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场酒席开得十分冷清,不过一桌人倒也吃得其乐融融,大家都不停地把菜夹给许东和茜茜,看着这一对苦命鸳鸯,人人脸上都是掩饰着酸苦的笑容。
李朝园和他堂弟李晶骑着摩托车从网吧出来,飞快地在乡路上行驶,路过李荣耀家的破屋时,见他家墙上挂着红灯笼,窗户上也贴满彩纸,连忙把刹车都踩住,奇怪地停下来看一看发生了什么事。
李荣耀也看见了李朝园,招手让他过来,“朝园啊,许东今天结婚,你也过来喝几杯?”
“切,一个傻子还结婚”李朝园刚要开车走,眼神从他们那一桌瞟过去,一下子脚从油门上慢慢放下来。
他的眼睛并没有落在一直穷追不舍的人马小箩身上,而是紧紧盯住了许东旁边的茜茜。
茜茜今天穿着一件马小箩送给她的红色短小的西服,头发梳成一条鞭子抛在脑后,小小的瓜子脸上,上了淡淡的彩妆,嘴唇抹得红红的,这一打扮起来,论姿色连马小箩也得逊上三分。
要不是茜茜挽着许东的手臂有一阵没一阵地傻笑,摆明是个不正常的人,李朝园真以为自己眼花了,许东怎么可能取到一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然而最让李朝园心里不好受的是许东今天也打扮得非常帅气,平日里自己最喜欢欺负这个长的比自己高,脸又比自己帅,还比自己讨马小箩喜欢的家伙,见茜茜对许东小鸟依人般的顽皮样,李朝园心中打翻了醋坛子,这一对看上去十分般配的金童玉女,在李朝园眼中却如同方丈见了犯清规戒律的和尚般不可接受。
和表弟从摩托车上下来,坐在隔壁一张没人坐的桌子上,李朝园斜眼看着熙熙,越发想不通,对李荣耀大声说,“耀叔,你这儿媳妇不会是拐来的吧,谁不知道你儿子是个连屎都要人把着拉的傻子,会把女儿嫁给他?”
李荣耀赔笑着说,“怎么会呢,我李荣耀是什么人,老实巴交的农民,村里谁不知道我,我哪有那个胆子去拐个人回来”。
于是李荣耀把茜茜的来历又说了一遍。
李朝园当然不会相信,今天他要不从鸡蛋里挑出几根骨头是不会罢休的,“我爸爸同意这门亲事了吗?”
李朝园的爸爸就是小水村的村长,山高皇帝远,村里人结个婚办个事,都要去他那里打证明,当然好烟好酒是少不了得送进屋的。
李荣耀点着头说,“说了,说了,他没意见”。
李朝园吃了几口鸡腿,把筷子一放,说,“可是,我有意见?”
马小箩站了起来,见李朝园明显是来找事的,他老李叔不是这个油嘴滑舌家伙对手,当即反问说,“你老子是村长,你又不是,你有什么意见?”
李朝园色色地看着马小箩,说“我怎么不能有意见,我虽然不是村长,但是我也是小水村的一员,我们村的事还轮不到你管吧,小浪货”。
“你”马小箩也是个泼辣的茬,脾气一下子上来了,“我就管,怎么着,你还敢打我不成?我可不怕你!”
李朝园不能当着一桌人的面给一个女的压得抬不起头来,他肆无忌惮起来,“你这么护着许傻子,莫非是跟他有一腿,哦,我知道了原来你老往他们家跑,一定是跟许东干过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就是我们还不清楚究竟在房里是你玩他呢,还是他玩你呢,哈哈”。
这时一直背对着李朝园穿着西服的一个男子重重方下酒杯,把头转过来,“李朝园,大家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我妹妹还没嫁人呢,把话说得这么难听,你是想让我卸掉你一只手然后丢给你老爹吗?”
李朝园的表弟是外面的一个混混,他把桌上的东西吃得乱七八糟的,见那人说话威胁自己的表哥,当即就不乐意了,在县里还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呢,何况是农村,在农村里年轻人谁见了他不是低着头走,吐了口唾沫进菜碗里,拿起一个酒瓶要去敲他脑袋,被李朝园慌忙拉住。
马小箩的哥哥是什么人,李朝园自然非常清楚。屏益市市里的黑社会高级帮派成员,马小军,在外面人称小马哥,或者小马超,特别能打。
要不是马小箩有个这样的哥哥,李朝园早把她拖进草丛强行正法了。
他没想到马小军也回来了,一看到他那张阴气的脸,和额头上那个斜斜的刀疤,便不敢再大声说话。
不过强龙不压地头蛇,在自己村子还是他李朝园最大。
李朝园让表弟坐下,皮笑肉不笑地说,“原来军哥也在呀,回来也不知会我一声,咱们换个地方好好喝一顿。”
马小军常年在外面,自己妹妹经常要往家里跑,他一点也不怕李朝园,但是妹妹就不同了,不想把关系闹得很僵,万一撕破脸李朝园把自己妹妹怎么样了,他也来不及回来处理,拉马小箩坐下,淡淡地说,“改天吧”。
桌子上的饭菜被李晶搞得十分恶心,李朝园也没心思待下去了,起身骑上摩托车说,“那,军哥,我先走一步,你们好吃好喝着”。
一桌人又聊天到半晚,送走马小箩一家人后,李荣耀把家里挂在外面的灯都点了起来。
茜茜见家里变得像皇宫一样蹦蹦跳跳地跑来跑去。可是在别人看来这就是个鬼屋。
李荣耀一桌一桌地收拾根本没有动过的菜肴,这天气太热了,没法长久保存,只好把那些蔬菜都倒掉喂猪。
“老人家,您这是在办喜事吗?”李荣耀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吓得他差点把手里的盘子都抖掉了。
原来是个背包客,这种景色不错的小村子经常能见到进来旅游的人。
只是大晚上的不多见。
李荣耀放下盘子,说“你这人怎么走路都没带个声,我这条老命差点被你吓死了。”
这人二十来岁年纪,剪着很短的头发,非常精神,但一脸风尘仆仆,晒得很红,身上穿着有很多口袋的夹克,后背除了一个黑色的背包,还背着一根用黑布缠住的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他连忙微笑着,歉意地说,“不好意思,走路习惯了”。
“哦,你是走路来的”李荣耀向他身后看来一下,没有摩托车,也没有自行车,任何交通工具也没有,再看这人的鞋子,沾满泥土,鞋面都看不见了。
“是啊,我们出家人喜欢云游各地,上天既然赐予我们双脚,便是用来丈量这景秀大地的,以脚代步,其乐无穷呀”。
一听是个出家人,李荣耀扯了根椅子让他坐下,拿了些菜出来,又打了些米酒,两人闲谈起来,他李荣耀跟这一带所有农村里的人一样非常敬畏鬼神,家里若是来了僧人道人,都非常热情地接待。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在哪出家呀?”
“大耙山,鱼龙观,我叫斐笛”
“鱼龙观!”李荣耀听着耳熟,连忙问道“你认识陈千雨吗?”
“那是我师傅啊,您见他?”
“何止见过,他还给我家小子算过一命呢!”
斐笛吃了几口菜,十分得意地对李荣耀说,“我师傅算命非常厉害,人称千机子,可不是我在乱吹。”
李荣耀的脸刷的一下子拉了下来,“真有那么准?”
“千真万确”斐笛压低声音告诉李荣耀说“实不相瞒,我这次下山就是我师傅让我出来历练的,你们这一代有一只巨鬼就要出世了,我来消灭他”。
说完还把自己的法剑拿出来给李荣耀看。
一看到这把寒光闪闪刻满符箓的宝剑,李荣耀本来还有些将信将疑的,现在完全相信了,他想,自己家一穷二白,人家没必要隔了十几年还来打自己的主意,家里除了两头猪也没什么好被骗的了,先不告诉斐笛他师傅陈千雨给许东算的什么卦,让斐笛自己帮许东再算一次,如果跟他师傅说的完全是两码事,那么就证明这两个家伙都是混吃混喝的,如果跟他师傅说的一样,就只能听天由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