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路径
奠定政治经济学基础的四大特征是:社会变迁与历史、社会整体性、道德哲学和实践。而政治经济学优先关注的对象是社会变迁与历史转型。以北美为基础的传播政治经济学派沿袭这一特点,从商品化、空间化和结构化三个维度解构媒介市场化,为本书研究提供了一种分析路径。
(一)商品化
传播政治经济学认为,商品化就是将使用价值转换为交换价值的过程。商品化和传播的关系在于:首先,传播过程和传播科技对经济学中的商品化过程起到了推动作用;其次,整个社会的商品化过程渗透到传播过程和传播制度中,并对传播实践产生影响。因此,传播的商品化包括内容的商品化,受众商品化,控制系统的商品化和劳动的商品化。由于传播是一种相当特殊的、十分强大的商品,它除了生产剩余价值还制造了符号和形象,其意义能塑造人们的意识,所以,资本主义社会的大众媒介可以通过信息和广告的生产,反映资本家的意识形态和利益。
加汉姆指出了媒介商品化的两个方向:直接生产媒介产品和运用媒介广告完成整个媒介的商品化过程。而斯密塞则认为受众是大众媒介的主要商品。
1977年,斯密塞在《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盲点》一文中,正式提出了受众商品的思想。在他看来,那些认为大众传播的产品是消息、娱乐、意义和教育的观点是理想主义的,大众媒介的内容实质是为了获得潜在的受众和保持其注意力而使用的诱饵。其目的是为了吸引和保持受众,使他们在无意识中接受公开或隐含的广告信息。这一观点虽然有过分唯物主义的倾向,但受众商品论的政治经济学意义在于:当受众完全被作为商品而加以出售之后,受众在传播活动中应具有的主体地位就完全丧失了,受众的利益及其社会权益也就根本无法得到切实的保证。由于市场化背景下媒介首先必须考虑经济利益和自身的生存,因此被广告商操纵的命运也就在所难免。
在内容和受众商品化的情况下,传播政治经学者进一步认为媒介的控制系统也走向了商品化。由于商品化必然要运用测量手段来生产商品,并且要运用监控技术来追踪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过程,这样收视率就成了控制意义上的商品,并促成了媒介生产内在的商品化。这还不是商品化的最终目的,商品化的扩张已经由内在系统延伸到外在系统,包括制度领域。经济发展的衰退与政治权力的右倾使公共财政受到削减,许多公共信息机构如图书馆、公立学校都遇到了困难,不得不走向私有化和商品化,意味着拥有市场权力的利益集团开始控制一切。而制度领域的商品化则通过霸权的形式控制着媒介的生产。
(二)空间化
传播政治经济学认为,空间化的过程包括全球化或是全球范围内传播产业的集团化,也包含产业的重新组合及他们在多个层面的整合,也就是马克思、哈罗德·英尼斯(Harold Innis)等人称之为空间与时间的转换的过程。另外,空间化也包括民族性与公民身份的形成过程。
空间化之所以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于传播过程和传播技术在空间化过程中占据了核心地位,贯穿了广阔的政治经济背景;出于同样的原因,空间化在传播产业中尤其重要。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那里都可以找到类似空间化的概念。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能克服所有的空间障碍,“用时间消灭空间”,而“消除空间必先组织空间”。与探讨组织活动地理延伸和制度延伸的空间化研究不同,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讨论重点是传播业中企业权力的制度延伸。
在影响媒介集中的各种因素中,传播政治经济学家最感兴趣的是所有权,它是媒介集中的主要制约因素。因为所有权的集中限制了生产者和发行者的多样性,从而限制传播和信息的流通。为了平衡对全球市场的分割,最新的集中趋势是企业集团的互动与合作,如媒介联合制片或共同开发新技术等。而全球化是空间化的一种特殊形式。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全球化意味着资本的空间聚集,它由跨国产业与国家主导,转换了资源与商品(包括传播与信息)的流动空间。结果是传播与信息地理学发生了实质的转变,某些空间及其关系得到了强调。
(三)结构化
“结构化是指结构由社会能动力量相互构成的过程,或者更加具体地说,即使结构就是构成过程所必需的媒介,它也还是由能动力量所形成。结构化的结果是围绕着相互联系又彼此对立的议题如阶级、性别、种族和社会运动等形成了一系列社会关系及权力过程。”传播政治经济学一向重于结构性的考察,尤其是传播中商界与政府的结构和作用,并把考察重点聚焦在社会阶级上,把阶级的结构化作为核心起点来理解社会生活。此外,性别、种族和基于公共议题的社会运动等学术思想的引进,使得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结构化研究得以拓展。
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社会阶级研究从分类角度出发,揭示阶级权力的意义,展示媒介精英门如何创造和再创造他们对传播事务的控制权,分析媒介精英的阶级成分和他们内部的融合与分化。另一方面,传播政治经学还重点讨论了阶级结构中传播资源享用权的分配关系。在20世纪最后的20年里,奉行新保守主义的政府采取紧缩开支的政策,并把这种政策以结构调整的名目向第三世界国家宣扬,它们对高收入阶层减税,同时削减了社会福利开支,使阶级分化加深。有线电视与卫星电视付费方式的精细化趋势促进了传播等级体系的形成,付费能力成为享用传播资源多少、优劣的决定因素。上层阶级拥有传播资源,也就拥有了更多权力,也即霸权。表现在传播领域,霸权就是那些依靠权力控制传播资源的政治、经济势力以及他们所推行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
三、传播政治经济学对欧洲媒介研究的影响
除了北美的传播政治经济学派,在欧洲,格雷厄姆·默多克和彼得·戈尔丁等也以批判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影响着一批传播学者。他们力图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模式与传播的经验研究相结合,证明统治阶级在获取了对知识、信息和社会形象传播的控制权后,通过大众媒介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和带来这种利益的社会制度。他们认识到现代社会或现代社会之间的社会关系虽然是可变的,但根本上是不平等的。这使他们关注“传播体系控制权的不平等分配与更广泛的财富与权力的不平等分配模式之间的关系”以及“大众媒介与社会阶层的中轴——阶级结构的关系”。
以默多克和戈尔丁为代表,当代欧洲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批判学者把大众媒介看作是社会控制的机构,阻碍激进的社会变革的发展,并维持社会现状。他们从研究大众媒介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入手,认为大众传媒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部门。作为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大众传媒遵循20世纪资本的运作规律,即集中和垄断的趋势。传媒产品与一般的生产生活用品相比具有特殊性,能对受众和消费者的思想和精神文化生活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更可以形成公众舆论,干预社会的政治和文化过程。
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欧各国纷纷推进了广播电视商业化进程,大众传播业全面沦为文化工业的一部分。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派正是从关注公共利益、社会民主等立场和视野出发,深刻揭露了媒介私有化不但破坏完整的公民权以及损害政治平等,而且进一步扩大收入的不平等。同时,他们还从公共领域这样的概念出发,概括了媒介私有化对于公共领域的损害。
虽然传媒的市场化作为一种现实需要势不可挡,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以其宏观的历史视角,审视了社会权力与传播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相互构建关系,其从商品化、空间化、结构化三个维度对媒介市场化的剖析,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立论的依据和解构分析的路径。
第三节公共领域理论:一种建构的思想
一、公共领域理论与公共广播电视制度
最早提出公共领域(publics phere)概念的是德国思想家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她将人的活动分为“劳动”、“工作”和“行动”三种,前两者属于私人领域,后一种属于公共领域。所谓的“行动”正是古希腊城邦国家的公民的公共事务活动,它是人与人之间唯一不需要物质为中介的相互交往活动。
在阿伦特看来,在代议制民主政治中,选民虽然可以通过民意代表去表达个人利益,但“行动”的大门却因此而关闭了,真实的意见唯有通过公共领域的公开讨论才能形成。德国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尤根·哈贝马斯进一步发展了阿伦特的思想。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对代议制民主制度下如何构建公共领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主要阐述的是18和19世纪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理想类型,“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务活动相关的对象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以相对于文学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当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一旦从纯粹的新闻报道发展成为思想传播时,就具备了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
18世纪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本轮廓可以用下面的社会结构图来表示,但正如哈贝马斯所言,这样描述并不排除有简单化的趋向。
从上图可以看出:国家和社会的分离是一条基本路线,它使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区别了开来。国家和宫廷是公共权力领域,而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在于由私人组成的公共领域,哈氏认为,对于私人所有的天地可以区分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它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
19世纪末,随着社会的国家化和国家的社会化,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础“国家和社会的分离”被破坏,产生一个重新政治化的社会领域,这一领域摆脱了“公”与“私”的区别,使原本属于资产阶级私人的自由主义公共领域消亡,导致了社会的“再封建化”。同样,在公共领域政治功能转型中,随着媒体为寻求保护的官方化或半官方化,传播机构最初的基础被颠覆了。尤其是随着传播的商业化和传播技术的发展,传媒越来越被垄断到私人或利益集团手中,作为公共领域的大众传媒的批判功能日益萎缩。为此,社会学和传播学界将公共领域作为一种抗拒商品化的形式和替代性社会实践,强调公共领域所赋予的民主、平等和公民身份,以及它不同于商品化的道路。
公共领域作为在经济和国家之外存在的一个理性的普遍的政治空间,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地方,它的成立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制度化的空间;二是法律的明文保障”。而公共服务广播便是这一现代公共领域的制度体现和保证。公共广播电视的公共领域功能表现在以下方面:从历史上看,公共广播电视占据了在某种意义上独立于经济和国家的一种体制空间;公共广播电视有潜力为各式各样的社会团体的彼此交流提供一个全国性的活动场所;公共广播电视将民众视为公民,而不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