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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趁年轻,独立出自由的自己(2)

他们大部分时间只吃大白菜,偶尔会加一个胡萝卜炒肉,或者拍黄瓜。加菜的时候,他们必然要喝啤酒,一人一瓶,有时候两个人会碰下瓶子,然后对瓶吹。吃饭的时候,女孩爱说话,男孩比较闷,女孩讲着家长里短,或超市里发生的事情,或老家里的事情。男孩偶尔应和一声,大多数时候不说话。吃完饭,两个人就端着盆子去水池,一个人洗衣服,一个人洗碗,然后再一起相伴着回到房间。他们不上网,只看电视。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十二点左右才关闭。而那时候,我要么在看书,要么刚开了电脑准备写点文字,有时候困极,也会早睡。自然是睡不着的,地下室隔音效果太差,隔壁一丁点儿响声都听得清清楚楚,如果他们没睡,我自然也不能睡。过一会儿就听见窸窸窣窣的抚摸声和接吻声,偶尔还有女孩娇媚的声音:“别闹,站了一天很累了,唔——”、“你干吗呀,每天晚上都这样!”最终一定是女孩妥协。他们很爱彼此,愿意为对方妥协。接下来,是床的吱吱嘎嘎声和彼此的喘息声,声音那么大,即使戴着耳机放着音乐都能听见。

他们是我亲眼见过的最恩爱的情侣,在他们之前,我没有见过比他们更恩爱的,在他们之后亦没有过。

左边隔壁住的是个“死宅”,他似乎是个作家。我常常在深夜里听见清晰的打字声以及翻书页带动的响声。他基本不煮饭,地下室出口不远处的重庆小吃帮他解决了一日两餐。他很少出门,亦很少洗衣服,偶尔见几次,也是多日未刮的胡须、苍白而毛孔粗大的脸以及浮肿的双眼。他很瘦,长手长脚,穿很大的T恤和卡其色的休闲裤。卡其色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干净的时候是卡其色,脏了就成了深卡其色。他的T恤颜色比较深,领口很大,因此就更显得形销骨立。偶尔他的门没有关,能看见桌子底下的地板黑黑的,许是许久没有擦洗过。我到地下室之前,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很久,我搬走的时候他仍然没走,不知道他还要住多久。

偶尔会跟他说两句话,熟悉之后,从老家带来的吃食也会分他一点。常常从他那里借书看,他看的书比较杂,天文、地理、医学、官场、恐怖都看,好在我看的书也比较杂,偶尔还能就着书的内容和读后感交流几句。有时候也让他帮忙推荐电影,好电影就那么多,大都是耳熟能详的。他装了网线,看到好电影会顺手帮我下载下来,这是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遭遇的陌生人给我的温暖之一。除此之外,基本就没什么接触了。“死宅”有他们的世界,不是我们能轻易进入和打扰的。

地下室里人来人往,住户要么是才入京经济有些困难的,要么是低收入人群,要么是为了理想专门来吃苦的。有的人住三两个月就搬走,有的人一住就是几年。

地下室各色人等都有,我曾经亲眼见过一个女人无数次站在过道上跟人嘻嘻哈哈边聊天边朝嘴里丢抗抑郁药,也曾经在深夜无数次被悲伤至极的哭泣声惊醒,更曾经在地下室见过同居男女打架,从租住的小房间,一直打到走廊,再打到地面上。

这是一个常年见不到一丝阳光的世界,地上的人们无法想象的世界。然而这个世界和其他世界一样,有它自己的游戏规则,自成体系。如果没有工作,长期居住在这样的环境里,会压抑得喘不过气,心态不好,亦可能得抑郁症。这里常年散发着霉味,走廊里永远挂着半干的衣服。放在床下的箱子和床头床脚的衣服,一阵子不穿就会长霉斑。而我,也常常因为衣服还没干,把自己当成活动的衣架,穿着还沁水的衣服,走到地面去超市溜达一圈或者走远点去图书馆看看书,让路上刺眼的阳光晒干它,回家再换下收好。下次出门再穿一套半干的,再继续这样晾晒。

本不必住一年的。在北京的第一份工作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刚过,我的薪水翻倍,这时候赚的钱已经足够在六环外合租一个小房间了。不到半年,薪水再次翻倍,已经跟公司同等职位、工作三年左右的人拿着差不多的薪水了,这时候即使住在离公司比较近的地方,也不是什么难事。

还是没有搬,因为有外债,因为要寄钱回家给父亲治病,也因为曾经经历过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还因为,我需要养家,更因为,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段艰苦奋斗的日子,非“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不足以体现我想要做好的决心。

脱掉贫穷生的病,才是真正的蜕变

后来为什么从地下室搬出来呢?因为又一年的夏天到了。常年居住在地下室,让我的皮肤变得敏感。冬天还好,每个小房间都有暖气,有暖气充斥着的地下室,尽管简陋,却很干燥,并不那么难熬。而到了夏天,地下室变得潮湿起来,地面始终充斥着一层水,墙面和墙角都是霉斑,床板和桌子腿恨不得沁出水来,偏偏空气又闷热无比,连人的心里也燥热得难受。我的皮肤经过一年地下室的“滋养”,变得不那么健康了。夏天刚刚到来,胳膊、脖子以及肚皮上,长满了红疹子。涂药没用,根本消不下去。极痒,一直抓,脖子上身上抓出了一道道红印子,有的地方甚至被抓破出血。

之前,别人可能从我衣服上的霉味判断出我来自哪里。现在,同事们看着我身上的疹子和一道道红印子,询问我是否遭遇了家暴,或者得了什么皮肤病。我什么都没说,更没有告诉他们我住地下室,在我所在的公司,住地下室的同事无疑是边缘群体。

我从地下室搬了出来,搬到了最北边的天通苑。搬家除了因为出疹子,也因为在地下室住够了,还因为这时候,我的薪水再次涨了。因为玩命工作,我的薪水一年涨了三次,现在基本上已经达到公司普通员工的中上游水准了。这时候,债已经还得差不多了,父亲经过几次反复中风,已经没有站起来的可能了,已从医院转移到家中保守治疗,不需要花很多钱了。

在北京漂泊过的年轻人,应该都知道天通苑。那里有个很出名的天桥,傍晚的时候有卖五块钱一枝的百合花,买回家插瓶里可以让屋子香一周。而那个天桥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百合花,而是因为早上上班时浩浩荡荡的人流。每天早上,天通苑里的年轻人从屋里出发,排半个小时的队上天桥进地铁,被送到首都的四面八方,进行一天紧张而忙碌的工作,为了所谓的理想或者所谓的生活。

从住的地方到公司,单程需要两个小时,然而我是快乐的。一搬出地下室,红疹子奇迹般地好了,每天都能见到阳光和星星,心情就像每周必买的百合花,逐渐明朗起来。合租的房子有公用厨房,晚上下班早的话还可以在小区门口买点菜回家煮,第二天带到公司当午饭。

然而天通苑也没住多久。在北京的那一年,除了努力工作之外,我更注重圈子的经营。一年多的时间,认识了同行业的不少朋友。我就被朋友介绍到上海一家业内很知名的公司。公司环境好,能学到东西,薪水也还丰厚。反正是孑然一身,一个行李箱就来到了上海。相对北京一眼望不到底的高楼和冬天的严寒来说,我更喜欢上海温润潮湿的气候和吴侬软语的味道,在上海一住就是很多年。

到上海的第一年,母亲突然决定要把旧房拆掉,重新盖新的。小镇上三百多平方米的宅基地不多,仅有几个,我家算是一个,这个面积的宅基地是曾经家境殷实仅有的证明之一,然而老房子的破旧却更多地体现出了衰败后的辛酸。母亲本打算小二层全盖满,我算了算钱,怎么都不够。最终决定只盖一半,反正家里就只有父母两个人住。母亲决定盖房的时候,家里做生意亏掉的钱和我自己欠的外债刚刚还清,盖房和装修加起来需要很多钱,这让我感觉压力很大。好在这时候妹妹在工作上也早已独当一面了,在上海,我们住一起,两个人一起存钱,相对要快很多。我们自己煮饭,尽量省着花,不到一年就差不多存够了盖房子的钱。盖好之后简易装修,父母搬进去住。我们两个人也算是帮助父母完成了心愿。而这个时候,我刚刚二十六岁,妹妹也才二十四岁。

给家里盖房的艰辛不算什么,这只是人生必经阶段罢了。这时候,我们两个人基本上都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也具备了在这个社会生存的基本技能,只是穷一点罢了。而一时的穷,从来不是什么大事情。

到上海之后,事业似乎是顺风顺水。随着工作经验的累加,被其他公司挖、被猎头找也变成了家常便饭。跳了两次槽,除薪水水涨船高之外,职位也逐步提升。如果日子就这样顺利地过下去,其实也还不错。然而这个时候,我发现多年压抑穷苦造就了一身的“穷病”。最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个是因为饿过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对食物有一种穷凶极恶的占有欲。看见好吃的恨不得整个人都扑上去。一旦饿或者没吃饱,脑袋里唯一的概念就是要吃东西,其他什么事情都做不了。记得才做管理人员的时候,因为需要跟领导一起出去应酬,饭桌上,领导跟客户谈事情,我拼命吃,一句话都不说。必须等我吃饱了,才会有思维,才可以开口讲话。另外,必须把冰箱塞满食物,才有安全感。跟妹妹同住,妹妹经常埋怨我买零食过于及时,以至于她都长胖了。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穷病是一方面乱花钱,一方面心疼得要命。好像只有购物才会让我觉得开心,而我买的东西,大都质量不好又不实用,一回家就后悔,就开始心疼钱。

后来学心理学,才知道无论是对食物的占有欲还是购物欲,都是欲望的投射:饿的滋味太深刻,见到美味才会控制不住自己;穷的滋味太深刻,压抑得太久,才会产生强烈的购物欲。这都是病,得治。

治疗的过程极为不易。然而好在我是一个对自己特别不客气的人。既然知道这两种“穷病”不治会影响我的一生,甚至会成为未来生活的阻碍,那么,用多大的力气,也得把它们治好。

治疗购物欲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因为买的东西又多又杂又不实用,那么从两方面改善即可。一方面尽量减少购买次数。这个通过记账就可以做到,每看一次账本就是对自己的一次提醒,久而久之,不必要的开支必然会减少。另外一方面,努力提高生活品位,这一点就跟累计专业知识一样,只要你愿意学,不过是时间问题。从此,花很多的时间看时尚杂志、看时装发布会视频、学大牌明星搭配、逛高端商场实践……久而久之,虽然不一定能一眼认出来好东西,但不好的东西,还是能轻易分辨的。

对食物的占有欲,这个很难治。巴甫洛夫告诉我们,对食物的热爱会导致味蕾自然分泌唾液,饥饿感控制了人的思想。我用的是一个特别笨的办法,就是继续饿。这时候已经有些存款了,可以买很好的食材回家煮,也可以去饭店点些好东西吃。我就在家煮了最爱吃的,或者到饭店点了最爱吃的,放在那儿,带本书坐在餐桌旁边看,无论多饿,都忍着不吃。这是心理学中的厌恶疗法,虽然残忍但非常有效。几次之后,看见美食也就不那么馋了,亦能在餐桌上饿着肚子优雅地喝着玉米汁跟客户聊合同了。

最近几年,肠胃尤其受到优待,吃的好东西多了,看见什么都觉得平常。不仅不会馋,而且还常常没有食欲。还好我了解,自己并没有染上富贵病。不然,治完穷病没几年,就开始治疗富贵病,那得多累啊!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伤痛,都会染上各种“病”,大部分的人并不知道自己得了病,却不料旁观者清,这些病迟早会成为人生的短板,影响一个人的发展。而只有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病,并努力改正它,才会真正成长,才会否极泰来,见到阳光。

只为赢过昨天的自己

有一个朋友,特别喜欢在朋友圈发一些负能量的文字,比如说:再怎么努力,屌丝也不会变成高富帅。再比如说:大多数人的天资注定了这辈子只会一事无成。虽然,他说的代表了一部分事实,但这世上大部分的人,都出身一般,都天资平平,如果再不努力,就真的一点儿希望都没有了呀!

我出生的小镇,人们的生活相对城市里会比较辛苦,但跟附近的农村比,生活在镇上的人即使这样辛苦,也还算好些,起码离集市比较近,还能就近卖点菜什么的。生活在农村,过得就很不易了,拿二十个鸡蛋去卖,也得从凌晨四点走到太阳高照,才能从家里走到集市上。不走路骑自行车的话,要一个多小时;骑摩托车要快点,四十分钟左右;现在村里通了小巴,到一趟集市,也得半个小时。在我童年的时候,大部分村里人家里是没有摩托车的,他们赶集的时候,通常半夜出发,从明月高悬走到日头挂在天空,才能赶上最早班的集市。

初中时,我的同桌,家就生活在农村。她的父亲从事泥瓦匠的工作,因为没读过书,和大部分村里人一样,坚信养儿才能防老,于是一口气生了三个姑娘,最后东躲西藏才生了一个儿子。我同桌是家里第二个姑娘,最容易被忽略的那个存在。据她说,整个小学期间,每天早上起床,她妹妹踩在凳子上烧一家人的饭,她姐姐带着她上山打猪草。猪草上晃动着露珠,极新鲜的时候被割下来,倒在猪圈里。然后她才能匆匆忙忙吃妹妹亲手烧的早饭,背着书包提着篮子去上学。为什么要提着篮子呢?中午放学的路上,边走路边割猪草,割满的时候,差不多也该到家了。

我们那个初中,是镇上唯一的重点中学。她是她们村小学唯一一个考进来的。她上初中的时候,她的小学同班同学起码有三分之一退学,回家种地或者去广东深圳谎报年龄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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