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我传授一种“生活的艺术”,我将把“让人高兴”作为生活艺术的法则。我是受到一个熟人的启发才产生这个想法的——他本来脾气很大,但后来改变了性格。这样一条法则初看上去令人诧异,你会说:“力求让别人高兴,这不就要使自己成为说谎、阿谀奉承之人?”当然有既不需要说谎又不必低声下气就能让人感到高兴的时候,你会这样做。事实上,几乎每一次我们都有可能这样做。当我们红着脸,尖酸刻薄地冲别人说出一件令他不开心的事情时,我们只是在发泄自己的怒火。这是一场短暂的病,在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不知医治,事后还为此辩解,就算是把它说成是勇敢的行为也是没有用的。这是因为,我们发泄怒火的时候没有冒什么风险,也没有经过周全考虑,根本就谈不上勇敢。由此我引出这一条道德准则:只有经过慎重考虑之后才对别人无礼,而且只对比你强大的人无礼。就算你说的都是实话也没有必要提高嗓门,而且最好选择那些值得赞扬的事实来说。
一切事情里几乎总有值得赞扬的方面。在我们不了解别人真正动机的时候,与其假定他懦弱,不如认为他有节制;与其假定他对你表示好感是出于谨慎,不如认为他对你怀有友情。这样做并不花费我们任何代价。尤其在假定年轻人的行为动机时应该一切都往好的方面想,把他们描绘成一幅美丽的肖像。当他们看到自己的形象被画得很漂亮的时候,就会认为自己是漂亮的,就会努力使自己的行动符合这一形象。相反,批评对他们改善自身没有任何帮助。如果对方是一位诗人,那么请你记住并且引用他的佳句;如果他是一名政治家,请你为了所有他没有做的坏事而赞扬他。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发生在幼儿园里的一件事情。一个爱调皮捣蛋的顽童,总爱到处涂抹,某天却做了三分之一页的字母笔画练习。女教师在座位之间走动着给孩子们打分数,但她经过小淘气身边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他费劲写的笔画,小家伙就骂了一句粗话,因为这所幼儿园不是设在圣日耳曼城关区。女教师听到骂声就走了回来,什么也没说就给他打了一个分数,那个分数是为他的笔画练习而不是他粗鲁的语言打的。
这种情况不好对付。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人们都是可以毫不犹豫地微笑,做到彬彬有礼、殷勤体贴。如果人群中有人撞了你一下,你应该冲他微笑,因为笑能化解冲突。因为这一笑,你可能免于发一通怒火,而发怒不异于生一场小病。
我认为礼貌是治疗不良情绪的体操,有礼貌,就是用全部语言和姿态表示“我们不要发火,不要糟蹋这一瞬间”。这并不是福音书上讲的那种善心,我不要求做到那种程度,何况有时候表示善心并不恰当,会使对方感到屈辱。真正的礼貌应是一种有传染性的快乐,它能使一切磨擦得到缓和,这种礼貌几乎无处教授。在所谓的崇尚礼貌的社交圈子里,我常见弯腰屈背,但从未见过一个真正有礼貌的人。
19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