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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疯狂的神

几个白人住在育康堡里。这些人住在这个地区已经很久了。他们把自己叫做酸面团,并对自己这样归类感到很得意。对于那些新来此地的其他人,他们不屑一顾。

那些从汽船下来上岸的人都是新来者,他们被称为新客。他们总是不愿意听到别人用这个名字叫他们。他们用发酵粉做面包的。这就是招致非议的他们与“酸面团”之间不同的地方。当然,“酸面团”们是用酸面团做面包,因为他们没有发酵粉。

但问题不在这里。育康堡的人看不起新来的人,而且每当看见他们倒霉时就特别开心。尤其是白牙和它的那些声名狼藉的伙伴们把外来狗打得稀巴烂时,他们看了高兴。只要汽船一到,他们准去河边看热闹。他们和印第安狗一样盼着汽船到来,特别赞赏白牙的凶狠和狡诈。

他们中有一个人尤其欣赏这种乐趣。一听到船的汽笛声他就会跑过去,当搏斗最后结束,白牙和狗群已解散时,他才慢慢回到站上,满脸的遗憾。有时,一只柔顺的南方狗被打倒,一群狗把它咬得发出死亡的尖叫,此人便无法自制,活蹦乱跳,高兴得大声叫喊。他总是敏锐、贪婪地盯住白牙。

站上的人称他为美人。谁也不知道他姓什么,这地方的人一般都知道他叫“美人史密斯”。可是他一点儿也不美,那名称是反意。他实在丑得出奇,大自然对他很吝啬。首先是身材矮小、瘦削,而头部更是瘦削得惊人,头顶或许可比作一个尖物。事实上,他小时候还没有“美人”的雅号时,已被叫做“类头”了。

从后面看,他的头从头顶向脖颈倾斜下来;从前面看他的头同样从头顶向下倾斜,与一个低下的非常宽大的前额相接。从这里开始,自然好像为自己的吝啬而懊悔,于是用一只慷慨的手将他的面貌扩展开来。他的眼睛大大的,两眼之间是两眼宽的距离。

他的脸与他身体的其他部分比较,显得过于庞大。为了显示出必要的面积,大自然赐予了他一个巨大的突出的下巴。那下巴很宽、很重,向外、向下伸出,直至看上去抵住了他的胸脯。这个样子可能是因为那脖子细小无力,不能很好支撑如此巨大的负担。

他的下巴给人留下的印象是,这个人心狠手毒,但他又缺少点东西。也许由于他的形象太反常,也许是他的下巴太大,不管怎么说,那是一个假相。

实际上,“美人儿”是远近闻名的软骨头、胆小鬼。最后,说说他的牙齿。他的牙齿既大又黄,尤其那两颗大门牙,像狼牙一样露在薄嘴唇的外面。他的眼睛发黄而浑浊,好像大自然在塑造他时正好颜料用光了,只得把剩在颜料筒里的渣滓挖出来抹在他的眼里。他的头发也是如此,又黄又脏,长得稀疏且不说,又很不整齐,东一绺西一绺地从头上和脸上钻出来,好像被风吹乱以后堆在一起的稻草。

一句话,美人儿史密斯是一个极为丑陋的人。但这不是他的过错,他不能对此负责,当初他就是被塑造成这个样子的。他在育康堡里给人做饭、洗碗,所有繁重乏味的活都是他干。他们并不轻视他,而是以宽厚的人道主义精神对待他,就像人们同情那些生来不幸的人一样。

同时,他们也怕他。胆小鬼发起脾气来会在背后放冷枪,或在咖啡里下毒药。但总得有人做饭,不管他还有什么毛病,他毕竟会做饭。

观望白牙的就是这个人,他为它的凶残英勇高兴,很想得到它,一开始就主动向它表示友好。但白牙不理睬。后来他一再表示友好,白牙便毛发直立,龇牙咧嘴地退开了。它不喜欢这个男人,对他没有好感,觉得他身上有种邪恶,害怕他伸出的手和试图轻言细语的行为。由于这一切,它讨厌这个人。

头脑更简单的生物,对于好坏之物都理解得简单。凡是带来舒适和满足,能消除痛苦的东西都是好的,因此受人喜欢;凡是充满悲哀、威胁和伤害的东西都是坏的,因此令人厌恶。白牙对美人儿史密斯没有好感,他奇形怪状,心灵扭曲,神出鬼没,像污浊的沼泽里升起的薄雾,有害之物便从体内散发出来。白牙觉得这个人充满不祥与邪恶,孕育着伤害,所以是个坏东西,理应厌恶——这种感觉不是靠推理得来的,也不是只靠五官,而是靠了其他更超然不明的官能。

美人儿史密斯第一次访问萨蒙?托古时,白牙正在萨蒙?托古的帐篷里。一听到遥远的微弱的脚步声,在他来到野营露面之前,白牙就知道是谁来了,并开始竖起毛发。它本来一直无拘无束地、舒舒服服地躺着,但是它迅速站了起来。

那个人一到,它就用真正的狼的姿势溜到帐篷的边上。它不知道他们说什么,但它能看见那个人与萨蒙?托古在一起谈话。有一次,那个人指了它一下,白牙就回敬他一声咆哮,好像那只手就要落到它的身上,而不是在50英尺之外似的。那个人为此大笑起来,白牙向能庇护它的树林溜去,一边脚步轻轻地悄悄离开,一边回头观望着。

萨蒙?托古拒绝卖白牙。做买卖已经使他发了财,他现在什么也不需要。再说白牙是一只难得的狗,是他所有雪橇狗当中最有力气的一只,而且是最好的雪橇队长。走遍麦肯基河和育康河也找不出它这样的狗。它会打架,它咬死别的狗就如同人打死蚊子一样易如反掌。不卖!给多少钱也不卖!

可是美人儿史密斯懂得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他经常到萨蒙?托古的帐篷来,外衣下面总藏着一个黑瓶子什么的。威士忌酒的一种效力就是让人口渴。

萨蒙?托古口渴了,他体内发烧的膜和烧伤的胃开始叫嚷着,要得到越来越多那种灼热的液体,而他的大脑已被那异常的刺激物弄得糊里糊涂,千方百计也要弄到它。他用皮毛、手套和鹿皮鞋换来的钱开始流失,减少得越来越快。钱袋里的钱越少,他的脾气就越暴躁。

最后他的钱与货物都没有了,连脾气也发完了,只剩下口渴——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占有,在清醒状态中的每一次呼吸都使他口渴得更加厉害。然后美人儿史密斯又和他谈起卖白牙的事,不过这次出的价是瓶酒而不是美元,萨蒙?托古也更加热切地听着。“你把狗给我,你可以得到这些。”这是美人儿史密斯的最后一句话。

酒瓶子送来了,但两天后,美人儿史密斯对萨蒙?托古说:“你把狗给我。”

一天晚上,白牙溜回帐篷里,满意地叹了一口气躺了下去。那个可怕的白种神不在那儿。几天来,他想把手放到它身上的愿望显得更加明显了。在那段时间里,白牙被迫从帐篷里溜出去。它不知道那双坚持要摸它的手有什么不幸。它只知道它们预示着某种不幸的凶兆,对它来说最好不让它们碰到。

但是它刚一躺下,萨蒙?托古就摇摇晃晃地朝它走过来,将一根皮带系在它的脖子上。他在白牙身边坐下,手里抓着皮带的一头。他的另一只手握着一个酒瓶,不时地将酒瓶倒举在头上往嘴里倒酒,伴随着“咯咯”的声音。

这样过了一个小时,忽然双脚踏地的震动声预报有一个人来了。白牙先听到了,因为它知道是谁来了,所以它的毛发竖了起来,而萨蒙?托古仍在愚蠢地打盹儿。白牙试图从主人手里轻轻地抽出皮带,但是那休息的手指却紧紧地握着皮带,萨蒙?托古醒来了。美人儿史密斯走进帐篷,站在白牙身边。它轻声地向那可怕的东西咆哮着,敏锐地观察着那双手的举动。一只手伸出来,开始向它头上落下来,它轻声的咆哮变得紧张而又尖厉起来。那只手继续缓慢地下落,而它在那只手下面蹲伏下来,眼睛恶意地看着它,当那只手终于落下来时,它的咆哮变得越来越急迫,呼吸也在加快。突然,它咬了一口,像蛇一样用它的利齿袭击。那只手猛地缩了回去,它的上下牙齿激烈地碰撞了一下,咬空了。美人儿史密斯吓了一跳,同时勃然大怒。萨蒙?托古挥拳猛揍它的头部,这样它被迫恭顺地、紧紧地畏缩在地面上。

白牙怀疑的目光紧跟着美人儿史密斯的每一个动作。它看他走了出去,拿着一根结实的棒子回来。萨蒙?托古把手里的皮带递给他。史密斯牵着它就走,皮带拉得紧紧的。白牙不肯走,史密斯用棍子左右开弓打它,让它站起来跟着走。

它站起来了,但猛地一蹿,朝史密斯扑过去,史密斯没有躲,他有思想准备。他抡起大棍子朝着白牙猛打过去,白牙“咕咚”一声从空中落在地上。萨蒙?托古在一旁哈哈大笑,点头称赞。史密斯一拉皮带,白牙歪歪斜斜浑浑噩噩地又站了起来。

它不再猛扑。挨了一下棍棒的打,足以使它相信这个白神是知道如何对付它的。它也很精明,绝不用鸡蛋去碰石头。所以它忧忧郁郁地紧跟在美人儿史密斯后面,夹着尾巴,一边还低声嗥叫。但他警惕地注意着它,手里的棍棒随时会打来。

在贸易站里,美人儿史密斯把它牢牢拴住,就睡觉去了。白牙等了一小时,然后开始咬皮带,只10秒钟就咬断挣脱了。它一点时间也没浪费,根本没有无用的咬啃过程。皮带一下就被横切开,几乎像用刀切那么整齐利落。

白牙抬头看看站里,同时竖毛、嗥叫,转身向萨蒙?托古的帐篷跑去。它对那个可怕的怪神毫无忠诚可言。它已把自己交给萨蒙?托古,认为自己还是属于他的。

可是先前发生的事又重演了,只是有所不同。萨蒙?托古又用皮带把它牢牢系着,早上交给了美人儿史密斯。区别就在于:美人儿史密斯狠狠打了它一顿。它被拴得很紧,只能徒劳地发怒,忍受惩罚。他鞭棒交加,白牙有生以来还从没被打得这么惨。即便小时候被萨蒙?托古重重打了一顿,和这次比起来也算不上什么。

美人儿史密斯喜欢毒打白牙,他从中取乐。他贪婪地盯着他的受害者,当他挥动鞭子或棒子,听着白牙痛苦的尖叫,无助的哀号和愤怒的咆哮时,他的眼睛里闪耀着呆笨的光芒。因为美人儿史密斯像一般的懦夫一样,也是残忍的。他自己在别人的暴打怒骂之前畏缩流涕,但却回过头来为自己向比他弱小的动物报仇。

所有的生命都喜欢权力,美人儿史密斯也不例外。他不能在自己的同类中表现权力,便将权力用在比较弱小的动物身上,从而维护他躯体内存在的生命。但是美人儿史密斯并非自我塑造成这样的,他不受任何责备。他是带着一副扭曲的躯体和残忍的心肠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他这团泥土就是这样天然构成的,而且这个世界也没有对他产生善良的影响。

白牙心里明白它为什么挨打。当萨蒙?托古把拴在它脖子上的皮带递给史密斯时,它知道它的主人让它跟着史密斯走。当史密斯把它拴在育康堡的外面时,它知道那是史密斯让它待在那儿。因为它违背了两个主人的意志,所以它不断地挨打。

它过去见过狗更换主人的事,也见过狗逃跑以后像自己那样挨打的情形。它很理智,但在它本性里有比理智更强大的东西,其中之一就是忠诚。它爱萨蒙?托古,但是它对他忠诚,哪怕是在他生气的时候,或是把它卖掉的时候,它也对他忠诚。这是不以它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它的同类所独具,而为其他种类所没有的品格,这种品格使得狼和野狗能够从荒野来到人间,并情愿与人为伍。

挨过打后白牙被拖回到站上,不过这次美人儿史密斯用了一根棍把它拴住。狗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神,白牙也是这样。萨蒙?托古是它特有的神,尽管他让它走,但它仍依恋着他,不愿放弃。萨蒙?托古背叛、抛弃了它,这对它毫无影响。它并非无缘无故地把身心都交给他。就白牙而言,它是毫无保留的,因此这种联系不可能被轻易切断。

所以,在夜里,当堡里的人都在睡觉的时候,白牙用牙齿来啃那根拴住它的棍子。那根棍子干燥坚硬,而且是紧挨着它的脖子系的,它几乎不能使自己的牙齿咬到它。只有做出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弯曲脖颈,它才能将木棍置于牙齿之间。但是即使做到那些,它也几乎是不可能将木棍咬到嘴里;只有发挥极大的耐心,花上许多个小时的时间,它才能把木棍咬断。

这是狗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这是史无前例的。但是白牙做到了,第二天早晨它脖子上还挂着木棍的一头,跑着离开了城堡。

它是聪明的。但是,如果它只有聪明,它就不会回到已经两次出卖过它的萨蒙?托古那里。但是它还有忠诚,因此它又回到萨蒙?托古那里,被第三次出卖。它又一次让萨蒙?托古用一根皮带系在脖子上,美人儿史密斯对又一次来将它带走。这一次,它受到了比以前更厉害的毒打。

史密斯用鞭子打白牙时,萨蒙?托古并不过来保护它,只是木然地在一旁看着,它已经不是他的狗了。这次把白牙打坏了。若是南方来的娇气狗早就被打死了。它的精力旺盛,生命力极强。可这回它吃不消了。开始它几乎无力走路,史密斯只好等它,等了足有半个小时,它才闭着眼睛,踉踉跄跄地跟着史密斯回到育康堡。

这次史密斯给它套了一条铁链子,用U形铁钉在木桩上。白牙咬不动,左冲右撞想把U形铁从木桩里拽出来,但是毫无用处。过了几天,萨蒙?托古清醒过来了,但他已经破产了。他离开育康堡,沿波丘派恩河跋涉,回麦肯基河去了。白牙留下来,成了一个疯子似的野蛮人的财产。

但是狗懂得什么是疯子呢?对于白牙,史密斯是它名副其实的可怕的主人。要说他是一个“疯子似”的主人,那还是好听的呢!

可是白牙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疯子。它只知道它必须屈从新主人的意志,服从他那胡思乱想出来的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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