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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那碗甘之如饴的粥

我阅读的最动情的写食文字之一,是梁实秋的《粥》。文章开篇宗义:“我不爱吃粥。但也有例外。我母亲若是亲自熬一小薄铫儿的粥,分半碗给我吃,我甘之如饴。”整篇文字读下来,平白清淡,但我甘之如饴。

以前,我们一天要吃两顿稀饭,早上那顿,往往简单一些,只是烫饭而已。将昨天剩下的米饭,用开水煮开,加上过去钢盛锅烧饭必然要留下的一点锅巴,所以煮出来的是一碗杂着黑色锅巴的稀饭。即使专家再怎么讲早饭需要讲究,而我们始终是在将就,一碗烫饭,搭点咸菜。时间宽裕的时候,最多煎一个鸡蛋,匆忙吃完然后出门上学去。这种习惯的训练,以至我早晨几乎不能适应太油的食物。那年初到桂林,早上是没有卖白粥的,要么是皮蛋瘦肉粥,要么是猪肝粥,总之是夹杂着许多肉类的荤粥,吃一碗要克服内心的许多牵强。

到了晚上,就有了从容的时间去煮粥。父母们回来第一件事情,是将米淘好,放锅里去煮。过去没有电饭锅,总是将一个小炭炉子放在室外,一个大锅煮着一大锅粥,人也不大好离开,以防粥溢出。一条走道往往七八个炭炉子一字排列,家家煮着一锅粥。热气氤氲中,甚是壮观。

粥需要小火慢熬,第一次噗开以后,将炉子封至小火,再将锅盖用筷子搭起一个小口,让蒸气散发。这样人就可以走开,忙别的事情。粥在锅上熬着,孩子们在过道上调皮着,大人们只在忙碌的间隙才顾上呵责一声:“慢些跑,小心烫着。”在等待吃晚饭前的夏季黄昏,阳光从金色一点一点地消磨成黑色,时间也松弛了下来,于是一切是那么的平静从容,想来应该是那年头人们最安逸与祥和的时刻。粥煮好了,封上火,敞开锅盖,还要等它凉下来。我有生之年干过的最调皮的一件事情,就是在二楼瞄准一楼的某个敞开的粥锅撒上一泡尿。这事于是成了一个经典的笑谈,若干年后,偶然遇见的老邻居们还将我这件四五岁干过的坏事津津乐道地提起,全不顾及我已三十而立、已为人父的一些体面。

若是冬天,则将粥锅直接端上桌子,一家人围桌喝一碗热粥,讲两句闲话,其乐与热皆是融融。冬天喝一碗粥下去,全身的冰凉一下子被化开了,直到睡觉前,身体似乎还保存着那碗粥的温度。

梁实秋认为,一晚好粥的标准是“煮出来的粥,黏和,烂,而颗颗米粒是完整的,香”。我很认可。所以我不喜欢广西粥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的粥熬得太烂了,已分不清米粒,几乎变成了糊糊。而我老婆则认为粥需要煮得多,这样才能煮出粥油。她的学校住读生活长达七年,唯一让她认可的学校食物就是食堂里做的粥,因为确实煮得够多。而今的家庭生活,在烹饪领域,她挑战我的最大资本,也就是知道如何熬粥。当她将一锅粥煮出粥油,则有了信心,将我的其他方面顺带挑剔了一番。

我喜欢纯粹的东西,所以我最爱的只是一碗白粥,纵然我在广西北海吃过的那碗青蟹粥和在广东雷州吃过的一碗沙虫粥都很值得说道,但也只是偶然尝试下而已。虽然我们现在晚上一般很少吃粥,但假如吃的话,我还是希望白粥即好,可惜我们家掌握烧粥大权的是我的老婆,她们家有一脉相传的习惯,就是无论如何,也不要烧一碗白粥,而是放入桂圆,红枣,麦片,各种我说得出来与说不出来的豆子。当我抗议的时候,她解释这是出于营养的考虑。我以绝食威胁的时候,她不为所动,只要女儿肯吃即可。无计可施的我,旁观着吃得不亦乐乎的女儿,心说:小家伙,你还真不知道什么是好的东西。最隽永的肯定是最清淡的。但这个道理,我连老婆还没有说通,何况我才学语的女儿。

我24岁开始第一次出远门,被公司派到山东做销售工作。诸多不习惯,首推还是饮食上的不适应。山东多面食,到了下面乡镇,更是几乎见不到米的。所以我每到一处,假如托旅馆负责伙食,必是要求他先去买些米回来。那时在海青镇,工作不顺,又经历些事故,中午因应酬与人喝酒,被他强劝,结果喝至大醉,一下午呕吐不已。直到深夜,也没有消停。恍惚之间,老板娘端给我一碗粥,说粥怕是牵强,估计只是一碗烫饭而已。我一人躺卧床上,偌大的房间(由教室改成)别无他人,灯光也暗。我挣扎起来开始喝这碗烫饭,这碗不成功的烫饭,水和米粒泾渭分明,而且在这冬夜已经凉透。我的舌头还被酒精麻痹着,嘴里更是连咀嚼的力气也没有。直到这碗稀饭几乎是流进我吐干净的胃里的时候,忽然一种无可名状的香甜在身体内部发散开来,竟化成我眼角猝不及防迸出的眼泪。

食物最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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