫抖 全世界都顫抖

在古代 我们并不这样

我们只是并肩策马 走过十里地

当耳環叮当作响 你微微一笑

低头间 我们又走了几十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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