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而言,西方新闻制度存在的基础是:长期的市场经济社会形成的相对良性的竞争环境;多元的民主氛围培育出的成熟市民社会形态;政治分权的传统产生的媒介作为“第四权力”的思想;自由民主的历史发展出的言论自由的理论和新闻专业主义的实践等。显然,社会背景和历史文化的差异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嫁接西方尤其是欧美的广播电视体制。事实上,要搞清楚欧美公共广播电视的历史与发展,尤其是转型背景下复杂的政治、经济成因已经很难。因此,本书无意牵强附会论述西方公共广播电视制度在中国推行的可行性,而旨在通过聚焦转型期我国广播电视改革中出现的关键问题,透视西方公共广播电视观念及其社会文化价值带给我们的可能启示与借鉴。
这里的“转型”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指社会的转型,另一方面也指广播电视的转型。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被理解为一种全面的社会类型过渡,是一种社会结构模式向另一种社会结构模式的转换,即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市的、开放的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从社会结构到社会行为规范,从社会体制到社会观念,从物质生产面貌到人们的精神生活世界,以及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等都要发生明显的变化。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同步进行,并交织在一起,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转型过程中所带来的非平衡性构成了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显著特征。伴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中国广播电视的改革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广播电视业在观念、结构和运作方式及生存环境等方面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同时,我国广播电视业作为全球广播电视业的一部分,也受到媒介市场化的影响,这一切都带来了我国广播电视业的转型。本书将从转型期国内广播电视业的现状入手,评析媒介市场化对我国广播电视业的影响,探索欧美公共广播电视危机与变迁对我国广播电视改革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第一节当下国内广播电视公共话语的缺失
在我国,党和政府领导下的新闻媒介承担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职能,新闻媒介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件,实现传媒的“瞭望哨”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社会的发展要求新闻媒介能够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使社会的各种利益主体都有在这个平台上发出自己声音的权利。但是不可否认,在全球媒介市场化转型的大背景下,国内媒介尤其是电视媒介深受冲击,在广播电视产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过分追求市场利益而轻视公共利益的现象。广播电视作为公共话语的平台,在表达公共话语的过程中表现出以下缺失:
一、对弱势群体的话语表达不力
2002年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先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
在我国,弱势群体主要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经济收入的不稳定和能力上的欠缺所导致的处于贫困的农民、城市中的下岗职工、老病残退等。由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缺少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电视作为他们家庭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资产,是获取新闻和各种知识及实用技能的主要途径,也满足了他们的娱乐需求。
随着民主意识的提高,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正逐渐将电视视为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空间,并借此保持着与社会的联系。另一方面,电视媒体的特质决定了它是跨国的、全球的、世界的,又是本土的、民族的、地缘的和社群的公共空间,特别是弱势群体和边缘话语的表达场域,因此,电视能否以人文关怀关注弱势群体就显得尤为重要。
《2005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对农电视节目在电视节目中所占比例很小。到2003年底,全国各地电视台共开办节目2200多套,但开办专业对农频道的省级电视台只有吉林、山东两家;在省级电视台中,开办农村专题栏目的不到20家。市、县级电视台开办农村节目的更是寥寥无几。在368家注册的各种电视媒介中,开办农村节目的只占4%。在各台电视节目中,以城市小资白领、地产商等企业家、娱乐演艺明星等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栏目很多,而以普通市民特别是农村、农民、失业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栏目却不多见;反映在传播内容上,传播社会强势群体的价值观念、思想感情、生活方式的内容很多,而站在社会弱势群体的立场反映他们的愿望、要求、呼声的内容却不充分;在传播效果上,电视娱乐化、贵族化的倾向造成社会上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盛行,普适的传统的道德价值观出现危机。至于把西方一些消极、落后的后现代文化当做前卫、先锋的时尚而崇拜宣扬的也不在少数。对于这些电视媒体而言,为了得到最有效的收视率———因为这些数字与广告投放量直接挂钩,就要为那些最有购买力的受众服务,而社会弱势群体显然不是他们最感兴趣的对象。
在众多弱势群体之中,农民工的话语权曾一度被消解。作为社会转型期制造出的一个庞大群体,被冠以“民工”身份的城市流动者承载了历史与社会积淀的不公。就在几年前,还能见到这些民工流落于城市的繁华之外,为了能凑够回家过年的盘缠他们不惜屈膝求情。2003年末,温家宝总理为农民工讨工钱成为焦点新闻,而在此之前,有多少媒体关注过他们的生存状况?在生活尚没有充分保障的情况下,农民工话语权的表达显得那么缺失与无力。虽然之后在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背景下,关于“三农”问题的报道频频出现在广播、电视、报刊上,但是这种表面“繁荣”的背后,隐含的却是“三农”报道空洞化的趋势。有研究者认为,农民显然应该是三农报道的主体,但在三农报道中,农业部门或地方政府却成为报道主角。大多关于农村问题的讨论都发自城市,几乎没有来自农村基层的声音,他们的命运决定于城市人怎样看待农村问题。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个怪现象:“虽然有不少政治人物和媒体都在谈论农民,而农民自己却不在场、不知情”。这种报道主体的缺位无疑是媒体的作秀与失职。
公共传媒所追求的普遍性原则认为:任何人不论收入高低、社会地位、居住位置、宗教信仰等的不同,都要有获取信息的权利。公共媒体为此也在尽力做到对少数弱势群体传播信息的优惠性、便利性,唯此才能实现社会的共识与整合。我国的新闻事业追求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这就意味着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的新闻媒介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要投入更多的关注。
对于当下的中国,媒体一方面要客观反映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另一方面还要自觉承担起公共论坛的作用,通过营造舆论达到公众议程和政府、社会议程的统一。按照社会学的观点,相对于主流群体,如果社会中的一些弱势群体长期意识到自己的附属地位,会对主流社会日渐疏离甚至仇视。在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如果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不畅,他们会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来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会走向反社会的道路。前些年群体性事件增多、农民工犯罪率上升等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点。在社会发展变迁时期,当经济增长与民主滞后差距过大时,对信息交流和传播理念进行改革的需要就日益迫切,公民意识的觉醒呼吁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创建一个公共话语空间,也即哈贝马斯所认为的公共领域,这种中介角色正是大众媒介的社会功能之一,它能加强政府与公众的联系,促使社会公共意识的形成,缓和社会矛盾,成为化解社会各阶层冲突的平台。
二、电视泛娱乐化倾向凸显
市场具有驱利的本性,在市场化驱动下的大众媒介容易表现出对弱势群体的抛弃和对强势人群和生活方式的张扬,表现在电视媒体上就是泛娱乐化倾向的凸显。也许会有人主张,平民也可以娱乐化,娱乐是人的本质需求,百姓需要娱乐,生活需要娱乐,市场也需要娱乐。的确,电视观众在观看或参与娱乐节目的过程中可以获得极大的满足,这种满足既包括生理上也包括心理上。现代社会人们的生存压力太大,生活节奏也前所未有地紧张,看电视本来就是为了松弛,缓解压力,而娱乐节目正是这种松弛的最佳良剂。可以说,娱乐节目是对矫情的贵族意识的嘲笑和对虚伪道德和价值观念的瓦解,为处在生存压力下的大众提供了一种“假释”,是一种万众同乐的平台。
但是,正如李普曼在其经典著作《舆论》中所指出的那样,报刊的描述常常具有“欺骗性”,使人们产生误解,在我们的头脑中制造了有关“外部世界”的歪曲图像甚至完全虚假的图像。他的理论显然更适用于电视媒介,电视以其精美的图像剪辑为我们展示了生活中可望不可即的图景,夸大现实生活的“虚拟性”。对消费主义生活方式的极度张扬违背了对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贵族生活方式的再现及饕餮大餐式的广告带来的是人的物质欲望的觉醒与疯狂,由于消费主义赋予了某些产品或品牌以明确的身份、地位等特征,经过大众媒介的推动和扩散,使现实社会越来越等级化,人们开始以媒介所描绘的生活方式判断自己的身份认同,而这种认同是撕裂的、不稳定的。与娱乐化相伴的是媒介生态环境的恶化,暴力与凶杀充斥荧屏。近些年来,国内影视剧中的暴力镜头日益增多,动画片、卡通片中的打斗场面泛滥。而社会研究已经表明,“在电视暴力与儿童显著的攻击行为之间有强相关关系”,这些镜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儿童少年的观念、性格和行为的形成,还会影响其成年后的行为。
也有学者认为,中国当下的电视娱乐化是公共领域私人化的产物,是社会心理压力的释放,有利于社会矛盾的缓解和政府功能的发挥,认为当代传媒开始强调身份认同而不再是权力,电视媒介更多的是把受众建构为消费者而不是公民。在电视面前,观众宁愿沉浸在一种较为轻松的视听感受中,而不愿像过去那样,接受由新闻尤其是政治新闻所提供的公共空间。仔细分析,一方面这一观点忽视了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区别,在哈氏看来,理想的公共领域是指介于国家和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之间存在的一个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的干涉,不受“私人”控制,大众传媒就是这个公共领域的一部分,所以,公共领域的“私人化”本身就违背了哈氏公共领域的本意;另一方面,如果公众没有了基本的政治认同,也就丧失了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认知,谈何真正的身份认同?只不过是沉浸于消遣与娱乐中的被动的受众———消费者而已,社会和政府的压力当然会随之减轻,但这样的社会将因政治认同的弱化而缺乏凝聚力。在西方民主最发达的国家瑞典,笔者通过实地调查与访谈发现,瑞典受众的媒介素养普遍较高,许多瑞典市民更喜欢读报看书,他们认为读书与看报给了他们更多思考的空间,他们不愿意当做“沙发中的土豆”接受电视被动的灌输。不过,当涉及到政党大选、换届等重要公共事务时,他们则表现出很高的热情和参与度,十分负责认真地投票选举,发表见解。这显示出社会政治经济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人们作为消费者意识的淡薄,作为公民自主意识的觉醒。
总之,对弱势群体的表达不力和电视的泛娱乐化是广播电视公共话语缺失的表现,在这种媒体失职的背后,显示了广播电视体制中的某些制度缺失。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广播电视改革而言,如何在稳定而系统的制度保障下,建构传媒公共领域、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显得尤为迫切。
第二节广播电视发展需要健全制度安排
一、广播电视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我国广播电视政策的变迁过程中,广播电视政策曾经历了20世纪70年代中央、省两级办电视到1980年代中央、省、市、县四级办电视的格局,1990年末又由四级办台到三级办台历史的演变。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中央与地方对传播资源重新整合的过程中,诞生了一个颇有争议的电视频道———公共频道。
1998年元旦,福建广电厅直接管理的替代县级电视台的公共频道开播;1999年9月,国办“82号文件”提出:大力推广公共频道。在县级广播电视实行三台合一的基础上,由省级电视台制作一套公共节目供所辖各县电视台播出,从中空出一定时段供县级电视台播放自己制作的新闻和专题节目。推进地(市)、省级无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的合并,进一步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内部矛盾。
随后,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全国各省级电视台要在2002年7月1日前准时开通公共频道。由此可见,“此”公共频道非“彼”公共频道。简单地说,国内公共频道是省、市、县三级电视播出机构的公用频道,正如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所说的:“它是充分利用好省市县三级人、财、物资源的一个载体,是三级共同发展的一条强有力的纽带”,与欧美公共广播电视有着严格的概念和意义上的差别。
按照国办“82号文件”精神,省级电视台公共频道的主要职能是取代原来的市、县电视播出机构,合三为一。虽然是省内市、县节目的联播频道,但这种“越俎代庖”的做法显然损坏了市、县的地方利益。在现有的权力格局中,地方广播电视机构作为行政的附属而存在,是宣传地方政绩的重要窗口。没有了这个直接的窗口,自主性的表达会受到影响。从某种意义上,层级式的行政权力结构决定了“联播”或“轮播”这种广播电视行业改革的被动局面。一些省级电视台公共频道开办之初轰轰烈烈,提出了“公共频道,关注公益事业”的服务口号,力图走出一条创办中国式公共电视的新路。但在层级行政权力的博弈中,最终由利益的混合体变成了利益的矛盾体,成为省级电视台众多专业频道之外的又一个频道。这样,以公共频道替代以往“四级办台”旧格局的目标并未完全实现,市、县级电视台作为中国基层行政的宣传机构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