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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托孤(1)

一、传奇霍光

霍光,字子孟,霍去病同父异母弟也。我认为,每一个传奇的儿子背后,往往都有一个传奇的父亲。想当年,霍老爷子霍仲孺,以县中小吏身份到平阳侯家服役。没想到服役期间,认识了卫青的姐姐卫少儿。俩人一对上眼,情如闪电,立即噼里啪啦,然后生出了一个旷世军事天才霍去病。

生一个还不够。紧接着,霍仲孺服役完毕,回到老家,重新娶妻,又生了一个天才。这个天才,就是后来的天才政治家霍光。

然而,霍去病在成年之前,他并不知道他的父亲从哪来,又到哪去了。原因很简单,霍仲孺自从离开平阳侯家后,和卫少儿彻底断了音讯。这仿佛是手机信号,不知何故一下子就不在服务区内了。

成年之后,霍去病经打听才知道他父亲是河东人氏霍仲孺。公元前121年,霍去病出击匈奴,途经河东。于是,他顺路去平阳侯家做客。做客只有一个目的,让平阳侯家将霍仲孺叫来与他相认。

很快地,霍去病见到了传说中的父亲。那个老人进门时,一路小跑,颤巍巍地跑到霍去病面前。霍去病见状,百感交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发自肺腑地喊道:“爹,孩儿来晚了。”

那个霍仲孺,老泪纵横,伏在地上一个劲儿地叩头,一边叩,一边说道:“托老天爷的福,老朽下半辈子终于有依靠了。”

霍家父子相认后,霍去病替老爹购田置地,还买了许多奴婢服侍老人家。然后就朝北找匈奴算账去了。后来,霍去病还师,再次经过河东,又拜见了老爹。那时,霍光才十余岁。于是,霍去病决定将霍光带回长安。

一晃二十余年就过去了。霍去病早就带着他早熟的梦想,提剑归天。然而多年以来,霍光犹如太阳底下的雏鹰,在阳光的照耀下,鹰的毛,逐渐丰满;鹰的眼,越来越深邃;鹰的翅膀,越来越稳健。不过,这只豪迈而雄伟的鹰,却像磐石一般,不露声色。

多年以来,霍光主要的工作,就是陪伴刘彻左右。刘彻走到哪里,哪里就有霍光的影子。哪里有霍光的影子,哪里就有刘彻。霍光始终小心服侍,从没有过闪失。

除了做事从容稳健之外,霍光人还长得特帅。其身高七尺三寸,眉疏目朗,白皮肤,美髯须。无论出身,品位,长相,都极大地满足了刘彻的审美观。

当时,曾有郎官对霍帅哥做过长期的跟踪观察,发现此人修炼做人内功,简直达到了可怕的地步。他每次进出宫殿,行脚落步,都有固定的位置和尺寸。毫不夸张地说,你可以以他的步伐为分秒针,多少步多少分秒,丝毫不差。

做人,如果太过完美,不是妖,就是神。然而,对于霍光,不能叫妖,也不能称神,只能称他神人。

的确神人。纵观刘彻一生,多少牛人能人如过眼云烟在他眼前飘过,他都不留意一眼。唯独这个霍光,仿佛是他亲手抚育的一棵大树。这棵大树,不招风,不引雨。它树干笔直,枝繁叶茂,却威而不猛,高而不摇,自成风格。

于是心动之下,刘彻决定送霍光一幅画。这是一幅著名的画,画的是周公背负着周成王朝见诸侯。

周公,孔子偶像之一,世人又叫他周公旦。其人是周文王之子,周武王同胞弟。因其封地在周(今陕西岐山北),世称周公。他最值得后人称赞的是,制礼作乐,替周武王之子周成王摄政七年,最后还政于成王。正因为周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思想,周朝创造了中国历史的第一个盛世——成康之治。

傻瓜都能看出来,刘彻的意图是,想让霍光学学人家周公,辅佐刘弗陵。等刘弗陵成人,还政于刘家。

这简直就是豪赌!

但是刘彻别无选择,他必须孤注一掷,在临死之前替刘弗陵赌一把大的。

公元前87年,春,二月。刘彻病重。

霍光看着好像快要不行的刘彻,流着眼泪问道:“陛下,您得告诉臣,如果您成仙了,谁来接您的班啊?”

霍光这招就叫,装傻。然而,他必须装傻。

刘彻用无限期盼的眼光看着霍光,缓缓地说道:“周公负成王朝见诸侯的画意,你真的没看出来?”

霍光摇摇头。

刘彻:“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

真正的答案终于揭晓了。

这时,霍光脸上淌着悲伤的眼泪。突然,霍光指着旁边一个人告诉刘彻,真正具有资格的应该是眼前他所指的这个人。

霍光所指之人是个匈奴佬。此人,名唤金日磾。

金日磾本不姓金,金姓是刘彻赐的。刘彻之所以赐他金姓,是因为当年霍去病穷追猛打金日磾老爹休屠王,缴获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于是,就以金姓赐了金日磾。

曾记否,当年霍去病搞定浑邪王和休屠王后,二王约好一起投降汉朝。没想到,半路上休屠王反悔了。当时,霍去病负责迎接工作,眼看匈奴降军就要变成叛军。于是他一马当先,杀入匈奴营中。而一心一意准备投降的浑邪王,亦一不做二不休,斩掉休屠王。这下子,降军情绪总算稳定,按计划投了汉朝。

本来休屠王要投降汉朝,会享受高级待遇。没想到他把自己害了,将老婆孩子也拖累了。当时,时为太子的金日磾和亲弟,甚至母亲都被投入官府,送往黄门养马。那一年,金日磾年仅十四岁。

养马,养马。作为马背贵族后裔的金日磾,除了养好马,多养马,还有更美丽的前程吗?他不知道,也没人能够知道。或许,在长安人看来,那个苦命少年,其人生轨迹基本上可以定型了。那就是,再过几年,娶妻,生一箩筐的孩子,然后用马奶将他们养大,他们和他一样继续做着养马的工作,子子孙孙无穷尽矣。

一直以来,我都坚持认为命运是个奇怪的东西。它仿佛充满着必然的宿命,却又有着偶然的传奇。必然的宿命,替人类指向了遥远的归宿;传奇色彩浓重的偶然性,犹如黄河里那些鲤鱼跳龙门,充满着多少激情的喝彩。

但是,金日磾从来不认为自己是黄河里的鲤鱼,也从来不认为自己能跳龙门。他认为,他既然是养马的,就要做好养马的本分工作。把马养肥、养壮,然后送往战场,然后他就想象他的马是怎样在刀光剑影中雄壮奔腾,嘶叫,挣扎,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倒下。

这样的马,刘彻是喜欢的。有一次,刘彻带着一群宫女去看马。那时,养马的人有几十个。那些长期与公马为伍的养马仔,看到了刘彻的宫女,眼睛里都泛起了光芒。于是,几乎每一个牵马从皇帝面前走过的养马仔,无不偷偷多瞄一眼美女。

刘彻认为,这很正常。但是,那时刘彻突然发现,有个年轻的养马仔,似乎很不正常。他身有八尺多,目光坚定,从容恬静。他手里牵着的马儿,又肥又壮。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牵着马儿从刘彻面前走过时,目不斜视,简直将皇帝和美女视为无物了。

你,过来一下。刘彻将那个养马仔喊到面前。

那个养马仔扭过头,迟疑片刻,然后走到刘彻面前。接着,刘彻问话,对方答话。答话的人,相貌庄严,一丝不苟;问话的人,心特异之,发现眼前这养马仔的确是块才。

最后,刘彻告诉养马仔,你回去沐身更衣,朕要拜你为马监。于是,从此之后,这个养马仔犹如河流在半途改道,仿若风筝被命运之风拉到了另外一片神奇的天空。

这个养马仔,就是准备生一窝孩子,让子子孙孙都准备以养马为生的金日磾。

之后,金日磾再被拜为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和霍光一样,每天的工作就是陪皇帝坐车出门,回宫服侍。

此种工作,可以用一个词形容:前途无量。

二、护驾

金日磾发达了,马上就有人郁闷了。

郁闷之人,长安贵戚是也。

他们郁闷的是,凡是长安子弟,谁都有可能成为刘彻身边的红人。他们打死也不相信,像金日磾这等沦落为低级养马仔的高级俘虏,竟然在他们眼皮底下没道理地往上蹿升。

这帮贵戚,先是发发牢骚,没想到一呼百应,发牢骚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凝聚成一句愤怒的呐喊:陛下妄得一胡儿,反贵重之。

陛下胡乱得到一胡奴,怎么反倒要器重他!这就是原话的意思。这长安贵戚骂得太委婉了。我想,他们应该泼一点,跑到长安街头,拉一砖头垫屁股,开骂皇帝,开骂金日磾:太没道理了,养马的都能和皇帝形影相随,升官发财,美女围着转。我们这天天吃饱撑着吹大牛的,怎么见一次皇帝面都那么难?皇帝脑袋是被驴踢了,还是被马踩了?

于是,长安贵戚的牢骚气,让整个长安的上空都飘着一股酸溜溜的气味。然而不久,长安贵戚们全都后悔了。

他们突然发现,发了那么一大通牢骚,却全替人家做广告了。那个被他们诅咒千回的养马仔,在他们的骂声中越蹿越高,屁股简直要翘上天了。什么道理嘛!

金日磾一步登天,貌似没道理。事实上,我认为很有道理。这个道理就是,金日磾很会装。装什么?开始是装牛,视皇帝和美女为无物;后来是装忠诚,视皇帝为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宝玉。

所谓装忠诚,那是要付出代价的。此种代价,就是赔了一个儿子。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金日磾生了两个儿子,刘彻都挺喜欢。于是喜欢之下,刘彻就常把他们唤来逗乐子。

小孩子嘛,无所顾忌。他们时常爬上皇帝头颈玩耍,金日磾却在一旁急得要跺脚。那两个孩子一见老爹发怒,只好溜下来。刘彻问他们,怎么不玩了?两个孩子答:老爹生气了。于是,刘彻对金日磾说道:“小孩子嘛,玩玩而已,何必跟他们较真呢。”

刘彻并不知道,金日磾是个喜欢较真的人。他那两个宝贝儿子长大后,仍然不改脾气,将皇宫当成自己家,无所顾忌。有一次,有个孩子在大殿之上与宫女追逐打闹,恰好被金日磾碰见。金日磾二话不说,将儿子唤回家中。

唤回家中干吗呢?金日磾说:我把他杀了。

是真杀了。刘彻听到这个消息后,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立即将金日磾召来,大声喝道:“你凭什么将我的弄儿杀了?”

金日磾回道:“我的宝贝儿子,也就是你的弄儿,竟然在大殿之上,与宫女逐戏,成何体统,这简直就是犯了大不敬!”

刘彻一听,沉默不语。两行悲伤的眼泪,流了下来。

春秋时,乐羊替魏文侯率军攻打中山国。恰好他的儿子还在中山国,中山国一怒之下,将乐羊的儿子烹了,还将一大碗肉汁送给乐羊。乐羊没有悲伤,没有眼泪,从容而饮。结果,他将中山国拿下了。

回国后,魏文侯听说这个故事后,很是感动。然而其一下属却说了这么一句话:连自家儿子肉汁都能喝得下,还有谁的肉汁是不能喝得下的呢?那话说得魏文侯眼皮直跳。于是,他只将军功封给了乐羊,对乐羊却不再信任。

同样,金日磾连自家儿子都能轻易杀了,还有谁是不能杀的呢?然而,如果说金日磾类似乐羊,刘彻却不是魏文侯。金日磾赢得了刘彻的尊重和敬畏。

在刘彻看来,一个讲原则、识大体、勤跑腿、慎言语的人,应该值得别人敬畏。

的确如此,一个人被人敬畏,似乎不是靠装就能装出来的。我说金日磾装忠诚,似乎很不厚道。

然而,我还是要说他是装的。因为他是真装,而不是假装。他那发自肺腑、发自灵魂、自始而终、至死不渝的情操,不但彻底征服了刘彻,还震撼了向来沉静寡语的霍光。

事实证明,金日磾的神话不是吹的。

初,烂人江充在宫中交了一个烂人朋友,名唤马何罗。马何罗在宫中的职务是随从执行官(侍中仆射)。我认为,江充之所以能够在宫中兴风作浪,无阻无碍,都是多亏了这些烂人朋友的。马何罗有个弟弟,名唤马通,也投了江充的烂人队伍。

江充逼刘据造反时,马通很是卖力,冲锋陷阵,被封为重合侯。然而不久,江充被杀,此二兄弟后悔都来不及了。深度后悔之后,是深度的恐惧。在他们看来,江充死了,他们离死字也不远矣。

那怎么办?没办法了。战场上,最优秀的防守术是什么?不是深挖洞,广积粮,而是进攻。于是马何罗兄弟决定,在刘彻没有动手之前,必须先发制人。怎么个先发制人法,他们的方案是——刺杀刘彻。

这是一个多么疯狂而又不得好死的滥赌想法。

我认为,一个赌博高手,他之所以高明,不在于赌运当红的时候,狂揽筹码。重要的是,他能控制自我,在红运当头之时见好就收;在运衰之时舍得忍痛割爱,以退为进。这是高手的常识。

但马何罗兄弟不是高手。甚至,他们连赌场基本常识都忘却了。假设一下,如果马何罗兄弟刺杀皇帝,算作是赢钱。那么请问,这笔钱拿去哪里花?

杀了刘彻,还有后来人。刘家什么都不缺,特别是男人。到时天下刘氏势力,长安贵戚,群起而击。那你马何罗兄弟,不过是汉朝的一颗钉子,别人铁锤一打,立即变扁。

如果刺杀失败,那更不用说了。直接滚蛋,举着双手自己走进坟墓。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阴谋造反?

哦,我明白了。这是一种明知要输,还要赌得彻底的局。反正是死,不如死得轰轰烈烈。既然都准备死了,那就开始吧。

但是,马何罗却迟迟没有下手。原因不是他们不想下手,而是不敢下手。他们之所以不敢,是因为他们被一个人死死盯着,动弹不得。而这个死盯他们兄弟的人,就是金日磾。

金日磾是皇宫江湖老手了。宫中略有风吹草动,就立刻被他锐利的眼睛捕捉到。于是,当金日磾发现马何罗兄弟举动不正常时,立即将神经绷紧,像钉子盯苍蝇一样,仿佛只要苍蝇一露出破绽,马上就可以将它搞死在墙上当标本。

金日磾盯人的办法很简单,就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每天上朝时,和马何罗兄弟挨着走;下朝时,也是和马何罗兄弟挨着退。于是搞得马何罗兄弟很是没劲,不得不多出条心防范金日磾。所以,他们一直都没有机会动手。

终于,机会还是被他们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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