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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清城,是江南地区除去首府望城之外最繁华的一座城。它人口稠密、物阜民丰,更有一条人工开凿的大运河纵贯全城,名为恒昌河。河上来来往往的皆是商船客船与游船,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商贾与游客,再兼之天龙朝风气开放不啻正史大唐,因此这清城更是歌舞升平日夜不休。

恒昌河根据城内地形修得时宽时窄,窄处类似水巷,宽处恰如湖泊,河水也被分为了数条支流,在城内纵横交错,因此把清城称为水城也不为过。

今儿的天气格外的好,艳阳明媚,暖风熏人,水岸边绿柳连绵如雾,孔桥畔桃花簇锦成霞,有蝶舞莺歌,有水天一色,有浣纱佳丽,有吟诗少年,还有位披散了长发的白衣男子弄舟湖上、飘飘乎卧舱倚舷,悠悠哉把酒放歌,于苍穹碧涛间如翩然一叶,在人间万象中似逍遥神仙,端的是把立于桃花底、孔桥上,迎风临水悄然伫足的我……看得痴了。

那歌声隔着春水隐隐传入耳中,听得是:“……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但愿长醉不复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怔怔地不知立了多少时候,回过神儿来早已是新月初升,万家灯火。湖面上没了那饮酒放歌之人的身影,却总好似有股醇醇的酒香萦绕不散。

我竟有些醉了。

慢慢地沿着水岸往回走,岸边茶馆酒肆仍未打烊,一串串红红的灯笼映在湖面上,随着水纹晃得人心也摇啊摇的欲凌波直入九重霄去。

忽然觉得有点孤单,有点茫然。能够重生是幸运和喜悦的,这对于我来说已是上天给予的最大的恩赐。所以我不敢再多求什么,穿金戴银,吃饱穿暖,米虫生活,美男相伴,统统都不去想。我只想珍惜这段续接的生命,最低限度的养活它,可以贫穷,但努力不能潦倒;可以平淡,却也做到自得其乐。

只是,我从未想过去求一个伴。

这肉身是乞儿,亲人朋友一概没有,饥饿能够扼杀生命,孤独却能够扼杀灵魂。

所以……我忽然想找个伴儿了,虽然只是想想而已。

是的,只是想想而已。

挠挠头,我加快了步子,臀伤不知为什么好似不太那么疼了,想来是那酒味解痛。

回到了我的地盘儿时不由傻了眼:我的摊子呢?桌子凳子和幡子呢?

基本上在这附近做小买卖的大家平日里相互间都很照顾的,难免谁去如个厕或临时有事走开,旁边的人都会帮忙看摊儿,这已是约定俗成的习惯了,所以下午的时候我才敢放心地撇下摊子去帮那孕妇发信。

四下里看了一看,见卖菜的马大宝还在,忙走过去问他:“马哥,可曾看见我那摊子被谁收去了么?”

马大宝拍了下手,道:“你可不知道——今儿下午那叫一个乱!咱们后边儿那家桃花醉酒楼里有两伙儿人喝多了打起来,从楼里打到楼外,三四十号人闹成一片,摔了那大婶子的鸡蛋,掀了小嫂子的馒头,我估摸着你那桌凳只怕也混乱里被砸了。这不,刚才扫街的才把这儿收拾妥了,要不你去找他问问看。”

这……就不必问了。要是桌凳还完好的话人家也不可能给我收了去,十有八九我可怜的家伙什儿们已经粉身碎骨壮烈殉职了。

幸好行囊我始终背在身上,里面只有几十文钱和四本书及几样日常用品,我赖以谋生的笔墨纸砚也在下午的火并中葬了身。

几十文钱再置一套挣钱的家伙儿是不能够了,没了招牌就没法子招揽生意,招揽不了生意就挣不到钱,眼下的我是没地儿住,再过不了两天就要没饭吃,难不成我还真得回去做乞丐么?

马大宝已经开始收摊子了,街边的店铺也在打烊,路上行人行色匆匆,正是该各自回去温暖的家中与家人共进晚餐、饮茶闲话的时候。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沐着暖中透着微凉的晚风,发丝挑着桃花的香味儿拂在脸上,不由得想起了“春风沉醉的晚上”这句话。不知不觉间竟又回到了那白衣人泛舟的湖畔,倚住岸边一株垂柳,望着星光下幽蓝的湖水出起了神。

那人会是谁呢?许是某个富人家的公子哥儿,不愁吃穿,不愁前途,每天过的是把酒纵歌快活逍遥的日子。也许我曾在街上与他擦肩而过过,我穿着粗布衫,正为着生计绞尽脑汁,而他穿着白衣,步履悠闲,潇洒风流,唇边带着笑,身边还有几个同样是年少轻狂的好友,就这么擦过去,我没有注意到他,他更不会注意到我,他所走的是他的路,我所过的是我的桥,我与他,各有各的世界,各有各的人生,那般的不同,那般的遥远,那般的可望而不可及。

那样的一个他,永不会想到有这样的一个我,甚至连面孔都不曾见过,就动了心。

好吧,好吧。我承认在态度上一向给人以无所谓印象的我,其实既敏感又善感。对陌生人动心,不是爱恋,而是倾慕。倾慕他的洒脱自在,倾慕他的不拘凡俗,甚至倾慕他有一身纯白的衣衫和微哑的歌喉。

我决定,一但我挣到钱,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也买一套纯白的衫子穿。嗯,一定。

偎在树下,朦朦胧胧地睡去,春梦半片也无。

天还没亮,我就醒了。脸上有着丝丝凉意,竟是下起了濛濛春雨。天际微微地泛着蟹壳青,凉风从湖的彼端吹过来,直接穿透了我的薄衫。街上还没有行人,地面早已湿了个遍,我抱着胳膊上得孔桥,却看见落了满桥的桃花瓣。

春天要过去了么?

也罢,就这么把春心、春思、春梦都一并带了去,人还是现实些的好,少女情怀并不能当饭吃当床睡,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活下去,才是眼下我唯一要做的事。

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这个时间小店铺还没有开门,路边摊儿也都没有出来,我是无处可去,无饭可吃,天大地大,独缺一个家。

找了一处民居的门洞子避雨,避了没多久这雨居然越下越大,渐渐地已经看不清街对面茶馆的门匾了,风更是又冷又疾,直令我激凌凌地连打了几个寒颤。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要怎么才能不饿肚子,不受风吹,不挨雨淋?一切美好的幻想和憧憬在现实的生存问题面前都脆弱得不堪一击。

我蹲下身,蜷缩成一团,哆嗦着,饥饿着,忍耐着。身上的几十文钱不到万不得已我实在不想花它,那是保命的钱,多花一文就少一分活下去的保障。

雨一直在下,下过了中午,下过了傍晚,直下到有家的人点上了温黄的灯,一杯暖茶静坐窗前细听那雨打芭蕉声声凉。

我从地上站起身,屁股因坐得久了已经麻得不像长在身上,至于昨天那板子造成的创伤早就在冻饿交加之下没了伤害性。咿咿呀呀地打了几个喷嚏,是感冒的前兆,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敲这户人家的门,想要讨碗热水喝——今晚我就打算睡他们家门口了,免费替他家看门,还不得讨点报酬?

乒乒乓乓敲了一阵,始终不见有人来开,也许是雨声太大,屋里的人听不见,又许是那正享受着温暖的人根本不想理会门窗外的凄雨冷风。

只好回过身来重新望向门洞外的雨幕,地面上的水积成了洼,哗啦哗啦地像煮沸了的锅般咕嘟着大大小小的水泡,而藉着对面门廊下灯笼昏黄的光,我在这些泡泡中无意间瞥见了一角银白色。

——那是什么?好像好像——是银子?!

不容多想,我一个猛子扎进雨中,不顾瞬间湿透的衣衫令人厌烦地贴在身上,猫腰抄手将那角银白色抓在手里。

——当真是银子!当真是!老天!我究竟是倒霉蛋还是幸运儿?大街上捡银子的事儿本来就稀罕,而我却在不长的时间内接连遇到了两回!这一锭银子虽不及初穿来时捡的那一锭沉,但怎么着也够我先找家小客栈住上一晚、洗个热水澡吃顿有油星儿的饭菜了。

一时有银在手,我欲仰天长啸,无奈才一张嘴就喝了一口雨水,只好作罢。

才要冒雨去找家客栈投宿,却突然斜刺里窜出个人来,一把薅住我的胳膊叫道:“喂!那银子是我丢的!还给我!”

转头望去,却见是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瘦骨嶙峋,蓬头圬面,布满眼屎的红通通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手上的那锭银子,一口大黄牙直恨不得把我的手咬掉。

这是个乞丐,银子当然不会是他丢的。他只是和我一样,在附近避雨的时候瞥到了这锭银子,无奈下手晚了我一步,心有不甘,便想强行夺财。

饥饿和寒冷的滋味儿我已经深有体会,所以我不可能把到手的钱扔出去,但是我也不会独吞它,毕竟我和这个乞丐同是天涯沦落人,他有多苦我都知道。

“这银子不是你的,”我平声静气地开口,“它被丢在街上,是无主之财,既是无主之财,那么谁先捡到谁就有权处置它。你若是愿意,我可以分一半给你,若是不愿意,你一文钱也别想拿到。你看怎么样呢?”

“放屁!这银子明明就是我丢的!我丢的!”乞丐劈手来夺,被我先一步预料中而闪了开去,然而我的胳膊仍被他牢牢抓着,肮脏的指甲几乎要抠进我的肉里。

这个家伙还真是贪心,既如此就不能怪我不够义气了。我在那一世的老妈是位刑警,因此偶尔也跟着学了几招防身术,虽然我没有力量,但是巧劲儿还能用上几分,于是一转一甩间摆脱了这乞丐的钳制,拔腿就跑。

若是真打起架来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跑,我玩儿命地跑,哎呀。

那乞丐见钱拼命,从身后一个饿虎扑食把我扑倒在地,本来我就一天没吃饭,又冻了这么长时间,身体机能早就处于最低谷状态,一下子就跌进了街边的水坑里,同这乞丐滚作了一堆。

“银子给我!”乞丐恶狠狠地叫着,一拳砸在我的鼻子上。

你个嫂嫂的!伪少爷我虽然落魄至此,却从来不是打不还手的人——为了晚饭,拼了!

伸出两指狠狠地戳向乞丐的鼻孔,听得他痛呼一声身子偏到了一旁,我立刻翻身将他压在身下,一顿乌龟王八拳抡过去,拳拳砸在他的眼睛上——论力量我不如他,迟早会被他反压,所以必须先困住他的视线,然后再伺机逃走。

然而我低估了“人急拼命”的潜力,这乞丐迷离着双眼硬是扯住我不肯放手,两个人在雨地里摸爬滚打,正进行至酣处,蓦地听得头顶上一声大喝:“住手!衙差!”翻译成现代话就是“住手!我是警察!”

乞丐什么的平日里最怕有权有势的人了,一是出于低等人群的自卑,对这类人有天生的畏惧,二是每每权势人行路会指使了手下将他们像拦街狗般打骂走,免得污了贵人眼。

所以乍闻得这声大喝,那乞丐便立时住了手,吓得一骨碌爬起身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我站起来就着雨水抹了把脸,却见自己早已成了泥人一个,和这乞丐放在一起根本难分彼此。

喊话的衙役手里撑着伞,腰间配着刀,怒声质问:“你二人在此厮打是何原因?!”

“回差爷的话啊——这小子抢了我的银子啊——”那乞丐立时放声大哭起来。

乞丐,是见惯了人情冷暖、市井百态的人,固然可怜悲苦,却也不乏奸滑黑心之辈。

“可有此事?!”衙差瞪向我。

“这银子是我的,这个人见财起意,想要强取豪夺。”我不卑不亢地道。说假话,谁不会?这当口也万万不能说银子是捡的,否则必然会充了公,我饿怕了,这银子是救命稻草。

“他说谎!差爷明鉴哪!那银子明明是他从我这儿抢走的啊!”乞丐痛哭不止。

这衙役没了主意,想了一想,将腰间配刀抽了出来,向我二人一指:“你们两个!随本差到衙门去断个分明罢!”

——衙门?为毛又是衙门?我是不是八字和谁犯冲啊?!窦了个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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