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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猛虎集》序

在诗集子前面说话不是一件容易讨好的事。说得近于夸张了,自己面上说不过去,过分谨恭又似乎对不起读者。最干脆的办法是什么话也不提,好歹让诗篇它们自身去承当。但书店不肯同意;他们说如其作者不来几句序言,书店做广告就无从着笔。作者对于生意是完全外行,但他至少也知道书卖得好不仅是书店有利益,他自己的版税也跟着像样,所以书店的意思,他是不能不尊敬的。事实上我已经费了三个晚上,想写一篇可以帮助广告的序。可是不相干,一行行写下来只是仍旧给涂掉,稿纸糟蹋了不少张,诗集的序终究还是写不成。

况且写诗人一提起写诗他就不由得伤心。世界上再没有比写诗更惨的事;不但惨,而且寒伧。就说一件事,我是天生不长髭须的,但为了一些破烂的句子,就我也不知曾经拈断了多少根想象的长须。

这姑且不去说它。我记得我印第二集诗的时候曾经表示过此后不再写诗一类的话。现在如何又来了一集,虽则转眼间四个年头已经过去。就算这些诗全是这四年内写的(实在有几首要早到十三年份)每年平均也只得十首,一个月还派不到一首,况且又多是短短一橛的。诗固然不能论长短,如同Whist Ler说画幅是不能用田亩来丈量的。

但事实是咱们这年头一口气总是透不长——诗永远是小诗,戏永远是独幕,小说永远是短篇。每回我望到莎士比亚的戏,但丁的《神曲》,歌德的《浮士德》一类作品,比方说,我就不由的感到气馁,觉得我们即使有一些声音,那声音是微细得随时可以用一个小拇指给掐死的。天呀!哪天我们才可以在创作里看到使人起敬的东西?哪天我们这些细嗓子才可以豁免混充大花脸的急涨的苦恼?

说到我自己的写诗,那是再没有更意外的事了。我查过我的家谱,从永乐以来我们家里没有写过一行可供传诵的诗句。在二十四岁以前我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我父亲送我出洋留学是要我将来进“金融界”的,我自己最高的野心是想做一个中国的Hamilton!在二十四岁以前,诗不论新旧,于我是完全没有相干。我这样一个人如果真会成为一个诗人——那还有什么话说?

但生命的把戏是不可思议的!我们都是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哪件事我们作得了主?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

话虽如此,我的尘俗的成分并没有甘心退让过;诗灵的稀小的翅膀,尽他们在那里腾扑,还是没有力量带了这整份的累坠往天外飞的。且不说诗化生活一类的理想那是谈何容易实现,就说平常在实际生活的压迫中偶尔挣出八行十二行的诗句都是够艰难的。尤其是最近几年,有时候自己想着了都害怕;日子悠悠的过去,内心竟可以一无消息,不透一点亮,不见丝纹的动。我常常疑心这一次是真的干了完了的。如同契玦腊的一身美是问神道通融得来限定日子要交还的,我也时常疑虑到我这些写诗的日子也是什么神道因为怜悯我的愚蠢,暂时借给我享用的非分的奢侈。我希望他们可怜一个人可怜到底!

一眨眼十年已经过去。诗虽则连续的写,自信还是薄弱到极点。“写是这样写下了”,我常自己想,“但谁知道这就能算是诗吗”?就经验说,从一点意思的晃动到一篇诗的完成,这中间几乎没有一次不经过唐僧取经似的苦难的。诗不仅是一种分娩,它并且往往是难产!这份甘苦是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一个诗人,到了修养极高的境界,如同泰戈尔先生,比方说,也许可以一张口就有精圆的珠子吐出来,这事实上我亲眼见过来的不打谎,但像我这样既无天才又少修养的人如何说得上?

只有一个时期我的诗情真有些像是山洪暴发,不分方向的乱冲。那就是我最早写诗那半年,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我那时是绝无依傍,也不知顾虑,心头有什么郁积,就付托腕底胡乱给爬梳了去,救命似的迫切,哪还顾得了什么美丑,我在短时期内写了很多,但几乎全部都是见不得人面的,这是一个教训。

我的第一集诗——《志摩的诗》——是我十一年回国后两年内写的;在这集子初期的汹涌性虽已消灭,但大部分还是情感的无关阑的泛滥,什么诗的艺术或技巧都谈不到。这问题一直要到民国十五年我和一多、今甫一群朋友在《晨报副镌》刊行《诗刊》时方才开始讨论到。一多不仅是诗人,他也是最有兴味探讨诗的理论和艺术的一个人。我想这五六年来我们几个写诗的朋友多少都受到《死水》的作者的影响。我的笔本来是最不受羁勒的一匹野马,看到了一多的谨严的作品我方才憬悟到我自己的野性;但我素性的落拓始终不容我追随一多他们在诗的理论方面下过任何细密的工夫。

我的第二集诗——《翡冷翠的一夜》——可以说是我的生活上的又一个较大的波折的留痕。我把诗稿送给一多看,他回信说“这比《志摩的诗》确乎是进步了——一个绝大的进步”。他的好话我是最愿意听的,但我在诗的“技巧”方面还是那楞生生的丝毫没有把握。

最近这几年生活不仅是极平凡,简直是到了枯窘的深处。跟着诗的产量也尽“向瘦小里耗”。要不是去年在中大认识了梦家和玮德两个年青的诗人,他们对于诗的热情在无形中又鼓动了我奄奄的诗心,第二次又印《诗刊》,我对于诗的兴味,我信,竟可以消沉到几于完全没有。今年在六个月内在上海与北京间来回奔波了八次,遭了母丧,又有别的不少烦心的事,人是疲乏极了的,但继续的行动与北京的风光却又在无意中摇活了我久蛰的性灵。抬起头居然又见到天了。眼睛睁开了心也跟着开始跳动了。嫩芽的青紫,劳苦社会的光与影,悲欢的图案,一切的动,一切的静,重复在我的眼前展开,有声色与有情感的世界重复为我存在;这仿佛是为了要挽救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那在帷幕中隐藏着的神通又在那里栩栩的生动,显示它的博大与精微,要他认清方向,再别错走了路。

我希望这是我的一个真的复活的机会。说也奇怪,一方面虽则明知这些偶尔写下的诗句,尽是些“破破烂烂”的,万谈不到什么久长的生命,但在作者自己,总觉得写得成诗不是一件坏事,这至少证明一点性灵还在那里挣扎,还有它的一口气。我这次印行这第三集诗没有别的话说,我只要借此告慰我的朋友,让他们知道我还有一口气,还想在实际生活的重重压迫下透出一些声响来的。

你们不能更多的责备。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能不低头已算是好的。你们也不用提醒我这是什么日子;不用告诉我这遍地的灾荒,与现有的以及在隐伏中的更大的变乱,不用向我说正是今天就有千万人在大水里和身子浸着,或是有千千万人在极度的饥饿中叫救命;也不用劝告我说几行有韵或无韵的诗句是救不活半条人命的;更不用指点我说我的思想是落伍或是我的韵脚是根据不合时宜的意识形态的……这些,还有别的很多,我知道,我全知道;你们一说到只是叫我难受又难受。我再没有别的话说,我只要你们记得有一种天教歌唱的鸟不到呕血不住口,它的歌里有它独自知道的别一个世界的愉快,也有它独自知道的悲哀与伤痛的鲜明;诗人也是一种痴鸟,他把他的柔软的心窝紧抵着蔷薇的花刺,口里不住的唱着星月的光辉与人类的希望,非到他的心血滴出来把白花染成大红他不住口。他的痛苦与快乐是浑成的一片。

在中国做一个诗人不是一件容易讨好的事!

这比起做“在诗集子前面说话”这种“不容易讨好的事”,可要艰难得多了。

——徐志摩是应该体会尤深的吧!

人们往往对诗人要求过于苛刻,规范的尺度则过于狭窄。尤其在大变动,大撞击的现代中国,诗人如果不象《女神》那样“呐喊”,像“创造社”和“太阳社”那样“普罗”,那样地“迎着风狂和雨暴”,则免不了被冷落、嘲弄,甚至众口交矢、围攻式的批判与掊击。

徐志摩这个既“浮”又“杂”的“布尔乔亚诗人”,他在生前死后毁誉错杂的种种遭际,正是现代诗史上一个“非主流的”,“远离中心”又妄谈政治的诗人的典型缩影。这篇《(猛虎集)序》正是诗人这种举步唯艰的艰难人生的一种表露,是诗人痛苦而真诚的内心世界的一次剖白。当然,在这篇“自序性”散文娓娓道来之际,波及面其实也很宽:从徐志摩个人创作经历,诗歌的经验和主张,到“新月诗派”的沉浮和艺术追求,都广有涉及。然而,其中最令人动容的,无疑是文章后一部分近乎恳求的,真诚热切而又痛苦难言的内心世界之剖白:

“你们不能更多的责备。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你们一开口说到只是叫我难受又难受……”。

那个诗人是“天教歌唱”的“不到呕血不住口”的“痴鸟”的比喻、更让人永难忘怀。

也许,我们一直忽略了徐志摩作为一个诗人的内心深处矛盾和痛苦的一面?!

徐志摩本是带着全身心的浪漫情趣,“作别西天的云彩”、从诗意盎然的“湖畔”和康桥回国,而且是怀抱着“要守候一个馨香的婴儿出世”(《婴儿》)的社会政治理想回国的。然而,无论个人情感生活,还是资产阶级人道或政治理想,都在现实中遭到破灭的命运。

在个人情感生活上,他以极大的勇气和热情艰难争取来的爱情,却嘲讽了他所理想的“白朗宁夫妇”模式,而他又只得自吞苦果,而且还要在别人面前装得若无其事,作出一副绅士风度。

在社会政治理想上,更是屡遭碰壁。英国“康桥式”的“爱、美、自由”理想成为一纸空谈。社会现实在他看来都成为:“民族的破产、道德、政治、社会、宗教、文艺一切都是破产了”(《落叶》)。而徐志摩又总是常常未能忘情于他的政治理想,屡屡要在诗歌中加以表现,可他一开口谈政治,总是为革命文艺工作者所诟病,《西窗》、《秋虫》至今仍为许多人所耿耿于怀。

这是徐志摩的错,错就错在他不该在中国谈他本来就不怎么懂(但又偏要装很懂)的政治!而且,徐志摩作为诗人留给后世的珍贵诗歌遗产,也决不是那些谈论政治和“主义”的作品。

诗歌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我们不能要求诗歌象镜子那样反映现实、像传声筒那样表达理念。我们也不能仅仅要求诗歌作为时代的鼓点与号角而发挥其外在功能。马克思曾讽刺当时的普鲁士当局:“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的形式呢?”(《马恩全集》第1卷,第7页)

诗人的首要素质,应该是“真”,是真情性和真人生。诗人必须讲真话,诗歌必须表真情,甚至在众声喧哗的嘈杂一片中,真诚而执著地发出自己的不和谐音。就此而言,徐志摩是足以让人景仰甚或汗颜的。他的人格主旨正在于一个真字。恰如周作人谈到徐志摩时说的:“这个年头,别的什么都可以有,只是诚实早已找不到,便是瓜哇国里恐也不会有了罢,志摩却还保守着他天真烂漫的诚实,可以说是世所希有的奇人了。”(《志摩纪念》)

徐志摩真诚地追求理想,真诚地讴歌“爱、美、和自由”,甚至表达他内心思想深处的矛盾和痛苦,也显得那样的真诚、直率而恳切:

“……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能不低头已算是好的。你们也不用提醒我这是什么日子;不用告诉我这遍地的灾荒,与现有的以及在隐伏中的更大的变乱……这些,还有别的很多,我知道,我全知道:你们一说到只是让我难受又难受……”

诗人几乎是在恳切地祈求人们的理解了。

面对这样的真诚,还有什么“错”不可以原谅的呢?!

事实上,诗人对痛苦比一般人更敏感更深沉,他并不是不知道人世的痛苦,诗人“有他独自知道的悲哀与伤痛的鲜明”。他唱出“别一个世界的愉快”不正是对这一现世与此岸的世界作弥补及理想性的升华吗?

诗在诗人那里,是理想的天国,它具有超验的自由性,正是诗歌这一人类之梦和理想的天国,能使充满重重矛盾和对立的现实生活化为一种梦幻式的永远使自由精神得到保证的诗化生活。

徐志摩以他的深刻痛苦的内心世界,象“杜鹃啼血”般地“唱出别一个世界的欢乐”,唱出那么多魅力永存的优美诗篇,这还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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