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整个社会实现了从温饱型向总体小康型的过渡,正在向全面小康型社会迈进。在温饱型社会,以食物消费为主的物质消费是其显著特征,人们追求的是物质生活量的满足与增加;在总体小康型社会,物质财富相对富裕,物质消费基本满足,人们开始追求物质生活质的提升,精神消费开始在人们的生活中受到重视;根据中共十六大报告的精神,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就是在物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人们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提高。人们消费结构的这种变化,我们也可以从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变化的情况得到佐证。据《光明日报》2004年3月8日报道,从1978年到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57.5%降到37.7%;农村由67.7%降到46.2%。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继续下降,城市为37.1%,农村为45.6%,均比上年降低0.6个百分点。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低于30%为最富裕。以恩格尔系数下降为特征的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必然带来群众传媒消费能力的变化。可以说,在全面小康型社会,甚至进入富裕社会之后,人们在物质生活方面的自主支配能力和精神生活方面的主动干预能力都会增强,这两种能力体现在传媒消费中就是群众的主动抉择能力增强。
群众的信息接受能力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抉择的这种变化,必然要求传媒要改变过去那种以传者为中心的观念,充分考虑群众的信息需求。对党报群众工作而言,就是要把过去那种“我刊登什么你就阅读什么”的观念转变成“你需要什么我就刊登什么”,充分了解广大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组织新闻报道,为其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如果党报群众工作服务群众不到位,就会面临被群众抛弃的危险。
(二)群众阶层结构从简单型到复杂型转变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阶级阶层结构十分复杂,既有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也有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地主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地主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了,我国阶层结构呈现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阶级并存的单一结构。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又开始出现原有阶层的分化和新阶层的形成。
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工人阶级队伍结构出现了第一次变化,开始分为全民所有制工人和集体所有制工人。
1979年到1989年,即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头十年,随着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正确“界定”,工人阶级队伍结构中出现了第二次变化,宏观上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即国有企业工人、集体企业工人和知识分子。从20世纪90年代末到现在,我国工人阶级队伍又出现了第三次变化: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一大批国有企业工人下岗,他们或自主创业成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或在其他行业重新就业,或长期失业成为城市困难群体;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大批在个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就业的新型工人队伍形成;随着1998年以来全国大中专院校招生规模的逐步扩大,一个数量庞大的城镇知识分子群正在形成。
20世纪80年代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阶层开始循着“离土不离乡”和“离土离乡”的路子向多阶层分化。有学者把农村人口(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分为8个阶层: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劳动的农业劳动者阶层,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但户口仍然在农村的农民工阶层,受雇于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阶层,在农村从事教育、科技、医药、文化、艺术等智力型职业的农民知识分子阶层,在农村拥有某项专长和从事工、商、服务行业的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担任基层干部的农村管理者阶层。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以及户籍制度改革,出现了新一轮的农民阶层分化: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成为各行业的农民工;不少农民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搬到城里居住,靠从事其他行业为生,成为市民。
与群众阶层结构从简单型到复杂型转变相伴的是,群众的信息需求和利益诉求也日趋复杂多样。为此,党报群众工作要深入调查并认真分析各阶层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
(三)群众维权意识从他主型到自主型转变
跟许多传统老百姓听天由命、逆来顺受不同的是,近年来,我国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越来越高。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改革开放以来群众的整体文化水平有了大幅提高,许多基层群众都能看懂一般的法律法规。二是随着国家普法工作的全面推进,不少基层群众对一些日常法规耳熟能详。三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以前不少躺在机关文件柜中的政策法规逐步向公众开放,群众能够运用政策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方针的全面落实,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各种保障措施。有党和政府撑腰,有法律法规撑腰,群众的腰板越来越硬了,许多以前害怕反映情况的群众现在敢于反映情况,不少以前投诉无门的问题现在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我国群众的维权意识正在从他主型向自主型转变。
群众维权意识提高,既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给群众工作带来挑战,因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多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极易诱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等突发性危机事件,就是群众工作不到位造成的。2009年2月2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就2009年中央1号文件举行的新闻背景吹风会上接受记者提问时,进一步阐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处理突发事件的几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样一个理念。要事前化解一些容易产生矛盾的问题,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二是一旦如果发生了突发性的群体事件,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到第一线,直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地做解释和说服工作,不能领导干部躲着不出来,就让公安部门、警察到第一线去,这样容易激化矛盾。除了发生打砸抢烧这些不幸的情况之外,原则上不能动用警力,应该由党委的各级干部到第一线去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三是事态平息之后,要迅速地总结教训,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同时要制定出整改方案,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应该说,这三条原则,不仅对各级党委政府处理类似事件有指导意义,对党报如何开展群众工作也有借鉴意义。
面对维权意识日益高涨的群众,党报群众工作记者更需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敏锐地发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果断地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尽力协助解决。防患于未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党和政府群众工作的首要原则,也是党报群众工作的第一要务。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党报群众工作的任务是积极做好群众情绪的疏导和抚慰工作,畅通民意传播渠道,协助有关部门安全度过危机。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解决问题而不是渲染问题,这是党报群众工作编辑记者在危机事件中应当具备的冷静心态。突发事件发生后,党报群工部也应总结这一事件中群众工作的经验教训,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